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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衍圣公制度试述
2018-04-26 09:52     (阅读: )

众所周知,宋代是中央政府对衍圣公管理的转折时期,衍圣公的地位、待遇与唐、明、清三个朝代,有着很大的不同,而现有的研究也十分薄弱,公众对宋代衍圣公的认识存在着很多误区,尤其是对宋代衍圣公的地位存在很多模糊的认识。本文拟根据可靠的宋史史料,从衍圣公地位、仕途、袭爵三个方面入手,对此问题加以初步探索。


一、“爵以公号,授一京官”:宋代衍圣公的政治地位

在当前许多导游材料、旅游读物中,宋代衍圣公的品位居然有正一品、五品、八品之说,可谓谬种流传,亟应加以澄清。[①]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现有的宋代职官史料,如《宋会要辑稿·职官》、《宋史·职官志》、孙逢吉《职官分纪》等都无关于衍圣公的记载,龚延明教授主编的《宋代职官词典》(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也没有收录“衍圣公”词条。可见,宋代衍圣公不是宋代职官体系中的一员。换言之,就衍圣公爵位本身而言,讨论其是品位是几品,是毫无意义的。


既然如此,宋代衍圣公的地位与俸禄如何得到保障呢?与唐代以官品决定俸禄的制度不同,宋代的官员俸禄制度是以寄禄官决定俸料、职事官决定职钱的双轨俸给制度。寄禄官代表的“本俸”包括料钱、衣赐、禄粟三部分,官员只有寄禄官是不够的,还要出任在外差遣、在京职事官、获得贴职,以此领取职钱、公使钱等等名目繁多的补贴。而衍圣公既非寄禄官,也非职事官,更不是一种差遣;从字面上看,衍圣公似乎是一个爵位,但是这个爵位本身是没有俸禄的。以现存于《宋史·职官志》的《嘉祐禄令格》为例,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 开国郡公、 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公十二等爵都有相应的俸禄,惟独不见衍圣公。因此,衍圣公这个职务本身并无固定收入,必须依赖兼职,包括兼带寄禄官、出任各种差遣。其中衍圣公在北宋哲宗以前经常担任的兼职是乡官。关于衍圣公出任乡官的问题,本文将在第二部分详细讨论,此不赘。由于“乡官”的升迁空间很小,在宋代职官体系中的地位亦不高,保障衍圣公收入、提高衍圣公品位的补偿措施,朝廷授予衍圣公寄禄官,并且允许衍圣公离开兖州或曲阜外出任官,这样可以与其他官员一样通过磨勘、改官提升寄禄官。


孔宗愿墓


   这方面的努力,最典型的是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十月出台的关于衍圣公地位的七条制度,其中第一条规定明确了衍圣公的寄禄官、升迁:

  合袭封衍圣公者,除一有料钱寄禄官,专以主奉先圣祠事为职,添支供给,随本资序每三年理一任,用本路及本州按察官荐举,依吏部格关升资任。如朝廷非次擢用,许依旧带公爵,令以次合袭封人权主祠事,如已系幕职州县官,即与改合入官。[②]

可见,朝廷为了让衍圣公安心留在曲阜主持祠事,特地给予衍圣公“一有料钱寄禄官”,并且其俸禄还能随着晋升而增加。这样的优待显然有利于衍圣公回归到本职上来,同时若衍圣公本人才干卓异,可将其调离曲阜外任。

   那么给予衍圣公的“一有料钱寄禄官”到底是什么呢?仁宗嘉祐四年(1059)著作佐郎何鬲建议朝廷为周世宗子孙创设崇义公世袭制度,其中提及了衍圣公:“若参酌中制,宜访求周之子孙,如孔子后衍圣公之比,授一京官,爵以公号,使专奉庙享。”[③]似乎衍圣公袭封后授一京官已经成为定例,这里所指的“京官”就是寄禄官。然而衍圣公的袭封者在袭封以前,有的已经通过其它渠道荫补了官职。宋代第一位衍圣公(当时称文宣公)孔宜在袭封前已官至司农寺丞,袭封时迁太子右赞善大夫,[]第三位衍圣公圣祐在袭爵前的大中祥符元年(1008)已任曲阜县令,袭爵后迁赞善大夫;[]第四位衍圣公孔宗愿在袭爵前已官至北海县尉;[]第六位衍圣公孔若虚在袭封前曾任归安县主簿;崇宁三年十一月袭封的第七位衍圣公孔端友则是没有任何官职的白身人。由于每个袭封者在职官等级体系中的起点参差不齐,赋予衍圣公的寄禄官也各不相同。

针对这一差异,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十一月四日,奉圣旨:“文宣王袭封人改封衍圣公,今后袭封衍圣公,除承奉郎,每遇元会大礼,陪位在太常少卿下。”[]同年十一月十六日颁布的《文宣王之后袭封条贯》,针对承袭人寄禄官的高低做了更细化的规定:“文宣王之后,世以长子承袭,封衍圣公者,未有官者,除判司簿尉。”据此,作为一个“未有官人”,孔端友应该先除“判司簿尉”,[]可能是徽宗为了显示自己对衍圣公格外的优待,孔端友直接除承奉郎[]承奉郎正九品,是京朝官的倒数第二阶,相比之下,宋代即使是进士出身的官员,也必须先任选人,然后艰难地争取来之不易的改京官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衍圣公得到了优待。

   孔端友之后的南宗五位衍圣公,史料对他们袭爵前的官位没有记载,而袭爵之时,都得到了京官的寄禄官,而不是选人阶层的“判司簿尉”。如孔搢绍兴二十四年(1154)四月袭爵时候是右承务郎,是京官最低一阶,从九品,绍兴三十年十二月,孔搢才迁为右承奉郎:“搢年十九,法未当磨勘,吏部奏搢先圣之后,特迁之。”[⑩]孔搢以下文远、万春两位衍圣公在袭封的同时除承奉郎,宋代最后一会衍圣公孔洙的寄禄官不详。

二、乡官抑或外任:宋代衍圣公的仕途两难

所谓“乡官”,是指历朝中央政府都明确了衍圣公(文宣公)的本职工作是主持曲阜孔庙祭祀之事,即“奉先圣祠事”(“侍祠”)。为了方便衍圣公(文宣公)们履行职责,前代多任命他们为兖州、曲阜县两级地方官员。唐代的文宣公无一例外地兼任兖州上佐(长史、司马、参军)、幕职(兖州观察判官)或者曲阜县令、曲阜县主簿等职;即使无法做到让衍圣公在兖州、曲阜任官,也尽量在邻近州县任职,如同属兖州的泗水县等等。[11]

宋代第一位衍圣公(当时称文宣公)孔宜的父亲孔仁玉在后唐、后晋、后周三次被任命为曲阜县官员,而孔宜在乾德四年(966年)朝觐宋太祖时还只是个屡试不中的进士,太祖没有命其袭封文宣公,只任命他为曲阜县主簿。值得注意的是,在朝觐前孔宜的称呼是“文宣王四十四代陵庙主”[12]表明孔宜是事实上已经在履行文宣公的本职。而在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袭封文宣公后,孔宜受命通判密州,太宗北征,受诏督军粮,涉巨马河溺死,年四十六。[13]与唐代文宣公不同,孔宜出任了兖州以外的官职,自然不能长期留守曲阜主持祠事,这几乎是所有宋代衍圣公(文宣公)都将碰到的问题。宋代第二位衍圣公(文宣公)延世因父亲孔宜战殁边境而赐同学究出身、曲阜县主簿,秩满迁许州长葛令。第五位衍圣公孔若蒙于熙宁元年(1068)袭爵、除沂州新泰县主簿。[14]沂州离兖州不远,便于就近主持祠事。

孔仁玉墓

   北宋前几位衍圣公(文宣公)担任乡官后陆续调离曲阜、导致祠事废弛的情况,引起了一些士大夫的非议,认为这将导致衍圣公的本职日渐荒废。作为对类似呼声的回应,仁宗皇祐三年(1051年)七月诏;“国朝以来,世以孔氏子孙知仙源县,使奉承庙祀,近岁废而不行,非所以尊先圣也。宜以孔氏子孙知仙源县事。”[15]这道诏书表明,当时的实际情况是,不但衍圣公(文宣公)不在曲阜任职,连孔氏族人都罕有机会任曲阜知县,朝廷似乎决心恢复旧制。

但是,到了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由于担心兖州、曲阜的地方官可能为孔氏垄断,京东路提刑王纲请求:“自今勿以孔氏子弟知仙源县。其袭封人如无亲属在乡里,令常任近便官,不得去家庙。”[16]得到朝廷准许。这样一来,如果有亲属在曲阜可以代为主持祠事,衍圣公可以远出外任;如果没有亲属可以代为主持祠事,衍圣公也只能在距曲阜较近的州县任职,而不得担任乡官。

   至哲宗元祐元年(1086)十月,试鸿胪卿孔宗翰上奏,针对衍圣公制度、孔庙、孔林、孔氏宗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七条建议,其中关于衍圣公的有如下两条。一是将衍圣公改名为“奉圣公”。其次就是关于衍圣公本人出任外官的问题:“盖袭封嗣爵本为侍祠,今乃兼领他官,不在故郡,欲乞今后不使袭封之人更兼他职,并别请俸终身,使在乡里本庙。”[17]可能在同年,孔宗翰还请求依家世例知兖州以奉祀。[18]孔宗翰所说的“家世例”应该就是皇祐诏书提到的“世以孔氏子孙知仙源县,使奉承庙祀”。朝廷将孔宗翰奏状下礼部、太常寺等部门讨论,现存时任礼部员外郎的颜复的《上哲宗论孔子后凡五事》,其中有关衍圣公的内容是:

   国朝乾德以来,尝诏其后宜、延世助任曲阜官,使严时享,又诏袭封人令常任近便官,不得远去家庙。近世孔氏虽绍孔圣公爵,多任外官,违离陵庙,名实乖异,无主祭之责,爼豆之事,势难精虔。欲乞今后袭封之人,并理所入资序,留奉祭祀,如有卓异才行,为朝廷采擢,及通判以上,并择以次当承袭人权主庙事,子孙未立,通择近属。[19]

   颜复建议:衍圣公应以留在曲阜主持祠事为主,但如果朝廷需要,衍圣公还是可以离开曲阜外任;当衍圣公不在曲阜时,可以让“次当承袭人”主持庙事,如果没有预定承袭人选,则在亲属中选择一人代为行礼。这样既不耽误衍圣公的仕途,也不至于影响曲阜孔庙的祠事。当时朝中还有一种意见主张,要额外置官一员,主其家事,或者只令仙源县主簿、县尉兼管家事。[20]北宋理学大师程颐也参与了元祐元年的衍圣公制度讨论,虽然他本人的奏状已经亡佚,但据朱熹说:“如伊川(程颐)当时要勿封孔氏,要将朝廷所赐田五百顷一处给作‘奉圣乡’,而吕原明(吕希哲)便以为不可,不知如何。”[21]程颐居然建议废除衍圣公的爵位承袭,将祭祀孔子、管理孔庙的职责交由“奉圣乡”来履行,似乎反映程颐认为当时的衍圣公长期不能正常履职,此爵已可有可无。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朝廷正式颁布了关于衍圣公管理的七条法令,第四条规定,孔氏族产,要置籍出纳,委本县官一员与衍圣公并本家尊长通签,从而限制了衍圣公管理孔庙事务的权力。

   到了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十一月十六日,又出台《文宣王之后袭封条贯》四条,其中第二条规定:“文宣王之后常听一人注兖州仙源县官。”这个规定解除了兖州、曲阜(仙源)县的“乡官”对衍圣公的束缚,使得这类职位向广大孔氏族人开放。

   南渡以后,衍圣公虽然寓居衢州,但是从无一位南宗衍圣公出任衢州本地的地方官职。南宗第一位衍圣公孔端友,曾知彬州,因处置境内盗贼不当,于绍兴元年三月被免职,主管洪州玉隆观,享受祠禄直到绍兴二年去世。[22]孔搢,曾知建昌军,坐妄用库金贬秩,遂不复用,累迁至朝散大夫,光宗绍熙四年卒。孔文远曾任隆兴府通判,[23]孔万春在史籍中未见曾出任差遣的记载。[24]理宗宝祐四年二月(1256),以袭封衍圣公孔洙,特添差通判吉州,不厘务。[25]由此可见,南宋在衍圣公基本上与衢州的地方官绝缘

三、宋朝政府对衍圣公袭爵的管理

一般来说,衍圣公的承袭应该遵循嫡长子继承的原则,承袭如果是严格按照这一原则进行的话,衍圣公世次与人数应该是一致的。但是宋代最终出现了九代、十二位衍圣公(文宣公、奉圣公),即衍圣公人数多于世次的情况,原因是宋代衍圣公传承中出现了两次“兄终弟及”(同代继承)。之所以出现没有嫡长子继承的原因,主要有二:(1)上一代衍圣公无嗣;(2)上一代衍圣公被罢黜。下文结合12位衍圣公的承袭分析之。

   宋代第一位衍圣公孔宜,是第四十三代孙仁玉之子,仁玉在五代后唐曾袭爵文宣公、曲阜县令,后周高祖拜孔庙,加恩兼监察御史。[26]仁玉卒后,由于黄河流域处于混战状态,孔宜没有机会袭爵。直到太祖乾德四年(966),孔宜主动拜章阙下,自述家门故事,诏除曲阜县主簿,历黄州军事推官,迁司农寺丞,掌星子镇市征,知星子县。[27]但是,宋太祖有没有在任命孔宜为曲阜县主簿的同时,确认他为文宣公呢?关于这个问题,宋代史籍中的记载并不一致。下举五例:

(1)王称《东都事略》:“乾徳中诣阙上书,述其家世,诏以为曲阜簿,袭封文宣公。未几,通判密州,太宗北征,受诏督军粮,涉巨马河溺死,年四十六。”[28]

(2)《阙里谱系》:“乾德四年,拜章阁下,叙家门故事,授曲阜县主簿。太宗命为皇子宰,袭封文宣公。”[29]

(3)孔传《东家杂记》:“太宗皇帝因四十四代孙宜入觐,顾问孔氏历世之数,……特迁赞善大夫,袭封文宣公。”[30]

(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初以文宣王四十四代孙宜袭封文宣公,宜卒于雍熙三年。”[31]

(5)马端临《文献通考》:“乾德四年,以文宣王四十四代陵庙主、进士孔宜为兖州曲阜县主簿。”[32]

   由此可见,大多数资料记载孔宜袭封文宣公是在太宗朝,时间是太平兴国三年。孔宜朝觐太祖确有其事,但是那一次朝廷没有命他承袭文宣公,而只是任命他为曲阜县主簿。

雍熙三年(986)孔宜卒后,朝廷并未下诏封立四十五代文宣公,直到真宗登基的至道三年(998)九月,时任许州长葛县令道孔宜之子延世,才被任命为曲阜县令、文宣公,[33]此时距离孔宜去世已经十二年之久。延世袭封时间如此之晚,可能是因为延世尚年幼。

   延世大约卒于景徳年间,景德四年(1007),宋真宗赐“文宣王第四十六代孙圣祐同学究出身”,当时圣祐才九岁。[34]大中祥符元年五月真宗封禅泰山、令圣祐于京官后陪位,此时对他的称呼仍然是“文宣王第四十六代孙”,[35]王钦若言其有声于乡曲,召赴阙,改太常博士,赐绯,令知曲阜县,专主祠庙,这表示虽然已经预定他是第四十六代文宣公,但因为年幼而没有加封,天禧五年(1021)始命圣祐袭封文宣公、知仙源县事。[36]圣祐卒于仁宗乾兴元年(1022),享年三十,去世时无子。

   因圣祐无子,文宣公人选空缺十年之久,直到景祐二年(1035)才命其堂弟宗愿(其父为孔宜之子延泽)袭爵。不过宗愿真正履行文宣公职责迟至宝元二年(1039)。在爵位空缺期间,文宣王庙事由族中长辈秘书监、分司南京孔朂管勾,直到宝元二年方命孔朂以工部侍郎致仕,将职事移交给宗愿。[37]因此,文宣公之爵位空缺13年之久,这一方面是因为圣祐没有子嗣,另一方面也由于朝廷的漠视。据史籍载:

文宣公孔圣祐卒无子,除袭封且十年,是时有医许希以针愈仁宗疾,拜赐已,西向拜扁鹊曰:“不敢忘师也。”帝为封扁鹊神应侯立祠城西,(颜)太初作许希诗,指圣祐事以讽在位,又致书参知政事蔡齐,齐为言于上,遂以圣祐弟袭封。[38]

文宣公袭封之事,居然还需要以扁鹊为由头作诗启发才能推动,足见当时朝廷并不以此为急务,此事最终由参知政事蔡齐促成。[39]宗愿是圣祐的堂弟,也是孔子的第四十六代孙,这是宋代第一次出现衍圣公(文宣公)同代继承的情况。[40]仁宗至和二年(1055),从祖无择、刘敞等言,改文宣公为衍圣公。[41]从此文宣公之称淡出历史的舞台。

宣圣四十九代墓碑


    宗愿之子孔若蒙于熙宁元年(1068)袭衍圣公、除沂州新泰县主簿。[42]元祐元年(1086)十月,从孔宗翰言,改衍圣公为奉圣公。[43]元符元年(1098)孔若蒙因监修孔庙事夺爵,诏令本家公议,选择“近里守分人”承袭。族中长辈四十六代孙孔宗寿等,保明四十七代孙前湖州归安县主簿若虚堪充袭封,并且请求:“后来若虚身殁之后,亦别行选择,不必子继,所贵留意祖庙,敦睦族人。”奉圣旨允准,命若虚承袭,专主祠事。[44]奇怪的是,希望衍圣公今后“不以子继”的要求居然是族人提出来的。这也许是因为他们在无法抗拒朝廷罢黜孔若蒙爵位的情况下,为保证将来爵位不至于转到若虚一系,才提出这样的要求,使得若蒙的儿子还有可能以侄子的身份继承爵位。但另外一种可能是,孔若蒙得罪族人甚深,据孔传说,朝廷宣布衍圣公爵位今后“不以子继”后:“自选择之法行,族人皆务修齐,间有登科预荐者,乡人以为朝廷激励之效云。”[45]这很难解释为“不以子继”是专门为了保证将来若蒙之子能够袭爵而提出的。

   从《东家杂记》看,若虚大约卒于崇宁三年(1104)十一月,该年十一月十四日,朝廷命令若虚在本族中保明辈份最长人,充任判司簿尉。同年同月十六日,朝廷就发布了《文宣王之后袭封条贯》四条,第一条明确规定爵位必须由长子继承,无形中废止了 “不以子继”的原则;第四条则将“奉圣公”这一名称改回“衍圣公”,之所以要发布这一《条贯》,显然是已经收到若虚去世之讯,而封立端友为四十七代衍圣公的告词也系于此条之下,可见端友承袭是在崇宁三年十一月。端友是若蒙之子,但又不是上一代衍圣公若虚之子,故端友所袭封的爵位来自孔若蒙。

孔端友像


   北宋灭亡时,端友携部分族人南渡,高宗绍兴二年(1132年)闰四月卒,孔玠袭封。[46]四十七代孙、本家尊长孔传还出面向朝廷保明:“看详本家宗支图子,其袭封衍圣公孔端友止有庶子玠,今来合系袭封衍圣公。”[47]实现了父子相承的袭爵方式。

绍兴二十四年(1154),孔玠卒,四月,授进士孔搢右承务郎、袭封衍圣公。[48]光宗绍熙四年(1193),孔搢卒,秋,孔文远袭封衍圣公、承奉郎。[49]理宗宝庆二年六月(1226),以孔万春袭封衍圣公。[50]理宗宝祐四年二月(1256),以袭封衍圣公孔洙,特添差通判吉州,不厘务。[51]孔洙是南宗第五十三代衍圣公,南北两个衍圣公分立的局面是由他结束的,但是他袭爵的准确时间,史无明文。

   综上所述,宋代衍圣公的袭封并未严格遵循嫡长子继承的原则,一旦出现上一代衍圣公没有子嗣的情况,就会采取兄弟、堂弟的同代承袭的方式继承,甚至在孔氏家族内壁出现过“不以子继”的呼声。对此,朱熹有过批评,他认为衍圣公的爵位继承应该建立“宗子”法,即每一代衍圣公都是上一代衍圣公的嫡长子,杜绝同辈继承:

宗子只得立嫡,虽庶长,立不得;若无嫡子,则亦立庶子。……今臣庶家要立宗也难。只是宗室,与袭封孔氏、柴氏当立宗。今孔氏、柴氏袭封,只是兄死弟继,只如而今门长一般,大不是。[52]

朱熹的理想是恢复所谓“别子为宗”的“大宗之法”,但是普通官员和庶民因为没有世袭的爵位,所以只要年代稍久,嫡长子世系就难以分辨,故云“今臣庶家要立宗也难”;相比之下,宗室爵位和衍圣公、柴氏的崇义公是由朝廷管理任命的,完全可以做到嫡长子继承,即使沒有血緣意义上的嫡长子,也应该以过继的方式为其立后。实践中,这一原则却没有被严格遵循,反而多次出现兄终弟及的传承,这让朱熹非常失望。

元  孔浣墓碑

               

    四、结论

宋代是衍圣公管理制度史上十分重要的转折期,与唐代相比,宋代大力拓宽衍圣公的仕途,使得他们不必株守在兖州、曲阜,有机会在更广阔的舞台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但与明清两代相比,宋代朝廷给予衍圣公的政治、经济待遇又是不高的。这突出表现两个方面。

  首先,尽管在不同时期都陆续出台了优待衍圣公的政策,宋代始终没有把衍圣公纳入职官体系中,也没有纳入五等爵位体系中管理,导致衍圣公本身既无品级,亦无相应俸禄。以最为优待衍圣公的宋徽宗为例,崇宁三年诏衍圣公陪位时班在太常少卿下,而太常少卿只是从五品,远远低于衍圣公在明清两代朝会的班位;徽宗还给予衍圣公袭封人一个寄禄官,但是衍圣公寄禄官的升迁,必须与一般官员一样,依赖担任职事官或者差遣,通过磨勘转官实现,总而言之,衍圣公这一“职位”本身的地位始终没有通过制度安排得到保障。

   第二,履行本职与外出任官的矛盾一直困扰着宋代衍圣公。朝廷通过赋予衍圣公寄禄官、担任差遣来保障其经济收入、政治地位。但这样一来衍圣公就不能在曲阜(或衢州)履行主持孔庙祠事的职责;而如果株守于兖州、曲阜的乡官,衍圣公本人的品级又不能相应提高。更加严重的是,衍圣公在担任差遣时候,还有可能像孔端友、孔搢那样遭到处分,这显然不利于维护衍圣公的道德形象。

  可见,衍圣公在宋代遇到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宋代职官制度职事官、寄禄官、差遣三者分离的特点造成的,而这些问题在明、清两代衍圣公制度中逐步得到了解决。衍圣公一旦袭封,一般不再外出任官,常驻曲阜主持祠事,其品秩最终升格为正一品,由此确定了所食俸禄、待遇、礼仪,这与宋代相比可谓天壤之别。

   进而值得注意的是,从现有文献中可以看出,宋代士大夫对改善衍圣公的命运和处境兴趣不大;以儒学正统自居的理学家们也没有关注过衍圣公的处境;相反,正如上文指出的那样,程颐建议废除衍圣公制度,朱熹则对衍圣公的继承方式感到不满。当然,更深层次的原因可能是,在程颐、朱熹看来,儒家的“道”是跳跃地传承的,非但不依赖血缘关系,甚至不依赖师徒之间的亲相授受,而譬如周敦颐、二程可以在孟子之后千年后接续孟子之道统,因此是一种可以脱离人际关系而实现的“抽象继承”,而衍圣公所代表的自孔子以来不绝如缕的血缘“统绪”与理学所设想的“道统”已经相去甚远,他们对衍圣公问题的漠视也就不难理解了。

[]认为是正一品的如杨学锋:《孔子嫡传孔德懋》,《中华儿女(海外版)》,1995年第3期。

[]孔传:《东家杂记》卷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446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86年,第74页上。

[]《宋会要辑稿》崇儒七之七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点校本,第2925页。

[]《宋史》卷四百三十一《孔宜传》。

[]《续圣门通考》卷二,《中国祠墓志丛刊》影印万历刻本,扬州,广陵书社,2004年版,第101页。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七“景祐二年十二月辛未”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标点本,第2767页。

[]孔传:《东家杂记》卷上,第76页下。

[]“判司簿尉 ”是宋代选人的最低官阶,崇宁二年九月以后,改为将仕郎,政和六年之后改为迪功郎,从九品,迄南宋不变。

[]孔传:《东家杂记》卷上,第77页下。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七,“绍兴三十年十二月辛未”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137页。按: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一四考四一五(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万有文库本)载孔搢绍兴二十四年袭爵时已经是承奉郎,录以备考。

[11]唐代文宣公的官职见《宋史》卷431《儒林一》孔宜传。

[12]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十四,考四0九。

2《宋史》卷四三一《孔宜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第12841页。亦见王称:《东都事略》卷一一三《孔宜传》,台北,文海出版社,1979年影印适园丛书本,第1744页。

3袭爵时间据《宋史》卷一四《神宗本纪》,第1744页。

[15]《宋史》卷一一九,第2799页。仙源县,即曲阜县,真宗朝改名。

[16]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四,考四一三,《宋史》卷119同,但未载明为治平元年。

[17]《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九,“元祐元年十月丙戌”条,第9450页。

[18]孔宗翰要求知兖州之事,《续资治通鉴长编》不载,此据《宋史》卷1192799页。此时宗翰官司农少卿。

[19]此文收录于赵汝愚等编纂:《宋朝诸臣奏议》卷九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标点本,第987页。《奏议》原注此奏时间为元祐二年,疑当为元祐元年。

[20]此议出现在程颐、程颢:《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七《修立孔氏条制》,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标点本,第576页。原注:“元祐元年十月,奏状阙。”可见《修立孔氏条制》是当时朝廷发下供参阅的讨论稿,程颐本人的意见因其奏状亡佚,现在已无从窥见。

[21]《朱子语类》卷九十,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307页。

[22]分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十三“紹兴元年三月丙午”条,第1525页;同书卷五十三“绍兴二年闰四月癸巳”条,第779页。

[23]方大琮:《铁庵集》卷九《回隆兴倅孔衍圣公启》:“五十一世之嫡嗣。”即孔文远。

[24]《宋史全文》卷二十八,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标点本,第1970页。

[25]分见《宋史》卷四十四《理宗本纪》,第856页;《宋史全文》卷三十五,第2325

[26]黄震:《黄氏日抄》卷三十二《阙里谱系》,第707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86年,第884页上。这个《阙里谱系》,据黄震说是北宋神宗元丰八年孔宗翰刻本,由孔端朝于绍兴二年携带渡江,景定三年,由五十一代孙孔应得增入绍兴五年至景定三年之间的内容。

[27]《宋史》卷431《孔宜传》,第12814页。

[28]王称:《东都事略》卷一一三《孔宜传》,第1744页

[29]黄震:《黄氏日抄》卷三十二,第884页上

[30]孔传:《东家杂记》卷上,第70页。

[3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七“景祐二年十二月辛未”条,第2767页。

[32]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十四,考四〇九。按:“主”原文作“王”,形近而讹。

[33]《宋史》卷六《真宗本纪》,第106页。

[34]《宋史》卷四三一《孔宜传附圣祐传》,第12815页。

[35]孔传:《东家杂记》卷上,第70页下。

[36]《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七“天禧五年二月庚午”条,第2243页。

[37]《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四“宝元二年九月甲寅”条,第2925页。

[38]《宋史》卷四四二《颜太初传》,第13087页。

[39]详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七“景祐二年十二月辛未”条,第2767页;范仲淹:《范文正公集》卷十二《户部侍郎赠兵部尚书蔡公墓誌銘》,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涵芬楼本,上海,商务印书馆,第十四页左。

[40]对此宋代史籍也有一些错误的记载,如《东都事略》卷一一三《孔宜传》就说宗愿是四十七代孙(第1744页)。

[41]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十四,考四一三。

[42]《宋史》卷一一九,第2799页。袭爵时间据《宋史》卷十四《神宗本纪》,第268页。

[43]此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九“元祐元年十月丙戌”条(第9450页)、《宋史》卷二九七《孔宗翰传》(9886页)、《东家杂记》卷上(第70页上)。

[44]孔传:《东家杂记》卷上,第75页上。

[45]孔传:《东家杂记》卷上,第75页下。

[46]《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十三“绍兴二年闰四月癸巳”条,第779页。

[47]孔传:《东家杂记》卷上,第79页。其他史料如《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皆如此,《阙里谱系》则回避了这一问题。

[48]《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六“紹兴二十四年四月乙巳”条,第2716页。

[49]《宋史全文》卷二十八、《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二(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标点本,第32页)、《文献通考》卷四一四考四一五俱如此。惟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三《衍圣公》作“承务郎”(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标点本,第99页)。

[50]《宋史全文》卷三十一,第2147

[51]《宋史》卷四十四《理宗本纪》第856

[52]《朱子语类》卷九十,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307页。

[53]1”义为宋代第1任衍圣公(文宣公、奉圣公),下同。


本文原刊于《孔子研究》,2009年第4期,提交本公众号发表时做了一些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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