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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2020年年会暨第二届“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征文评选预通知
2019-12-06 21:20     (阅读: )

尊敬的专家、学者:

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主办云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东方法律文化分会2020年年会拟于2020年7月11日-1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举行会期2天。敬请各位专家、学者撰文支持,拨冗参会。

01主题:基础史料、新史料与中国法律史的研究

基础史料主要指传世的经史子集等文献,作为中国法律史料的基干,是传统法律史研究的主战场,仍需发掘其价值。当今中国法律史研究正值新史料层出不穷,如两周时期的金铭器物、秦汉时期的简牍、唐宋元时期的各类文书,明清民国时期的档案等。大量新史料的发现和开发利用,改变了中国法律史研究的热点,甚至重点。然而,很多新史料存在地域性和时代性的问题,如果运用不当,也会对中国法律史研究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如何在新史料纷呈的背景下,把两者结合开展中国法律史的研究,成为当前法史学界必须重新审视重要问题。本次会议将以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如何对待基础史料、新史料为主议题展开讨论,以期中国法律史研究建立在更加合理、规范、科学的史料基础上,促进相关研究获得的结论更加真实可靠。

会议研讨主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基础史料在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地位与作用。

  2. 新史料在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地位与作用。

  3. 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基础史料与新史料的结合运用问题。

  4. 中国法律史新史料的研究现状与面临的问题。

  5. 中国法律史基础史料在当前研究中的挑战和回应。

    上拟研讨主题仅供参考。凡与史料问题或与中国法律史有关的论文,均在欢迎之列特别欢迎跨学科的学者参与研讨。

02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时间:2020年7月11日—12日,10日报到。论文收稿及参会回执截止时间:2020年5月31日。论文格式及引注规范请参照《法学研究》。6月25日之前,将根据论文的主题、质量等情况,发送正式会议通知。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大学东陆校区会务费:往返费用自理,会务费和食宿费用由承办方承担。

联系人:焦磊:18468184327

会议论文接收邮箱:yn20710@163.com

03本次会议组织第二届“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评选及颁奖

附《“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评选办法》:

  1.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是面向法律史青年学者的学术奖项,由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华东政法大学法史网共同组织评选。

  2.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奖金由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资助,评选委员会由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聘任。

  3.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六人:一等奖2人,奖金10000元/人;二等奖2人,奖金3000元/人;三等奖2人,奖金2000元/人。

  4.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评选范围,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在校青年教师,截止评选年度12月31日未满35周岁。

  5.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评选全年开放,以4月30日为每年截止时间,接受中、英两种语种的论文(含硕、博论文),应为未在任何刊物或会议公开发表,字数不限。

  6.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评审时间为每年5月1日起,评审采取双向匿名制,评审结束后在媒体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于当年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年会召开时公布。

  7.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投稿、咨询邮箱law_history@163.com,论文格式及引注规范参照《历史研究》,获奖论文经作者授权可在《法律史研究》、华东政法大学法史网刊载。

  8. 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由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负责解释。

 

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

华东政法大学法史网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2019年12月6日

文章来源于 微信公众号 三才法史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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