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清中叶江苏刑科题本显示76个职业事例,种田22例、佣工15例、手艺与开店14例,总计51例,显示出务农、佣工、经商耍手艺的谋生手段的比重。此外还有多样性的谋生方式,如求乞、夫头、僧道、摇海船、牛行帮伙、出租房屋、县署内帮办杂务、本村支更、拉纤、挑挖盐河、捕鱼、漕船米夫、管坟山、晒盐池、地主、砍柴、行窃等。有鱼盐之利和河运之便的江苏,生计多有与水运、河工、盐务有关者,招募人夫的夫头活跃在人力市场上。虽然从事各种职业的社会下层生计较为艰难,然而择业多样化,这应当是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压力下的选择,清中叶江苏的社会具有较大的流动性与活力。
关 键 词:刑科题本/人口/婚姻/土地债务/职役
笔者利用已出版的《清嘉庆朝刑科题本社会史料辑刊》[1]一书,撰有《清中叶江苏的社会经济与生活》《清乾嘉时期的江苏地方社会职役》[2]二文,前文论述了乾嘉时期江苏人口、婚姻与家庭,多样性的生计,借贷、租赁、典卖土地与雇佣;后文探讨地方社会职役。南开大学尚存未出版的嘉庆朝刑科题本一千多件,笔者将利用其中37件江苏的刑科题本,继续为以上二文作补充,特别是加强了有关职业方面的分析。
一、人口、婚姻与家庭分析
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藏未刊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嘉庆朝刑科题本抄件,主要属于土地债务类的档案,其中属于江苏的有37件(见下页表1)。
表中档案有两件事发在乾隆六十年处理在嘉庆年间的,其余为嘉庆朝档案。嘉庆朝共25年,表中的档案分布在嘉庆朝十六年之前。
据《清史稿》地理志,嘉庆时期江苏省领府八,直隶州三,直隶厅一,厅四,州三,县六十个。府州厅包括:江宁府,领县七;淮安府,领县六;扬州府,领州二,县六;徐州府,领州一,县七;通州直隶州,领县二;海州直隶州,领县二;海门直隶厅;苏州府,领厅二,县九;松江府,领厅一,县七;太仓直隶州,领县四;常州府,领县八;镇江府,领厅一,县四。
上述表格中的37件档案,如按照府州分布,可知淮安府1件,扬州府4件,徐州府6件,通州直隶州2件,海州直隶州2件,苏州府4件,松江府4件,太仓直隶州3件,常州府7件,镇江府3件,除了江宁府、海门直隶厅之外,各府州均有题本资料,其中常州、徐州、扬州、苏州、松江五府题本均在4件以上较多,其余在3件以下。各府州题本数量分布的比重状态,大致已与前文的统计相当。
刑科题本有案件事主交待的家庭亲属年龄及基本情况的记载,有助于了解当时人口、婚姻、家庭等状况。现将档案中的这些情况辑为下表。
表格30例中有7例未婚,序号1、4、8三人年龄分别是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八岁,序号22、28二人年龄分别是三十一、三十五岁,序号25的年龄是四十九岁,序号16的年龄是五十二岁。三十岁以上的四人未婚,超过了适婚年龄,可能与从事的工作类型与经济能力有关,分别是开店、砍柴、家仆、帮工。
我们还看到事主的父母长辈有很多高寿者。事主父亲年龄在七十年龄段的3人,即18号父亲七十八岁,19号七十四岁,23号七十五岁;六十年龄段的3人,即11号六十九岁、15号六十九岁、17号六十七岁;五十年龄段的2人,即10号五十八岁、24号五十二岁;四十年龄段的1人,4号四十八岁。以存世有年龄记载的这9人来看,五十、六十、七十岁三个年龄段分布均匀,六七十岁者6人。
事主母亲年龄在八十年龄段的1人,即20号八十四岁;七十年龄段的2人,12号母亲七十六岁,30号女性七十九岁;六十年龄段的2人,即9号六十三岁、27号六十七岁;五十年龄段的2人,即24号五十三岁、29号五十二岁。五十岁以上7人,集中在六七八十岁者,计有5人,八十岁以上的女性老者(前文中也有两位母亲在八十岁以上)引人注目。这些事例进一步佐证了前文对于江苏老年人较多的看法。
表格2还透露出其他信息,如已婚者当中,由于出现父母的年龄,我们可以获得父母年龄差的资料。17号父亲六十七岁,生母已故,继母五十四岁,父亲比继母大十三岁;24号父亲五十二岁,母亲五十三岁,母亲比父亲大一岁。
在有父母子女年龄的数据中,我们可以推算出生子的年龄。8号是母亲二十八岁所生,9号三十七岁所生,12号二十三岁,20号是母亲四十二岁所生,24号二十一岁所生,27号四十一岁所生,29号二十六岁所生,30号是三十一岁所生,共计8例。这其中二十岁年龄段生育的4例,其中3例在二十五岁以下,应是婚后不久生育;30岁年龄段生育的2例;40岁年龄段生育的2例,育龄偏大。多数事主是母亲三十岁以内生育的。
在有事主父亲年龄资料的场合,4号是父亲二十五岁所生,10号是父亲三十岁所生,11号三十八岁生子,15号三十九岁所生,17号二十九岁所生,18号是三十三岁所生,19号二十八岁所生,23号三十三岁所生,以上共计8例,三十岁以上5例,二十岁以上3例,同样可证当时三十多岁的父亲得子属于普遍现象。
有的记载婚后无生育。如9号王可有二十六岁、15号徐大明三十岁都是婚后无子女。
婚后生育子女的情况。2号顾尚保二十九岁,生有一子;3号王怀义三十七岁,生有一子;7号赵欣木五十二岁,生有一子;10号储会招二十八岁,生有一子;11号张洪声三十一岁,生有一子四岁;12号管尊爵四十七岁,生有三个儿子;13号樊朝沅三十三岁,生有一子;19号段士俊四十六岁,生有二子;21号周存如四十七岁,生有一子;24号李允中三十二岁,生有一子;30号吴玉春四十四岁,生有一子。以上11例,9例得子一人,二子一人,三子一人。有的只说无子,不谈女儿,似是有女。如8号顾阿狗二十八岁、18号王耀文四十五岁、23号计士沅四十二岁、26号蔡二二十四岁都是婚后无子。
兄弟同居与分家问题。资料中有一些兄弟分家另过的事例,12号管尊爵四十七岁,兄弟六人,分居已久;17号邱绍山四十二岁,兄弟三人已分居;18号王耀文四十五岁,与哥哥分居;20号孙美四十六岁,与胞兄分居;30号吴玉春四十四岁,胞兄二人,胞弟一人,同居各爨。以上5例显示出兄弟异居。
还有7个事例只讲兄弟几人,未言是否分居,经判断似是未婚未分居。如8号兄弟三人,顾阿狗二十八岁,其兄、弟可能未婚,因而同居。13号樊朝沅三十三岁,其弟可能是同居的未婚者。19号段士俊四十六岁,有三个弟弟,“都已成丁”的说法可证未婚,仍与兄长同居。22号李谷顺三十一岁未婚,其弟应是未婚与其同居。23号计士沅四十二岁,婚否难以断定。24号李允中三十二岁,其弟很可能未婚未分居。26号蔡二年二十四岁,兄弟五人,居次,兄弟都年龄偏小,当是尚未分居。
纳妾的事例也有。17号邱绍山四十二岁,妻子潘氏,妾荣氏,嗣子弥观。
二、 职业与生活
在表2的30个事例中,“职业”一栏可以断定其谋生手段的27例,其中佣工(帮工)4例,种田(务农)11例,手艺(成衣、木匠)2例,开店(豆腐肉店、豆腐店、箍桶店)3例,管坟山、道士、晒盐池、地主、夫头、砍柴、行窃各1例。
在《清中叶江苏的社会经济与生活》一文的“表2《清嘉庆朝刑科题本社会史料辑刊》江苏事例中的人口数据表”,笔者未设“职业”一栏,这里将其53例中有职业内容的罗列以下46例:金颖异种地度日,李玉庭宰猪度日,严春源箍桶手艺,周瑞凤耕种,顾潮沅撑摇海船度日,陈良孙即陈咸生向在牛行帮伙生理,殷茂林自开肉店生理,席世德耕种,王可有一向晒盐池度日,张兴二向在汪蒋氏家帮工,余自平佣工度日,蔡五出租房屋,王全开杂货店生理,冯春喜开张木匠店,陆六德向在陆胜行家佣工,胡在兴向在乌程县西门开张钉店,陶七幅等在乌程各开钉店,顾富之在武昌县署内帮办杂务,张二供上船相帮装柴,刘原在外帮工,张得成佣工度日,僧宝明自幼在大王庙披剃出家,毛哥子剃头生理,夏希碧向在本村支更得钱度日,殷腊生向在张鹤受家佣工,何纪坤租地、做工,宋长发佃户,和大供种田度日,陈玉佃户,许升沅种田度日,姜思慎开张烟店,宋学枚雇在郁球家做工,米回九身在仪征拉纤度日,陈起万向来代人雇觅人夫度日,田潮元在仪征县夫头冯广生处挑挖盐河,冯广生充当夫头,赵黑雇与董昭家做长工,许五观到他人家帮种田亩,冯兆祥捕鱼度日,王六求乞度日,韩世科在漕船做工,王希漋在漕船充当米夫,盛二曾犯窃业改过求乞度日,赵炳咸种田度日,华阿三等种田,申奉求出租土地。其中佣工(帮工)11例,种田(佃户、出租等)11例,手艺(宰猪、箍桶、剃头)3例,开店(肉店、杂货店、木匠店、钉店、烟店)6例,求乞2例,夫头2例,和尚、摇海船、牛行帮伙、晒盐池、出租房屋、县署内帮办杂务、本村支更、拉纤、挑挖盐河、捕鱼、漕船米夫各1例。应当说不少未明确职业状况的多属于农家,但是也存在兼业的情况,如种地也出外做工、贸易,均作不明职业处理,有一例刘知不务正业,可能属于游民。
将以上两部分合在一起分析,可知务农与佣工者最多,在76个事例中,种田22例、佣工15例,这也正符合土地债务类题本的基本内容,不容忽视的是经商开店与手艺人也占有相当比例,因传统社会手艺人制作与出卖往往为一,这两项不能截然区分开来,总计有14例。还有就是由于江苏靠海、运河长、还有黄河,与盐务、水运、河工有关的谋生方式较多,如其中的三位招募人夫的夫头引人注目。总而言之,当时的职业比较多样化。
下面我们依据新资料,具体考察不同的职业,了解其生计状况。
江苏的农业种植,水田种水稻,旱地种麦、豆等,农民以此谋生。种植麦的事例较多,如通州人陈琦,嘉庆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在田种麦。苏州府新阳县人蔡二,嘉庆十三年五月十四日,其父下田砟麦,他在隔田收割麦子。扬州府泰州,嘉庆十三年五月内,田主高从安帮伙王文炳在庄收麦。种植豆子的事例如常州府武进县樊阿沅是樊朝沅共祖堂兄,他们有田一块,各半执业,中隔土埂为界。嘉庆六年他们在田各种黄豆,同时收割。徐州府铜山县孙得嘉庆十一年八月初四日下午,在地割豆。还有种植水稻的事例,如常州府阳湖县吴玉昌于嘉庆三年九月二十一日受雇于东岳庙道士陈瑞初割稻。
运河经过江苏,河工需要雇工。扬州府宝应县人周存如与徐堦邻居相好。嘉庆十二年十一月里,周存如在清江浦河工上充当夫头,徐堦向周存如揽夫七十名,讲定夫价每名钱五百文。
捕鱼摇船也是江苏百姓的生计形式。如苏州府吴县人冯兆祥的胞弟冯兆嶐,捕鱼度日。松江府上海县民顾潮沅年二十八岁,撑摇海船度日。
江苏人经营店铺谋生,开设专门的行铺。如牲畜行业的存在:
徐州府铜山县张泳安家有祖遗牲畜行业,于乾隆四十二年间经张泳安之姪孙张存方遵例更名领帖开张,因伊系张姓长房子孙,故得递传接顶。又因行业系属祖遗,是以张泳安同胞弟张泳率等各房派定集期,牧收行用。张明玉因为张姓义子,故亦有分。迨张泳安弟兄故后,系张明玉与张泳安亲子张金并张泳率之孙张存质等分管,历久相安。嘉庆六年四月初八日集期,张明玉同张金当行,收用骡马甚多,生意热闹。至初十日,值张存质、张存成牧管之期,买卖稀少。是日傍晚,张明玉到行间谈称伊会做生意,所以初八集期得用较多。张存质听闻,以张明玉出言夸张,一时生气,声言异姓子孙分业牧用,无甚体面。张明玉以行业系继父遗受,不应讥诮之语回覆。张存质又称逐出归宗亦非难事。彼此口角。[3]
可知张姓有领帖开张的牲畜行,是“各房派定集期,牧收行用”。从“收用骡马甚多,生意热闹”“牧管之期,买卖稀少”“集期得用较多”这些用语来看,这一牲畜行的业务似乎是从牧养马匹者手中租来马匹,再行转租给用户的业务。
工匠手艺事例,如嘉庆十三年二月江苏丹徒县民李谷顺因索欠纠纷殴伤芮世来身死案,肖文璋开篾匠店生理,李谷顺与芮世来都开箍桶店生理。
开餐饮店铺的较多。松江府上海县人徐大明向开豆腐店度日。扬州府江都县卜广子经营肉店。而常州府宜兴人储会招开豆腐肉店生理,雇族叔祖储受明在店帮伙。苏州府如皋县人王凤翔王耀文兄弟,嘉庆十一年二月初八日午后,一起在徐志标茶店吃茶。
此外,还有各种简单的劳力性工作。如砍柴,常州府荆溪县人钱玉衡,年三十五岁,父母俱故,并无弟兄妻子,砍柴度日。资料记载了他的生计细节,嘉庆十二年,十月十三日,钱玉衡带了柴刀赴山砍柴,傍晚时候他“挑柴回来,把柴在路卖掉,扁担绳索寄存店内,柴刀插在腰边,就在街上买吃晚饭”。[4]如裁缝,太仓州嘉定县严万生成衣生理,同业者还有吴舍。
再从食衣住行看当时江苏人的生活。
饮食方面。从前述江苏农业种植可以看出,稻谷、麦豆应是江苏人的主要食粮,副食有猪肉、鱼类、豆腐等,饮茶也流行。还应注意,普通百姓挖野菜,通州有两个事例:管尊爵嘉庆六年九月十二日下午拿了一把小刀在田边挑挖野菜,嘉庆六年九月二十一日陈勇携刀赴田挖菜。
衣着方面。布衣草鞋应是普通农民的衣着,如镇江府丹阳县人吴玉春,到吴德玉家索讨地契,吴德玉的妻子回说吴德玉不在家里,吴玉春怀疑吴德玉有意躲避,就把吴德玉屋里放的一件蓝布马褂,一件青布外套,一件白布小衫,一床布被拿去,要吴德玉拿出契纸,送来看过再还衣服。这反映了普通人家的服饰。再如,海门厅人潘传,二十六岁,寄住崇明做工度日。与陆方德邻村熟识,因被陆黄氏叫骂,诬告陆黄氏与黄三保有奸情。潘传看见陆黄氏房内放有布衫一件,就即拿取捏称黄三保逃走,检获布衫。又把布衫并自己蒲鞋、兜肚诉交甲长陈纪棕作为获奸凭据,叫他禀究。可知布衫、蒲鞋、兜肚是成年男性的普通衣着。
居住方面。下层百姓多住草房,如徐州府睢宁县人王贵,乾隆五十八年春,租刘坤弃地基搭盖草屋居住,与苏桂家住屋毗连,因苏桂家屋檐较高,每逢下雨,檐水从王贵屋上滔下,王贵草屋渗透,要苏桂修葺,儿子苏德和不肯,与王贵争吵过。到六十年五月里,王贵因檐水侵入屋内,恳求苏德和借钱修理,苏德和不依,两下吵骂,引发事件。再如,太仓州崇明县陆方德住房草屋一间,开有笆门出入。
出行方面。江苏水乡,出行会使用到船只。如苏州府新阳县人邱绍山与薛大邻村居住,薛大叔父薛凤山佃种邱绍山田二亩,邱绍山叫工人金阿富摇船同到薛凤山家讨租。
三、经济往来与人际关系
(一)借贷
乡村属于熟人社会,邻里村民之间互相帮助,但往往因借贷产生矛盾,甚至导致斗殴。
借钱索还是矛盾产生形式之一。如常州府江阴县人顾尚保,种田度活,与尼自欲素识无嫌。乾隆六十年十二月,顾尚保凭徐锦堂作中借尼自欲七折银二两,言明下年冬间清还。嘉庆元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尼自欲到顾尚保的家来索讨,顾尚保恳缓,自欲不依詈骂,顾尚保回骂,导致案件。再如,镇江府丹徒县人李谷顺与芮世来都开箍桶店生理,邻居素识,他曾欠芮世来钱五百文未还。嘉庆十三年二月十七日黄昏时分,李谷顺在肖文璋篾匠店内闲谈,芮世来走来向李谷顺索讨欠钱。李谷顺没钱恳缓,芮世来不依混骂,李谷顺回骂。芮世来顺拿肖文璋店内小木凳殴打,李谷顺夺凳过手,就用木凳回殴一下,不期适伤芮世来,不料芮世来伤重,翌日身死。
族人之间也有类似事件。如镇江府溧阳县陈传祥供:陈宗轩是其族兄,韋昭瑞自幼卖与他家为仆,后因家贫仍时常来帮工。嘉庆十三年四月初六日,陈宗轩向陈传祥借钱三百五十文未还。五月初二日下午陈传祥同韋昭瑞籴米回归,见陈宗轩正持锄在田工作,向他索讨欠钱。陈宗轩说为数无多,不应催逼,与陈传祥口角。
钱会是民间自助性质的筹资形式,也会产生纠纷。如松江府金山县人金四倌,与金王氏同姓不宗,邻近居住。乾隆五十九年金阮氏合一钱会,一共5人,金王氏在内,每会出钱三百文,到第三会金王氏不愿出钱,金阮氏邀金四倌顶补,议明收会时加利偿还。乾隆六十年五月二十四日,金四倌收得会钱,算明应还金王氏本利三百五十文,当即送去。适金王氏站在门外,金四倌交还钱文,金王氏说要叁分起息,还要加钱六十文,金四倌不允,金王氏詈骂,金四倌分辩,金王氏打了金四倌腮颊壹掌,金四倌用掌回打,适伤金王氏胳肚。
赊欠。消费者因日常生活所需向店铺赊欠或商家之间赊欠,因还欠问题引发的纠纷。事例一,松江府上海县人徐大明向开豆腐店度日,与仙水痷僧能修并没嫌隙。能修日逐赊欠豆腐钱六百五十文,屡讨未还。嘉庆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徐大明又去索讨,能修仍说无钱。徐大明因有急用不肯宽缓,能修骂之不该追逼。双方争执,引发案件。事例二,扬州府江都县一个案件中,据吴泰万供:已死吴添磬是其子,与孔登魁素没仇隙。嘉庆五年二月里,卜广子向吴泰万赊猪二口,讲定价钱四千八百文,陆续还过钱二千六百二十文,下欠钱文屡讨没还。六月二十二日吴泰万同子吴添磬工人景绍先前往索讨,卜广子无钱恳缓。吴泰万要拿他店内猪肉作抵,引发案件。事例三,常州宜兴人储会招开豆腐肉店生理,他与张会书素识无嫌。嘉庆六年三月初五日,储会招向张会书的父亲张岳年买得毛猪三只,除付现钱净欠钱七千文,凭中张云明们立有票据,期到本年冬底加利归还。到五月十二日中午,张岳年晓得储会招收有会钱,叫儿子张会书索讨。储会招因钱已用去,覆他至期交还。张会书不依,坐索,并出言谩骂,储会招回骂,发生争斗。
特殊的赊欠。苏州府新阳县人蔡二家有公共租田四亩。因上年祖父故后,丧费是父亲蔡若扬一人承办。原议把田归父亲耕种抵偿丧费。嘉庆十三年五月十四日,父亲下田砟麦,蔡二在隔田收割麦子。午后,见叔父蔡三宝来向父亲分麦,父亲不依,彼此争骂。父亲拳殴叔父左眼胞,叔父把父亲仰面掼倒田内,骑压身上拳殴。蔡二救护情切,拾义向嚇,不期适伤叔父致死。
(二)租赁
欠田租讨要引发的纠纷。如苏州府常熟县人郁勇邻向在王金氏家帮工,与高大宝并没嫌隙。高大宝佃种王金氏家田十五亩五分,每年应还租米十二石四斗。嘉庆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王金氏叫去讨租,郁勇邻同吴忝宝到高大宝家收取。高大宝先斛付米六石五斗,余米说要缓日补交。郁勇邻见他囤内有余米,要照数斛足。高大宝不依,产生争执。再如,苏州府新阳县人邱绍山与薛大邻村居住,薛大叔父薛凤山佃种邱绍山田二亩,每年额租二石一斗。嘉庆十一年十月十四日午后,邱绍山叫工人金阿富摇船同到薛凤山家讨租。薛凤山斛给米一石五斗,其余要求减让。邱绍山不依,争闹,薛大上前拉劝,邱绍山用手将薛大推倒在门槛上,被木节垫伤身死。
押租与顶首。清代租佃制下,租用土地所付的保证金称为押租,在退租时应归还租用者。佃农如果转佃,上首佃农将他用押金租来之田,向下首佃农索取顶首银钱转租出去,顶首也是押租。顶首的事例,如松江府奉贤县人计士沅与唐如川邻居,嘉庆十二年十二月初二日,唐如川央计士沅同相云亭、包九阜作中,租佃蒋业田四十亩,议定每亩顶价钱一十五百文,计士沅私向唐如川说明要分种三亩,唐如川允许。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计士沅向唐如川分田耕种,唐如川要计士沅交出顶价钱四千五百文,方肯分给。(三)典卖土地
典地回赎引发争议。如镇江府丹阳县人吴玉春,嘉庆十六年十一月,没田耕种,知道堂侄吴泷沅有田一亩一分活卖[5]与吴德玉家,想要代他赎回耕种,因吴泷沅向在句容帮工,就去向他商允,备了田价同胞兄吴受千去向吴德玉赎田,吴德玉说契上注明十年回赎,如今年限未满,不能放赎,吴玉春因堂侄吴泷沅并未说起契内注明年限,疑他说谎,向他索讨契纸查看,吴德玉许俟另日找寻给看,后未看成契约,发生争执。再如,马凤侯殴伤马贵身死一案。马凤侯系马贵小功服兄,马贵父故后,其母吴氏改嫁李成才为妻,马贵与继父同居。嘉庆十一年五月间,李成才将田三亩立契典与马凤侯之母马林氏,得钱四千六百元,期至是年八月回赎,言明到期不赎,接年偿麦租二斗,豆租四斗。李成才过期未赎,租回不偿,不交。引发案件。
房屋典卖也有类似问题。常州府荆溪县人钱玉衡与钱启沅本是同祖父堂兄弟,大功服制。因钱启沅的姑父钱青升出继与钱黄为子,就所后面论是同高祖族兄,缌麻服制。乾隆四十二年,钱启沅的父故。钱青升将瓦房子三间得价七折钱四十两绝买与父亲钱来溥管业。父亲故后,嘉庆十二年正月间他先把瓦房一间得七折钱二十两典与族兄钱佑川居住,各自开门出入。十三年九月间他又把瓦房两间召卖。钱启沅闻知,要将原屋赎回。因是绝契[6],议明加价五两,共计七折钱四十五两。内除他得过钱,佑川典价二十两外,应找七折钱二十五两,合计足钱十七千五百文。钱玉衡应允,写立退契,就叫钱佑川作中。钱启沅先付足钱十千九百文,下欠足钱六千六百文,说明钱房两交。钱佑川典住一间,听钱启沅自向取赎,因钱启沅未将钱玉衡的房价交清,是以钱玉衡也未搬让。到十月十三日,钱玉衡带了柴刀赴山砍柴,把房屋讬钱佑川照应。起更时钱玉衡回家见门已关锁,问邻居钱佑川,说钱启沅乘钱玉衡出外砍柴走来把门关锁的。钱玉衡因没处睡卧,往寻钱启沅理论。适钱启沅同钱忝顺延更走来,钱玉衡恳他开门。钱启沅说屋已赎回,屡催不搬,不肯再给居住。钱玉衡说交清屋价,即行搬让,说屋内还有傢伙什物,把他拉住,央他务要开门,被拒引发纠纷。
土地绝卖后加找价钱引起纠纷。徐州府铜山县人孙美是孙洪的无服族弟,同庄居住,孙洪有分授祖坟余地六亩。十一年五月立契卖绝与孙美为业,契价大钱三十六千文。十二年七月,孙洪来孙美找价,孙美因系绝产没有应允,他又垦还原契让他另卖将来陆续措还原价,孙美因这地贴近祖坟,恐与坟墓有碍,当即回复,孙洪气忿走回。八月初四日,孙美在地割豆,孙洪走来说他已寻有买主,叫孙美不要阻挠,将地让他另卖,孙美不依。下午时候,孙美尚在地内割豆,孙洪拿木杆铁枪走来说要与孙美拼命,用枪戳来,孙美夺枪过手顺用枪杆打他,后孙洪伤重死了。
其他形式的纠纷。买田欠钱,徐州府铜山县人李允中与赵风台邻居。嘉庆十三年二月,李允中的堂叔李士太将田九亩卖与赵凤池管业,共价钱五十三千一百文,除收欠一千三百九十六文。四月初六日,李士太到赵凤池家索讨前欠,引发案件。
退买田地欠退还款。苏州府如皋县孙元魁嘉庆二年上,用钱三百九十一千文契典王凤翔沙田十三亩二分,十年十二月,他因没钱使用,把田退还王凤翔,凭中徐志标转典陈万名管业。孙元魁已陆续收过钱三百二十二千文,下少六十九千,等陈万名交出归还。十一年二月初八日下午,孙元魁同妻子钱氏到王凤翔家催讨,见王凤翔同他兄弟王耀文在徐志标店里吃茶,孙元魁向王凤翔讨钱。王凤翔说要向陈万名讨出才有。产生争端。
(四)雇佣
雇主与雇工往往因工钱产生矛盾,引发纠纷。或雇主欠雇工工钱,如太仓州嘉定县人严万生,成衣生理,与吴舍同业。嘉庆元年十二月间,吴舍雇严万生帮做衣服,欠帮工钱四百二十文,屡讨不还,二年四月初七日午后,严万生又向催讨,吴舍仍又恳缓,严万生不依,产生争执,引发案件。再如,太仓州嘉定县人阿狗,种田度日,与张百年熟识。嘉庆五年五月十二三两日,他邀张百年帮车田水,许给工钱。七月初九日路上口遇见张百年,向他索讨工钱。阿狗恳缓,张百年不依混骂,阿狗回骂,引发案件。
或雇募数量不够雇主回收款项不足。扬州府宝应县人周存如与徐堦邻居相好。嘉庆十二年十一月里,周存如在清江浦河工上充当夫头,徐堦向周存如揽夫七十名,讲定夫价每名钱五百文,周存如当付钱三十五千文,后来徐堦止交夫四十二名,少夫二十八名,应该退还夫价钱十四千文,周存如屡讨无偿,引发案件。
或以工钱抵欠,常州府阳湖县人龚增受,自幼投东岳庙道士陈瑞初为徒,与吴玉昌素识无嫌,嘉庆三年七月间,吴玉昌曾借龚增受五十文钱未还,九月二十一日,师父陈瑞初雇吴玉昌钱艺时黄正田割稻。黄昏时分,师父叫龚增受在神殿上给发工钱,每人七十文,龚增受要在吴玉昌工钱内扣钱五十文抵还旧欠,吴玉昌不允,发生案件。
(五)其他
因额外劳动引起争执。淮安府桃源县人王怀义,出租马自名地亩,每年分收租籽。嘉庆二年秋间,王怀义出外贸易,马自名把收获秫石堆贮场上看守候分。十月初十日,王怀义回家,马自名走来分秫,说因看守日久,要多分秫石。王怀义不依,马自名詈骂,王怀义回骂,发生案件。
购物欠钱,徐州付沛县人赵欣木,年五十二岁,做木匠手艺,因没生意,借住申廷家房屋,就在他家帮工度活,嘉庆六年二月里,他向申廷借钱二千文做成棺木一口,要售卖赚钱,贴补家用,有素识的院坤,因他妻母病故,向赵欣木买这棺木,讲定价钱三千文当给钱一千三百文,余约另日归结,屡讨无还。导致赵欣木的杀人案。
换田补贴租钱未付,通州人管尊爵、管尊年兄弟分居,有合种族丁周鹏程屯田三千步内高田一半,在沟北低田一半,在沟南中间尚隔邻田,向来高低各半分种,每年各完业租钱二千一百文。嘉庆二年间管尊年把他分种一半高田与管尊爵兑换一半低田,归个人并种,管尊爵当给弟弟钱四千文,每年并贴租钱三百文交弟照旧各完地租。业主是不知道的。到嘉庆六年管尊爵应贴弟的租钱尚没付给,引发争议。
四、地方社会职役
收录37件有关嘉庆朝江苏刑科题本中,共计32件刑科题本记载了报案的地方官役名称,我们制成下表:
统计以上32件有地方社会职役名称的档案,其中地保20例,保正6例,保总2例(均为通州),甲长、地方、乡团各1例,还有1例投保。这些名称,在《清嘉庆朝刑科题本社会史料》的江苏事例中,出现过地保、保正,甲长、地方则出现在《清乾嘉时期的江苏地方社会职役》论文所举乾隆朝事例中,即乾隆五十八年扬州府泰州出现过“地方”禀报的事例,嘉庆六年太仓州崇明县出现过“甲长”的事例。巧的是,这次嘉庆十四年新出现的甲长事例,也发生在太仓州崇明县,可见太仓在乾隆、嘉庆朝一致存在着保甲制度。乡团的事例均出现在嘉庆五年的海州。新出的“保总”一词,与前文表2中嘉庆十七年常州府金匮县、七年常州府无锡县、十八年太仓州宝山县的“地总”相似,“地总”似是“地方”之总,而“保总”则似“保甲”之总。又,地总可称地保,保总应也可称地保。上述名称中地保以及保正数量较多,最为普及。
江苏地方社会职役的地区分布如下:
淮安府1件:桃源县1件地保。
扬州府3件:江都县1件保正,泰州1件地保,宝应县1件地保。
徐州府5件:铜山县2件地保,砀山县1件地保,沛县1件地保,雎宁县1件地方。
海州直隶州2件:州属1件乡团,沭阳县1件保正。
通州直隶州2件保总。
苏州府4件:新阳县保正、地保各1件,常熟县1件地保,如皋县1件地保。
松江府3件:金山县1件保正,南汇县1件地保,奉贤县1件保正。
太仓直隶州3件:嘉定县2件地保,崇明县1件甲长。
常州府6件:无锡1件投保,阳湖县1件地保,江阴县1件地保,武进县1件地保,宜兴县1件保正,荆溪县1件地保。
镇江府3件:溧阳县1件地保,丹徒县1件地保,丹阳县1件地保。
常州、徐州、苏州的数量较多,分别为6、5、4件;苏州4件次之,扬州、松江、镇江、太仓各有3件,通州、海州2件,淮安1件。在江苏省的八府三直隶州一直隶厅里,除了江宁府以及一直隶厅外,其他七府三直隶州都出现了地方社会职役的名称,资料比较具有普遍性。
嘉庆朝上述地方社会职役名称的分布大致与《清乾嘉时期的江苏地方社会职役》一文相同,仍是“地保”以及“保正”最多。
如同笔者已在《清乾嘉时期的江苏地方社会职役》指出的,保正负责图民事务,这里又有两处“图民”的记载,一是苏州府新阳县嘉庆十年十月十五日,地保朱廷爵禀,“据图民薛凤祥投称”;二是镇江府潥阳县嘉庆十三年五月初三日,地保陈寅禀,“据图民陈喜观投称”。地保负责图民的诉讼事务。
资料中也解释了一些甲长报案的细节。如太仓州崇明县嘉庆十四年七月三十日案例,据甲长陈纪棕禀称,案中潘传将伪造的物证“诉交甲长陈纪棕作为获奸凭据,叫他禀究”。[7]可见甲长对于甲内事务的职责。
本文使用新资料,补充了对于清中叶江苏社会经济与生活的认识,进一步佐证了《清中叶江苏的社会经济与生活》《清乾嘉时期的江苏地方社会职役》二文的观点。如有关老年人较多且比较长寿、地保负责图民的诉讼事务等观点。
本文新的研究部分主要是有关职业方面的考察。刑科题本所提供的76个职业事例,种田22例、佣工15例、手艺与开店14例,总计51例,显示出务农、佣工、经商耍手艺的谋生手段的比重。此外还有多样性的谋生方式,如求乞、夫头、僧道、摇海船、牛行帮伙、出租房屋、县署内帮办杂务、本村支更、拉纤、挑挖盐河、捕鱼、漕船米夫、管坟山、晒盐池、地主、砍柴、行窃等。有鱼盐之利和河运之便的江苏,生计多有与水运、河工、盐务有关者,招募人夫的夫头活跃在人力市场上。
有些事例值得关注。如徐州府铜山县张泳安家有祖遗牲畜行业,松江府金山县金阮氏合一钱会等。
相对而言,清中叶江苏因土地债务引发的命案较少,总计98件,在全国比例较低。虽然乾嘉时期江苏从事各种职业的社会下层生计较为艰难,然而择业多样化,这应当是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压力下的选择,清中叶江苏的社会具有较大的流动性与活力。
原文参考文献:
[1]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暨历史学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杜家骥主编,冯尔康、朱金甫、宋秀元副主编:《清嘉庆朝刑科题本社会史料辑刊》(全三册,列入“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档案丛刊”),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
[2]常建华:《清中叶江苏的社会经济与生活——以61件嘉庆朝刑科题本为基本资料》,《复旦史学集刊》第六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8年;《清乾嘉时期的江苏地方社会职役——以刑科题本为基本资料》,《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十一期,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
[3]南开抄件,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土地债务类,第4640包.
[4]南开抄件,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土地债务类,第5120包.
[5]活卖,即卖主以后可以再向买主索取一定费用的买卖,一般来说,活卖的价格比较适中.
[6]绝契,即买卖成交后卖主不得再向买主索取补偿的契约.
文章来源于 微信公众号 明清史研究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