本文发表于《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
作者:赵娓妮,里赞
机构:四川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要:传统的中国官方祭祀制度至少起源于汉代并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初。这一制度在传统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影响,祀典中所规定的这部分内容被视为 “大经大法”,视同国家的基本法律,但过往的研究甚少从法律制度规范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清代(州)县的文庙祭祀活动及其相关过程彰显了对传统儒道的尊崇,亦揭示了(州)县基层社会中对文庙学宫事宜及其他相关地方公共事务的高度自我管理的特点。清末民初的废祀不仅终止了包括文庙祭祀在内的存在了两千多年的祭祀制度,使儒家道统地位受到根本性的威胁,在文庙废祀的过程中,亦引发了一系列社会变化:由长期资助而积累的地方集体财产因充公而流失殆尽, 原有的以高度自我管理为特征的基层社会秩序也遭到彻底的破坏。
关键词: 官方祭祀;文庙;清代(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