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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跃:日本学界对明清档案的利用与研究
2021-09-27 08:58     (阅读: )

《地方档案与文献研究》(第五辑,2019年“明清以来的地方档案与文献”研究生暑期学校纪念专辑),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21年


日本学界对明清档案的利用与研究

伍跃 

在历史研究中,无论基于某种理论,或是运用某种范式,都必须详细地、全面地掌握史料。对于实证史学而言,最有价值的史料往往是尽可能保持着原始状态的史料。宣称“史学只是史料学”的傅斯年曾经对史料有过三点通俗易懂的说明:

(一)凡能直接研究材料,便进步。凡间接的研究前人所研究或前人所创造之系统,而不繁丰细密的参照所包含的事实,便退步。

(二)凡一种学问能扩张他所研究的材料便进步,不能的便退步。

(三)凡一种学问能扩充他作研究时应用的工具的,则进步;不能的,则退步。

傅斯年本人积极推动了明清档案的收集整理,他在解释上述第2点时谈及档案。他说:“材料愈扩充,学问愈进步,利用了档案,然后可以订史”。并且明确指出,“档库中出材料”。

由此可见,如欲研究的深入或者开辟新的学术领域、寻找新的研究课题,就必须“扩张”、即发掘新史料,并且“直接研究”包括新史料在内的所有“材料”,方能使研究有新意。

具体到明清史的研究而言,档案文献就是诸种史料中最值得重视的原始资料,也是近百年来不断“扩张”、而且还在继续“扩张”的史料。冯尔康在《清史史料学》中根据体裁将清代文献史料区分为13类,其中第10类是作为“最原始的史料”的“档案”,并指出“其价值业已引起学术界高度关注”。或许是因为时代距今较近,那些在日常政务和社会经济活动,乃至个人交往时形成的各类历史文献尚能保存于天壤之间。在这些文献中既包括了公文书,也包括了私文书,即俗称的“公私档案”。近代以来,明清史研究界始终关注着对档案资料的发掘和整理。就海外学界而言,日本学者下力较勤,很早即开始收集和利用明清档案。本文爰就管见所及,略述日本学界收集和利用明清档案的一般情况。囿于本人学识所限,述及的范围主要限于汉文档案部分。

一、收集

(一)

关于明清档案,早在20世纪上半叶已经为学界所重。时至今日,在谈及学术史时,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大学的演讲,即《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见之学问》是常常被引用的资料之一。王国维在演讲中指出,“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见”。他所说的“新发见”,无疑就是新史料的发现。他指出“自汉以来,中国学问上之最大发见有三:一为孔子壁中书,二为汲冢书,三则今之殷虚甲骨文字、敦煌塞上及西域各处之汉晋木简、敦煌千佛洞之六朝及唐人写本书卷、内阁大库之元明以来书籍档册”。他在介绍“最近二三十年发见之材料,并学者研究之结果”时,谈到了“内阁大库之书籍档案”,爰引于下:

内阁大库,在旧内阁衙门之东,临东华门内通路,素为典籍厅所掌。其所藏,书籍居十之三,档案居十之七。其书籍,多明文渊阁之遗;其档案,则有历朝政府所奉之朱谕、臣工缴进之敕谕・批折・黄本・题本・奏本、外藩属国之表章、历科殿试之大卷。宣统元年,大库屋坏,有司缮完,乃暂移于文华殿之两庑,然露积库垣内尚半。时南皮张文襄之洞管学部事,乃奏请以阁中所藏四朝书籍,设京师图书馆;其档案则置诸国子监之南学;试卷等置诸学部大堂之后楼。壬子(伍案:王氏不奉民国正朔,故以干支代。此指民国元年,即1912年)以后,学部及南学之藏复移于午门楼上之历史博物馆。越十年,馆中复以档案四之三售诸故纸商,其数凡九千麻袋。将以造还魂纸。为罗叔言(伍案:罗振玉字)所闻,三倍其价,购之商人,移贮于彰义门(伍案:广安门之俗称)之善果寺,而历史博物馆之剩余,亦为北京大学取去,渐行整理,其目在大学日刊中。罗氏所得,以分量太多,仅整理其十分之一。取其要者,汇刊为史料丛刊十册,其余今归德化李氏(伍案:李盛铎)。

王国维在此仅提到罗振玉于1922年2月收购后存放在善果寺的部分。实际上,已经被出售给“故纸商”即同懋增南纸文具店的部分已经运往唐山,准备化成纸浆。该部分也被罗振玉收购,运往天津,另筑库书楼庋藏。王国维专门撰写了《库书楼记》。他在该文中着重指出了内阁大库所藏文献的价值:

盖今日之内阁,自明永乐至于国朝雍正,历两朝十有五帝,实为万几百度从出之地。雍、乾以后,政务移于军机处,而内阁尚受其成事,凡政府所奉之朱谕、臣工所缴之敕书、批折,胥奉于此……然三百年来,除舍人、省吏循例编目外,学士、大夫罕有窥其美富者。

王国维在文中感叹“学士、大夫罕有窥其美富者”,实际上在中国学界关注包括内阁大库档案在内的明清档案之前,日本学者已经开始注意到它们的文献价值,并着手收集。其中对日后学术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无疑是内藤湖南的访书活动。但首开寻访清代档案文书者,则是市村瓒次郎。

(二)

市村瓒次郎(1864-1947)是近代日本东洋史学的奠基人之一。1901年6月至8月,身为东京帝国大学助教授的市村受日本政府派遣进入尚被八国联军占领的北京,在紫禁城(当时,由日军和美军驻屯)、皇史宬、黄寺、孔庙、雍和宫和白云观等处调查了文献和碑文。他在北京还见到了李鸿章,后者向他赠送了“李肃毅伯奏议13册”。返回日本时,市村携带了日军在华掳掠的约200余部3000册以上的书籍,如《汉书补注》、《三国会要》、《国朝碑传集》、《历代沿革险要图》等等。

市村在调查中的关注重点有两个。一为紫禁城内文渊阁收藏的《四库全书》。接受了传统汉学教育的市村熟知该书的史料价值和文献价值。通过调查,他亲眼看到成书于乾隆年间的该书在历经二百年后依然保存完好。他特意说明,文渊阁处于日军的占领之下,故得以免受他国军队的“蹂躏”。他在皇史宬则看到了令人“心寒”的景象——各种“珍本奇籍其他锦绣经卷”杂乱不堪。他出于通过收集文献,将日本变成学术上的“东亚宝库”的目的,他直接向清朝官员提出,愿意回国后通过政府提出誊抄的请求。回国后的1902年,市村发表文章称,为了让《四库全书》免遭厄运,以及向学界公布史料,希望尽早付诸刊行。他甚至说,如果清朝方面难以做到这一点,则请日本政府照会清朝,或誊抄副本,或者将7部《四库全书》中的1部挪至日本保存。据他说,此举是为了在数百年之后依然可以保留乾隆帝的“宏远规图”。

市村的另外一个关注重点是距文渊阁不远的内阁大库。就目前所知,市村是最早进入内阁大库进行调查的外国学者。内阁大库分东西二库,东库即实录表章库,贮藏历朝《实录》和《圣训》;西库亦称红本库,贮藏各类档案文书。市村误以为自己调查的是“东大库”,他实际进入的是红本库。他对该库有如下介绍:

中分礼、乐、射、御、书、数六部,分贮古文书、各府州县地方志及赋役全书。其重要者略举如下:礼字部之黑龙江稿件六本、前明稿件三捆,乐字部之奏折412本、题名录2746本,射字部之历年殿试卷、历代皇帝宸翰1箱,御字部之朱批圣训之类、崇德年间禁制栽种吸烟告示1张、朝鲜及西番诸国国书数十张、郑泰投降及其附带文书数通,书字部之雍正朱批谕旨一万本以上、各省赋役全书及府州县地方志,数字库之史书、文集等等。库中杂乱,尘埃山积,几乎无法下手。清朝官员根据我的指点,在库中寻找书籍。其中有很多历代诏敕,书于三尺黄纸之上,并钤有皇帝印玺。其中不乏满筐的雍正乾隆的宸笔,但遇风剥落者甚多。

市村进入内阁大库是有备而来的。他“指点”清朝官员在库中寻找上述文献的根据是一份“档册”。该档册目前通行的是罗振玉于1910年刊刻的《玉简斋丛书》本,题为《内阁大库档册》。我们用《玉简斋丛书》本核对上引市村的介绍,可以发现他所列举的子库与文献之间的对应关系乃至册数都基本吻合,只是他所称的“部”,在《内阁大库档册》中被称作“库”。该档册的调查编纂经过尚待详考。日本东北大学图书馆藏有《清查东大库底档》,内容与《玉简斋丛书》本相同,故可知当题为“清查西大库底档”。惟该书题有“清廷内阁书库目录、光绪二年二月”字样,或可以提供一些讯息。

市村在内阁大库抄写了一部分档案。归国后,他利用上述“郑泰投降及其附带文书数通”撰写了《关于清初台湾郑氏的文书/清初台湾の鄭氏に関する文書》一文,首次在日本的学术杂志上介绍了清朝档案。应该说,市村瓒次郎在北京的调查收集首次打开了清朝档案文书的宝库,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内藤湖南的调查收集活动。

(三)

内藤湖南(1866-1934)自1899年起,前后10次来华,足迹遍及东北、华北和华中等地,除去游历和参加日本军部主导的政治活动(如1933年抱病出席“日满文化协会”成立大会)之外,其中6次是以调查和收集资料为目的的。在1902年、1905年、1906年、1908和1912年,内藤湖南的活动中心主要在奉天(伍案:今之沈阳),1910年则主要在北京。他的调查安排的十分绵密。如1905年8月24日至9月3日,他在奉天曾5次赴文溯阁调查四库全书,并赴崇正殿、凤皇楼和敬典阁调查“玉牒画图”,赴崇谟阁调查“实录”、“战图”和“天聪崇德旧档册”。根据他的记载,这些“旧档册”包括了如下资料:

朝鲜国来书稿(天聪元年至八年十二月,末附南朝来书)

朝鲜国王来书(天聪元年九月至崇德四年十二月)

朝鲜国来书簿(崇德元年至四年)

朝鲜国来书(崇德五、六年)

各项稿簿(天聪二年九月初一日至五年十二月)

奏疏稿(天聪六年正月至九年三月)

内藤湖南本人曾经不无得意地谈到,调查时所有在场的中国人几乎无人知晓这些文献的价值。例如,1910年,内藤湖南等人在北京的内阁大库和京师图书馆等处进行了调查,调查报告中这样写到:

内阁的古书基本没有经过整理。我们得到阅览许可之后,看到将藏书的箱子原封不动地搬了出来,包括给我们看的人和我们这些要看的人,都不知道将要打开的箱子里面是什么内容。

  结果,他们翻看了“十数箱”,发现其中有一些“很有价值”的文献,如宋版元印魏书、元版宋史、元版辽史、元版金史、元版两汉诏令、元史稿本、元史明初进呈本、元代雁门关宁武关边垣图、明代东路边垣图说、明代甘肃战守图略、钦定三礼义疏稿本、永乐大典抄录本、大清一统志稿本、清汉字甘肃图、浙江五府分图。此外,他们在北京还收集到明代的邸抄和《五边典则》等珍贵史料。

1912年,内藤湖南在沈阳收集到了多达300册的《满文老档》。他对此有如下回忆:

至于《满文老档》中到底记录了哪些内容,中国的官吏们完全不知道,总督(伍案:指时任东三省总督的赵尔巽)也一无所知,最多不过知道是用满文写的书籍而已。

内藤湖南为阅览和获取资料投入了极大的精力,设法进入了连清朝的普通官员都难以进入的内阁和宫苑禁地。他在日本政府和军部的支持与资助之下,通过结识乃至贿赂中国官员,甚至直接通过日本外务省向清朝中央政府施压,比较广泛地调查了满文、蒙文、汉文、藏文等各种文体在内的历史文献,其中就包括了原藏于沈阳故宫和北京内阁大库的档案。他通过借阅、拍照晒蓝等手法,收集了许多珍贵的档案文献。如沈阳故宫崇谟阁收藏的《汉文旧档》和《满文老档》,翔凤阁收藏的《蒙古源流》和《五体清文鉴》等。姑且不论内藤湖南收集上述文献的时代背景和政治目的,从日后日本学术界对中国文化研究的进程来看,内藤湖南等人在20世纪初收集的这一部分文献直接影响到战前的满蒙史研究、战后的满族史研究,甚至在近年颇显声势的“新清史”中也能看到它们的踪影。由此可见。该收集本身实际上就是前述傅斯年言及的“凡一种学问能扩张它研究的材料便进步,不能的便退步”的例证之一。

(四)

与上述市村瓒次郎和内藤湖南在政府和军部支持下的活动不同,大木干一的访书活动基本上是以一己之力完成的。

在收集以政法类文献为中心的文献方面,大木干一(1881-1958)是一位非常值得重视的人物。大木干一并非一位以研究中国传统文化见长的学者,他1910年自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法律学科(伍案:即今东京大学法学部的前身)毕业后,成为一名职业律师,在司法界服务了40年之久。1930年代,大木干一侨居北京其间,出于他本人的专业,积极收集当时几乎无人问津、难有销路的政法类图书,即便如此,也“耗尽了他的大半资产”,最终形成了别具一格的藏书。他利用收集到古籍中钤有的明人藏书印,取室号为“读残书堂”。1942年,他将这些图书捐赠给东京帝国大学附属东洋文化研究所(伍案:现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根据仁井田升的回忆,大木干一本人不愿意使用“捐赠”一词,宁愿使用“出嫁”或“结婚”来表达该项行为。他认为,“捐赠”的意涵有所有权的转移,但大木干一并未将自己收集的这些书籍视作个人的私产,唯一的希望是其他学者能够利用这些图书完成他未竟的学术研究。至于他本人,则愿意以“结婚”的方式,始终参与学术研究。

实际上,谈及1930年代收集政法类书籍,不能不提到王锺翰在时任教燕京大学教授的邓之诚(文如)指导下收集则例类图书的活动。王锺翰对此曾有如下说明:

其时史家知矜贵档案矣,而不知则例即昔日档案之则要汇存者,且年远境迁,档案照例焚毁,今舍则例将无以取征,是则例之可贵为何如也。

师既高度评价则例,清亡逾三十年,则例亡失殆尽,苟不及时访罗,行且不可复求。因亟言之燕大图书馆执事诸公,并嘱余为其收购有清一代二百数十年间中央各部署之则例。从1937年夏至1941年冬,凡历3—4寒暑,琉璃厂与隆福寺各书肆将其平日束之高阁、无人过问之诸种则例、纷纷捆载以来,残丛废籍,几堆满一客厅。余则穷年累月,务必去其重复,挑选其较善之本,凡馆中已有者一律不收外,余均按其刊板之不同年月与不同衙署,一一予以收录,照值给价。记得第一年所收之则例,每册以几分钱计,多达数百种;第二年送来被收者渐稀,每册以几角计,尚不下数十、百种;第三年被送来者,寥寥无几,殆皆罕见之本,每册以几元计,不过数十种。凡得5—600种,而《大清律》和《律例集释》数十种不同之版本,尚未包括在内。

邓之诚不仅指导学生为燕京大学图书馆抢救到这些则例,还指导学生用这些则例进行学术研究。除王锺翰的硕士论文《清代则例及其与政法关系之研究》之外,业师许大龄先生在导师邓之诚的指导下,爬梳多种则例,完成了硕士论文《清代捐纳制度之研究》。该文经修改后更名为《清代捐纳制度》,于1950年以《燕京学报》专号22号刊出。这一研究使长期为人诟病的捐纳进入了学术研究的领域,并由此“开辟清代政治史研究的一个领域”。当年收集到的这些则例最终随着1952年的“院系调整”融入北京大学图书馆,每当看到书页上钤盖的燕京大学藏书印的清代部院则例时,常有睹物思人,缅怀前贤之感。

在大木干一收集的大约45000余册汉文古籍中,有大约2千余种、总计3万余册为法律类图书。时至今日,“大木文库”这些图书已经成为海内外学者十分关注的宝库。他在收集过程中,根据图书的具体情况,编制了独特的分类表。其中,“内编”主要为法学文献,“外编”收录的多是地理、历史、文学和宗教等方面的文献。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在战后先后编辑了《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大木文库分类目录》的内编和外编。在相当长的时间中,囿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国内学界几乎不了解大木文库的详细情况。1990年,法学家田涛撰写《日本大木干一所藏中国法学古籍述略》一文,首次比较详细地介绍该文库收藏的文献。次年,田涛在上述东京大学《日本东洋文化研究所大木文库分类目录》中的“内编・政法类”的基础上,编译了《日本国大木干一所藏中国法学古籍书目》,首次全面地揭示了该文库收藏的“最有价值”的法律类文献。

我们透过上海古籍出版社刊印的《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大木文库藏明清稀见史料汇刊(第1辑)》中的7种文献,可以窥得大木文库的一斑:

《仪真县鱼鳞册》(不著编者,抄本,存1函1册)

《总管官内务府掌仪司所属厢黄旗果园头马青黎名下盐山县南皮县沧州鱼鳞地册》(清掌仪司编,抄本,1函1册)

《掌仪司第肆段果园丁册》(清掌仪司编,乾隆五十五年抄本,1函1册)

《新刊玉堂精制举业备用经济时务批注解判选》(明胡汝嘉编,嘉靖四十五年东崖周氏刊本,1函4册)

《怀庆河南南阳汝宁四府雍正十年分地丁本折钱粮册》(清孙国玺编,雍正年间抄本,1册)

《棘听草》(清李之芳撰,顺治十一年济南李氏素心斋刊本,1函5册)

《道光十八年重修杂税全书》(不著编者,清道光十八年刊本,存1册[江苏省])

这些文献中有4种为抄本,而且都是行政机构在处理日常政务时形成的文书档案,对于研究包括税务管理在内的行政治理问题有着极高的参考价值。

总而言之,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日本学者在华收集了很多珍贵的档案文献。对于流失在海外的这些文献,国内的一些机构和个人始终给予着很大的重视。但是,截止到目前为止,尚无比较完整的目录。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主办的“中华文史网”于2009年11月11日发布了由“李宏为”署名的散失在境外清代档案文献调查报告》(伍案: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中涉及的日本的收藏机构仅有两家,即国立国会图书馆和东洋文库。该文虽然介绍两馆的一些馆藏,其中也包括了如《镶红旗档》等珍贵史料,虽有若干遗落,也在情理之中。遗憾的是该报告在著录时日本和其他国家收藏的档案既没有对“清代档案文献”的明确定义,更没有明确的凡例。著录时虽然不乏对文献名称的准确记载(伍案:如镶红旗档),但也有不少笼统著录为“族谱360种”、“各种佛经”、“老账”,使人无从检寻;而且没有明确著录各文献的形成时间。更有甚者,该报告竟然将明代和民国时期形成的文献也一并归入“清代档案文献”。前者如东洋文库藏“吏部考功司题稿,嘉靖20—22年,4函11册”者,既然文献形成年代为“嘉靖”,当属“明代档案文献”。且据东洋文库书目记载,该书实际为“用国立北平图书馆旧藏明抄本景照”者。据此可知《吏部考功司题稿》原为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之一,原书在抗日战争期间为躲避战火暂存于美国国会图书馆,后美国国会图书馆拍摄制成缩微胶片,东洋文库藏本乃根据该缩微胶片再次复制者。而该书早在本报告问世20年前的1977年,已经由台北的伟文图书出版社影印出版。后者如报告著录的东洋文库藏“吴县漕米实征册(档案)共26函,156册”者。在检寻据东洋文库目录后,没有发现上述函册数的、标注为“吴县漕米实征册(档案)”的文献。该书目著录的与吴县漕米有关的写本史料有如下几种:

吴县太字漕米实征花户册,民国二年三年至九年十二年十三年十四年十六年,41册。

吴县东字上下忙银漕米实征花户册,民国十七至十九年,25册。

吴邑各都图漕米总册(伍案:未注明文献形成年代),1册。

由此可见,除年代不明的《吴邑各都图漕米总册》之外,其余文献均形成于民国年间。这样,不仅无法确认该报告所载之“吴县漕米实征册”,即便名称相近者的函数册数亦相差甚远,且并非“清代档案文献”。由于报告作者没有说明调查时的依据,以致出现如此令人费解的硬伤。该报告对散失在日本的“清代档案文献”的调查精度尚且如此,对其余国家和地区的调查情况估计也不问可知。为避免类似问题,建议利用时直接利用收藏机构的书本目录或网上目录(后述)。

战后,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日本学者已经无法如同以往一样,以公私之力从中国直接购买原始资料,转而大规模购买影印出版的档案文献。1950年代以后,台湾地区的科研机构在美国方面的资金支持下,陆续将收藏的清代档案文献影印出版。例如,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在“中国近代史料汇编”名义下编辑出版的多种清末档案汇编,台北故宫博物院选录出版的康熙、雍正、乾隆和光绪四朝的“宫中档”,以及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辑出版的《明清档案》等。此外,美国华盛顿大学还曾出售过《淡新档案》的缩微胶片。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后,很多日本的中国史研究者以留学生、进修生和访问学者的身分来华,为了收集资料,他们的足迹几乎遍及国内主要的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收集档案文献的主要方法是抄录和拍照复制。1980年代以后,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和对文献史料认识的变化,国内公布历史文献的方法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以往的选择性整理标点,转为大规模影印出版。其中,1990年代出版的《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曾经在日本学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这首先是因此该书是国内首次大规模影印出版明清的档案文献,而且其中除了公文书之外,还包含了大量的私文书,令研究者的耳目为之一新。日后,东京外国语大学的臼井佐知子和九州大学的中岛乐章等人利用徽州文书发表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此外,国内有关收藏机构还曾在一段时期内通过正规渠道发售过档案的缩微胶片(如顺天府档案和巴县档案)。

二、古文书学在日本

(一)

  在谈及日本学界对明清档案的利用时,有必要介绍一下日本的古文书学。这是因为,档案文献就其性质来说属于文书史料,与历史研究,尤其是中国历史研究中广泛使用的,以“正史”和“官书”、地方志、别集等为代表的刊印史料有所不同。其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通常使用的刊印史料均是在某种理念指导之下、经过取舍选择之后的编纂物,而在处理日常政务和日常生活事务的过程中形成的文书相对来说较少或几乎没有经过编纂者的剪裁修饰。两者相比,后者更能接近事实的真相。所以,灵活地使用刊印史料和文书史料,有利于研究者更准确、更详细地把握研究的对象。

古文书学诞生于文艺复兴的思潮之中,其起点就是重视与《圣经》相关的原始文献。经过耶稣会士赫尔博特・罗斯威德(Heribert Rosweyde,1569-1629年)、其继承者耶稣会士约翰・博兰德(Jean Bolland,1596-1665年)和法国学者马比荣(Jean Mabillon,或译“马比昂”“马比雍”,1632-1707年)等几代人的努力,确立了鉴别文书史料真伪的若干原则,也由此开辟了近代的实证主义历史科学。

日本在19世纪中叶以后仿照西洋近代的学术研究体系,建立自身的学术研究制度。1877年设立了东京帝国大学(伍案:东京大学之前身),在史学方面开设了国史学、东洋史学和西洋史学的讲座,在研究方法上积极引入德国的实证史学。由于日本的历史文献基本上是以写本形式保存在佛寺神社和官衙乡村中,而且数量庞大,故在国史学的教学研究中,鉴别、阅读、解析文书就是必须掌握的基本功。1903年,史料编纂官兼东京帝国大学助教授的黑板胜美发表了《日本古文书样式论》一文,首次论述了古文书学的概念、定义,并且论述了研究的方法。该文被认为是日本古文书学的奠基之作,他也由此在1905年获得了文学博士学位。

在古文书的整理保存方面,日本的公私机构均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如东京大学的史料编纂所,其源流可以追溯到江户时代的宽正五年(1793年)设置的和学讲谈所。明治二十一年(1888),作为内阁附属机构的临时修史局被转交给东京帝国大学,继续承担国史的编纂事业。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起至今,一直致力于收集和公布以《大日本史料》、《大日本古文书》、《大日本近世史料》和《正仓院文书》等为代表的文书史料。由于日文夹杂着汉字和假名,在使用传统毛笔书写的情况下,其字体十分类似于我国的草书,故非经特殊训练难以识读。有鉴于此,书写上的特点这些文书史料当初采用的公布方法是识读后排印出版。近年,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文书已经采用数字化方式,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

(二)

与日本史学界的古文书学的诞生相比,日本东洋史学界的中国古文书学则迟迟未能问世。著名学者藤枝晃于1952年为《世界历史大事典》(平凡社)撰写的“古文书”和“古文书学”的条目中,对日本和西洋的古文书学作了详尽的解说,但在涉及中国时,却只叙述中国为何没有出现古文书学的原因。他认为,由于王朝更替时的战乱导致了古文书的毁坏和消失,而且政府的公文书在保存了一定时间之后就被废弃,加之中国印刷物存在的时间很长,故中国存世的古文书写本很少。这种观点在日本有相当的影响力。记得笔者负笈京都大学期间,曾经在文学部图书馆阅览《徽州千年契约文书》,一位日本史研究室的同学见到后感到很惊讶,表示说没有想到中国也会有如此大量的写本文献流传至今。

同样是藤枝晃本人,他在1959年为《亚洲历史事典》(平凡社)撰写“古文书学”条目时,对“古文书学”作了如下定义,即研究古文书外形(书式、书体、纸质等)、内容、相关人物、完成过程、作用和效力等所有方面的学问,并认为是史学的重要辅助学科。在此条目中,藤枝晃提到了中国的古文书学。1976年,时任京都大学文学部教授的竺沙雅章写下了被后人誉为“金字塔”的《中国古文书学的现阶段[中国古文書学の現段階]》一文,结合他本人对敦煌文书和宋元纸背文书的研究成果,回顾了中国古文书学的研究状况。他在同意藤枝晃关于中国存世文书较少的分析之外,认为中国古代士大夫关注的只是书籍以及自己自身的作品,对文书几乎很少关心。他认为,随着出土文书的增加,古文书学必将愈加重要,尽管尚需付出相当的时间和巨大的努力,期盼着中国古文书学的诞生和完成一部关于中国古文书学的通史或概论。2015年,长年致力于中国古文学研究的黄正健研究员呼吁说,自竺沙雅章发表这篇文章以来,“近4O年过去了,希望这样一部关于中国古文书学的通史或概论,能在我们中国学者的手中完成”。

当然,中国古文书学迟迟没有诞生,但是并不等于日本学者没有从事这一方面的研究。神田喜一郎就曾经指出,内藤湖南是中国古文书学的创始者。内藤湖南除了前述的在中国收集文书档案之外,在就任京都帝国大学(伍案:即今京都大学)之后,曾经以“公牍”为题讲授过清代的公文书。仁井田升也讲过,内藤湖南在京都帝国大学讲授清代公牍,是中国古文书学的先驱者之一。

另一位里程碑式的学者是已故京都大学教授那波利贞(1890-1970年)。那波利贞研究的古文书虽然是以敦煌文书为主,但是他的研究在以下诸点却给后人很大的启迪。首先,在别人还在专注利用敦煌文书进行校勘和辑佚时,那波利贞已经开始注意官文书、私文书和杂文书的史料价值。其次,他利用两年的时间,在巴黎的法国国家图书馆抄录了约8000页的敦煌文书,并且作了相对准确的录文。第三,他在教学中,直接使用古文书作为教材培养学生。另一方面,竺沙雅章在高度肯定那波利贞业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他的局限,即由于当时中国古文书尚未形成,故那波利贞虽然“忠实地记录了文书的形状”,但是却未能记录“文书的尺寸、纸质和笔迹”等对于古文书学来说至关重要的因素。

还有一位值得记忆的学者是仁井田升(1904-1966年)。仁井田升继承乃师中田薰(1877-1967年)的事业,竟4年之功,于1933年完成了中国法制史、中国古文书学的巨著――《唐令拾遗》。他从75种中国和日本的古代典籍中收集了2496种唐令的逸文,经过研究,复原了唐令715条。有时为了复原一条唐令,需要同时参考将近10种典籍,缀合22种史料。这部著作使仁井田升在1934年30岁时荣膺日本学术界的最高奖项――学士院恩赐赏。迄今为止,仁井田升依然保持着日本学士院颁授的各种奖项中的最年少得奖记录。1937年,仁井田升又在法学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出版了《唐宋法律文书的研究》。该书的第2编和第3编是对多种公私文书的研究,而第1编则是关于古文书学的内容。在第1编中,仁井田升着重分析了法律文书的源流及其书写材料、花押和略花押、画指、指模、手模、印章等文书构成上不可缺少的要素。虽然作者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唐宋法律文书、但是对于研究中国的古文书学有着不可缺少的参考价值。

最后还想介绍一位毕生致力于中国古文书学的学者,即已故京都大学教授竺沙雅章(1930-2015年)。竺沙雅章认为,仅仅满足于发现新的古文书,或者在研究中利用了古文书,这些都谈不上严格意义上的古文书学。正是因为这种严格的态度,所以在1980年代他为《平凡社世界大百科事典》撰写的“古文书学”的条目下时指出,只是随着战国秦汉帛书简牍和吐鲁番文书的发现,以及明清档案的整理公布,才逐渐开始研究文书的形状和笔迹等问题,严格意义上的中国古文书学才刚刚开始萌芽。同时,他根据敦煌文书研究的学术史,具体地分析了古文书的流传、样式、形态、机能和书写材料等方面的问题,对中国古文书的研究史作了详尽的整理。同时,他本人在佛经文书和纸背文书方面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后者为例,竺沙雅章注意到,至迟在清代中期以后,很多藏书家已经多次提到“宋元明印书用公牍纸背及各项旧纸”(叶德辉《书林清话》卷八“古人抄书用旧纸”),但他们关注的并非那些纸背的公牍,而是正面的刊本书籍。他根据10余种公私目录,调查了北京、上海、南京和东京等地共计7所公私机构的馆藏,发现并介绍了35种纸背文书。这些文书上至南宋乾道年间(1165-1173年),下迄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跨度长达400年,而且主要是地方衙门作成的公牍文书。他对具代表性的纸背文书,如静佳嘉堂文库藏宋嘉定年间刊本《欧公本末》纸背的“延祐五年婺州路公牍佑”和宋刊明修本《汉书》纸背的“洪武中公牍”作了古文书学和制度史的分析。通过分析,他认为,除晚明之外,宋元明三代的地方衙门档案存世较少,而纸背文书恰恰可以填补这一空白,故纸背文书是历史研究中不可忽视的史料宝库。竺沙雅章的这些研究,至今依然是中国古文书学研究上的“金字塔”。

(三)

近年,东京大学经济学部的小岛浩之在分析、总结上述内藤湖南、那波利贞、仁井田升和竺沙雅章的中国古文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应将中国古文书学分为“基础古文书学”和“应用古文书”,即:1.发现与调查;2.整理与公布;3.分类与编年;4.专题研究。

小岛浩之认为,上述的1和2可以归入“基础古文书学”,4可以归入“应用古文书”,而3因其特点,既可以归入前者,也可以归入后者,属于“维系前后两者的阶梯”。关于4的“专题研究”,小岛浩之采用了富田正弘如下观点,即:

1.样式论:研究字体、文体、发件方、收件方、文书名、正文、收发记录和署名等项在文书上的位置关系,以及各自的表记方法;

2.形态论:研究文书的纸张和书写工具(如笔、墨等)的质量与数量;

3.机能论:研究文书的制作、传达、受理和管理的过程,其功能及效力等;

4.传世论:研究文书流传的经过以及保存的意义。

应该注意的是,富田正弘的上述观点是基于对日本古文书学的总结,而且主要集中在对文书形制和文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黄正健研究员曾认为,日本学者的古文书学研究的缺陷也在这里。因为,对于利用文书研究历史者而言,“文书内容的研究也是不可或缺的”。

目前,在日本的一部研究型大学的中国史教育中,阅读档案文献已经成为一门重要的课程。以京都大学文学研究科东洋史学专攻2019年度的秋季课程为例,在开讲的演习课(Seminars)中,有一门是以中研院史语所编辑出版的《明清档案》为教材的,面向的是本科2年级以上的学生。负责这一演习课的教员选取顺治四年至顺治五年的若干档案,如洪承畴和牛金星的活动、各地动乱、弹劾贪官等内容。该演习共计15节课,教员在1节课首先介绍《明清档案》的特点,然后说明顺治元年至四年的历史背景。在接下来的第2至第14节课上,教员指定学生阅读并解释相关档案,教员则在学生阅读和解释时不断提出各种问题。在最后的第15节课,由教员和学生一起作总结归纳。具体到文书阅读的训练方面,该课程要求能够熟悉白文的标点,并且掌握公牍的形态特征。

此外,在课外由教员与学生、或学生自行组织的一些读书班,也在阅读档案文献。以笔者为例,1990年代后期,笔者在京都大学求学期间,就参加了夫马进教授组织的、阅读“太湖厅档案”的读书班(当时夫马进教授在演习课使用的教材是《光绪朝朱批奏折》中的刑案部分),同时还参加了研究生们自行组织的“雍正朱批谕旨”读书班。在这些读书班中,尤以后者令笔者印象深刻。当年,网络检索尚未普及,阅读中遇到人名、地名和典章制度名称等等均需要利用各种工具书查找,还需要掌握一定的目录学、年代学、历史地理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因为这些知识在正式课程中虽然可能提到,但终究要在课外勤加训练,方能求得运用的自如。而有些阅读史料时的“常识”(如职官名、地名的雅称或别名),往往需要学生之间的互相传授。此时,高年级学生自然要负担起相应的责任。记得有一次夫马进教授在演习课上,就文献中出现的“藩司”一词提问,要求回答正式的官衙名称。当被指名的低年级学生答不上来十分尴尬之时,夫马进教授便会转向高年级学生,问他们为什么没有在预习时指导低年级学生。

实际上,演习课的提问是令不少学生闻之生畏的。因为无法估计教员会提出什么问题。所以在演习的前一天,几乎所有选修者都汇集在一起进行预习,有时甚至是通宵达旦。即便如此,也不能保证可以圆满地回答教员的提问。记得京都大学东洋史研究室的老先生们都曾经提到过著名的“宫崎市定的沉默”。宫崎市定在演习课提问时如果遇到学生未能及时回答时,便会一言不发地坐在位子上,其他学生面面相觑,无人敢代被问住的学生作答。如此风景会一直延续到下课铃响。等到下一次演习课,还是指名该生回答上一次的提问。而当学生回到到一定程度时,宫崎市定常常会鼓励学生“讲下去”、“再进一步”。总而言之,就是经过这种课上和课下的反复训练,让学生掌握邓广铭先生曾经反复强调的“四把钥匙”(伍案:即职官、地理、目录和年代),掌握阅读白文史料的基本功和思考能力。此外,还有校际的读书班。如笔者就曾经参加过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主办的读书班,详见拙稿《日本中国史学界的共同研究》。在此想介绍的是不附属于某一机构的、由志同道合者组织的读书班。2016年,笔者与关西大学、京都大学等几位学者发起组织了“清代档案研究会”。该研究会继承原“巴县档案研究会”,吸收了京都、大阪奈良等地的学者和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等,一起阅读以巴县档案为中心的清代档案。该研究会每月一次,在阅读档案之外,还适时安排教员或学生作研究报告。该研究班规模虽然不大,但至今为止已经坚持举办了37次,一些正在日本作客的国内和其他国家的学者也曾经拨冗参加过我们的研读,并提出了宝贵意见。

三、利用与研究

在本节将主要叙述战后日本学界、尤其是以京都大学为中心的关西学界对明清档案的利用与研究。我个人认为,这一阶段可以大致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的代表是雍正朱批谕旨的研究,领军人物是宫崎市定、安部健夫和佐伯富等人;后期的代表可以称为中国明清地方档案的研究,领军人物是滋贺秀三、寺田浩明、夫马进、臼井佐知子、中岛乐章等。以下约略述之。

(一)

战后,在学界的恢复和重建之中,长达30余年的雍正朱批谕旨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宫崎市定和安部健夫于1949年在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发起成立了“雍正朱批谕旨研究班”,其出发点之一就是,通过系统地阅读最原始的档案史料,将雍正时代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断面进行详细的研究,从而加深对清代历史以至于整个中国历史的认识。实际上,同时期开办的“元典章研究班”也着眼于此。该研究班最初使用的是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刊本《雍正朱批谕旨》,该本与京都大学文学部藏同书的另一刊本稍有不同。此外还有清末石印本。对比之后发现,清末石印本在内容方面错误较少。宫崎市定等人据此判断,还应该有更原始的版本。1954年夏,宫崎市定在东京某旧书店发现了殿板的《雍正朱批谕旨》,共计18函112册,除略有污损外,品相基本完好。惟店主索价8万日元,令宫崎市定颇感为难。在交通不便、资金极度匮乏的当时,想在短期内凑够8万日元,其间的苦劳不问可知。为了不使该书落入他人之手,宫崎市定以最快速度赶回京都,经过多方奔走呼吁,最终由京都大学文学部出面,如愿以偿地购入了朱墨套印的殿版《雍正朱批谕旨》。事后,宫崎市定曾戏言此乃托雍正帝亡灵的保佑。在已经可以直接利用影印件进行研究的当代人来看,《雍正朱批谕旨》无疑属于由雍正皇帝亲手编订者,绝非严格意义上的“原始资料”。但是,在1950年代初连利用“实录”都尚属奢侈的史料环境下,能够利用殿版的《雍正朱批谕旨》已经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该研究班通过集体阅读不仅提高了参加们阅读史料的能力,而且也通过学者们之间的交流提高了学术研究的整体水平。在此基础上,东洋史研究会的机关刊物——《东洋史研究》在1957年到1963年之间,先后组织出版了4期“雍正时代史研究”专号,共计发表了24篇专题论文。1986年,东洋史研究会将上述论文合编为论文集《雍正时代的研究》。这应该是该研究班的主要成果之一。

该研究班的另一项成果就是为《雍正朱批谕旨》编制了详细的索引。研究班创办伊始,首任班长安部健夫即制定了“朱批谕旨索引语汇采择基准”(伍案:即“清雍正朝史研究计划表”的前身),将课题分成政治、官僚、胥役、财政、土木、经济、社会、军事、思想、人物10篇,另有军政篇分见于各类之中。这些课题包括了当时社会生活的几乎所有方面。到1983年底,该研究班及其后续的“明清时代的政治与社会”研究班(伍案:班长小野和子)根据上述基准,合计摘录了12万张索引卡片。索引卡片上除了详细注明某词汇分别在殿本和石印本的第几册、第几页、第几行,同时还抄录有关的史料原文,在使用时十分方便。在利用业余时间、完全采用手工劳动方式的情况下,经过教员和学生们长达35年的持之以恒的努力积累如此之多的索引卡片,其毅力和劳动强度是不难想象的。以后,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将这12万张卡片复印装订了5部,除自身使用外,还赠送给日本国内和国外的主要研究机构。

从对学界的贡献而言,雍正朱批谕旨研究的最大成果是培养了几代学者。佐伯富在1983年为《雍正时代的研究》一书所写的序文中指出,现今在学术界发挥着重要影响的青年研究者们几乎都曾经在这一研究班中以及索引的编制工作中受过锤炼。本人接触过的不少学者在忆及研究经历时,都会提到当年在研究班中受到史料文献学以及研究方法的训练。前后参加过该研究班以及索引编制工作的学者为数众多,仅据本人所知列举如下:宫崎市定、安部健夫、小野川秀美、佐伯富、荒木敏一、日比野丈夫、岛田虔次、波多野善大、岩见宏、谷光隆、近藤秀树、小野信尔、小野和子、河内良弘、寺田隆信、梅原郁、永田英正、森正夫、堀川哲男、北村敬直、山根幸夫、竺沙雅章、吉川忠夫、砺波护、狭间直树、佐竹靖彦、杨启樵、横山裕男、谷口规矩雄、衣川强、西里喜行、植松正、爱宕元、足立启二、松浦章、井上裕正、夫马进、杉山正明、岩井茂树、檀上宽、井上进等。已故美国中国史研究的领军人物孔飞力(Philip Kuhu)也曾经在该研究班中接受过严格的训练。

(二)

战后日本学界较早地接触到清代的地方行政档案,并且用于研究的学者之中,已故东京大学的滋贺秀三(1921-2008年)教授是其中的一位。滋贺秀三长年致力于中国家族法、中国法典和中国传统审判制度的研究、其目的是旨在究明与西方法制传统不同的、独自的法律制度和法制思维。他以《中国家族法原理》一书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并荣膺1969年度日本学士院奖。1984年,滋贺秀三将关于清代司法审判的研究论文汇编为《清代中国的司法与审判》。

在此之前,滋贺秀三已经得知台湾大学收藏有清代的地方档案,即淡新档案。1968年,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戴炎辉(1909-1992年)在携带淡新档案访美途经日本时,曾经在东京大学的交流中报告了他本人对淡新档案的分类和整理工作。此后,滋贺秀三虽然利用自华盛顿大学购入的缩微胶片阅览了淡新档案,但是痛感有很多地方无法判读,如朱墨交错之处和拍摄时未揭起的浮签等等。直到1979年在访问台湾大学时,滋贺秀三才亲眼见到淡新案的原件,随后开始详细地阅读这些档案。1987年,滋贺秀三发表了《淡新档案的初步知识――诉讼案件中出现的文书类型[淡新檔案の初歩的知識―訴訟案件に現れる文書の類型]》,着重分析了清代州县司法审判中出现的呈状、诉状、票、禀、名单、供单、结状、领状、移文和咨文等文书的功能。1988年,滋贺秀三又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发表了《清代州县衙门诉讼的若干研究心得――以淡新档案为史料[清代州県衙門における訴訟をめぐる若干の所見ー淡新档案を史料として]》,根据档案史料分析了发生在乡村社会的纷争与暴力,具体地说明了知县在派出衙役时发出的各种“票”的功能,并且揭示了结案的形态。滋贺秀三在研究中,与当时日本学界中简单地将前近代中国法为视为“专制”而一笔带过的观点不同,利用清代州县地方档案在学界首次复原了审判的过程,提出了“作为行政一环的司法”和“判决不具确定力”的观点,对日后的中国法制史和社会史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他的弟子、原京都大学法学研究科教授寺田浩明(1953-)在研究中除淡新档案之外,还广泛涉猎宝坻县档案和巴县档案,在努力把握地域社会的实态――发生纷争与诉讼的社会环境的基础上,主张在复原诉讼过程的同时还应关注“事实”是如何被描述的,强调应该准确把握审理程序的意义。寺田浩明关于中国法制史问题的基本思考最终集中体现在他的《中国法制史》中。

(三)

最后想集中介绍的是夫马进(1948-)主持的几项集体研究。夫马进退休前任京都大学文学研究科教授,在中国前近代史的研究中尤其关注普通官僚、下层士大夫以及民间人的生活和思想。1999年,他在博士论文基础上完成的《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荣膺当年的日本学士院奖和恩赐奖。夫马进从很早开始已经关注档案文献的收集,包括利用两国之间的交流制度来华收集史料之外,他本人也曾多次前往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地访寻。在上述《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中,他大量利用未受关注的善堂收支决算报告书、即“征信录”,详细地描述了善堂的活动,尤其是揭示了善堂作为一个组织得以长期维系的缘由。1997年以后,他先后主持了3项与中国前近代史有关的研究计划,即:

1.中国明清地方档案的研究(1997-1999)

2.东亚历史上的中国诉讼社会(2006-2009)

3.以巴县档案为中心所见清代中国社会与诉讼・审判―中国社会像的再认识(2013-2015)

得到日本学术振兴会赞助的这三项计划虽然研究题目互有不同,依据的基本史料都是利用明清时期的地方档案。在日本国内,与长年致力于收集各类中国史料的东京方面不同,战后京都方面对中国史料的收集在文集和地方志方面虽然有长足的进步,但是在档案文献方面几乎乏善可陈。用夫马进的话说,到1990年代中期为止,京都地区的藏书中虽然不乏珍本善本,但是缺少反映中国社会实态和民众生活状况的第一手资料。笔者对此有亲身的感受。1990年代中期,当笔者为撰写论文需要核对台湾大学整理的《淡新档案》的若干字句甚至一个文字时,不得不去东京大学法学研究科图书馆看缩微胶片。有鉴于此,在夫马进的主持下,上述计划的参加人员分赴日本国内和中国大陆、台湾的收藏机构进行调查收集。经过多年的努力,通过影印和购买缩微胶片等方式,比较完整地收集到了《太湖厅档案》、《顺天府档案》和《巴县档案(乾隆朝・嘉庆朝・同治朝)》,以及其他一些零散的档案。这些收集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京都地区的资料状况,极大地推动了研究的进展。

夫马进主持的上述3项研究计划主要涉及的研究课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司法:民事、刑事等案件的审理

官制:官僚人事制度(候选、候补等)

社会治理:社会组织

外交:朝鲜、琉球、越南等

经济:集市、货币

这些研究计划的相关研究成果除个别发表者之外,主要集中在以下出版物中:

1.夫马进编《中国明清地方档案の研究》(京都:京都大学大学院文化研究科东洋史研究室, 2000年。收录论文有(伍案:以下为节省篇幅,将日文标题直接译成中文):

檀上宽   从朝鲜王朝编《吏文》所收“榜文”看明初的对外政策

周绍泉   透过明初徽州一桩诉讼案窥探三家庭的内部结构及其相互关系

岩井茂树 嘉靖四十一年浙江严州府遂安县十八都下一图赋役黄册残本考

古井阳子 从做招到叙供――明清时代审理记录的形式

古井俊仁 清朝期交代秘本小考

伍跃     清代捐纳制度论考――以报捐为中心

范金民   太湖厅档案所见洞庭商人的活动:附南京博物院藏太湖厅档案

夫马进   清代苏州普济堂的碑刻与公牍副本――兼论善堂的强权性

岩井茂树 武进县《实征堂簿》与田赋征收机构

高岛航   吴县·太湖厅的经造

小滨正子 私人保证与公共救济――围绕着上海仁济善堂的恤嫠

2.夫马进编《中国訴訟社会史の研究》(京都: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11年)。本书已经由浙江大学出版社于2019年出版了中文本。原书收录的论文有:

夫马进   中国诉讼社会史概论

籾山明   长沙东牌楼出土木牍与东汉时代的诉讼

辻正博   隋唐时期相州的司法与社会――“诉讼社会”成立的前提

水越知   中国近世的亲子间诉讼

谷井阳子 为何要诉“冤”――明代告状的类型

陈宝良  “乡土社会”还是“好讼”社会?――明清“好讼”社会之形成及其诸面相

范金民   把持与应差――从巴县诉讼档案看清代重庆的商贸行为

阿风     清代的京控――以嘉庆朝为中心

伍跃     传统中国行政诉讼的一个场景:民告官――以旌表烈妇和举人身份问题为分析对象

寺田浩明 自理与解审之间――清代州县层级中的命案处理实况

田边章秀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覆判制度...

黄源盛   从民刑混沌到民刑分立――民国初期大理院民事审判法源

王志强   官方对诉讼的立场与国家司法模式—比较法视野下清代巴县钱债案件的受理与审判

大平祐一 宣判之后――“诉讼社会”视角下的江户时代

浅井正   现代中国的律师像(中文版未收录)

3.《東洋史研究》,74卷3号(特集:「巴縣檔案」に見る清代社會と地方行政),2015年。主要的论文有:

伍跃     “在民之役”:巴县档案中的乡约群像――近代以前中国国家统治社会的一个场景

小野达哉   清末巴县农村地区的包税与诉讼的关系――以抬垫为中心

夫马进     清末巴县“健讼棍徒”何辉山与审判式调解“凭团理剖”

凌鹏       清代巴县的租佃实态――“抗租”、“骗租”与“主客关系”

古井阳子   清代中期的重庆商界及其秩序

水越知     清代后期的夫妇互讼与离婚――以《巴县档案(同治朝)为中心

臼井佐知子 从诉讼关系文书看清代社会中的妇女

小野达哉 (附录)《巴县档案》读书会研讨词汇集

(四)

夫马进主持的研究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即:

1.识字体

识字为读书之始。与容易辨识的刊刻和活字印刷史料不同,档案文书中除上行文书和考试答卷等之外,很多文书在书写时使用的字体不是容易辨识的楷书,而是行书,行草或草书。即便是恭楷书就的上行文书,上司的批语、收发时的记录等也往往使用行书等字体。至于私文书中的契约、婚书等等,多数使用十分稚拙的书体,使用当地特有的俗字和错白字连篇的情况并不少见。由于常见的“书法大辞典”一类的工具书所收字例多为名家法书,档案文书中的许多问题依然难以解决。为此,夫马进在组织研究班时尤其注意识字,专门选取一些文书让所有参加者(包括他本人在内)识读誊清,并先后从国内邀请陈高华、周绍泉、范金民、陈宝良等知名学者莅临指导。同时,还注意训练识读公私文书中经常出现的花押以及公私印章。当然,对于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基本不使用毛笔书写的当代学者来说,大量阅读,反复阅读是解决识字问题的重要手段。还要说明的一点是,目前已经标点整理出版了许多文书资料,由于难免出现误认错认的情况,故在使用时尽可能地确认原文献。

2.明典章

无论公私文书,都产生于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特定制度之下。尤其是公文书,它在形式和内容上势必受到制度的制约,反映着制度的要求。这里说的形式包括,文书的种类(如:申文、咨文、奏折、题本、牌、详册、印结等等)、文书收发文者的衔名、格式(如:抬头、避讳等)、标朱、钤印盖戳、挂号、花押等等,以及文书中的特有名词,如“九此”和“十一奉”。从内容上说,文书的遣词造句,尤其是文书中使用的专用名词多是在制度的框架之下。为了理解这些专用名词,至少应该熟读例如《大清会典》、部院则例等官书,以求得对相关制度的理解。对于研究制度史和法制史而言,把握公文书的内容与形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公私文书中,往往使用简称或俗称来指代某一事务,如果不加明察,则会将同一事务误分为二,或将不同事务归并为一。例如,上海财经大学的王志明教授首创根据清代官员引见履历片研究捐纳制度,但因未注意简称或俗称的问题,导致在实际开办的捐纳事例之外,“发现”了大量没有史实根据的“捐纳事例”。兹举一例。王志明根据张伟履历(原文:“由俊秀于康熙五十五年遵粤闽同属海疆等事例在广西桂林府捐纳监生”)和张璇履历(原文:“由俊秀于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内在广东南雄府遵粤闽同属海疆等事捐谷准作监生”)认为,康熙五十四年和五十五年在广西和广东开办过“闽粵同属海疆事例”。实际上,经检《六部则例全书》可知,当年在广东和广西开办的捐例的名称并非“闽粵同属海疆事例”,正式名称应为“广东广西捐纳事例”。王志明单纯根据档案文书判断,疏于检寻官书,结果将报捐者使用的俗称――“闽粵同属海疆事例”(伍案:“闽粵同属海疆云云”源自左都御史赵申乔奏疏中的一句话)误认为正式的捐例名称,导致重复计算捐例。关于该捐例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拙稿《康熙五十三年广东捐纳案――兼论康熙皇帝晚年的吏治思想》,此不赘述。

3.溯史源

这里所说的史源,首先是文献之源。利用档案文献与利用其他史料一样,需要追溯该档案文献的来源。尤其是明清时期的档案文献在正式行文中,往往会原文抄录来文。例如,知府致道员的文书中会抄录来自知县的文书,而道员致布政司的文书中又会原封不动地抄录前述知县致知府、和知府致道员的文书,这种层层照录、环环相扣的情况,甚至可以延伸到中央衙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可以根据现存的文书复原已经散佚的文书,也可以由文书之间的内在关联理解行政机构内部的运作程序。而且,在熟悉了文书制度之后,可以发现后人整理的史料集或者论文中征引文献时的错误。例如,我本人在阅读淡新档案时,使用过台湾大学整理铅印本的《淡新档案》。该整理本在整体上优于台湾银行《台湾文献丛刊》铅印本的《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即便如此,我在阅读时发现存在着一些有违制度习惯的地方,如某人口供后有淡水厅同知批语。该书的录文为:“当堂重责贰百板,洋银衣物等,限半月如数呈缴,如违,严惩不贷。此供”。通常,上官批示来文时,批语最后往往使用“缴”、“此谕”和“切切”等结尾语。退一步说,上官绝无可能在自身批语中用“此供”二字作为结尾语。因为该“供”是被审人犯之“供”,而“此”字之前的部分为上官批语,两者虽有关联,但不可能被混为一体。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尚无网络资源可以利用的情况下,只好前往东京大学法学部图书馆去看自美国华盛顿大学购入的缩微胶片,结果发现是后人整理出版时的辨识错误,将“此谕”误为“此供”。当然,还要掌握前人对此类档案的研究成果。

4.赴田野

这里主要指利用地方档案的问题。对于生活在海外的研究者来说,他们虽然通过阅读文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某种“历史事实”。但是,由于缺乏身临其境的感性认识,使他们在把握事实、尤其是某类文献诞生的地理环境、社会环境方面与本土学者相比,始终存在着很大的距离。例如,在阅读巴县档案时,虽然可以看到不少涉及乡约、团练的文献,但却无法弄清这些乡约、团练与村的关系,即这些组织是否是以村为单位?甚至几乎看不到以村为单位的社会活动,所能见到的多是“廉里一甲”或“仁里二甲”之类的表述。这对于脑海中已经有了“村”、尤其是北方那种数十乃至上百户聚居的“村”的先入意识的人来说,不能不感到有些诧异。这种情况只能亲临现场、通过获得感性知识才能解决。在研读巴县档案的几年里,夫马进教授曾经多次前往现巴南区进行实地考察。结果发现,原巴县所在的巴南区因地处山区,居民以散居为主,档案中很少见到以“村”为单位的活动的原因或许在此。2019年8月,他为了解决阅读龙泉档案时产生的疑问,专程前往浙江省龙泉县进行实地探访,体验文书形成的环境。我个人觉得,在这一点上,本土学者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已故周绍泉先生曾经利用徽州文书复原了明代徽州府休宁县的都图里甲,就是一项很大的成就。

5.勤交流

在日本学术界,以共同研究为方法的研究班十分普遍,几乎每一所大学或研究机构都有共同研究班的存在。这些研究班一般由班长一人和班员若干人组成。研究班有一个中心的题目,成员们在这个题目的范围内一起阅读史料并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在以研读档案文献为主的研究班里,没有教员与学生之分。如上所述,在辨识文字的时候,即便是教授也和学生一样,要完成一定量的“作业”,并且交付全体成员“评判”。以我参加过的研究班而论,当学生见到教员有识读错误时,往往是如实地指出。我本人就曾经多次沐浴过来自学生和晚辈的“炮火”。人非圣贤,只有通过教学相长,方能尽可能准确地识读史料和把握史实。另外一点就是在交流中固然要向他人学习,但是要尊重他人对某一史料的“第一发现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简单说来就是慎重对待那些他人尚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只有这样,交流才是有意义的。记得周绍泉先生于1990年代曾经将他费时多年,利用徽州文书亲手绘制的明代徽州府休宁县都图里甲图赠送给夫马进先生。日后,夫马进教授有意将该图编入书中,但鉴于周绍泉先生本人尚未主动公开过这一研究成果,特意征求周绍泉先生的许可。我清楚地记得,周绍泉先生在生前曾经多次为夫马进先生这种尊重他人的作法赞叹不已。以我本人而论,记得我曾经在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发现过若干种可称天下孤本的官僚名簿,由于恰好无暇前往办理复印手续,故委托一位和我有相近研究兴趣的学者代我前往办理。办好之后,他对我说,在你用这个史料之前,我绝不会在文章中引用它。其后几年,我因各种原因未能利用该史料作研究,但是那位学者始终没有提起此事,也没有问我是否还会用,而是另辟蹊径,取得了很大成就。这种情况看上去或许会有人觉得有些过分甚至愚笨,但我觉得尊重他人是非常重要的。

结语

最后扼要谈两点,第一是如何收集日本的研究信息,第二是我本人的文书样式研究。

关于收集日本的研究信息,根据我本人的体会,有如下几种途径。

1.《史学雑誌》每年第5期的“回顾与展望”

该刊物由设立于1889年史学会发行,是日本历史最悠久的史学研究刊物,每月1期。该刊物每年第5期会循惯例以“回顾与展望”专号刊出,介绍上一年度的主要论著论文和史学研究的动向。关于中国史的部分大致分为9个部分、即殷・周・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近代、现代、台湾。执笔者基本是在校研究生,由他们对那些与自己专攻的断代有关的研究论著和论文进行总结评说。我觉得,交由研究生总结上一年度的学界动态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年轻人有朝气和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利用这一机会既可以阅读比较多的研究成果,又可以通过比较发现研究的成果和不足,还可以锻炼文笔。

2.各主要大学的研究纪要、主要学会刊物的“附录”

日本各大学发行出版的“研究纪要”相当于我国的“学报”,唯一的区别是不收外稿,除特例外(伍案:如合作研究者,客座教员等),原则上只刊载本大学专职教研人员的研究成果。同时,各个学会如上述史学会那样,也发行自己的刊物,有资格刊载论文者均为该会会员。这些刊物几乎都有极具参考价值的“附录”,其中包括有开讲课目和毕业或学位(学士,硕士,博士)论文的题目。通过这些“附录”,可以了解到相关学校的教学情况,也可以知道学生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的选题。

3.网络资料

东洋学文献类目(http://ruimoku.zinbun.kyoto-u.ac.jp/):本资料由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附属东亚人文情报学研究中心(伍案:元汉字情报研究中心)编辑发行的研究目录,收录与东洋学有关的日文、中文和西文的论著和论文目录。过去是每年发行1册,现在已经开放网络检索。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该资料因其收录范围广泛,故具有很高的权威性。现在,随着国内的CNKI(知网)和日本的CiNii等网上目录的开放,本资料的重要性有所下降,但依然是检寻先行研究时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CiNii(https://ci.nii.ac.jp/):是由日本国立情报学研究所管理的一个综合性学术讯息数据库。利用该网站可以检索日本国内正式出版的几乎所有论文、论著、学位论文和大学图书馆的藏书。该网站不收取任何费用,使用起来比较方便。

KAKEN(https://kaken.nii.ac.jp/):是由日本国立情报学研究所管理的一个数据库。该数据库主要的收录对象是日本文部科学省和日本学术振兴会资助的研究项目。通过该网站可以检索到得到资助的课题名称、课题组构成和研究成果的概要(伍案:即研究实施状况报告书、研究实绩报告书、研究成果报告书概要)等等。

researchmap(https://researchmap.jp/):是一个以检索科研人员讯息为主的数据库,由科学技术振兴机构负责运营。与上述以检索研究成果的数据库不同,该数据库主要收录科研人员的基本信息,如学历、研究履历、论文目录和资助课题。利用这一数据库不仅可以检索到某一科研人员的相关讯息,还可以找到与他有交集(伍案:如曾经共同研究或课题相近等等)的科研人员。

关于我本人的文书样式研究扼要介绍以下两点:

1.印章研究

中国利用文书进行行政管理的历史至少可以追遡到秦代以前。政府的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利用由法律规定的、体系堪称完备的各种下行、上行和平行文书,这种施政方式被称为“文书行政”。为了是行政文书具有法的效力,必须以某种形式将权力赋予该文书,或者证明该文书的公信力。官印就是代表着国家权力、赋予行政文书以法的效力的工具。钤有官印的文书被称为“官文书”,严禁随意弃毁。本研究首先概述了明清两朝地方衙门官印的分类及其形制,然后介绍了钤盖官印时的相关规定(伍案:如用印前的确认、用印时的注意事项、用印的位置、处罚措施等等)和徽州文书中的帖文、牌票的用印实例,最后论及了胥吏、衙役的戳记和地方基层组织首领的图记。详情请见拙稿《官印与文书行政》,载《’98国际徽学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32-358页。

2.勘合文书形制的研究

我研究的勘合是明朝政府在处理明代对外关系中用于证明使节身份的公文书,具体的研究对象是明朝与日本之间使用的勘合的形制问题。日本的勘合研究由来已久,但是由于从事这一研究的日本学者昧于中国的传统文书制度,误将文书中书写字号和钤盖官印的部分误认为勘合。有鉴于此,我在2001年撰文指出了他们的认识存在以下误区,即无视勘合文书必须钤有制作衙门(伍案:在此指明朝礼部)的官印、根本不理解文书与半印字号的关系、误以为使用时在勘合背面记载相关内容等等。鉴于当时尚未发现明代勘合的实物,甚至尚未得知明代勘合的前身──元代勘合的情况,故使用宋元时代的“公凭”和“公验”、清代的“勘合”以及琉球王国在对外关系中使用的“符文”,推论了明代勘合的形制。近年,随着黑水城文书研究的进展,尤其是中国科学院经济学研究所藏明成化工部班匠勘合和孔子博物馆所藏明代兵部驿递勘合的发现,基本上验证了我当年的推断是符合明代的文书制度的。详见拙稿《日明関係における「勘合」―とくにその形状について》,载《史林》84卷1期,2001年,第124-143页。

大家知道,有了新发现的文书或档案,不等于可以写出好文章,有了先进的检索方式和技术手段,虽然可以令我们在占有资料的数量方面和整合资料的技术手段方面轻松地超越前人,但是这不等于我们在占有资料的质量方面同样可以轻松地超越前人,也不能保证我们在解读能力和思考能力上可以轻松地超越前人。除了力争彻底地阅读并读懂文献之外,不要忽视基础性文献。兹举2例。战后,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史曾经是日本学界的“显学”之一,不少学者争相从地方志、文集、碑刻中发掘史料,努力证明苏州城市发展的种种进步。宫崎市定在论及明清时期苏州城市的繁荣时,曾根据《清史稿・地理志》指出,堂堂国都的北京仅有大兴、宛平两县,而苏州却有长兴、元和、吴县三个县的建置,足见苏州因经济社会发展导致城市在行政管理方面远超国都北京。《清史稿》对于治清史者可谓是尽人皆知之书,但虽然该书有很多不足,但作为基本史料是不容忽视的。再者,在中西交通、西域文明与丝绸之路的研究方面,向达先生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尤其是对敦煌文书和稀见史籍的运用更是高屋建瓴,在当时令很多人望尘莫及。但是,邓广铭先生曾经指出向达先生的名著《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中存在的诸多错误,究其根源忽视了正史和《通鉴》等基本史料,结果导致该书在“史实基本知识”方面出现硬伤。这两个事例告诉我们,不仅要读稀见之书和他人未读之书,首先要读好读懂必读之书。记得当年负笈北京大学时,许大龄先生要求我们首先从《中华二千年史》入门,然后通读《明史》和《明实录》。想在想来,在避免出现硬伤方面,受益实在匪浅。目前,文书史料的发掘发现方兴未艾,相信各位同学一定会以宽广的眼光和坚实的基础研读文书史料,一定会取得超越前人的好成绩。

以上内容,主要基于本人学习研究过程中的体会,难免有挂一漏万和谬误失实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又,本文根据在“2019 年明清以来的地方档案与文献研究生暑期学校”(山东・曲阜・曲阜师范大学,2019年7月)的授课大纲整理。其间承蒙曲阜师范大学吴佩林教授多方鼓励关照和督促鞭策,在此谨表示感谢!

 

2019年12月30日完稿于乐音寺

2020年1月12日修改于吉野山芳云馆

2020年6月9日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后再订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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