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茆巍 | 医疗、法律与文化——关于传统中国疯癫问题的学术史研究
2018-07-27 15:52 作者:茆巍  来源:史学研究   (阅读: )

何为疯?精神病学家看到的是疾病, 后现代主义看到的是理性和非理性的对立, 法律学家看到的是惩罚与宽恕。英文中, 它既可以泛指贬义上的madness, fool, 也可仅指性格与行径怪异的eccentric, deviance, 还可用于专业医学意义上的mental illness, psychosis。随着福柯《疯癫与文明》的影响, 和其他反疾病学派研究的兴起, 对其定义变得非常困难。有研究者已指出, 即便我们否定疯作为一个实体而存在, 它的指涉仍然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 (1) 就古汉语而言, 疯癫、疯狂的联用其实并不常见。这主要是因为“疯”是个很晚近的字, 今日可考的“疯”字确定地只有在宋代《集韵》中才出现, 其解释也只有简单的两字“头病”, (2) 其真正含义尚不明确。“疯”能确切地与madness相对应, 要到明末。 (3) “狂”与“癫”的使用则很早, 在上古就已出现。 (4) 故本文中的疯癫、疯狂等词的联用也只能视作一种为便于今人理解而采取的用法。 (5)


一、相关研究的脉络梳理

关于传统中国疯癫问题的研究经历了不同时期, 各期旨趣有所不同, 本文拟按时间顺序先作一概要回顾, 当然, 这种“断代”划分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而具体学术研究则有某种重合。同时, 限于个人语言能力, 国外文献不能全部掌握, 只能主要就英文文献进行整理。

() 清末开始的有无疯疾之争

对传统中国的疯疾关注最早的是清末西来的传教士。在他们最初的笔下, 古老的中国是宁静的, 该片土地上的人群是平和的, 故相比工业化欧洲的浮躁, 他们认为中国没有疯病, 就是有也很少。嘉约翰(John Kerr) 1898年在广州设立了中国第一家疯人院之后, 集中观察的增多, 又让他们开始对原先观点产生了否定, 并慢慢认为, 中国的疯疾发病率是和欧洲一样多的, 表现类型也是大致相似的, 故西方的诊断标准(即克雷珀林精神疾病的分型诊断标准) 也适用于中国。但随着教会医院的增多, 病人的继续增加, 协和医院的中国医生戴秉衡(Bingham Dai) 等人观察发现, 部分患有精神疾患的中国人主诉并不表现为精神问题, 而是躯体问题(如自称胃疼而非抑郁等) , 他认为这与传统中国文化心身合一的特性有关, 与西方心身二分不同, 这种合一文化驱使人们在有问题时首先在“身”上寻找症结。 (6) 正是在这种临床需要的导向下, 学术界开始了对传统文化影响下疯癫问题的最初关注。

() 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相关疯疾研究

在传教士及受西方医学影响的学者对中国社会中的疯疾表征予以关注与探讨的同时, 民国期间国内的研究, 还有如下表现。一是有关治医学“内史”者基于自身需要所进行的探讨, (7) 其中首推反中医的余云岫, 他在《古代疾病名候疏义》一书中对古文献涉及疾病的名词作了训诂式考证。 (8) 另一处表现是在梁启超等人倡导的“新史学”中相关社会史、文化史研究的兴起。其中重要著作有鲁迅先生的《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9) 通过分析魏晋人物的生活习性, 指出他们服用“五石散”, 与其行事上的发狂、高傲, 风尚上的轻裘缓带、居丧无礼, 生活上的冷食、饮酒等行为具有药理作用上的相关性。此外郭沫若也通过《离骚》中的诗句, 分析屈原有失眠、精神异常等倾向。 (10)

1949年后, 医疗界人士受当时“西医学习中医”、“新医学”的号召影响, 集中探讨传统医籍中的疯疾认识、治疗及借鉴, 相关文献主要刊载在医史杂志与中医杂志上, (11) 这是一种“古为今用”的实用主义导向。在范行准的《中国病史新义》中, 他也对涉及疯疾的若干内容进行古今对照式的阐述。 (12)

古今证成的思路一度相当流行。李约瑟作为西方研究中国古代科技蕴含现代萌芽的代表学者, 曾探讨过古汉字中“蛊”、“风”与抑郁、惊厥的联系。 (13) 另一关注热点是在法制史领域, 它主要在汉学家之间展开。20世纪四五十年代, 荷兰的范可法(M.H.Van der Valk) 、德国的卡尔·宾格尔(K.Bünger) 、美国的何四维(A.F.P.Hulsewe) 之间就精神病人在传统中国司法中有无刑事责任能力展开争论。 (14) 70年代, 又有日本的中村茂夫、美国的卜德(Derk Bodde) 加入讨论。 (15) 前文所述的嘉约翰及其广州精神病院, 一般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精神病院, 1935年卡德布利(Cadbury) 和琼斯(Jones) 撰文《柳叶刀尖———广州医院百年记:18351935, 对此进行追溯性分析。 (16)

但是, 古今对应的思路在研究中渐受质疑。因为既然传统医学有身心合一特点, 那不仅表现在病人症状上, 更应反映在医学典籍中的认知与命名上, 而今天精神病学诊断分型的文化基础是西方的身心二分观念。

() 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相关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国内外研究, 都有了较大的转变。一批延续“古为今用”探讨传统医学中疯疾治疗的著作涌现, (17) 文化视野中的疯狂研究开始得到关注。 (18) 刘洪涛的《从赵宋宗室的家族病释“烛影斧声”之谜》, (19) 沿循鲁迅先生的思路, 通过史料梳理, 认为赵宋皇室有严重精神病症遗传倾向, 进而推断宋太祖死于病而非死于谋。该文影响很大, 目前能直接对此作出修正者, 笔者仅见有史冷歌的相应研究。 (20)

另外, 医疗史上有李梅晓(Martha Li Chiu) 专就传统中国疯疾认知中的身心二分或一体为核心, 通过《黄帝内经》进行更集中的探讨。法律史上有伍慧英(Vivien W.Ng) 和罗志豪(Erhard Rosner) 延续着前人的论战, (21) 安守廉(William P.Alford) 和席璨文(Fabien Simonis) 等人也继续探讨相关问题。 (22)

在疯癫史研究上, 更直接的冲击来自福柯。他在《疯癫与文明》中, 在对人类疯癫作出反思、批判现代西方文明的同时, 更引发了人们对精神病实体论的思考。关于传统中国疯癫史研究的视角、理论方法发生了变化,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精神病之实在本体观受到质疑, 普遍转向了建构论。陈秀芬提出:“我不准备在现代精神病学影响下历史地探讨疯癫, 而是准备考察:疯癫的概念在中国特定历史背景下如何被医学和社会观念产生和再塑造”。 (23) 这些后起的作者宣称不再使用带有污名化可能的mental illness或医学化的psychosis, 而是使用madness,他们还强调以“癫、狂、痫”三大主要分类来代替原来的疯癫总称并作研究, (24) 其目的是避免对疯疾的预判式理解。

二是与多学科相结合, 体现出浓郁的总体史特色:例如与社会史的结合, 考察人们如何对待疯、污名化之有无、疯病中的医患关系等问题; (25) 与文艺史的结合, 比如高居翰分析八大山人国破后的心境、疯癫的发作, 与其构图中的怪异、不安的相关性; (26) 与人类学等学科结合, 有施耐德(Laurece A.Schneider) 的《楚狂屈原———忠诚和叛逆之迷》, 通过探讨屈原对历史的影响以及人们对他的理解, 及不同历史时期对其不同的诠释, 揭示出:“不同时代都有它们自己的屈原”。 (27)

三是小历史的特征愈发鲜明。在“眼光向下”的呼吁与学术自身研究进程双重推动下, 医疗史不仅重视传统的癫狂痫, 而且延伸到更有文化特色的邪祟、梦与鬼交等问题, 后者突出反映在李建民等学者的研究旨趣中; (28) 与社会史的结合, 不仅关注到大传统下医者如何看待疯, 而且考虑到小传统文化影响下如何看待疯, 进而涉及巫人及医、巫在医疗资源上的争夺问题; (29) 文化史上, 考察佛教的僧狂、侠士的侠狂。 (30) 即便是法律史这样颇为宏大的命题, 也从以前的疯犯处置, 延伸到疯认定中的医者角色问题。 (31)

相关研究也在扩展中, 士狂被挖掘, 若干断代、个体更受到重视, 如魏晋、晚明, (32) 如李杜、屈原、徐渭等人。 (33) 并有研究专就文学、戏剧、书法、绘画中表现出来的疯狂及中西疯狂现象的对比等进行探讨。 (34) 例如, 杨佳莉的《论中国疯狂意识》, (35) 虽是一篇文艺学专业的硕士论文, 但视野宽广而文笔优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在常存库、程伟等教授的指导下, 一批博士、硕士相继以传统疯疾为题作了系列探讨, 如刘雅芳的《身体化的表达与诠释———中国古代精神疾患之历史文化考察》等。 (36) 这些新起之作中, 疯疾观开始淡化, 更注重与哲学的结合。


二、关于传统中国疯癫研究的若干成果总结

对百年来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 可发现大致有如下进展。

() 医疗史

研究者们都倾向于认为传统中国的疯疾问题是身心合一的, 这是与西方观念最大的不同。“形者神之体, 神者形之用, 无神则形不可活, 无形则神无以生”, (37) 受此影响, 西方世界中的精神与灵魂在古代中国都是物质化的, “精气为物, 游魂为变, 是故知鬼神之情状”。 (38) 杜维明更形象地指出:“身体这个名词相当于英文的body……可是身体, 或‘身’、‘体’,在儒家传统中是极丰富而庄严的符号, body可以代表, 当然更不是佛语所谓的‘臭皮囊’:修身和修己是同义语。” (39) 至于心, 也不能简单视作今日心房、心室的构成体, 而应视作神明之海, 智慧之根。 (40)

在这种身心合一观念的视域下, 是没有精神独立存在空间的。我们今天视作精神疾患的病状在古人眼里都是相应脏腑的生理化问题, 如肝郁、阳明病等, 它和其他身体疾病没有本质差异。欧翰思认为, “精神病”这个概念在古人眼里严格地说是不存在的。 (41) 李梅晓也在细致梳理《黄帝内经》后承认, 无论是有关“精神活动”还是“精神疾患”的归类, 都是模糊的, 她不认为在《黄帝内经》中有一个关于更高的精神疾患的类别存在。 (42) 有论者进一步指出, 传统中医不存在今日意义上的“精神病学”。 (43) 这也是今日相当多学者反对古今对照的原因所在。

身心合一认识论的另一重要影响是有关污名化的问题。传统医学对疾患持有机的整体观, 人体由五脏六腑构成, 气机的平衡与否,决定了最终的健康。 (44) 具体到精神问题, “人有五藏, 化五气, 以生喜怒悲忧恐”, (45) 五脏对应着人体的五种情感, 五脏有所不适, 相应的情感会发生变动。由此推演, 只要对气进行调整, 相关情感、神志问题就可自然康复。石田秀实认为中国传统观念中的“正常精神”与“异常精神”之间是连续的, (46) 故看待病人总体上是乐观的, 不会如基督教文化将之视为灵魂是有罪的。 (47)

近年来, 医疗社会史的不懈努力让我们看到, 在中医持有机整体观的同时, 传统社会中仍然充斥着鬼神、邪祟等非理性问题。席璨文认为, 两种理论“相互竞争, 但并不是不能彼此相容”, “医药使用并不局限于上层, 不可见的鬼怪也并非不受教育大众的专有区, 因为它们都用同一术语指称同一文化可辨识的症状, ‘宗教’和‘医学’都能彼此明晓。……但即使如此, 在精英医生中, 鬼神解释从来没有被有机体解释占据, 即使文化繁盛的长江下游的医生, 他们仍然分享着鬼神的观念, 并思考如何用医学的手段去对付他们”。 (48) 这些研究无疑丰富了我们对传统社会中有关疯疾社会史的多维度认识。有机与鬼祟的关系, 实际上是个疾病与宗教的问题。笔者认为, 小传统视野下的疾病观也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原有的污名化认识。伍慧英分析指出, 如果是看作病, 则是没有污名化的, 如果看作因罪而致, 或精灵附体等, 则是可能被污名的。 (49)

() 文化史

文化史着力最多的是士狂。士狂多是佯狂, 而非真狂。有关影响士狂的思想源头, 研究者一般首推孔子, “不得中行而与之, 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 狷者有所不为也”。 (50) 孟子的进一步解释是, “孔子岂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 故思其次也。” (51) 孔孟的论述肯定了儒狂的合法性, 只是狂者为之而进取, 狷者不为之而避世。当然, 老庄也有影响, 它强调的是逸, 逸与狷大致同义, 但逸更充满美学的褒义。对于士人之狂, 论者多给予较高评价, 认为“‘狂’是文人尤其是天才文人不可或缺的独特气质, 充满着傲岸不屈的人性美”。 (52) 同时这也是对社会的反讽, 体现了“小我”对“大我”的责难。狂也经常与特异才能相联系, “大知似狂, 不痴不狂, 其名不彰, 不狂不痴, 不能成事”。 (53) 狂还赋予了士人一定程度直言无忌的自由, “我优也, 言无邮”。 (54) 当然, 也有研究者指出士狂与吏士要求相冲突, 很容易被攻击成“率情自任, 怙气恃权。虚浮简傲……轻肆言谈”, 李白、房琯都曾经因此被贬放。 (55)

中国文化主要由士来传承, 对于他们来说, 狂有时也是文化艺术创造的必要状态。相关研究者即从古人强调“无理而妙”, 要求作“天真之想”、“痴人之语”, (56) “如梦如痴, 诗家三昧”, “妙绝, 亦复痴绝”, “诗情愈痴愈妙” (57) 等论述中认识二者的关系。余英时指出草书是士人自觉的表现, “书法之艺术化起东汉而尤盛于其季世, 在时间上实与士大夫自觉之发展过程完全吻合, ……盖草书之任意挥洒, 不拘形迹, 最与士大夫之人生观相合, 亦最能见个性之发挥也。” (58) 草书中的张旭、怀素、杨凝式之狂态都为今人所熟知。相关论者结合心理学分析认为是“理性放松, 非理性增强。意识的控制力减弱, 因而潜意识得以涌现, 达到神与物游的境界”之结果。 (59)

关于僧狂问题, 研究者在观察到其狂行劝喻特质的同时, 认为佯狂疯癫的行为在原有佛陀记载中并不存在, 它实质上是对原有繁琐修行方式的反动, 其在唐代大量出现, 与禅宗特别是慧能的南宗禅有关。前述学者指出, 禅宗强调“游戏三昧”, 而这种佯狂下的不恭面貌, 正体现了一种自性下的游戏。侠狂的相关研究也指出, 其精神源头有儒家的忠君守伦、道家的自由超逸, 更有墨家的身体力行、重信守诺, 它继承了远古的崇尚武力, 并在后世呈现多元丰富之意涵。这又有利于避免他们的被污名。

关于中西文化中疯狂表现的差异问题, 一般认为, 因为文化特质的不同, 传统中国的疯狂现象与西方是有区别的。杨佳莉指出“中国古代的世事人情, 大多沉浸、约束在一片和乐平宁的礼乐图景中。礼乐情感与非理性情感的撕扯、挣脱, 使得疯狂的力量不再是外向的爆发, 而成为内在的抵消”, 但是, 这种柔软的疯狂可能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和泪拭严妆’比泪流满面或满面春风更美、更动人, 她并非温柔敦厚地博爱慈善, 而是有着过人的真情真性”。 (60) 朱萍还比较了佯狂的渗入及礼乐柔化后, 传统中国文学、戏剧中的疯狂与西方的差异, 认为与西方表现出来的兽性不同的是, 中国文艺中的疯狂更具有人性与喜剧感。又因佯狂是种机谋、权变, 所以, 虽然中西的疯癫在狂后都有智谋的表现, 但是, 西方疯癫的发生机制是“疯癫→智慧”, 疯癫是“突然”发生的, 不可控的;而中国文化中疯癫的对应机制是“智慧→疯癫”, 其透露的信息是:因为有了智慧的事先存在, 主体才会选择疯癫的行为模式。 (61)

() 法律史

针对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疯疾患者涉案后有无刑责之争, 李梅晓指出首先要对重罪与轻罪作出区分。因为疯癫在唐律中归于笃疾, 其引用《唐律·名例》“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 犯流罪以下, 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 犯反、逆、杀人应死者, 上请;盗及伤人者, 亦收赎。余皆勿论。九十以上、七岁以下, 虽有死罪, 不加刑”, (62) 指出对于疯癫患者犯罪的宽恕是分等级的:如果是重罪, 则上请解决;如果盗及伤人等中等程度犯罪, 则收赎;其他的则不予处罚。她将这一宽恕原则命名为“严格分等制”。 (63)

今日法制史的研究关于清代最为成熟, 清代也大体贯彻了这种分等处罚原则。其适用范围最初存有争议, 卜德曾认为只适用于杀人案件, (64) 但安守廉在伍慧英论述的基础上, 同意认为还适用于其他重案。 (65) 这种认识上最初的误区, 与清代最重视命案、存留的成案多涉此有关。就命案的处置而言, 席璨文梳理指出, 清朝在立国之初, 曾颇为宽容, 康熙六年曾规定“凡疯病杀伤人者免议”, 后因该优待与一些逆伦重案(弑亲、杀伤尊长) 、不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 处罚原则冲突, 也与“六杀”严格处置的“情”、“法”平衡原则相违背, 故不得不收紧, 逐渐根据各种犯罪情况规定了相应处罚, 从而在“戏杀误杀过失杀伤人”条下形成了繁杂的例文。 (66) 不过, 例文中虽充斥斩、绞的字样, 但因为秋审严格程序的限制, 故除逆伦重案外, 真正处以死刑者极少。

清代最特殊的地方在于它的因疯监禁条文是前代没有的。从条文产生看, 清代因疯监禁是最初“凡疯病杀伤人者免议”的伴生产物, 它在发展中一步步变严格。先是增加规定地方长官不“严饬看守”的连带责任, 乾隆年间又将预防监禁地必要时由家中改为官府。 (67) 预防性锁锢的实效如何, 相关研究者都提出质疑, 伍慧英分析与保甲不力、监狱条件恶劣等有关, 并指出清代统治者对家族的依赖, 此时则出现地方层面上对朝廷律令的合谋抵制。 (68) 对因疯犯罪者, 清代也有锁禁要求。乾隆年间即将因疯杀人在官府监禁时间由一年变为“永远锁锢”, 但到嘉庆时, 又因为留养承祀等需要而逐步缩短监禁时间。因疯监禁导致的结果就是, 它对大量因疯杀人不能实抵但又惧于病发再犯不能流、徒的被告来说, 成了最后的漏斗过滤器。 (69) 这是人道的体现, 但从后现代主义角度看, 或许又是个残酷的表征。清代能如此适用, 反映出对疯病认识的深刻。

因疯犯罪中还有一类较特殊的是狂悖妖言类犯罪, 清代文字狱中, 处罚的相当一部分人即是此类。席璨文认为, 讨论清代官员可以因为叛逆罪处罚疯犯导致了令人恐惧的观察结论:即使疯人也不能逃脱文字狱, 同时认为清代统治者野蛮的偏执。这个结论建立在现代广泛接受的观点上, 那就是疯言是空洞无害的。但是他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福柯的观点:疯言被视作虚无, 这是一个精神病院将疯人从社会处置中转移出的过程。 (70)


三、传统中国疯癫研究中的不足

虽然经过近百年来的研究, 特别是最近30年左右的努力, 传统中国的疯癫史研究, 基本雏形已经绘具, 模糊的地方逐渐廓清, 中西不一致对比初步形成。但综合看来, 仍有如下不足。

() 部分研究者医学知识不足

疯癫史属于跨学科研究, 虽然疯癫的研究可以从文化角度切入, 而淡化疾病属性, 也可以从福柯的思想体系切入, 不从实体而从相应的社会建构因素谈及, 但起码的医学知识是无法回避的。然而, 在一些研究著述中, 我们不可避免地发现这方面的缺失, 如对于屈原的研究, 自郭沫若首倡精神状态有异后, 今日相关发挥言说层出不穷。有人认为屈原年幼受过心理创伤, (71) 又有人认为其有幻听、幻视、躁狂、焦虑等。 (72) 前者不知论从何出, 后者依此描述, 则是标准的精神分裂症表现, 但作者却只言有神经质云云, 这就暴露了相关知识的缺乏, 因为神经症与精神病虽都属精神方面问题, 但二者实属泾渭分明, 预后也是迥然。楚文化本有巫觋色彩浓重的特点, 作者将《离骚》中奇异瑰丽的景色、生物主观地定性为幻视, 也显浅薄。鲁迅先生与刘洪涛的成功, 恰在于他们用一种类似流行病学的诊断方法, 避免了个体分析上的片面, 方才立论可信。

() 历时性考察有待加强

历时性即年鉴学派所谓“长时段”之义。目前的传统中国疯癫史研究, 虽然各领域都在发展, 但长时段的考量有所不足。如医疗社会史研究, 目前多在宋以后, 更多在明清。法律史近几十年的研究更几乎都在清朝着力。文化史虽上有先秦, 下至明清, 但呈散珠状的特征, 作者多关注个别断代或个别特殊人物, 像施耐德那种以屈原文化形象而纵论千年者, 甚少见之。

长时段的分析也利于化解一些理论上的争论。如陈秀芬和石田秀实之间曾有关于传统中国疯疾观是否理性化的争论, (73) 这在笔者看来是个双关的问题。站在身心合一有机整体的角度, 当然是理性的;站在不能完全排除邪祟论的角度, 则又是非理性化的。若置身几千年的时间维度分析, 又是一个理性化逐渐加深的问题。因为疯疾致病因素最早被认为同风有关, 后来痰火致病观点被提出, 明代情绪精神因素又被添入。由风到痰, 风是不可见的, 而痰至少是可见的, 这个转变就说明至少更物质化、精细化了;而情志因素的增加, 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主体可把握度的加强, 因为控制情绪似比控制堵心窍的痰更容易。

() 视域有待进一步交融

福柯《疯癫与文明》的特色在于他将“观念、制度, 治安和司法措施、科学概念”融合在一起而作的“结构研究”, (74) 这种各领域的融合实际上就是年鉴学派所说的总体史研究, 但从已有研究看, 离此标准仍有一定距离。治医疗内史和文化史者在国内多为中医学人与文艺学学人, 真正的史学研究者极少;且多有自说自话之嫌。国外的学者虽多试图将医疗社会史与法制史结合论述, 但能做到与文化史交融的并不多。这或许与前二者中的狂多指真狂、后者中的狂则指佯狂有关,但笔者认为三者并不一定就真的彼此悬隔, 文化史中的佯狂实是社会产物的最佳例子, 漏而不论, 殊为可惜。

交融的另一要求, 当是考察时视野要放宽, 在考察疯癫时要注重其背后更广泛的政治、文化动因。如有学人指出病因中由外因的“风”到内因“痰”的转变, 是因宋代催吐剂的广泛运用, 通过疗效总结上升到理论提炼。 (75) 这个考察似非常细致, 但细品之, 未免过于狭窄。因为由风到痰的理论转变背景, 是当时中医有了陈言“内因、外因、不内外因”的明确三分提法。 (76) 而宋代正是一个由外向内的朝代, 新儒家团体主张由“内圣”达至“外王”, 于是才有了理学的诞生, 宋代医士也喜以儒医自称, 他们不可能不受此思想影响。陈言“三因论”诞生的年代是1174, 这正是一个理学已然诞生的时代。

当然, 交融的进一步发展, 或许还需吸引更多其他专业的人士来参与。如法律史领域, 目前关于清代疯疾的确定, 外在的形式标准初步明确。有事先报官(即声明有疯需要监禁) 的依案底, 未事先报官的, 要凶手家属出具甘结, 同时“务取被杀之事主切实供词, 并取邻佑地方确实供结”, 官员还必须出具诊验明确的“印结”, (77) 但实质标准尚无人作出有力回答。伍慧英曾有论断, 认为清代司法中疯疾的诊验达到了英国1843年麦克纳顿(MNaghten) 案的水准, (78) 虽然此说法被安守廉等人否定, (79) 但肯定性结论尚未成立, 这就可能需要司法精神病专业学人的介入才能清晰回答。


四、反思福柯的理论

时至今日,福柯几乎成了疯癫写作绕不开的话题。理性与非理性, 实体与建构,近似成了每篇必及的内容。《疯癫与文明》有其理论的洞见, 但并不具有绝对普适性。就笔者考察来看, 福柯的理论至少有如下两点是值得学人慎重的。

一是关于众所周知的“疯癫不是一种自然现象, 而是一种文明产物”的福柯式论断。 (80) 的确, 福柯在《疯癫与文明》中并没有明确地提出精神病非实体, 他只是以疯癫为核心, 分析从中世纪到现代社会, 疯癫本身是如何一步步被视为疾病的过程。但该书事实上的影响, 恰成了反精神病运动组织与相关学说的重要理论源泉, 福柯本人也被视为反精神病的领军人物。但是, 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反精神病运动本身已遭到批判。关于精神病的认识, 医学上也有了较大进展。现在已可以用脑成像技术分析出病变者脑室等的病理学变化;已经可以对病因定位到染色体。 (81) 这种有说服力的论证, 是无法用社会建构论来解释的。精神病学在发展过程中, 由于它具有对人的行为进行定性的天性, 而更多地与政治、法律等存在密切联系, 这是它应保持反省的地方, 但是若简单将疾病视为建构, 甚至因个别人物创造力而将疯癫与智慧等同, 无疑也是不可取的。

在今日一些学者关于传统中国疯癫问题的研究中, 也有在福柯的理论指导下, 寻找相关建构问题的努力。如有的学者考证癫、狂、痫三者从《黄帝内经》时期到清朝的含义变化。 (82) 但这首先就未充分考虑汉语本身的流变, 字义在历史中不断变化本身就是常见的现象, 其意的新生或消亡, 指涉范围或扩大或缩小, 用意之轻重、褒贬也都在不断流转; (83) 其次, 随着认识深化, 疾病分类演化也是正常的规律, 如中医温病从伤寒中分出, 西医神经性梅毒从精神病大类中分出, 我们并不能由此认为温病或神经梅毒是人为建构的。更重要的是, 对传统医学来说, 用分型模糊来攻击它, 就是用错了靶子,因为中医并不非常重视疾病分类, 它重视“证”, (84) 因此有辨证施治之强调, 同病也异治, 异病可同治, 只要证候相同。这种流变只能证明福柯知识考古学方法上运用的必要, 但并不能证明今日基于福柯著作之上的反精神病理解。

二是关于理性与非理性的问题。在福柯的笔下, 一部疯癫的近现代史就是一部理性对非理性的压迫史, 由断裂到征服。但是, 我们首先要注意的就是,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 理性与非理性总体上是融合的。杨佳莉在其硕士论文中就指出中国“古代的非理性‘非而不反’”。 (85) 李泽厚在有关“实用理性”的论述中, 更深刻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理性由于没有名学滋润, 与非理性没有严格分家, 也不能达及西方理论理性的发达, 而更多是伦理指导下带有乐感气息的实践导向, 并包含浓厚的直观、人情等因素, 理性与非理性, 如同太极图中阴阳, 相互交融。 (86) 其次,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 虽然也可能存有对疯癫的污名, 但它有时并不是受压迫, 甚至是起着反向引导作用的。最典型的就是儒家视野下的士狂, 儒家不反对狂、狷, 它反对的只是乡愿。“乡愿, 德之贼也”, (87) “非之无举也, 刺之无刺也, 同乎流俗, 合乎污世, 居之似忠信, 行之似廉洁, 众皆悦之, 自以为是”。 (88) 在这种对“众皆悦之”的乡愿反对姿态下, 狂狷之人反受欣赏。

当然, 这并不代表在中国传统社会疯癫研讨中, 理性就没有讨论的必要。无论在医疗史视野中还是在法律史中, 都的确能看出一个理性逐渐增强的过程, 医疗史问题前已论及, 清代司法中对疯犯的高度重视, 本身就说明理性化的加深, 这种增强与非理性的关系有待我们挖掘。笔者还认为, 对传统中国的疯癫问题, 特别是在政治文化研究中, 我们更应关注的是余英时所说“道”与“势”的问题。 (89) 中国不同时代的士狂, 就是一种士人之道与君主之势消长的问题, 春秋之狂, 可谓义狂, 士人可为君主之师, 以义交, 也可以义离;魏晋之狂, 可谓狂诞, 门阀士族形成, 上品无寒门, 功名坐享其成, 生活优越之外, 只能作玄谈, 寻隐逸;至唐行科举, 士人从朝廷征召到主动应试,地位已有所下降, 但门阀之风犹在, 故尚能引吭高歌;宋代门阀消灭, 所幸有“不杀士大夫”的祖训, (90) 与宋代帝王时有精神之疾的隐忧, 犹能高举“为与士大夫治天下”大旗, (91) 其狂可谓狂疏, 闲暇之余浅斟低唱。至明清, 则进一步下降, 明代设立了“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科, (92) 隐逸的自由都可能被剥夺, 明初士人根本不可能有狂的空间, 直到后期, 随着控制的松懈, 才在阳明心学刺激下生出晚明之狂, 但这时的狂更像是最后一抹烟霞, 其狂也更多不是对君上, 而只是对市井, 故只能自慰为狂禅。从这个角度推演, 即便清代对疯的重视, 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士狂受压制后的君主之势进一步加强社会控制的结果。一部传统中国的疯癫史尚需学人的继续摸索, 笔者的综述也只是起抛砖引玉之用。

注释

1Fabien Simonis, Mad Acts, Mad Speech, and Mad People in Late Imperial Chinese Law and Medicine, Ph.D.dissertation of Princeton University, 2010, p.13.

2 .丁度:《集韵》“平声一”, 中国书店1983年版, 21页。

3 .“乃问妇人, 你儿子莫非原有疯痫疾否?, 安遇时:《包公案》卷四, 2b, 明万历朱氏与畊堂本。

4.《灵枢》即有《癫狂篇》。

5. 据笔者了解, 传统文献中, 狂癫、风狂、颠狂、风癫有联用, 但疯癫、疯狂尚未发现联用。

6. Martha Li Chiu, Mind, Body, and Illness in a Chinese Medical Tradition, Ph.D.dissertation of Harvard University, Ann Arbor:University Microfilms International, 1986, pp.16-28.

7. 余新忠:《中国疾病、医疗史探索的过去、现实与可能》, 《历史研究》2003年第4期。这种划分由郑金生、李建民等先提出。大抵而言, 内史侧重于医学知识本身, 外史侧重于社会史等, 前者多由中医学人所作, 后者多为史学者所作。

8. 余云岫:《古代疾病名候疏义》, 人民卫生出版社1953年版。

9 .鲁迅:《鲁迅文集》第2, 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74-182页。

10. 郭沫若:《屈原研究》, 《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4) , 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104-105页。

11. 俞慎初:《中医对癫狂痫的论治》, 《上海中医药杂志》1955年第12;陈钟舜:《祖国医学中有关“癫痫”的论述》, 《中医杂志》1956年第6;寿梅隆:《中医在精神病学方面的重要贡献》, 《江苏中医》1956年第2, 等等。

12. 范行准:《中国病史新义》, 伊广谦等整理, 中医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182-2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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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Fabien Simonis, Mad Acts, Mad Speech, and Mad People in Late Imperial Chinese Law and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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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Vivien W.Ng, Madness in Late Imperial China:From Illness to Deviance, pp.51-62;Fabien Simonis, Mad Acts, Mad Speech, and Mad People in Late Imperial Chinese Law and Medicine, pp.32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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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Fabien Simonis, Mad Acts, Mad Speech, and Mad People in Late Imperial Chinese Law and Medicine, pp.49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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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Martha Li Chiu, Mind, Body, and Illness in a Chinese Medical Tradition, p.284.

43. 刘雅芳:《身体化的表达与诠释---中国古代精神疾患之历史文化考察》, 108-109页。Fabien Simonis, Mad Acts, Mad Speech, and Mad People in Late Imperial Chinese Law and Medicine, 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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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刘雅芳:《身体化的表达与诠释---中国古代精神疾患之历史文化考察》, 104-116页。

48. Fabien Simonis, Mad Acts, Mad Speech, and Mad People in Late Imperial Chinese Law and Medicine, p.365.

49. Vivien W.Ng, Madness in Late Imperial China:From Illness to Deviance, pp.51-62.

50. 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子路篇第十三》, 中华书局1980年版, 141页。

51. 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卷14《尽心章句下》, 中华书局1960年版, 3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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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李昉:《太平御览》卷7394, 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本, 3278页下栏-3279页上栏。

54. 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05页。

55. 查屏球:《从游士到儒士:汉唐士风与文风论稿》,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31-341350-351页。

56 .刘士杰:《语涉荒唐、怨情尤切---李益〈江南曲〉赏析》, 《学语文》200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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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刘斌元:《论草书创作的癫狂状态》, 48-49页。

60.杨佳莉:《论中国疯狂意识》, 28-29页。

61.朱萍:《中西古典文学中的疯癫形象》, 《中国比较文学》2005年第4期。

62.  刘俊文:《唐律疏议笺解》卷4《名例》上册, 中华书局1996年版, 298-301页。

63. Martha Li Chiu, Mind, Body, and Illness in a Chinese Medical Tradition, pp.78-79.

64. Derk Bodde, Age, Youth, and Infirmity in the Law of Ching China, pp.437-470.

65. William P.Alford, Chien-Chang Wu, Qing China and the Legal Treatment of Mental Infirmity:A Preliminary Sketch in Tribute to Professor William C.Jones, pp.187-192.

66. Fabien Simonis, Mad Acts, Mad Speech, and Mad People in Late Imperial Chinese Law and Medicine, pp.430-434, 471-483, 771-790.

67. Fabien Simonis, Mad Acts, Mad Speech, and Mad People in Late Imperial Chinese Law and Medicine, pp.453-460.

68. Vivien W.Ng, Madness in Late Imperial China:From Illness to Deviance, pp.66-74.

69. Fabien Simonis, Mad Acts, Mad Speech, and Mad People in Late Imperial Chinese Law and Medicine, pp.453-460, 483-485, 771-790;Vivien W.Ng, Madness in Late Imperial China:From Illness to Deviance, pp.154-164.

70. Fabien Simonis, Mad Acts, Mad Speech, and Mad People in Late Imperial Chinese Law and Medicine, p.597.Vivien W.Ng, Madness in Late Imperial China:From Illness to Deviance, pp.90-94.

71. 郝志达、王锡三主编:《东方诗魂---屈原与中国传统文化》, 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 230页。

72. 彭红卫:《论屈原中晚年的异常心理》,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4期。

73. Hsiu-fen Chen, ArticulatingChinese Madness:A Review of the Modern Historiography of Madness in Pre-Modern China, pp.19-20.

74. 刘北成编著:《福柯思想肖像》,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83页。

75. Fabien Simonis, Mad Acts, Mad Speech, and Mad People in Late Imperial Chinese Law and Medicine, pp.54-72.

76. 陈言:《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2《三因论》,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7年版, 26-27页。

77. Fabien Simonis, Mad Acts, Mad Speech, and Mad People in Late Imperial Chinese Law and Medicine, p.490.

78. Vivien W.Ng, Madness in Late Imperial China:From Illness to Deviance, pp.83-85.

79. William P.Alford, Chien-Chang Wu, Qing China and the Legal Treatment of Mental Infirmity:A Preliminary Sketch in Tribute to Professor William C.Jones, pp.187-192.

80. 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理性时代的疯癫史》, 刘北成、杨远婴译, 三联书店1999年版, 封底。

81. 爱德华·肖特:《精神病学史---从收容院到百忧解》, 韩健平、胡颖翀、李亚平译, 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326356-359361-373页。

82. Fabien Simonis, Mad Acts, Mad Speech, and Mad People in Late Imperial Chinese Law and Medicine, pp.1-366.

83. 张联荣:《汉语词汇的流变》, 大象出版社1997年版, 32-50页。

84. 参见天津中医学院编:《中医学解难---中基分册》,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年版, 7-8页。

85. 杨佳莉:《论中国疯狂意识》, 10页。

86. 李泽厚:《历史本体论·己卯五说》, 三联书店2003年版, 40-45页。

87. 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阳货篇第十七》, 186页。

88. 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卷14《尽心章句下》, 341页。

89. 余英时:《论士衡史》, 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12页。

90. 张荫麟:《两宋史纲》, 北京出版社2016年版, 31-34页。

91.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116, 中华书局1985年版, 5370页。

92. 《大诰三编·苏州人材第一三》, 转引自白寿彝总主编、王毓铨主编:《中国通史》第9卷《中古时代·明时期》下,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932页。

【作者简介:茆巍,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文章原刊:《史学理论研究》2018年第2期,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5OuaKHB5rWEfhEGM4Y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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