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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23年第8期法史论文
2023-08-31 11:51     (阅读: )

 

1. 张晋藩:《综论中国古代司法文明》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要:中国古代司法文明是法制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深厚而又优秀的法文化为基础。中国古代司法文明是中华民族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的结晶,在世界司法文明史上达到了极高的水准。中国古代司法文明的先进性和典型性体现在皋陶作士造律、人本思想与明德慎罚的司法原则、坚持“五听”、限制刑讯的司法程序、律法断罪、罪刑法定、法理情三者统一的司法考量等方面。中国古代的司法文明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和历史借鉴,对当代司法文明建设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都具有弥足珍贵的史鉴价值。

关键词: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司法文明;国家治理;

原文出处:中国应用法学. 2023(01)

 

2. 邱澎生:《由律学检视明代商业法律的建构和运作》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16世纪以后,在长程贸易扩张与国内市场成长的大趋势下,明代不少经济发达城镇出现了较多的商业纠纷,尤其是在客商与牙行之间,涉及“牙佣”中介费用、货款债务、度量衡、储货、运输、合伙等不同种类。或是由商人私下协调解决,或是呈控各级地方政府变成商业诉讼。大趋势下,一些地方政府也或快或慢地因应市场经济而修改政策与法令。诸如路引、商税、海船税、编审行役、盐业官专卖等影响民间商业行为的相关财税政令,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与调整。而作为判案必须遵循的《大明律》以及各朝新增《问刑条例》或“附例”等法律条文,仍是影响明代商业案件调解与审判的重要因素。但是政策政令或多或少反映在明代法条的修改过程中,以下基于几部明代律例注释书,分析明代“律学”的发展及其特色,并针对其中涉及商业的法律规范,勾勒明代律学于其中展现的法律推理方式,藉以检视明代涉及商业的法律规范建构和运作。研究说明事实并非论者习称传统中国法律为所谓“民、刑不分、诸法合体”等粗率术语所能概括。

关键词:律学;明代;商业纠纷;牙佣;法律运作;

原文出处:江海学刊. 2023(02)

 

3. 赖骏楠 景风华:《法律儒家化未曾发生?——以家庭法制为中心》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 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要:中国法律儒家化是真实发生的历史过程,该过程在家庭法制变迁中得到集中体现。先秦儒家与法家思想均蕴含父权制因素,但两派所设想的父权制精神和构造迥然有别。儒家偏好世代同居的大型联合家庭,父权在寓“尊尊”于“亲亲”的丧服制中得以弥散化。作为其他一切秩序的基础,家族具有独立价值并优先于国家权力。法家青睐父权制小家庭,父权从属于协助君主管理家庭成员、培养臣民服从性的国家理性要求,小家庭则便利政府的社会控制和赋役征发。家庭作为一种不承载伦理的管理单位,无法抵御国家权力的侵入。秦法多体现法家色彩。从汉至唐,法律明显经历儒家化改造。这种变化集中发生在与家族伦理相关的制度领域,且该领域的儒家色彩直到清代仍得到深化。受法律儒家化传统叙事重视的官贵法律特权,只是在魏晋南北朝这一皇权弱势时代得到彰显,在皇权恢复常态的后世则受严格限制。在宋以来的民事法中,父权制大家族法制逐渐向私有产权实践妥协。在重大历史变迁中,观念和意识形态的作用应受到严肃对待。

关键词:儒家;法家;父权制;法律;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汉唐之际的女性身份与礼律秩序”(20FFXB040)的阶段性成果;

原文出处:学术月刊. 2023,55(02)

 

文章来源:【法律史评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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