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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到了唐代, 节日文化有了飞跃性的发展, 节俗内容更加丰富, 节日数量也大为增加。但是, 国内外对唐代节日的数量一直未能确定, 主要是和《北堂书钞》中“膢”日期的不确定以及清明和中秋是否在唐代形成有关。本文通过对唐代典型岁时文献的研究得出, “膢”指的就是立秋, “清明”在唐代已经转型为拥有自身节俗的独立节日, 而“八月十五”在唐代仍未纳入节日行列, 因此, 唐代真正意义上的节日应为29个。
作者简介: 李臻 (1986-) , 女, 陕西西安人, 西安石油大学人文学院, 讲师, 博士, 主要从事民俗文化、文化产业方面的研究。文章原刊:《文学学刊》2019年第6期。
唐代的节日数量众多, 节俗活动也相当丰富, 节日在唐人的日常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当时的文人除将节日入诗入文外, 还编纂时令书籍、或在综合类书籍中编辑岁时节日相关内容。其中虞世南 (558-638) 的《北堂书钞》、欧阳询 (557-641) 的《艺文类聚》、白居易 (772-846) 的《白孔六帖》、徐坚 (660-729) 的《初学记》、韩鄂 (唐末五代时人) 的《四时纂要》和《岁华纪丽》1, 都是当时的代表性书籍, 记载了许多节日相关内容。通过对《艺文类聚》《北堂书钞》《初学记》《四时纂要校释》《岁华纪丽》这五部古籍进行整理分析, 可将唐代节日总结为元日 (正元) 、人日、祖日、上元 (正月十五) 、晦日、中和节、二月八日、社日 (包括春社和秋社) 、上巳 (三月三日) 、寒食、清明、四月八日、端午 (五月五日) 、伏日、七夕 (七月七日) 、中元 (七月十五日) 、重阳 (九月九日) 、春分、秋分、夏至、冬至、腊、膢、小岁会、岁除等25个节日。
现代汉唐史专家张泽咸《唐代的节日》一文涉及了共20个节日, 列举了诞节、佛日、道日、元日、人日、上元、中和节、社日、寒食、清明、上巳、端午节、七夕、中元节、中秋节、重阳节、除夕等17个节日[1]。山东大学的张勃在《唐代节日研究》[2]一文中也对唐代节日的数量做了总结, 据作者掌握的资料, 唐代有30个节日, 但在文中只对23个节日作了节俗列举, 其他节日并未说明。
张泽咸和张勃都整理总结了唐代的节日, 但从其参考典籍可以发现, 二人并未将《北堂书钞》划入研究范围, 原因可能是《北堂书钞》在成书的时间上存有争议。很多学者认为, 该书是虞世南在隋代任秘书郎时所著, 属于隋代末期的著作, 在研究唐代的岁时内容时不具代表性, 但从《北堂书钞》对“忠”“坚”“广”等字的改避, 以及《隋书·经籍志》的记录均可知《北堂书钞》虽作于隋, 但至唐初才完成, 且《北堂书钞》在唐代影响深远。《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有这样的记录:“ (《岁华纪丽》) 以四时节侯分门隶事, 各编为骈句。略如《北堂书钞》《六帖》之体。”[3]说明《北堂书钞》对《岁华纪丽》等书的编纂分类有很大影响。另外, 《北堂书钞》的岁时内容经常被引用到唐代的岁时典籍中, 其中记录的很多节日及节俗也持续至唐代。因此, 笔者认为, 应将《北堂书钞》也列入唐代节日的数量研究中。
通过对岁时文献的整理可知, 共有25个唐代节日, 再加上张泽咸提到的“耗磨节”“佛日”“降圣节”“立春”“中秋节”“诞节”, 共计31个节日, 但这里还存在几个问题:一是《北堂书钞》中提到的“膢”和立秋是否为同一个节日;二是“清明”和“八月十五”是否在唐代已经成为独立的节日;三是“诞节”到底是什么样的节日, 各个不同日期的诞节能否视作一个节日。为了明确唐代节日的数量, 需要对这些问题作详细探讨。
一、“膢”与立秋
要弄清楚“膢”和立秋是否是同一个节日, 就必须对“膢”的时间进行确定。《北堂书钞》中记录“膢”的节俗内容为“斩牲以荐陵庙”和“尝新”, 但在校注中却给出两个不同的时间, 分别是“立秋之日”和“十二月”。
虽然《北堂书钞》中没有说明“膢”的具体时间, 但在清代官修的大型类书《渊鉴类函》中将“武帝令天下膢五日, 蔡邕曰:‘貙兽常以立秋日还食, 母猛虫搏挚玉者, 亦以此日出猎, 还以祭宗庙。’”“楚俗常以十二月祭饮食。”以及“尝新始杀也。食新曰貙膢。”等记录归到了岁时部的“立秋”条目之下。同时, 补充了“申屠建等与御史大夫隗嚣合谋, 欲以立秋日貙膢时, 俱成前计”“貙以立秋日祭兽, 王者亦以此日猎兽, 祭宗庙。冀州北方八月朔作饮食为貙, 其俗曰膢臈。”[4]两条记录。
这些记录说明:楚地的旧俗中, 膢的祭祀在12月;“冀州2北方”膢在8月朔;但汉代以后作为“貙膢之礼”, 已经将它统一归到立秋的节俗中。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膢”和立秋就是同一个节日。
二、寒食与清明
将寒食和清明放在一起来分析是因为在唐代, 具体说应该是唐中后期以后, 清明节已开始独立成为节日, 并且在节俗方面和寒食慢慢开始合流。
除《北堂书钞》中没有“寒食”的记录以外, 《艺文类聚》《初学记》《白孔六帖》《岁华纪丽》中都有“寒食”的标题, 对“清明”却只字未提, 主要是因为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清明虽然早在汉代以前就出现了[2], 但是作为节气和作为节日的清明毕竟是有所不同的, 作为节日来说, 它一直到唐初都还没有形成。
624年成书的《初学记》中[6]并未将“清明”记载为独立节日, 只是在“寒食”的序中出现了对“清明”的简单描述, 即“按历合在清明前二日亦有去冬至一百六日”, 但从节日的标准来讲, 必须拥有自己的节俗才能真正称为节日, 此时还没有“清明”相关节俗活动的记载, 说明“清明”还未转型成为节日。唐中后期的《白孔六帖》[7]对“寒食”的记载明显增多, 最应引起注意的是, “寒食”的标题下写着“清明附”。这里就有一个疑问:此时“清明”已经转型为独立的节日, 还是说“清明”和“寒食”的关系就如《中国传统节日文化》中所说, “寒食与清明并提也说明社会上有了以清明为节的意识, 但它并不独立, 只是意味着清明是寒食节中重要的一天而已”[8]?
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白孔六帖》中记载“清明”的内容有“清明三月之节日在娄, 桐始华”“十年蹴鞠万里秋千”“几年逢熟食”“綵绳拂花去轻毬度阁来”等, 记载了“斗鸡戏”“拔河之戏”“进火”“酴醿酒”等节俗。以上记录可以明确, 清明是三月的节日, 并有了自己的节俗, 如“拔河”“进 (改) 火”等, 说明它已不再是寒食节的一部分, 而是具有了独立节日的性质。
笔者认为, 将“寒食”和“清明”放在一起记录只是节俗合流的原因, 这两个节日由于时间相近,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节俗出现了混合甚至是调换现象。比如:“寒食”的节俗曾包括“秋千”“蹴鞠”“斗鸡”等, 但在唐后期, 这些都成为了清明的节俗并广为流传。当然并不是所有唐人都认为清明已从寒食中独立出来成立节日。比如:唐末的《岁华纪丽》仍然没有清明的任何记录。一个节日的独立和形成, 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需要很长时间, 但我们仍可以从文献中定论:清明作为节日存在和被记录是从唐中后期开始的。
三、中秋
关于中秋节形成的时间, 今人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中秋节形成于唐代, 此说以张泽咸、李斌城、吴玉贵等为代表;另一种认为中秋起源于宋代, 此说以尚秉和、周一良、萧放、朱红、刘德增等为代表, 他们认为中国人在唐以前以及唐代根本不过中秋节。
笔者从岁时文献的角度出发, 在此认同后一种观点。唐代最有代表性的岁时文献《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初学记》《岁华纪丽》《白孔六帖》基本都没有对八月十五日的记录, 说明当时“八月十五”并没有作为节日被纳入其中, “八月十五”在唐代已成为节日缺乏文献依据。
另外, 我们还可以通过唐代的官假来推断。日本学者丸山裕美子曾在《唐宋假制度的变迁———兼论“令”和“格赦”》[9]一文中以表格的形式呈现了唐宋时节假制度的变迁, 整理唐代节日的部分发现, 唐代风气开放、娱乐发达, 重要节日基本都会有假日用以全民庆祝, 而八月十五并不在列。
四、诞节
诞节其实并不是指某个具体日期的节日, 而是对皇帝诞辰作为全国节日的总称, 唐代的诞节数量众多, 名称也各不相同。关于诞节的始设, 李元素在《请禁以降诞日为节假奏》中引“太常博士王涇奏:‘按《礼经》及历代典故, 并无降诞日为节假之说。惟国朝开元十七年 (729) , 左丞相源乾曜以八月五日是元宗降诞之辰, 请以此日为千秋节, 休假一日, 群臣因献甘露万岁酌酒, 士庶村社宴乐, 由是天下以为常。’”[10]。《封氏闻见记》卷四“降诞”条中引颜真卿奏亦云:“《礼经》及历代帝王无降诞日, 惟开元中始为之。”[11]宋人洪迈也认为:“诞节之制, 起于明皇, 令下宴集休假三日, 肃宗亦然。”[12]由此可见, 诞节之设始于唐玄宗, 后来的皇帝纷纷效仿。唐代诞节虽多, 活动内容也稍有不同, 如穆宗时代奉和皇太后的生辰也成为诞节, 但基本上仍以唐玄宗颁布的规定和内容为主, 因此, 笔者认为诞节完全可以视为一个节日。
五、结语
在唐代, 诞节可以归为一个节日, 和清明一样有自己的节俗和假日, 已经成为独立节日, 而八月十五在当时还未完成转型成为节日, 因此, 唐代节日的数量为29个较为准确, 分别为:元日、人日、祖日、上元、耗磨节、晦日、中和节、二月八日、降圣节、社日 (包括春社和秋社) 、上巳、寒食、清明、佛日、端午、伏日、七夕、中元、重阳、立春、春分、秋分、夏至、冬至、腊、膢、小岁会、岁除和诞节。
参考文献
[1]张泽咸.唐代的节日:文史 (第37辑) [M].北京:中华书局, 1993.
[2][5]张勃.唐代节日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 2007.
[3] 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0. 3487.
[4] 张英寺.钦定四库全书:御定渊鉴类函 (卷12) [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5. 39.
[6] 徐坚.初学记 (第4卷) [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 1962. 58-59.
[7] 白居易.白孔六帖 (第4卷) [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5. 64-65.
[8]杨琳.中国传统节日文化[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0. 221.
[9]丸山裕美子.唐宋假制度的变迁———兼论“令”和“格赦”[A].中国社会历史评论 (第3卷) [M].北京:中华书局, 2001. 366-372.
[10] 李元素.请禁以降诞日为节假奏[A].董诰.全唐文 (卷695) [M].北京:中华书局, 1983. 7133.
[11] 封演.封氏闻见记校注 (第4卷) [M].赵贞信, 校注.北京:中华书局, 1958. 25.
[12] 洪迈.容斋随笔[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6.78-79.
注释
1 《四库全书》卷137子部47中, 记录的《岁华纪丽》卷4 (内府藏本) 中说到:“鄂安得引二人之书?至中引《四时纂要》一条, 考之《唐志》, 是书即鄂所作。鄂又何至自引己作?况鄂既唐人, 不应称唐玄宗及唐时, 均属疑窦。曾所云云, 正未可据为定论也。”由此看出, 《岁华纪丽》的作者是有很大争议的, 但从这段话中看出两个重要提示:一是《岁华纪丽》为唐代所作, 第二是《岁华纪丽》在《四时纂要》之后写出。
2 冀州:上古时期, 黄帝划分州, 冀为九州之一, 现河北一带, 是华北平原的腹地。
原文来自于微信公众号:史学研究 2019年9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jS6IrDJPIuDmhMcIY57S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