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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江流域社会经济变迁研究的珍贵宝库 ——《锦屏文书 第一辑》出版
2021-02-03 09:55 杨蕙瑜  写本文献学微刊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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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东部,县城位于清水江、亮江、小江交汇处,清水江从锦屏县西北的河口乡入境。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气候适宜,锦屏拥有丰富的林业资源。随着明洪武年间起王朝对西南地区的开发,清水江流域丰富的林木资源渐为外界所知。这些林木由当地少数民族采伐搬运,集于清水江沿江码头后顺江而下,出洞庭湖运达长江中下游地区,其中部分木材转大运河运抵北京皇宫木场,以备建造皇宫建筑,史志遂称“苗木”“皇木”。

清代乾嘉至道光年间,是清水江林木生产的鼎盛时期,史载:“坎坎之声铿訇空谷,商贾络绎于道。”锦屏成为当时贵州乃至全国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改变了生活在这片险远土地上人们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他们订立契约来解决在林业经营中的山场林木买卖、租佃、典当、山林纠纷等问题,规范市场运作,并形成独特的林业生产和木材贸易运作模式。

“锦屏文书”是对贵州省东南部清水江中下游地区锦屏、剑河、三穗、天柱、黎平等县发现的民间历史文献的总称。由于这批民间文书于20世纪60年代首先在锦屏县被发现,此后开始受到学界关注,因此,通常也以“锦屏文书”代指清水江流域出现和收藏至今的民间文书。

锦屏文书内容上主要包括明清以来的山林土地权属买卖契,房地契,分家析产书,合伙造林、管护、经营契,坐簿,账簿,诉讼词稿,调解裁决文书,生态环境保护契,家(族)谱,官府文告,书信,民俗村规,唱本,碑文,等等;涵盖了清水江中下游地区的土地制度、租佃关系、地方习惯法、民事纠纷调解、里甲制度、族群认同、风俗习惯等诸多方面。这些记录社会状态、反映区域发展脉络的珍贵遗存,具有非常重要的史料价值,是研究清水江流域社会经济变迁的重要宝库。

由于清水江流域的林业开采与经营具有延续性、地域性等特点,锦屏文书中反应山林租佃关系的林业契约成为最具特色的部分。当地苗、侗少数民族同汉族人民共同维系的混农林经营系统通过这批文书得以较为完整和清晰地展现,这在国内乃至世界范围内都可视为一个典型。

因此,2001年贵州省锦屏县即与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紧密合作,组织开展大规模、系统的锦屏文书抢救性保护工作,从民间采集征收文书,并逐一修复归档。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三穗、黎平、剑河、岑巩、台江等县档案馆也陆续开展了文书的收集工作。2010年,锦屏文书入选第三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这批遗存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次出版的《锦屏文书 第一辑》为第一批编目整理出版的文书的首辑,共收录各类民间文献4600余件,由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锦屏县档案馆、锦屏文书研究中心合作编订。此次合作工作,计划将锦屏县档案馆存藏的3.2万余件文书整理出版,以嘉惠学林。

第一辑所收民间文献均来自锦屏县河口乡,内容上包括房屋权属买卖契、生态环境保护契、家庭收支登记簿、官府文件、村规民约等。其中清代契约文书数量最多,主要集中在乾隆、嘉庆、道光、光绪四朝,民国时期所占比重亦较大,另有新中国成立以后的部分买卖凭证。形式上大部分为“白契”,亦有钤印官府印记的“红契”。


一、归户性整理,还原文书历史现场


从明代后期起,锦屏文书的书写和保存延续数百年而未有中断。据相关统计,黔东南范围内保存有同类民间文书约20万—30万件。本辑收录的4600余份文契,来自河口乡文斗、岩湾、塘东、瑶光、河口、锦宗、美蒙、裕和、培陇、培尾、南路、九佑、中仰、韶霭、锦来等15村52户,其中收藏最多的一户有479份。在整理编目过程中,尊重民间保存习惯,遵循归户性原则,以村为单位,下分各户,各户文书依时间先后排序。这种“原生态”的整理,旨在为各项研究提供文书产生和保存的历史现场感。

在经营周期性较长的林业生产过程中,生活在清水江流域的人们为降低风险,保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顺利进行,签订契约以保证生产运营。通过归户整理的文书,成为考察区域内山场、家庭、家族、村寨发展变迁的重要依据。契约文书所展现的各种繁杂的社会关系,反映出区域内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体现社会经济运作机制的不断出现、重组与整合。归户性从空间维度展现了不同群体互动交流的动态信息,折射出这片土地上人民生产、生活的生动景象。

另一方面,清水江流域具有特色的林业运作保持了特有的节律。归户性的整理、文书传承的延续性和丰富的藏量,成为展现清水江流域林业生产、开发过程中周期性和节律性的最重要基础。这种节律性不仅展现出区域内各个时期经济发展模式的特点,更重要的是,它同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有着紧密的关联。空间维度的族群互动和时间维度的周期与节律,成为编织清水江流域社会风貌这一庞大网络的纵横因素。

尊重民间历史文献原貌,遵循民间历史文献收藏和传承脉络,是我们理解这些文书的地方性特征和传承机制的关键所在。归户性的整理原则为探索文书的产生过程、在地方社会生活中所具价值、文献文本形式的地方性流变、文书的收藏及传承方式等社会文化研究提供基础;更重要的是,这批文书所反映出的区域特有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网络,成为研究区域社会历史实态的一手资料。归户性整理这种原生态的文书保护模式,能够为研究者提供最真切的现场感受。


二、中国民事法文化具有民间基础的实证


在国家司法渗透到锦屏一带之前,少数民族地域内村寨社会的诉讼取向,使得家族亲属或拥有话语权的“寨老”在调解纠纷时起到很大作用。雍正五年(1727)清廷在锦屏地区设开泰县,自此国家司法进入锦屏一带。对始沐王化的少数民族地域,中央政权施行“礼法并用”的特殊司法管辖。在这之后,国家司法与民间习惯法在这些地域内进行了长时间的互动与博弈。

国家权力较少干预时,民间习惯法成为规范村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基本准则,自行和解、中人调解、寨老或家族亲属劝解是通过契约文书反映出的人情社会中解决冲突的固有程序。但随着林业经济兴起,商品经济逐渐兴盛,当传统的习惯法无法解决新的生产矛盾,国家司法便成为少数民族地域仰赖的权威,并逐渐成为规范各个利益群体权利与义务以及经济、社会秩序的准则。

锦屏文书中有大量关于错砍、乱砍、地界纠纷、土地权属纠纷、分家析产的规范,也有反映排夫等群体的利益纠纷,对木材交易和运输环节中的“技术性规则”,为保障权利的“清白字”,关于“清江四案”的细节,以及相当数量的卖契、佃契、分合同和处理山地林木纠纷契约,等等。少数民族村寨社会以和为贵的诉讼取向逐渐发展为情、理、法并取,甚至健诉、争诉,以林业生产为主的清水江流域保存的大量山林管理、转让和土地分割等契约成为中国民事法文化具有民间基础的实证。

锦屏文书所反映出的民间习惯法与国家司法之间在具体事务上的处理方式、效率及效力差异,不仅反映出民间习惯法作为国家制度之外特有的规范力量,在稳定地方社会生活和经济秩序上起到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还为了解少数民族地域内各群体社会经济生活,尤其是林业生产中各种基本问题的看法和解决方式提供资料,更为探寻西南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程和与中央王朝政权的互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三、西南苗侗少数民族生活图景


西南少数民族长期活动在险远的边徙之地,文献记载反映出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于这部分群体的想象。而锦屏文书中大量的林业、土地契约以及乡规风俗,为我们展现出这片土地上人民生产生活的真实图景。清水江流域至今依旧绿水长流,青山常在,得益于在较长周期的林业生产中,当地人民努力调和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各种矛盾,这些智慧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清代中期之后,随着清水江流域丰富林业资源的不断开发,大量来自湖南、湖北、山西、安徽等地的汉族人民迁入这片苗侗少数民族的乐土。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他们同少数民族共同经营和开发清水江流域,通过锦屏文书可以窥见族群间的互动和融合。

由于清水江流域苗侗少数民族并没有本民族文字,虽然在平常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交流,但书写时借用汉字的现象非常常见,这种在生产生活中借用汉字的现象在其他区域也并不多见。因此锦屏文书在语言文字学尤其是少数民族语言及方言语词研究方面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也展现出清水江区域内族群互动的历史轨迹。此外,汉字借用现象还能反映明清开发清水江流域以来,民族文化与教育的发展变迁与原始面貌。

锦屏文书中记录的复杂社会关系、经济利益纠纷、汉字借用等历史事实,成为描绘西南苗侗少数民族生活图景、追寻清水江流域人民的生产生活景象的重要资料。

作为世界范围内为数不多的揭示汉族与少数民族共同经营山林田土的大宗民间历史文献,锦屏文书涵盖了大量的历史文化信息。为研究清水江流域林木买卖、林地租佃、帐目收入、利润分配、地界划分、林木种植、林场管护、水土保持等提供珍贵的一手资料,是研究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民族学、法学、档案学、生态学的重要宝库。

在民间历史文献的史料价值被重视,以及明清以来西南地区开发的历史大背景下,锦屏文书的研究应该被置于传统中国国家认同的历史情境之中。围绕锦屏文书的整理与解读,已经产生了一批具有代表性、专题性的研究成果。但我们期待这一批3.2万件锦屏文书的整理出版,为展开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提供宝贵民间历史文献材料。

期待这批文书能为梳理清水江流域社会发展与族群互动脉络提供依据,推动新问题的提出,为民间文化传承的解读提供新的方向。推进民间文书及相关领域的学科建设,开启区域研究的新未来。

《锦屏文书》第一批三辑15000余件,第二、三辑敬请期待。


基本信息

◎作者:张应强 王宗勋 主编

◎定价:18000.00元

◎开本:8开 精装

◎册数:10册

◎出版时间:2020年12月

◎书号:ISBN 978-7-5598-2446-2


总目录

第一册 河口·文斗

姜树清家藏

姜兰桂家藏

第二册 河口·文斗

易尊发家藏

姜高寿家藏

姜良标家藏

姜冠力家藏

李仁山家藏

姜冠峰家藏

姜廷秀家藏

姜廷庆家藏

姜兰辉家藏

第三册 河口·岩湾

范述清家藏

第四册 河口·岩湾

张承富家藏

范述模家藏

范永鹏家藏

第五册 河口·塘东

彭泽英等家藏

姜熠家藏

第六册 河口·塘东

彭泽英家藏

姜盛湘家藏

彭茂庭家藏

姜华贵家藏

姜盛海家藏

河口·瑶光

潘维坤家藏

姜正芳家藏

姜述林家藏

姜述熙家藏

河口·河口

杨胜岭家藏

河口·锦宗

潘锦德家藏

第七册 河口·美蒙

杨通清家藏

第八册 河口·美蒙

杨正科家藏

杨政明家藏

张远华家藏

河口·裕和

宋国模家藏

宋维钦家藏

潘帮元家藏

河口·培陇

黄兴河家藏

河口·培尾

杨顺祥家藏

姜泽海家藏

第九册 河口·南路

邓德良家藏

马吉相家藏

马玉保家藏

第十册  河口·南路

马培明家藏

侯玉兰家藏

河口·九佑

林顺清家藏

林再信家藏

林顺锦家藏

林顺德家藏

河口·中仰

陆世刚家藏

龙宜森家藏

河口·韶霭

龙章光家藏

河口·锦来

龙绍春家藏

吴传本家藏

作者:杨蕙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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