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法律史研究应该走向 "法学化"还是 "史学化",是学界关心的重要问题。法律史学科位于法学学科建制中,长期以来研究主力为法学出身的学者。法学研究者重在对历史进行阐释、惯于演绎逻辑,常以西方法学概念、理论为前提,对中国法律进行评判,因此目前法律史研究出现的主要问题是史料基础薄弱、西方中心主义与现代化范式泛滥。近些年大量史学出身的研究者进入法律史领域,为法律史研究带来新气象。基于史学基础薄弱的现状,法律史研究应当走向史学化。在这一前提下,研究者个人应追求法史兼修,学界应加强分工合作。
关键词:法律史; 法学化; 史学化; 范式;
原文载《历史研究》201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