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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研院举办“中国古代的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诸问题”工作坊
2019-12-19 20:08     (阅读: )

由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主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研究及数据库建设”课题组作为学术支持的“中国古代的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诸问题”工作坊于2019年12月14-15日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钟楼举办。
本次工作坊旨在召集不同断代的研究者讨论中国古代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希望在尊重每个断代基层问题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前提下,从一个长时段把握古代皇权下行的规律与基层社会运转的脉络。工作坊邀请的学者分别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南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浙江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等单位,具有不同断代的学术背景:苏辉(先秦史),王彦辉、徐畅、罗帅(秦汉史),楼劲、张荣强、王安泰、胡文波(魏晋史),李鸿宾、刘进宝、冯培红、夏炎、陈志坚(隋唐史),包伟民(宋史),阿风、黄忠鑫(明清史)。

在两天的议程中,共有10位学者围绕上述主题汇报最新研究成果或心得。王彦辉老师关注到青岛土山屯汉墓中新发现的《堂邑元寿二年要具簿》,认为其和尹湾汉简《集簿》分别构成汉代县一级及郡一级上计文书的模型,结合秦汉户籍赋役制度,对簿书中的若干词汇和身份进行解析,对其中的数据进行了核验;他指出,从簿书揭示的各种现象来看,秦汉时期专制集权强大,“天高皇帝近”,国家权力在乡里社会编织了多重监管网络,“国权不下县”恐不适用于秦汉。

徐畅老师也同时关注到早期中国县以下的治理方式,认为汉代县境辽阔,有限的长吏无法直面县内细务,各项具体事务的办理,采取在县下分部的形式;并将分部总结为分部尉、乡部亭部、方位部三种类型。报告借助长沙地区发现的东汉至三国时期简牍,以当时的长沙郡首县临湘为个案,展示了东汉、三国孙吴两个不同时期临湘县下乡部,廷掾部及其属吏的设置情况,并对严耕望先生东汉县廷属吏结构研究有所修正。
   在中国古代县以下的基层属吏结构调整中,隋代无疑为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所谓“隋废乡官”,但其实质意义,前辈学者众说纷纭。楼劲老师从北朝以来州都、郡正、县正这一身份群体切入来思考所谓乡官问题,指出北魏以来,中正官分两个系统,除由朝官兼任服务于朝廷用人者外,亦由地方三级长官自署,服务于地方官府之用人及贡举,南朝梁亦有类似制度,与北朝有相互影响;至隋初而称为地方服务之中正官为“乡官”。所谓“乡官”,由长官辟署,直接面对的也是乡里基层事务。

张荣强老师的报告探讨了中国古代控制民众的方式及由此而演生的两种籍帐形式——符与籍。他指出古代国家对基层民众的管理有户籍管理和属地管理两种形式,国家承平时期,统治阶级主要是依靠户籍管理民众;但到王朝末年,由于人户分离尤其是频繁的民众迁徙,作为联户组织的户籍已不能有效发挥职能,作为地域性质的什伍组织作用凸显出来,而按居住地相比的原则,将土著户与客户混编在一起的伍符就取代了原属于户籍的职能。

陈志坚老师的报告对《隋书·地理志》关于陈朝的会稽郡拥有双附郭县山阴、会稽的记载进行了辨析,将这一记载放入隋平陈后地方行政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认为当时的南方在废郡、省并县的操作中,存在着将原来的附郭县名改为旧郡名,而同时将原郡属县废后并入新县的办法,称之为“改郡为县”法。隋之会稽县正是上述操作法的产物,实际上陈之会稽并无双附郭县。

夏炎老师以地方官府水旱祈祷为例,讨论了唐代基层的治理问题。他的报告立足唐代一块典型的祠庙碑——武周长安四年“卫州共城县百门陂碑铭”的文本,解析了“亲自暴露”祈祷形式的内涵、题名信息及诗作中所包含历史信息,掘了考课压力裹挟下,围绕祈雨所展开的地方官府与神力之间的互利与竞争;最终得出结论,水旱祈祷应视为唐代地方长官的一项施政行为,对地方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李鸿宾老师则关注到唐后期具有军事性质的区域——军镇内部的社会局势、民的结构及心理认同问题。报告依托《河北宣化纪年唐墓发掘简报》提供的6合墓志,分析唐后期雄武军军士戍边服役的期限与其地安葬之关联,具体论述了外来军士地著化的趋势及过程,揭示了雄武军所处位置与其后来发展走向内存的关系。

包伟民老师多年致力于两宋时期乡村社会的研究,希望复原在社会底层“沉默的大多数”的生活状况,他的报告给处史料瓶颈期的宋代乡村制度研究“把脉”,提出了名称的虚与实、形象的具体化与立场的判断这样三种全新的分析路径。提示我们拨开两宋各地乡村基层管理组织的名称与编排方式的混乱表象,深入分析,循名责实;回归历史叙述的本义,利用宋代文人所存田园诗,尽可能复原中国近古时期乡村民众的生活场景;破除立场,重拾史料价值。

阿风老师的报告首先系统介绍了日本学界围绕中国(是否存在)村落共同体的研究(如著名的平野—戒能争论),认为传统中国对基层社会的控制,通过诉讼,表现得异常强烈;继而提出,冨谷至等学者所强调的“文书行政”不仅是纯行政事务办理的手段,就明代而言,州县与基层社会组织所涉及的赋役、诉讼等事务,也常通过文书来处理。他以徽州文书为中心,分析了县以下基层社会的文书行移,指出这是国家实现对于基层社会管控的重要手段。

黄忠鑫老师归纳了现存明代保甲册实物以及文集、方志对保甲户籍登载内容之记录。报告从明代保甲制度发展趋势、十家牌法以降的人户登载形式演变、保甲与里甲关系、地域社会结构等方面进行分析,对明代保甲的实际效果提出意见,认为保甲是里甲黄册制度下对人户再登记、再组织,但主要是补充角色;清代开始逐渐转变为独立的户籍登载形式。

工作坊还特别设置了圆桌讨论环节,中国当代农业与农村问题专家温铁军曾提出“皇权不下县”,作为对传统中国基层社会统治状况的一种观察和概括;近些年来从事明清、近代基层政区研究的一些学者将这一框架引入历史学研究领域,相对而言,从事早期中国县乡行政研究的学者则对此框架表现出了很深的疏离感。讨论环节由包伟民老师主持,从这一框架的适用性展开,学者们提出应该破除“皇权不下县”的概念化表述,结合本断代的丰富史料和具体情境,对国家权力如何下行、通过何种机制下行进行细致观察,避免“以今度古”和“托古改制”。

最后,楼劲老师对工作坊进行了理论总结,提出三点认识:第一,工作坊较完整地覆盖了各断代的基层社会研究成果,所论话题多样,且非边边角角,涉及到了核心问题;第二,从事基层社会的研究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尤其体现在秦汉、魏晋、隋唐、宋等断代,今后在研究中应做到弃名责实,突出重点,破除成见;第三,应加强对前辈学者相关研究成果的总结,重整基本盘。

原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 2019年12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CMxpj0f_ltKjpG60L3b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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