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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祥雨:清代“家长奸家下人有夫之妇”例考论——满、汉法律融合的一个例证
2018-05-24 18:08 胡祥雨    (阅读: )

摘要:清代"家长奸家下人有夫之妇"例源于满族法,在康熙时期才应用于汉人。满人设立此例的本意可能是限制主人对奴仆的人身权,而汉人社会则基于主仆名分强调家长与仆妇发生性关系是自甘堕落,应当予以惩罚。乾隆以后,清廷处理主婢之间性关系时更注重妇女贞节,逐步赋予仆妇反抗家主强奸的"权利"。

关键词:主仆名分; 奸; 满族法; 贞节; 家下人有夫之妇;

 

原文载《法学界》201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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