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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瀚:暑期学校研修报告
2019-07-24 05:44     (阅读: )


7月3日,由山东省教育厅、曲阜师范大学主办,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孔府档案研究中心承办,曲阜市文化和旅游局、孔子博物馆协办的2019年“明清以来的地方档案与文献”研究生暑期学校隆重开学,经吾师李力教授推荐,承蒙举办方不弃,余亦忝列34名学员之中,得以聆听诸位前辈学者之教诲,与众多同侪共同学习,相互砥砺,幸甚之至。7日之内,7位大咖级名师,13场学术讲座,3次工作坊,2处实地考察,无一日闲暇,然所得甚多,收获颇丰,其间关于法史学研究多有所感,故不揣浅陋,聊以数语书之。

1.法史学研究应当与历史学研究同频共振

7月3日,中山大学刘志伟教授“从系谱阅读历史”出发,运用历史人类学的方法,勾画了明清乡村宗族与国家的图景,明确指出宗族组织不是基于血缘关系自然形成的,而是历史社会演变的结果,是经济、观念、政治、文化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产生的背后是意识形态、社会结构、国家制度的变迁,而维系宗族组织的不是血缘,而是经过改造后的宗法伦理规范,以及国家意识形态和国家治理模式。7月8日,上海交通大学曹树基教授在介绍契约文书的搜集、整理与研究之后,重点阐释了传统中国地权结构问题,他通过处置权、收益权与使用权的理论框架,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土地产权结构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分析,并指出中国传统土地产权是分散的,不是集中的。听完二位教授的报告后,我想起李力师在《借题发挥: 中国法制史向何处去?》中的一句话,“作为专门史的中国法制史,……在史学界不但未得到其认同,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被轻视。”何以法史学被史学界轻视?很大的原因是法史学对历史学界的前沿研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诸多新近出版的《中国法制史》教科书仍然将宗族组织界定为血缘组织,仍将传统中国的土地产权问题纳入大陆法系的物权理论框架下予以解释,而对刘、曹二教授的研究成果视而不见。这种“视而不见”或许就是法史学越来越“边缘化”的原因之一。法史学必须重视历史学的研究成果,加强与历史学界的沟通交流,打破自我设限的学科藩篱,与历史学研究同频共振,这样才有可能走出现实的困境。

2.数位人文是法史学研究需要直面的问题

7月4日,台湾大学项洁教授从“数位档案系统与脉络分析”、“DocuSky-个人化的数位人文平台”两个方面系统阐述了数位人文这一新的研究范式,让我们接触到了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对数位人文有了初步的了解,拓宽了我们的研究视域。原来学问还可以这么做!技术不仅改变日常生活,也在改变着学术研究。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不仅是科技革命,也促进着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研究的升级换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思考方式、研究方法正悄然发生改变,数位人文可以说就是这种转变的集中体现。数位人文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必然会渗透到法史学研究之中,然而问题是,法史学研究如何利用或构建自己的数位人文平台,对数位人文研究范式的陷阱如何防范,这也许是法史学界需要思考和实践的。

3.地方档案是法史学研究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

“没有史料,没有历史”的说法虽然争议颇大,但是没有史料就很难成就历史学研究则是不争的事实,这也可以算作一条普世的经验。梁治平先生曾在2002年发表的《法律史的视界:方法、旨趣与范式》一文中指出,“回顾百年来的中国法律史研究,很容易看到史料的重要意义。……过去数十年的一般趋势,是经典类、正史类和法典类材料的相对重要性降低,各类出土文物、官府档案、公私文书、民间契约、调查报告类型的材料则越来越受学者的重视。”十余年过去了,这种趋势进一步加深,甚至可以说地方档案是近些年来法史学研究领域最活跃的因子,也是最受瞩目的学术增长点。7月6日和7日,日本大阪经济法科大学的伍跃教授、曲阜师范大学吴佩林教授、成积春教授以地方档案为主题的学术报告,从不同角度阐明了地方档案之于历史学研究的重大价值。《淡新档案》《巴县档案》《顺天府档案》《南部档案》《冕宁档案》《紫阳档案》《孔府档案》……,任何一部地方档案都值得法律史学人用一生持续研究。我们甚至可以说,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地方档案将是改变法律史学科格局,推动法史学研究最重要的学术资源。

4.法史学也需要走“群众路线”

7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李雪梅教授讲授了“碑刻研究方法论”,从感性与理性、视角与理论建构、研究现状与规划、数据与问题导向、碑本与文本之异等五个方面系统阐述了研究碑刻应当注意的方法问题。这场讲座对我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有着直接的帮助,为我访查、整理、比较“堰渠型”水利碑刻,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指导。同时引起我关注的是,以李雪梅教授为首的团队近些年一直从事法律碑刻的传拓、展览等工作,还开办了中华法制文明虚拟博物馆,出版了《法韵中华》日历。这些行动将“书斋里的法律史”搬到广场上、互联网上,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史、理解中华法制文明,不仅有利于传播、弘扬中国传统法文化,同时也播撒了法史学的学术种子,走出了一条法史学的“群众路线”。这样的经验的确值得法史学界给予重视。法史学不应困囿于书斋中,也不该局限于特定的圈子里,而应当走“群众路线”,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实现大众史学与专业史学的良性互动。

美好的时光大都是短暂的,同时又是难忘的。忘不了刘志伟教授、项洁教授、伍跃教授、吴佩林教授、李雪梅教授、成积春教授、曹树基教授的师者风范,忘不了李力教授、郑全红教授、冯学伟副教授问学精神,忘不了吴佩林教授、吕厚轩副院长、孙锋老师、续大鹏老师的用心组织,忘不了诸多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更忘不了同学们在工作坊中的精彩表现。暑期学校虽然圆满结束了,我们也都得以顺利结业,但关于“明清以来地方档案与文献”的研究永远在路上……

(胡瀚,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18级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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