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清一代,国家对地方官员的任免,重州县官而轻属官。官员更替频繁,任期短暂,州县事务能有“序”运转,与“分房治事”的书吏系统密不可分。州县“房”之设置,萌芽于先秦,演进于秦汉、魏晋和隋唐,形成于宋代,完备于元代,至明清达到鼎盛。清代各州县“房”的设置除基本的六房外,常有增加房别、某一房再析分数房或房内书吏轮值之现象,职能也会因现实情况而更为细化,区域性、复杂性、多样性特征明显。依案分房、按房立卷、粘卷归档是州县文书管理的基本流程。而细究地方档案,会出现有不同房的档案存于同一卷宗的“串房”情况,其产生一方面是由于案件性质发生了变化而进行的再次归档,是衙门“有序”的表现,其中“错误”的归档说明有序的衙门运转会因衙门内部房科之间的混争与书吏个人私利的掺入而变得“无序”。很大一部分“串房”的档案实际是他们经济利益被重新分配的结果。这些“串房”档案是是历史学、文书学、政治学、法学研究者不可多得的素材,对它进行科学、规范的整理使我们必须面对的挑战。
关键词:清代;州县衙门;分房;串房
原文发表于《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第43-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