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三集团”,是指湘、淮、袁(世凯)三个实力显赫的军政集团,各以其大员为主导;所谓“北、南洋”,不是作为单纯的一般地理概念,而主要是特指清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这种所谓“两职一体”的模式成为定例之后,其职任涉及的各自辖区和施政范围,或是直接作为双方“两职一体”的代称。“三集团”大员与“北、南洋”间的权力格局有着密切而微妙的关系,这在制度与实际两个层面皆有体现,并呈现反差。而湘踞“南洋”,淮、袁相继踞“北洋”,成为一个醒目的基本“区位”特点,也是其权力格局模式的一种体现。本文拟就此间事局予以审视和论说。
一 “两职一体”定例的形成过程
自湘系集团肇建者曾国藩(1811—1872)于咸丰十年(1860)出任两江总督后,其辖区遂成为湘系集团的重要基地。曾国藩虽然也有短时离任他移(如挂帅剿捻和北移直督)的时候,但还是以在两江为时最长、立基最牢,并终老于此。并且,连同淮系集团的衍生,即所谓“淮由湘出”,也是以该区为产床;李鸿章(1823—1901)及其淮系集团的初步发展,亦是立基于此。不过,曾国藩任江督当初,尚无兼任南洋大臣的定例。南洋大臣职任(起初称“五口通商大臣”)此前早有,在清廷上谕中明确有谓:“南洋通商大臣,本系道光年间经耆英等议定设立,以为交涉事件,在外商办之计。”当时,耆英(1787—1858)以两广总督而兼任此职数年,按清廷之意,主要是用之“在外”商办外交事务,而力避中央与外国的直接接触;这中间,对外国的轻鄙与恐惧,自身的虚骄、懵懂与诿过避责因素兼而有之。耆英之后,南洋大臣仍由粤区主官兼任,而嗣后随着上海口岸的发达,该职任便转移到吴区官员身上。咸丰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859年1月29日),清廷发布上谕有谓:“上海现办通商事宜,与广东相距较远,着即授两江总督何桂清为钦差大臣,办理各国事务。所有钦差大臣关防,着黄宗汉派员赍交,何桂清祇领。”黄宗汉(1803—1864)为两广总督,此前以钦差大臣“办理各国事务”(即“南洋大臣”职事),至此由江督接任;经此转移,再未复还。需注意,此后数年,该任并非唯两江总督兼任不可,亦或由该区的他职兼任或是作为专任,故而尚未成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两职一体”的定例。
李鸿章于同治元年(1862)率新成淮军入沪,旋即替代薛焕(1815—1880)任江苏巡抚(先署后授),而薛焕暂且专任南洋大臣。此际,薛氏上奏建议裁撤该职,将有关政务“各归本省督、抚、将军经理”,并建议将“事属创始”的“长江通商”,于官文(1798—1871,时任湖广总督)、曾国藩两人中“特简一员兼领”。朝廷就此议征询曾国藩意见,曾氏覆奏表示,南洋通商大臣之缺“似不可裁,宜改为长江通商大臣,专办滨江四省中外交涉事件。或驻镇江、金陵,或驻汉口、九江”,但自己一则“于西洋通商事宜,尤未谙究”,再则两江总督之任“统辖三省,文武兼管”,政务繁多,“实不能兼办通商事件”,而署理苏抚的李鸿章则“资望尚浅,军事方殷,亦于洋务不甚相宜”,故提出另委“专员”。但此议并未被清廷采纳,没有改设“长江通商大臣”,而南洋大臣之职,薛焕因内召卸任后,是由作为江苏巡抚的李鸿章兼任。不过,关于此职废留之议并没有停息,曾国藩与薛焕函商斟酌,最后曾氏放弃了改设“长江通商大臣”的建议,表示完全同意薛焕关于“裁撤通商大臣一缺,归并本省督抚及将军经理”的原奏主张,于同治二年(1863)六月十二日出奏陈明。总理衙门议奏中则认为,“各该省督抚初与洋人交涉,未必尽娴洋务。南洋各省距京窎远,若事事咨商总理衙门,诚恐缓不济急。不若暂留通商大臣一缺,俾南洋各省如遇有洋务,可以就近商办,不致无所依据”;不过,为防止专设该缺虚糜经费,主张“仍暂行责成”江苏巡抚李鸿章经理,“仍加钦差大臣字样,以崇体制而重事权”。总之,至此仍是尚无定例而旧轨续沿。此后数年,南洋大臣之职是由或苏抚或江督兼任。而所辖口岸范围,起码在名义上是前“五口”加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新开南方各口岸特别是长江沿线者(当然,实际职权上并未及此)。
及至曾国藩去世次年,即同治十二年(1873)的正月,当时李鸿章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已两年有余,属湘系集团大员(四川籍)的李宗羲(1818—1884)被授职两江总督,自此情况始发生变化,将两江总督与南洋大臣两职开始定例性地合为一人之任。该月初六日,有简放李宗羲两江总督的上谕,并宣明“两江总督李宗羲着充办理通商事务大臣”。虽说谕中未用“南洋(通商)大臣”称谓,但实即此职。再后,由两江总督兼任南洋大臣再无改变,意味者此“两职一体”由此正式落定。
北洋大臣较南洋大臣设立为晚,但由总督兼任该职始成定例却较南洋为早。北洋大臣的前身为“三口通商大臣”,是随着《北京条约》签订后北方三口通商的管理需要而设的专职。该职多年间由崇厚(1826—1893)担任,驻天津。同治九年(1870)天津教案处置当中,崇厚赴法“谢罪”,由毛昶熙(1817—1882)、成林先后署理该职数月后改称“北洋(通商)大臣”,由已接替曾国藩为直隶总督(曾氏返回两江)的李鸿章兼任,而由直督兼北洋大臣由此沿袭未变。此“两职一体”,是基于毛昶熙于这年九月间的奏议,其谓“中外交涉事件,均需地方官相助为理”,而镇道府县,皆非三口通商大臣所属,“该大臣有绥靖地方之责,无统辖文武之权”,窒碍颇多,建议“不必专设大员,所有洋务、海防,均宜责成直隶总督悉心经理。并仿照五口通商大臣之例,特颁给钦差大臣关防,以昭信守”。又经总理衙门议奏,清廷予以认可,于十月二十日(11月12日)发布上谕,宣明裁撤三口通商大臣一缺,并明确:“所有洋务海防事宜,着归直隶总督经管……(津海关连同)其山东登莱青道所管之东海关、奉天奉锡道所管之牛庄关,均归该大臣统辖”,还宣明“将通商大臣衙署,改为直隶总督行馆。每年于海口春融开冻后,移驻天津,至冬令封河,再回省城,如天津遇有要件,亦不必拘定封河回省之制”。而实际上,该职越到后来越少驻保定而常驻天津。
需要注意的是,北洋、南洋“两职一体”成为定例之后,其北洋、南洋大臣之职皆以“钦差大臣”名义延续。想来,这也是必要的,因为外交的主体是国家,地方大员办理需中央授权,有“钦差大臣”名义,意味着是代表中央,这才能名正言顺。
二 “两职一体”的规定职权与实际权能
“两职一体”成为定例之后,北洋、南洋主政者的“法定”和实际职权状况是不尽吻合的,甚至存在较大差距。其“两职”,即各自的总督和“通商大臣”,两者既有交错联系,又可相对分而观之。
就总督而言,直隶总督辖区仅为一省,且非自然条件优越的富庶之地,但因其拱卫京师,政治地理条件特别重要。有任过该职的大员说:“直隶为各省领袖”,其“形势较他行省为要,体制亦较他行省为肃”。晚清时期,直隶一省就特设一个总督,像这种情况全国只还有号称“天府之国”、幅员辽阔的四川,其余都是两省或三省之区合设一位总督。在一般情况下,若直隶总督与他省督抚联衔奏事,都是由直督居首领衔,凸显其“领袖”地位。而两江总督,其辖区为江苏、江西、安徽三省,地域广阔,处于长江下游,属自然条件优越的富庶之区,尤其是有上海巨埠雄立,该区向为全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源地。三省总督,晚清除新疆、台湾设省后分别由陕甘总督、闽浙总督兼辖,以及最后几年东北设省后所增一区(东三省)之外,之前独有“两江”一区,地位自亦非常显赫。如此“北”“南”相媲,可谓一是“政治地理”要位凸显,一是以地广物阜的区位优势著称。
就“政区总督”(另有漕运、河道总督之类的“专职总督”)的职能而言,这时早已演变成为地方主官,与原先属“派出性”中央督察官员明显不同(巡抚亦类似)。总督的职责,与巡抚比较,清季尽管有“总督专重典兵,巡抚专重吏治”的懿旨“定性”,但通常在实际上未必严格如此,正像上引曾国藩所言是“文武兼管”,乃辖区“全职性”的最高长官。当然,若总督辖区分省另设巡抚,在职级上略低的巡抚并非其属官,而是同样直接向皇帝负责的,这有着朝廷使其相互牵制、监督而便于操控的隐意。两江地区三省即各设巡抚,督抚具体人事结构与其实际权能状况息息相关。直隶总督仅一省政区,没有巡抚的另设,不存在督抚关系问题,但存在与“顺天府”这一“特区”的复杂关系。“顺天府为天子建都之地,邦畿千里,实称首善。”该府除了设立品级上明显高于一般知府的专职府尹外,还特设“兼管府尹事大臣”(按:即通常所称“兼尹”),系“由汉尚书、侍郎内特简”,由此凸显帝都及其近畿府属州县的特殊性。该府一方面包括于直隶辖区之内,《畿辅通志·舆地略》的舆图和相关图说中,都是将顺天府置于各府最前的;另一方面在领属上又不像与其他府那样是纯粹的上下级关系,而有着一定的地位“平行”和政务交错性。且看这样的制度性规定:“升调(顺天府)所属同知、州、县,则直隶总督会列尹衔具题。其刑名,流以上由四路厅申按察司转总督达部。徒、杖以下尹自决之。钱粮奏销,由四路厅申布政使转总督会尹达部,所属完欠分数,与总督一例考成”;府尹“率二京县(按:指宛平、大兴)而颁其禁令”,“宣其条教”,“以成首善之化。凡民控告者则听其狱,大事亦闻,小事决之”。其州县尚且不纯属直隶总督领管,“内城”当更有“禁脔”之味。就此而言,直隶总督之于“全境”的统辖权要受到一定牵制。不过,直隶及其总督因帝都因素而贵而要当更为主要方面。
至于北、南洋(通商)大臣的职事和权能,先从其规定方面看起。北洋大臣“掌北洋洋务、海防之政令,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总统焉”,“凡征榷之务,则关道上其册于大臣,按结奏报,并咨总理衙门及户部以备核”;外交方面,“凡交涉之务,则责成于关道,而总其大纲以咨决于总督(按:亦即北洋大臣)”,“凡洋人游历请照,则给;有照者,则盖印”;还有其他洋务方面,“凡招商之务,则设局派员以经理之。其安设各路电线亦如之”。南洋大臣,“掌中外交涉之总务,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其粤闽浙三省,则兼理焉”;“凡交涉之事,则督各司理之,待其上以裁决。疑难者则咨总理衙门,大事则奏闻”;“凡税钞则稽查之,按结汇其册以奏销,仍分咨总理衙门及户部以备核,其支销者亦如之”。其中有一点必须辨明,所谓“掌中外交涉之总务”,其意显然绝非总理全国外交,只是就“南洋”所涉事项而言。并且,尽管有此规定,事实上自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定例成后,南洋所办严格意义上的外交事务并不多,起码与“北洋”比起来大相径庭。在其他洋务事项方面,既无像对“北洋”那样的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上与“北洋”特别是李鸿章主政期间也不可同日而语。从所辖口岸看,似乎北少南多;实际上,北洋大臣对“北洋”三口的统辖管理(其中两口属逾省)实实在在,而南洋大臣不但对粤、闽、浙口岸未能“兼理”,而且对“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也未真能全部“专辖”。并且,就同一数据源记载的规定来看也不无矛盾。如所列属“隶南洋大臣”管辖的具体关所,有归江苏常镇通海道管理的镇江关、归江苏苏松太道管理的江海关、归江西广饶九南道管理的九江关、归安徽徽宁池太广道管理的芜湖关、归浙江温处道管理的浙海关、归湖北汉黄德道管理的江海关、归湖北荆宜施道管理的宜昌关、归四川川东道管理的重庆关等八处,而不含闽、粤海关。在所列入者中,浙海关以及江海关、宜昌关、重庆关,因不在两江辖区,通常情况下也难实际操管,像居职湖广总督为时颇长的实力派大员张之洞(1837—1909),对辖区海关的控制性很强,非他人能轻易染指。一般说来,南洋大臣所控制的海关,主要就是两江辖区所属者。
如此看来,“规定”与实际之间有些地方会大有差异。在北洋,不但“规定”落实得很“满”,而且往往还乘势就便地扩展。像李鸿章领导的洋务事业,就远不限于直隶和北洋地区,而可谓在天南地北全面开花,就是非常典型的表现。总体上看,“两职一体”在北、南的实际权能,北洋大臣更要于直隶总督,而两江总督则更要于南洋大臣。当然,这具体还要看主政者的个体差异,如揽权的心志大小、操控能力的强弱,由于因人而异,结果也就会相应不同。
“北洋”方面,李鸿章作为淮系的开基立业者,任直隶总督兼北洋时间最久为人熟知,中法战争期间因丁忧一度离职,代之的张树声(1824—1884)也是淮系大员。甲午战后,他离开此任,其后数年此职不在淮系人员之手(有王文韶、荣禄、裕禄等担任);及至庚子年中,李鸿章自两广总督任上返回,重主直隶兼北洋之政(当然,实际职事以与外国“议和”为主),直到去世。其继任者是袁世凯(1859—1916),虽说李鸿章临终是否推荐过袁世凯代己问题存有争议,但袁世凯的“淮系出身”板上钉钉,淮系与袁系集团的渊源关系密切。袁世凯以直隶和北洋为基地有效地强化集团势力,并便捷地参与中央政务(如在练兵处任职),最后进入枢府,居职中央而仍把控“北洋”。故而,总体上说“北洋”属淮、袁集团的“常规领地”,当无疑问。对“北洋”权能从李鸿章至袁世凯主政时的演化过程,清末报刊有这样一个概要性梳理:
昔李文忠之在北洋也,不啻隐然为各督抚之领袖,而即合督抚,在天津构成第二之政府。各省之大政,除内治外,北洋大臣无不可干涉之。自文忠去位,仁和相国(按:指王文韶)继之,相国素执退让主义,故其时北洋大臣之局面,为之顿缩。仁和去后,荣文忠(按:指荣禄)来。荣文忠绝世之雄,固不难复李文忠之旧观,而荣文忠之方针,则别有所在,绝不注此,故此时北洋局面,与仁和时无少异。荣文忠去,裕禄来,则土鸡瓦狗,备陈设、供儿戏而已,非能于政界有所变动也。所以北洋大臣之权力,自李文忠后堕地者且十年。至今襄城制府(按:指袁世凯,“襄城”似当为“项城”)始奋起,而欲恢复之。
鉴于这样一种情况,可将“北洋”简化为李鸿章和袁世凯主政的两个时期来提领把握。
南洋方面,自曾国藩开基立业之后,而湘系大员李宗羲(非湘籍)、刘坤一(1830—1902,先后几度任职)、沈葆桢(1820—1879,非湘籍,福建人)、左宗棠(1812—1885)、曾国荃(1824—1890)、魏光焘(1837—1916)、李兴锐(1827—1904)等人,都曾主政该区。这中间,有过或湘系其他人员(如何璟、彭玉麟)、或淮系人员(如张树声)、或非湘非淮人员(如裕禄、张之洞)获命,但多是以他职暂署,或是没有实际膺任,故几可忽略不计,唯有两度以湖广总督署理“南洋”之职的张之洞,一是其人地位和实力突出,再则湖广与两江接连贯通,联系密切,故张之洞“兼署”的角色和作用重要,应于特别注意。而上列任职“南洋”的主要湘系大员中,特别是像左宗棠,任期虽年头不多,但其人“分量”颇重;曾国荃、刘坤一不但“分量”亦重,且任期也长。总体而言,说“南洋”是湘系的“常规领地”自无问题。只是到光绪三十年(1904)李兴锐死后,两江再无湘系人员任职,可以说从此出局,也标志湘系集团势力基本消弭。而从湘系要员主政该区的多年间看,在曾国藩之后,其所辖三省的巡抚,总体情况上是湘系大员远不占主体,甚至可以说只属个别,除亦属个别的淮系人员外,绝大多数是非湘非淮者,甚至不乏满、蒙籍人员,如崧骏、刚毅、奎俊、德寿、松寿、恩寿、端方、英翰、裕禄、福润(蒙)、诚勋、恩铭、德馨、景星、升允(蒙,除出处的两蒙员外,余皆满人)等。这样一种情况,对湘系来说,属省与“大区”之间的权力结构状况并不为佳,总督与巡抚间协调受限,甚至不乏明争暗斗,对总督的施政权能不无影响。
三 北洋与南洋之间的争竞和结局
审视北洋、南洋之间的关系动态,也可以看出其与权力格局的紧密系牵。自李鸿章入主直隶兼领北洋后,“北淮南湘”的基本格局奠定,但因不同时候、不同主政之人,其间具体关系样态也有所异。总体看来,既因复杂因素不免会导致矛盾和争竞,也不能不从清朝大局考虑,各有妥协而维持一种相对协调的关系。此两者相反相成,事局微妙,而争竞方面,尤具典型意义。这不仅仅是基于双方利益冲突的必然,还由于朝廷统治权术的需要。光绪皇帝的父亲醇亲王奕譞(1840—1891)就曾说:“湘淮素不相能,朝廷驾驭人才正要如此。似宜留双峰插云之势,庶收两难竞爽之功。”可谓一语破的。下面即主要从争竞的角度观察,并着重选择相关节点性事例由斑窥豹。可以北洋方面李鸿章、袁世凯先后主政为两个典型时段,与南洋方面对应来看。
李鸿章主政“北洋”期间,主政“南洋”的湘系大员在曾国藩去世以后,像李宗羲、沈葆桢、左宗棠、曾国荃、刘坤一等人,虽说也多是湘系“重量级”人物,但在与北洋的争竞中,总体上终不抵对方强势而难占上风。像在北、南洋海军建设和发展事情上,就是明显的例子。
同(治)末光(绪)初之际,清朝统治集团内部经过产生明显争议的国防问题大讨论(即通常所谓“海防塞防之争”),清廷决策海、塞兼顾。就海防而言,于光绪元年(1875)四月二十六日发布的谕旨中说,“海防关系紧要,既为目前当务之急,又属国家久远之图”,“着派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事宜,沈葆桢督办南洋海防事宜。所有分洋、分任练军设局及招致海岛华人诸议,统归该大臣等择要筹办”。当时沈葆桢方由福建船政大臣授职南洋,又兼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大臣,与李鸿章分立南北,同是清廷海防布局中重量级棋子。而经费是办理海防的重中之重,在当时清朝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经总理衙门统筹协调,拟多方凑集,其海防经费的安排计划,关税中“每年约得银二百数十万两,加以酌拨各省厘金银二百万两”,这样总算起来,每年达四百数十万两,为数已不算太小。不过,真正落实起来则难,缺额颇大,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研究者指出:“除了说明各地财政拮据外,也反映出朝廷指令失范,不能化作各地的具体行动。这是晚清地方军阀势力兴起,外重内轻局面形成后的一个重要特点。”越是在这种情况下,争得尽多的经费就越显重要。本来,经费是计划南、北洋分用,但实际上是为北洋包揽。李鸿章的争取是非常积极甚至可以说是咄咄逼人的。他在光绪元年(1875)八月中旬曾致信时任江西巡抚刘秉璋(1826—1905)说:“海防拨款现未解到分毫,各省关情形略知,每岁恐不能得半,分解两处(按:指北洋、南洋)不过各数十万,于事奚裨”,“拨款先解北洋,前已咨缄幼帅(按:指沈葆桢,字幼丹),谅无畛域之见”。沈葆桢的确颇显“大度”,在给李鸿章的覆信中说:“总署所筹巨款,本有分解南北洋之说。窃思此举为创立外海水师而起,分之则为数愈少,必两无所成,不如肇基于北洋,将来得有续款,故不难于推广。万一有急,一日千里,亦召而立至。”其“不分畛域”的公忠之外,岂就没有慑服李鸿章权势的因素?其实,当时两江地区的财力亦非余裕而不屑分款,沈葆桢给人信中就感叹其辖境“地荒岁歉”,“洋票行,厘金大绌”,“不料财富之区,一窘至此”。无论如何困难,反正在清廷所筹海防经费上,南洋是退让,而北洋的占用是居绝对优势。开始对购铁甲舰似乎并不积极的李鸿章,到头来还是最先购得两艘铁甲舰,使北洋舰队正式成军,后来居上,将原有一定基础的南洋远远甩在后面。这中间,李鸿章可谓心机用尽,手腕使绝。
这不但是对沈葆桢本任内的影响,延续以后,距离愈发拉开。以致接沈葆桢任两江总督的刘坤一,在光绪六年(1880)七月间在给湘系另一要员刘长佑(1818—1887)的信中如此激愤抱怨:“合肥平日尽天下之财力,此时仅以津沽一路责之(按:指因当时中俄关系紧张筹办防御),大属便宜。昨复单衔奏请订购铁甲船四号,业经运行。纵使可靠,其到华在四五年后,缓不济急;而东南巨款,悉数搜罗以掷外洋,筹防弥形束手,为之奈何?前此合肥购买蚊子轮船多号,靡费近二百万,尚欲闽、粤续办;当经坤一会同裕泽帅(按:指安徽巡抚裕禄)奏驳,朝廷深以为然,而不免迁就。此次道出天津,与合肥议论铁甲船不合,似此情状,南、北洋何能和衷?”刘坤一不似前任沈葆桢那样忍让迁就,与李鸿章的相争稍显硬气,但到头来,还是旧局难改,徒心中生忿而已。在铁甲船之事上,尽管数年后实际买来装备其北洋海军的只有名符其实的两艘,而这在晚清海军建设史上也属破天荒的事情,独在北洋海军中具有,成为其算得上真正意义上近代海军的重要标志。而北洋海军的建成,成为淮系集团势力的又一重要军事支柱。由此例,可见李鸿章其强势与优势之一斑。
还需要注意到,李鸿章是洋务领袖,他这方面的权能绝不仅限于“北洋”地区,而是全国性的。就拿洋务厂矿企业来说,像远在边地的黑龙江漠河金矿,很大程度上就是由李鸿章直接掌控。而“南洋”,作为李鸿章的起家之地和洋务兴盛之区,身居北洋的李鸿章与这里更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早先在该区建立的洋务厂家,他“主人”身份的印迹难消,如江南制造局,即有说其建设,“本属于北洋、南洋两大臣权下,局虽设于南洋,而北洋大臣对该局之权限尤高”。李鸿章主政北洋期间,仍然参与乃至主持在南洋建立洋务企业,像轮船招商局、上海机器织布局等都是很典型例子。李鸿章手下大批洋务健将,也是以“南洋”为主要营地。此外还有其他诸多方面,不一一列举。总之,长久居职北洋的李鸿章,与南洋的牵系一直很是紧密,提示着他特殊势力、权能的明暗触角在该区的深入。
袁世凯接替李鸿章主政直隶和“北洋”之后,他与前任李鸿章在与南洋关系的根基上不能同日而语,背景条件上也大不相同,呈现新的局面特点。袁世凯这时与“南洋”的争竞主要是“借势”,即借清末新政中清廷力图削弱督抚权力而加强中央集权之“势”。要说,袁氏也在督抚之列,但他同时又有直接参与中央新政谋划和操办的权力,特别是在练兵处作为“会办大臣”具有举足轻重的实际地位和权能(“总理大臣”奕劻只是挂名,受袁世凯操纵)。这是他能成功“借势”的关键条件。他不但善于“借势”,同时也善于“借人”。譬如,借助于作为练兵处襄办的少壮派满族权贵人物铁良(1863—1938),其人是中央集权的死力支持和谋求者,也是敢说敢干的人物,虽说日后他成为袁世凯的“政敌”,即使这时也并非刻意助袁而是以力谋满族权贵层利益为要求的,但起码在事实上与袁世凯有过“合拍”,是被袁氏利己性“妙用”,譬如在“铁良南下”事件上表现即颇典型。
其时,关于地处上海的江南制造局迁址筹议(主要是从地域安全性考虑)由来已久,建言者涉及从当年的李鸿章到现职相关督抚像张之洞、袁世凯、刘坤一、魏光焘等诸多人员,至此际该事便成为清廷派铁良南下的直接由头,更连带其他要项。相关谕旨于光绪三十年(1904)六七月间相继发布,说“制造局厂关系紧要,究竟应否移建,地方是否合宜,枪炮诸制若何尽利,着派铁良前往各该处,详细考求,统盘筹划”,“并着顺道将各该省进出款项,及各司库局所利弊,逐一查明”;又鉴于“现在武备关系紧要,屡经降旨饬令各省切实整顿,痛除积习,着铁良于经过省份,不动声色,将营队酌量抽查,兵额是否核实,操法能否合宜,一切情形,据实具奏”。可见,铁良这次奉命南行,有着巡查制造局地址、相关省区财政、相关地方军队三项使命。在此事伊始,舆论即颇敏感,有报刊载文一针见血地指出:“近日乃有派铁良南下之事,窥其意,无非欲吸聚各省之财权归于政府而已,无非欲收集各省之兵权属诸政府而已。而考其意之所由来,则一言以蔽之曰中央集权而已。”确实如此。所谓“欲收集各省之兵权”,是通过对省区制械、练兵的直接干预、严格监察和力求掌控体现出来;所谓“吸聚各省之财权”,是体现于对省区“进出款项”的清查摸底并借机提集巨额军事经费,作为通盘“集中财权”的重要一途。
授命铁良南下巡查前夕,湖广总督张之洞联同两江总督魏光焘,就制造局地址事有过专折会奏,该折在原已有议“建新留旧”的基础上,提出“筹款”“择地”“购机”“核用”“用人”“定枪炮式”“储备厂才”“整顿旧局”等八项议案,特别值得注意;经实际勘查和调研,将新厂选址(“择地”项中述),由原拟的安徽省“宣城县属湾沚镇之启发山”,改为江西“萍乡县属之湘东地方”。对此事,铁良南下考察后的覆奏当中,做了两个方案的建议:一是所谓“统筹全局办法”,大旨是“南、北、中三厂”并举,以萍乡新厂为南厂,“于直、豫等省择其与山西煤铁相近便者”一处作为北厂,而以原有的“鄂厂”进一步建设“贯乎其中,以辅南北厂之所不及”;二是所谓“变通办法”,说“湘东厂基大致可用,惟于东北诸省相距稍远耳。如南北两厂一时难以并举,只能先务其急”,“则惟有将该处(按:指“南厂”)暂行缓办”而专重北厂。这第二方案,即使不无从地理布局上综合考虑的合适之处,但其增设和专重“北厂”,起码在客观上会便于中央甚至是北洋对它的直接控制,而对“南洋”则不啻变相剥夺。当然,江南制造局的迁址设想最终并没有落实,基本是流于“空议”而已。不过,也能够从中嗅出“夺南益北”的味道。此局中,铁良在前台,后台袁世凯的操纵身影则亦依稀可见。在铁良南下自上海考察了江南制造局转至苏州的时候,张之洞在八月初七日致电江苏巡抚端方,打探消息并表达看法,有谓:“铁使意,江南制造局究拟移设何处?传闻袁慰帅意欲移至河南,此非计也。北洋制造诚是要事,然江南移萍乡之局,岁止实款七十万,此外尚需另筹或另借,五年之后方能办成。北洋权力恢宏,即专借洋款数百万,目前即可购机设局,迅速赶办,两年可出枪矣。其款陆续筹还,岂不简易迅速,而又无损江南之局哉。江南所制军械,长江下游沿海五六省皆将于此局取给,岂能废而不设。无沿江沿海诸省,北洋能安枕乎?望相机婉言之,至幸。”这中间,即揭明袁世凯欲借机将厂局移至其籍贯河南省的“传闻”信息。若是这样,利于其把控的意图必有无疑。张之洞则是着意于江南,不以移厂河南为是,而巴不得让“权力恢宏”的北洋与南方合力,将南厂快速建好。总之,在此筹议上,南北之争显而易见。
如果说因改建方案终未能付诸实施这还主要是流于“争议”的话,那么更实际的争竞是在军费筹措和军队建设问题上,这更直接地涉及现实的财权和兵权之争。
自练兵处设立(光绪二十九年十月,1903年12月)伊始,筹饷就是其一大亟要之务,无饷何谈练兵。问题是,借筹饷之名,很大程度上是欲暗行剥夺地方财权之实,而特别着意于两江连带湖广地区。铁良南下清查相关地方财务状况,掌握底数,发掘未经报部的隐匿款项而分派、提取归于中央。如仅在江南制造局,就清查出余款八十多万两。两淮盐款更巨。除直接提取的款项,经清查之后,致使地方向中央财政的报银数额也大幅度增长,仅两淮盐款,“计(光绪)二十九年,共报银一千二百余万,以视两淮历年之自行奏报仅得银五百余万者,已为倍之”。所报该年银数,当是因“清查”而较以往扩增。以两江清查为契机,练兵处进一步加紧军费筹集,户部也配合制定“统筹除弊节流”方案,不无成效,光绪三十一年(1905)春,该部奏称,相关督抚“先后奏报,认筹常年各数,通计约六百万两”。
直接巡阅军队也是铁良南下的要项之一,即所谓“抽查”营队。于光绪三十一年正月,铁良专就此事上了一个一万数千言的长奏,汇报了详细情形。照其奏报的情况,清廷嘉奖了湖广总督张之洞所练之军;对两江属地军队,说只有部分营伍“粗有可观”,而其“苏州、安徽之续备各军,江南之护军四旗、新湘五旗,废弛最甚”,而“其余各营操法亦多平常”。对所谓“废弛”之军的“各营统领”等偌多直接责任人,给予革职甚至革职永不叙用的处分,甚至有“实堪痛恨”的责骂之辞,并对各相关督抚“均着严行申饬”。这时,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已是淮系人物周馥(1837—1921),而在铁良巡查期间,已先后有过湘系要员魏光焘、李兴锐充任此职,即他俩从两江总督和闽浙总督任上对调,个中隐情也引发外间关注和推测,从中也有助于进一步见知南北之争局面。
魏光焘、李兴锐都是湘系要员,也可以说是湘系在两江乃至整个湘系的终局大员。魏光焘,湖南邵阳人(其家乡今属隆回县),咸丰六年(1856)入湘军,先在曾国荃部,后隶左宗棠军,曾随赴西北。光绪二十一年(1895)跻身疆吏(云南巡抚改陕西巡抚),后任陕甘总督、云贵总督,光绪二十八年(1902)被任命为两江总督(次年抵任)。李兴锐,湖南浏阳人,亦湘军将领出身,历官多处,光绪二十六年(1900)擢江西巡抚,后为广东巡抚,光绪二十九年(1903)署闽浙总督。魏、李对调的人事变动正值铁良南下查勘江南制造局期间,这是个很敏感的节点,有报刊发专文论析说:“天下之事,因果相生,无无故而然者。而况两江、闽浙二督之对调,此为近日政治上之绝大变化,岂无蛛丝马迹之故在乎其间,大可以供世人之研究者。”进而分析道:“此次魏、李对调,以湖南人易湖南人,即知其与湖南人之社会绝无更变”,“夫对调之命,何以不下于铁良未至之时,不下于铁良已去之日,而适下于铁良正在查办制局时,可知其关系不出乎制造局也”。其中所谓“与湖南人之社会绝无更变”,用现代语言来说,意思当为不是因湘系内部自争而生变的事情。其所最切要强调的,是“与制局相关之事”。并且,其下文中揭明,就是北洋袁世凯争夺制造局,有谓:“南洋大臣对制局总须北洋大臣共之,而不能与两湖总督共之,则事理之皦然,而至易明者也。乃午帅耄昏,默然不觉,至形现势拙,始欲支吾敷衍,为自救之策,亦复何及。以今日之势观之,制局之归北方,已毫无疑义。惟浏阳之至,恐其于南皮,亦必有极大之关系,而必非能如鸟之相忘于山林,鱼之相忘于江湖也。”所说“午帅”,就是指魏光焘,其人号“午庄”,“浏阳”即指李兴锐。在言者看来,魏光焘“耄昏”,未能察觉背后真情,应对不妥,以致被动难堪。
其实也未必完全如此。魏光焘作为局中之人,对铁良背后袁世凯的用意岂能不明,且不无抵制的表现,只是势能上他此时已非北洋的对手,故被逐出南洋落败而已。换一个同是湘人的李兴锐来,既能掩北洋、南洋派系之争的真相,又不至有对抗之力,因为李氏新来乍到何可立马有所作为。袁世凯作为一代权奸,此般酌量岂可无有?有研究者论及:魏光焘被调离江督的最深层原因,“在于他与清廷及袁世凯在军费、营制问题上的尖锐矛盾”,“魏光焘不但未筹款项应付铁良之提取,相反却授意各省藩司于铁良到来之前迅速假造清册,弥补亏空,以为敷衍之计。此事腾播于报章之上,遂人所共知,清廷对魏光焘之恶感由是更深”;再就是,湘系首领魏光焘“成为勇营制度的主要维护者和‘划一营制’的主要障碍。清廷要想完成军事集权,首先必须打破湘系势力对江南的盘踞,改变湘系独树一帜,‘不受领导’的局面,由此可见,在魏光焘身上,集中体现了清廷、袁世凯与东南督抚在中央集权问题上的诸种矛盾,魏光焘也因而成了中央集权政策的第一个牺牲品”。不管他是否“第一个”牺牲品,反正这次将他调开两江,是贬抑和排斥无疑。调职谕旨是这年七月初二十二日发布的,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四天的十八日,有谕旨云:“有人奏,江南吏治污浊,诸务废弛,督臣魏光焘竭蹶因循,难胜重要(任?),请饬查办一折,着铁良按照所参各节,确切查明,据实具奏,毋稍徇隐。”恰在铁良南下之时有人奏参,又是让铁良就地查究,不数日便有调任谕旨,如此“巧合”而又急急匆匆,岂不疑似一个布局?而魏光焘调至闽浙后不久就被解职回籍,结束了政治生涯。而调来两江的李兴锐,则很快也就离世。或说这时“袁世凯即运动清廷乘湘系已去,两江空虚之际,将姻亲周馥以巡抚之位调署两江,使两江之地也成了北洋势力(范围)”,此言不虚。
由此看来,可以说,铁良南下,是清末新政期间清廷图谋和推行中央集权、削弱督抚势力的正式启动场次,袁世凯背后借机乘势,与南洋连带湖广争竞取得优胜;特别是对湘系来说,至此可谓已至“陨灭”境地,湖广张之洞势力相对也隐然趋衰,北洋袁世凯则势焰大增。上揭文章持论,“对于清廷来说,派铁良南下,是为了改变咸、同以来,尤其是‘东南互保’以后东南督抚所表现出来的明显的自重倾向,以恢复昔日中央政府的权威,重建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但“铁良南下的最大受益者不是清廷,而是直隶总督袁世凯”,其例证是,制造局归于北洋控制之下,练兵经费大半为袁世凯所得,两江之地也被其攫夺控制。大面看来,诚然如此。可以说,这时的袁世凯是立基北洋,借势中央,巧妙而有效地发展了自己的集团势力;同时,也成为其将权力触角直接向中央延伸的重要环节。
[责任编辑、校对:田卫平]
编者注:此文发表于《南国学术》2018年第1期第86—96页。为方便手机阅读,微信版删除了注释,如果您想引用原文,请到“澳门大学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网站,点击“学术期刊-南国学术”后,可以下载所有文章PDF版。网址是:https://ias.um.edu.mo/s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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