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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廷湘:清代民国县级档案整理与研究的意义
2021-07-03 09:14     (阅读: )

陈廷湘教授 


一、中国历史思维与史学特点决定档案史料的特殊意义


 在世界学术界,档案被公认为历史学研究最可靠的资料之一。中国史学发展的特殊性决定档案史料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历史学最基本的方法与自然科学有相似之处,皆为提出问题和回答问题。英国历史学家科林武德说,历史学是一门科学,但历史学不同于自然科学。科学的基本方法都有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两个步骤。历史科学的特殊性在于提出问题后只能用史料加以回答。这一特征决定了历史研究本身,即如何用史料且能在何种程度上回答问题本身存在巨大的解释空间。从这里出发,西方史学和中国史学走出了不同的路径。西方史学在用史料回答问题上做出他们的贡献,在如何用史料回答问题及在何种程度上能用史料回答问题上也取得了很大成就。或都换句话说,在建立各种解释体系运用史料证史,以及对用史料证史本身的批判上,或者说就历史学者对历史认识能力的批判上展开了广阔的研究,创建了层出不穷的理论体系的解释模式。

中国史学的发展路径却相对单一化,主道始终为记述史料和用史料证史,在如何用史料证史问题上的研究显得十分薄弱。在中国古代上千年的史学发展历程中,只有唐代刘知己和清代章学诚对历史研究的研究做出了较大的成就。他们对史学研究主体的素质问题先后完整地提出了才、学、识、德的理论,并在史料记述与史学研究的区别上提出了颇具理论意义的见解。这是中国史学理论的重要成就,但就理论的系统性而言,即便刘、章也尚无法与西方史学比肩。近代新史学的创立者们尽管也在不少史学理论上有所建树,但总体上都属于对西方史学理论的移植与解释,而且未成体系。1921年,朱希祖为何炳松所译《新史学》一书的序言中说,“中国现在的史学,实在是陈腐极了,没有一番破坏,断然不能建设”。[]朱氏之说是否准确尚值得讨论,但他对中国史学理论不济的评说是有道理的。1922年-1927年,梁启超出版《中国历史研究法》和《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对中国历史学的理论建构做了重要贡献。但是,他对历史理论的认识尚未成定说。在《研究法》中,他对历史是什么这一基本问题给出了如下回答:

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庚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鉴者也。其专述中国先民之活动,供现代中国国民之资鉴者,则中国史。[]

在《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中,梁又剔除了原说中“求得其因果关系”一层意思,[]对历史存在因果律加以否定,而否定历史有因果律实际上就否定了历史具有普遍规律。梁所以如此改变,表明他的理论认识仍在不断受西方史学理论的影响,并不是独创之说。梁氏在这一基本问题上的前后变化呈明,在中国近现代,史家在创建新的理论体系,并依据原创性理论对历史做全新阐释的方面尚泛善可陈。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在中国传播相对更为广泛,但历史唯物主义属于历史学的普遍原理,至今尚未在这一普遍原理指导下形成足以令世界瞩目的独创性史学理论体系。 我们仍然处于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阶段。

中西史学的这一差别并非研究者自由选择的结果,而是不同文化的基本精神所派生的不同智慧形态和思维方式使然。在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不发生根本改变的条件下,中国史学的发展路径不可能发生根本改变。

如上的特点决定了中国史学的根本路途很大程度上只存在用史料证史一途。如果要对中国史学成就的意义提出一个评价尺度,似可以说意义最大者应是在重大问题上发现重要新史料,并从中发现新的重大意义,提出改变历史认知的结论发掘新史料,借用他人解释体系提出全新见解者意义次之一定程度地发现新史料,提出新见解者又次之无多少新史料,仅借用他人理论对某些历史进程做出新的解释也具有一定意义,这一研究也可能一时在国人中形成重大影响,但最终意义有限,且其中有不少很可能只是过眼烟云。

因此,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史料对史学研究具有唯一的重大意义中国史学对人类历史学的贡献似只能建构在发现史料与发现史料的意义之上,而难于产生在新理论、新范式的建构之上。对古史而言,地下史料的发掘具有广阔的空间,宋以后文献史料发掘的空间亦极其广大。对清代以后的史学研究,则档案史料具有更为重大的意义。较之一般历史文献,档案史料为事发当时所记,且记录者主观上无史料意义的意识。因此,档案资料尽管也不可能不带有当事人的观念,但无疑是记录者主观意图最少的事实记载,因而是最为可靠的一类史料。中国史家十分强调历史研究应回到历史世界(时髦的说法为回到历史语境)去理解历史。这在逻辑上当然是完全不可能的。历史一经成其为历史,当时人存在的世界就永远逝去了。今人生存于今人的世界,时间的绝对单线性决定了今人不可能进入古人的世界。真正回到古人的世界去理解古人的事迹只能是美好的理想,而不可能成为现实。所谓回到历史世界去认知历史只是生存于自己世界的今人按照自己的主观愿望非主观地认识历史。但是,越是强调非主观,实际上就越具主观性。一个历史学家坚决认定他自己是回到历史世界去认识历史,就越会认定与之相左的别的历史学家未回到历史世界认识历史,其主观性会体现得尤为明显和突出。因此,只能说,强调回到历史世界去认识历史的意义并不在于真实地再现历史,而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掘接近历史真实的历史记载,尽可能缩小历史解释地基与历史真实之间的距离。档案是所有历史记载中对实现这一目标具有特殊功能的史料。它在最大限度上为今人近距离窥视历史世界的某些侧面提供了可能,为历史认知的可靠性提供了地基。档案的收集整理对中国历史学发展的意义蕴含于深厚的中国文化精神中,存在于中国历史特殊的认知体系之中。这是历史本身的决定,我们别无选择。


二、西南地方档案馆藏清代民国档案的特殊价值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选定西南为抗战大后方。这一基本格局的确立,使八年抗战这一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对外战争始终未直接漫延到以四川为中心的西南地区。由于未曾受到日本侵华战争等战火的破坏,西南地区历史档案基本未受损毁,保存相对更为完好。现存西南地方档案馆藏清代县衙档案无论数量还是时间覆盖面都首屈一指。县级民国档案达数百万卷,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均属研究中国近现代历史,尤其是研究底层社会史的重要资料宝库。

县级档案内容极其丰富,相较于国家档案具有不同的特殊价值。国家档案对研究清代民国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制度设置,大政方针及其在全国推行状况具有重要意义。地方档案,尤其是县级档案则既有国家下发的有关国家大政方针的文件,省及省以下机关上呈国家的相关文件及平行机关抄存文件,更有基层政权各机关及民间团体直接处理民间事务的大量记载,对民间层面的反眏相当全面。在中国基层社会历史研究领域,最困难之处在捜集反映底层民众的生活样式与观念的资料。底层民众在报刊、札记、笔记、日记等记述中永远处于失语状态,史家所能在报刊、笔记、日记等文献中见到的有关底层民众的生活与思想实际都是具有发言能力的文化人心中的民众生活样态,是经过记录者的认识过滤后的民间生活,带有太多记录者的主观认识。而档案记录,尤其是清代民国县级司法案卷中的记录则有大量底层民众的直接发言。 由于县级司法机关的书记员多数文化水平不高,不具很高的概括能力,他们的记录往往只能照当事人口述原话录下,不仅诉说内容,且言说方式,包括土语、俗语、俚语、最简单的日常用语和语法上不通的说法都照实记录。除了个别当时留存下来的视频资料外,这是最直接反映底层民众声音的史料。这里仅录一例:

重庆市壁山县实验地方法院第二庭民事言词笔录

案由:原告郭春发,被告郭春山1935年5月22日因交(郊)区产业之争出庭

推事问原告郭春发请求如何判决。

答:请求判令被告交出分关及田产六石。

问:请求的理由如何?

答:城西乡汪家湾产业一股面积十二石,系我母郭雷氏所买,于民国十九年即将此业分给我和郭春山二人共有,但业未交给我,仍由雷氏佃给郭春山耕种,由他负责供养。另给我一字据,但去年腊月初一,我母死后,分关契约则被郭春山藏匿不现人。极请求判令被告交出契约及分出田产六石。

问:你母有否提出养膳?

答:沒有提出养膳,即由郭春山提二石八斗租谷作养膳。

推事问被告郭春山有何答弁。

答:民国十九年我与郭兴发即行分家,各得一千0廿八元。至民国廿年即由我母出名代我买得汪家湾产业一股,价金八百六十元。因我母会行医,故由他代我出名。

问:你母有否提出养膳?

答:提有养膳,系十二个大锭银子另八十四元。

问:你母未留养膳由何人供养?

答:我们兄弟各轮流供养二月。

问:你母的养膳银子现在何处?

答:因郭兴发是长子,银子交经他保管。于去年冬月廿八日并立有遗嘱。

问:他自己不用钱么?

答:他自己行医故用不到钱。

问:你们分家时有何人在场?

答:有郭应祯刘罗氏在场。

问:你买业有否红契

答:红契在我处。因郭兴发识字,过堂契由他保存。

推事问证人姓名年籍并谕知证责后令具结。

答:郭应祯,六十六岁,城西乡。

问:你与两造有什么关系?

答:我们是同曾祖的兄弟,愿具结。

问:郭春发兄弟是何时分的家?

答:民国十九年分家。

问:有何人在场?

答:有我在场,尚有郭比平郭伯高在场。

问:有否立分关

答:沒有分关。

问:当时是何情形。

答:他们把银子分成三堆,一人一堆,都是一样的。究有多少即不知情。

问:郭雷氏有否立遗书?

答:写遗书我亦在场。尚有一姓雷的一个姓刘的。

问:遗书內如何说的?

答:是说有十二个银子八十四元放在郭春发处。

问:汪家湾产业系何人买的?

答:是他们母亲买的。因郭春发不要,就由郭春山出钱买的。

推事点呼证人入庭问姓名年籍等项。

答:刘罗氏城西乡。

问:你与两造什么关系?

答:我是郭春发姐夫的后室,故亦算姊弟(具结)。

问:你丈夫叫什么名字?

答:我丈夫刘相廷,已死。

问:郭春发他们有否分家?

答:他们已分家十几年,我亦在场。尚有刘炳全在场。

问:他们是如何分配的?

答:他们把傢具分成二堆,银子亦分为二堆,各人得一千0二八元。郭雷氏分得十二两银子,即交给郭春发掌管。

问:有否写分关?

答:沒有写分关。

问:汪家湾产业是郭雷氏买的么?

答:田产是他分给二子的钱,故由他出名。实系郭春山买的。

问:郭雷氏立遗书时你在场么?

答:立遗嘱时我亦在场,尚有汪海之在场。

推事点呼证人问姓名年籍并谕知证责令具结。

答:汪海之廿五岁,城西乡。

问:你与郭春发是什么关糸?

答:我们是地邻亦是干亲。

问:郭春发何时分家的?

答:我记不清了。

问:(原告)你们分家汪海之不知情么?

答:二十九年分家时他在家,以前分家他不在。

问:你们第一次是分过家么?

答:我们是小折开,并未分银子,只分的家。

问:汪家湾产业是何时买的?

答:是第一次分家后买的。

问:(汪海之)廿九年他们分家时如何情形?

答:有刘仲谷在场代笔并写有分关,但未交给郭春发,仍由郭雷氏保管着。是说田产各分六石。

问:郭雷氏有否立遗嘱?

答:有否遗嘱则不知。

推事问证人姓名年籍并谕知证责后令具结。

答:王希之,四十九岁,城西乡。

问:你们是什么关系?

答:他们的婆婆是我的孃孃。

问:郭春发他们分家时你在场么?

答:我不在场。

问:你知道他们的事么?

答:郭雷氏病床时我曾去看他,他说早家已分家,各人分得一千0二八元。

问:汪家湾产业系何人所买?

答:不知是何人买的,但地方由郭春山在耕种。听说系郭春山买的。

问:你还知道什么事。

答:今年二月廿八日在郭春山家中调解过,并立有字据,系刘伯刚代的笔。现保存雷海全处。双方并划押。[④]

上面只是民国时期一件民事讼案的一次庭训之部分记录。从中看得出书记员竭力要按他自己的理解记录,用了“谕之证责”、“立遗嘱”、“尚有”、“系郭春山买的”、“契约”一类书面用语。但从总体上看,其概括能力有限,记录中很多用语显然是直记口述者之言,如同时混用“分关(客家人分家文书)”、“分关契约”、“立字据”、“红契(官方认可文书)”、“过堂契”。混用“立遗书”、“立遗嘱”、“立字据”等表述分家和遗产文书;用“他们的婆婆是我的孃孃”(如书面化应是“他们的祖母是我的姑妈”。因他们不是女人,而是指郭春发、郭春山兄弟,“他们的婆婆”不可能是“婆婆妈”,而是祖母)这类百姓口语,甚至有“他说早家已分家,各人分得一千0二八元”一类语意不通的记录。记录中还有“银子交经他保管”的说法。其中“交经他”显然是四川土语将“交给他”说成“交跟他”的谐音,书记员可能是外地人,听不懂土语,想当然记为了“交经他”。此外,记录中还有口误,如把民国“二十年”说成“廿九年”等。重庆璧山为实验法院,职员配备应相对水平较高,其记录尚且如此,一般县法院的记录就更可想象。正是由于记录者没有能力按自己的意图用书面语言记录,民众自己的言语才被更原始地保留下来。

在清代民国县级档案中,这类资料浩如烟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相对而言,清代档案记录民众的言说方式差一些。因清代档案中往往不保留当庭讯问笔录,而是保留由刑房整理上报的记录。例如:

乾隆二十年七月二十七日巴县直里十甲惠氏自缢一案讯问记录

问:据房主伍星耀供:“伍大和是小的堂叔,去年才来佃小的房子住居。他们夫妇平日是和好的。二十一日,为做饭迟了吵闹。小的住处远,不晓得。到二十三日,小的听见人说,堂婶娘惠氏吊死了。忙来查问。同惠先赴案呈报。今蒙验明,实系自缢,并无别故,小的具得结的。”

问:据伍大和供:“小的祖藉湖广零陵县人,在川生长的。今年二十四岁。妻子惠氏,自幼娶配的 。已生两子两女,俱幼。小的去年搬来这里,租堂侄伍星耀房屋住居。七月二十一日,小的赶场回来,肚饿了,妻子还没做饭。小的说她懒惰,妻子顶嘴使性,反把家用的缸钵打碎两个。小的忍不住气,在灶前拾起柴棍,在妻子脖頚打了两棍。当时,赖玉华拢来劝散。到二十三日早,妻子做熟了饭,拿了儿女的两件破衣服,说到空房里去缝补。半晌不见出来。小的去呼妻子吃饭,见门关了,不答应。才推开门,见妻子已在竹杆子吊着。小的喊叫赖玉华拢来,慌忙解下救治,总救不活。即着人去赶舅子惠先来看,说妻子身上有伤,就来报明案下的。今蒙验明妻子实系因殴后自益,并无别故。小的具结愿埋就是。”

各等供拢此。该重庆府巴县知县应验讯得惠氏身死一案,縁惠氏自幼嫁与伍大和为配。已生子女,素相和谐。于乾隆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大和赶场归家,见惠氏尚未炊鬻,被大和斥责。讵惠氏反将器具掷破叫骂。大和随拾柴棍殴惠氏项颈下两伤。经邻赖玉华劝散。不料惠氏被夫殴责,气忿莫释。于二十三日晨,赴空房自缢。大和   见,当即解救,不活。投经妻舅惠先具报到县。卑职亲诣验讯 ,实因懒于炊鬻,被夫殴责不甘,自缢身死。查例载妻与夫角口,以至妻自缢无伤痕者,无庸议。若殴有重伤缢死者,其夫杖八十等语。伍大 和合事依例杖八十折责三十板。余俱无干。概请省税惠氏尸棺,已饬令尸夫领埋。理合取结加结填图录供,具文通报宪台,俯赐查核批示。[⑤]

这份讯问记录本应直接记下当事人的话,但记录者为了使记录更书面化条理化,因而按他自己的意图做了大量改动。其中“据房主伍星耀供”、“据伍大和供”、“同惠先赴案呈报”、“即着人去”、“小的去呼妻子吃饭”等都显然是整理者加上的书面用语,或改成的书面用语,当事人在被讯问时不可能用上述语言表达。从中还可看出,记录人可能是外地人,因其用了“半晌不见出来”表达惠氏进屋很长时间没出来。重庆人不用“半响不出来”表达时间长,只会用“半天不出来”之类表达。记录人用“半响”这样的表达,说明他要么是北方人,要么是受北方话影响的读书人。从总体上看,整理者水平也不很高,上述引文最后一段完全是其自己的表述,但仍存在语言逻辑错误的句子。如:“于乾隆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大和赶场归家,见惠氏尚未炊鬻,被大和斥责。”一句就是病句,正确显然应是“于乾隆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大和赶场归家,见惠氏尚未炊鬻,便斥责她。”由于整理者水平不高,也无能力把当事人的叙说完全改为书面用语,仍然保留了许多老百姓习贯表达的原素。如:“小的赶场回来,肚饿了,妻子还没做饭。”其中“小的”“妻子”可能是整理者改的,一般说来,一个农民的回答最大可能是“我(小人)赶场回来,肚子饿了,她还没弄饭。”这句话尽管已不是当事人的原话,但也保留了当事人原话的大部分元素。又如:“小的喊叫赖玉华拢来,慌忙解下救治,总救不活。即着人去赶舅子惠先来看。”句中,前一句“小的喊叫赖玉华拢来”显然被整理者简化了,可能应是“我喊赖玉华来,他拢后”。“即着人去赶舅子惠先来看”一句里不用“请舅子来看”,而用“赶舅子来看”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当地民众的用语方式 。重庆人家有人去世,要赶信通知舅子一类重要人物到场。可能当时人说得简略,就用“赶舅子来看”,记录人如是外地人,懂不了“赶舅子来”为何意,只好照录,整理者也不懂其中之意,无法改为让后世不生歧义的用语,也予照录。这些都是保留下来的民间说话方式。因此,清代档案中笔录尽管过整理,但仍然可通过这些档案记载了解到乾隆时代巴县人说话的样式。

从整个记录看,似也可看出,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即距今250多年前,巴县人的言语与今天基本一样。同时,从中还可看出一些当时的社会面目:其一,伍大和24岁已有2子2女,如按两年生一子计,伍大和16岁就已生子,当时早婚早育早得也确乎够多。其二,伍大和租房居住,他妻子到空房吊死。似说明当时房屋够多,租价极低,否则伍不会租一房空着。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巴县清代档案11万多卷,南部县清代档案1万8千多卷。其中承载的清代活生生的民间生活信息完全可用“海量”名状其多。

清代社会最晚已逝去100多年,远者已过去300余年。民国乡村社会远者已逝去100多年,近者亦已近70年。都已成为遥远的历史世界。而历史世界一旦成其为历史世界,以后的人就不可能再进入其中。这决定了研究者再也不可能直接感知清朝和民国时期的民间社会生活面貌。这些浩如烟海的档案记载是当时人记下的当时人的言语行为,今人尽管不可能回到历史世界,却可以借助这些记载一定程度地感受当时人如何、如何说、如何做。因此,除极少量视频之外,清代民国档案已成为今人窥视清代民国乡村社会唯一具有一定可通性的管道。                                                      

上述特质决定了清代民国时期基层档案既能为学术研究提供当时中央政府的大政方针的基本内容,又能提供中央政府大政方针在基层的推行实施状况的详尽资料;既有供宏观把握的丰富文献,又有十分详尽的个案材料。通过该类档案,完全可以管窥整个清代民国时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整体历史面貌。因此,这类档案对于近现代史研究具有国家级档案馆藏档案不可替代的重大意义。

具有以上特殊价值的清代民国基层档案在以四川为中心的西南地区的巨量存在,是近代历史发展进程给后人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更是给中国近现代历史研究,尤其是给西南地区的中国近现代历史研究留下的巨大而珍贵的资料宝藏。保护和发掘运用这些历史资料是西南地区历史学者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更是西南地区中国近现代历史研究不可多有的特殊优势。


三、地方档案馆数字化处理清代民国基层档案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档案为对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许多学科,尤其是近现代历史学科而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四川人文社会科学(尤其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学),要建构坚实的研究基础,做出传世之作,全面提高研究水平,很大程度上必须借助西南地方市县级档案馆藏的极其丰富完整的民国档案。近年来,历史学研究的多元化趋势十分明显。宏观研究、微观研究、政治史研究、社会生活史等领域的研究都有很大发展。微观研究和社会生活史的研究尤其受到学界的高度得视。微观研究和社会生活史的研究对于档案,特别是下层社会档案具有更强的依赖性。中国近现代史的微观研究和社会生活史研究要奠定坚实的基础,就必须建设全面、丰富、系统、详尽的档案,尤其是基层档案资料体系。西南地区市县档案馆藏清代民国档案的收集整理,是我国新时期史学发展之一战略性举措。将为国内外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提供拓展深度和广度的必不可少的珍贵资料,推动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向更深刻、更精细、更广阔方向进展,产生更多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在国内外历史学界产生重大影响。

西南地方档案馆藏清代民国档案的收集整理也是四川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特别是历史学科人才培养的急需。高校历史学高水平人才培养的基础和最重要的保证之一是资料系统的建设。中国近现代史的资料体系建设,首推档案资料的系统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以来,高学历史学人才培养出现了爆发性的扩展,成倍增加的历史学及其他人文社科的硕、博士生对史料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巨大需求。研究资料的不够充分已成为培养高水平史学及其他人文社科人才的重大制约性因素。目前,各种文献资料数据库相继面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才培养对资料需求的紧张关系。然而,仅仅依靠文献资料数据库,远远满足不了中国近现代史高水平人才培养的需要。数据库只能提供民国时期报刊文献资料,此类资料的系统性和可靠性远逊于档案文献资料。因此,调动大规模的人力物力发掘整理西南地区的档案文献对培养高水平的中国近现代史和其他人文社科人才不仅是不可替代的工作,而且是刻不容缓的战略性工程,已成为历史和时代的强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成立六十多年,现存的清代民国档案文献最短的历史已有六十多年,最长者三百余年,已经成为不可多得的珍稀文献和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对于一个在世界范围影响愈来愈大的东方大国,对于一个以悠久的历史文化著称于世的文化大国,保存包括清代民国历史档案在内的一切文化遗产是历史赋予的重要使命。在中央提出发展文化产业、提高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重要任务的今天,保护、发掘和利用包括民国时期珍稀档案文献在内的一切历史文化遗产已成为国家文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川和西南地区县级档案保存完整,但因年湮代远、保护手段有限,已经出现大量虫霉损毁,到了必须紧急抢救的关头。

因此,笔者认为,运用现代数字化技术,首先对四川和重庆馆藏清代民国档案进行初步数字化处理,以数字化方式取代该档案内容的既往保存方式(这批为数极大的珍稀历史档案资料,已无法以原件方式继续保存,否则,再过几年就将逐步彻底毁坏而不复存在)是最为紧迫的文化工程之一。改变保存方式后,集中人力对其内容进行研究,按学术研究需求重新分类整理,写出各类内容提要,并对之进行一系列深度数字化处理,将该档案的全部内容转换为数据库贮存,可供国内外史学工作者更广泛更便捷地利用。档案原件则转化为文物而不再是供查阅资料的文本。档案管理部门可与文物管理部门合作,采取文物保护的措施加以保护,使之得到更为科学的保存,为中华民族留下一类重要文物。

载于吴佩林主编:《地方档案与文献研究》(第四辑),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20年,第5-17页。



陈廷湘,四川大学历史系教授,四川大学中国西南文献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美)鲁滨孙著,何柄松译:《新史学.序》,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页。

[]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5页。

[]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前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4页。

[] 四川大学中国西南文献研究中心备份民国璧山地方法院档案12-14-593-595DSCN(9752-9774),原件藏重庆璧山县档案馆。

[] 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乾隆朝(二)》,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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