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现在,学术论文的文字问题,已经成了学术界的一大困扰,作者、编辑、教师、学生各有苦恼,因此,本编辑部决定就此展开交流、讨论。一般认为不少年轻学人缺乏文字的自觉,需要提醒和指导,但问题似乎没有这么简单,年轻学人也有自己的说辞,那文字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水平如何提高?学术论文是需要发表的,这就和刊物有了关系。就文字修改问题,编辑和作者之间,有时也缺少适度的张力,编辑心力交瘁,但作者未必心领,编辑和作者如何同心合力把论文修改好?我们愿意提供平台,就这些问题请各方发表意见,欢迎大家投稿。
作者的学养与编辑的修为
韩东育
从编辑视角初议学术论文的写作问题
吴志军
承上所论,目前学术论文写作中存在的诸多不足和缺憾,有些属于研究和写作的态度问题,有些属于文字表达基本功欠缺的问题,有些则是因为对历史研究本质的理解有偏颇。由于这些写作问题在经年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与改进,一些研究者渐次形成了一些不良的写作习惯,给编辑的日常工作带来了直接而沉重的压力和负担。在这种情势下,仅就笔者服务的《中共党史研究》编辑部的具体工作来看,绝大部分日常来稿和一些专门约稿因写作水平低下而无法通过编辑部的审稿程序,其中不乏具有较强选题优势和较好史料基础者,这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智力浪费”。即使通过审稿程序的不少文章,也存在或多或少、或重或轻的写作失范现象,后续的编辑与核校工作并不轻松。近十年来,笔者每每编辑完毕一篇存在诸多写作不规范情况的学术论文,都有一种类似从一片遮天蔽日、荆棘丛生的原始森林里不断搏杀、奔突到开阔大地的独特体验,丝毫不亚于自己进行历史研究和学术写作所付出的艰辛努力。笔者不止一次听闻编辑同行反映,最令编辑头痛不已的境况就是一篇学术论文拥有很好的选题、史料和观点基础,但在编辑过程中需要对几乎每一句话加以斧凿和润饰。
再如,在《中共党史研究》的三校流程中,每一校次都会将清样稿返给作者,形成编辑与作者共同校对文章的做法,以持续提升消除所有潜在错误的可能性。可惜很多作者并不重视文章最初的文字版和清样稿,在进行到二校或三校的时候才开始发力,几乎每一句话都有改动,而这些改动均需编辑逐一衡估和敲定并誊写到编辑稿中,无形中极大地增加了编辑工作量,加大了出现二次甚至三次错误的可能性。还有很多作者声称认真地完成了多次的直接引文核对工作,但编辑在检查核对的过程中仍然发现了不少硬伤性错误。为了腾出更多校对时间,有时不得不暂缓刊发。但更为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即使经过一次或几次的编辑合作,一些研究者的不良写作习惯,仍然在下一次投稿的文章中未获明显改善,其中甚至包括不少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成熟学者,这种状况使笔者在内的很多编辑都颇感沮丧、困惑与无奈。学术写作中的问题和弊端如此明显而严重,却又如同“皇帝的新衣”被很多研究者视而不见。
就笔者的现实感受而论,目前学术论文写作中的诸多弊端,其本质毋宁说就是一些不良的写作习惯。这种不良写作习惯在很大程度上源自学术论文背后所承载的急躁的功利化诉求,学术论文被“异化”为实现各种现实利益的工具,严重背离了学术研究的理想主义本质,“我们现在的发表狂对思维的尊严是一个极大的侮辱,而社会可能赋予学者的权威正是以这一尊严为基础的”。由是言之,年轻研究者若欲打破不良写作习惯与功利化诉求之间的恶性“互为”关系,就必须最大限度地抵制外在诱惑,平心静气地坐冷板凳,回归学术本质,培养“战略定力”,“绝不把自己的作品看作手段。作品就是目的本身;无论对作者本人还是对其他人来说,作品都绝不是手段,所以,在必要时作者可以为了作品的生存而牺牲他自己的生存”。退一万步讲,历史研究者即使有现实和功利的考虑,也不能完全无视学术与学者的基本尊严。
从学术刊物的角度而言,之所以如此强调写作问题,是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文章的写作水平都是编辑和作者在合作过程中首先面对的“客体”,至于文章的思想、观点、方法等在处置次序上都不得不让位于写作质量。无论研究者的治学能力有多强大,史料收集与利用有多充裕,学术思想和观点有多新颖,理论和方法有多前沿,如果写作本身存在缺陷或文字表述水平不高,那就等于前功尽弃。论文写作及其水准既是研究的结果,也是这种结果的基本载体,写作本身的水平高低可以直接反映作者的历史研究水准,文字表达和写作水平亦由此直接决定了一篇学术论文的成败得失,这应当是不难理解的经验感觉,绝非夸大之辞,毕竟“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相对于厚重冗长的学术专著,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对学术刊物出现的文字硬伤等失误更为敏感,这些错误也更容易被发现,遑论刊物所属单位和出版管理机构对学术刊物还有严格的质检或年检制度。如论文在发表出版以后被发现存在硬伤,显然会极大降低学术刊物和编辑的声誉,当然也会明显降低作者本人在历史学界的学术观感,这是典型的“双输”“互害”。文字表达、文字规范的问题貌似微渺,但在当前比较浮躁的社会和文化语境下,如果一个作者非常重视文字规范和写作质量,那就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明他有意愿、有心性全面检视整个文章的史料、叙述、结构、逻辑、观点等更为重要的维度。反之,如果一个作者不重视文字规范和写作面貌,也很难说他在短时间内观照到了文章的各个重大方面。这就是高度强调文字规范问题的根本原因,也是为何本来属于技术性层次的文字规范,现在倒成了决定文章能否发表的“战略性”问题。
同时,编辑固然承担着拟发表论文的文字编辑责任,但如果编辑仅仅成为或被迫成为单纯的“文字匠”,也不啻于另一种“智力浪费”,毕竟学术刊物及其编辑拥有独特的信息资源和观察视角,可以为所属学科的整体学术进步提供更多切实有效的思想与理论资源。在这个问题上,《史学月刊》前主编李振宏的认知具有高度的代表性:“我们深知,编辑不可能比学者更高明,刊物主办者不能对学术指手画脚。但是,就学术发展的状态说,单个人的研究,总是处于散在的状态中,而众多研究成果的集散地,则毫无疑问会呈现一种风气;而这种风气则在学术传播的同时,影响着整个学术群体。所以,刊物的主办者,在引导学术风气、规范学术秩序、形成学术趋向等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术期刊只有承担起引领学术发展的历史责任的时候,坚定地站在学术发展的前沿阵地的时候,才可能为学界所注目,引起强烈的反响和关注,也才可能奠定期刊在学界的稳固地位,真正成为学界的一方重镇”。近些年来,史学界的研究条件和环境获得了巨大改善与进步,研究者获取资料、信息、思想和理论资源的途径得到极大拓展,但整个国家社会的加速度发展、学术评价机制的主导性增强以及学术刊物之间的高强度竞争等因素,推促“时间”成为最为稀缺的资源,学术刊物亟须在芜杂的日常工作与争取更多优质学术资源之间保持艰难平衡,学术编辑也需要协调日趋繁重的编辑任务与自身学术发展之间的关系。一篇在文字表达和学术规范方面非常优秀的历史论文,会大大减少编辑的工作量,从而为其腾出更多时间从事学术研究,不断提高编辑能力,把脉历史学科的整体发展动向。正因如此,年轻研究者若能抱持对自己和学术刊物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仔细地写好每一篇学术论文,持续提高自身的学术写作能力,切实减轻编辑的工作压力,与编辑形成各司其职、各得其所的良好的合作与双赢关系,进而型塑“负责的编辑”与“有心的作者”之间更具建设意义的张力性学术结构,相信会对稳步提升研究者的学术写作能力和编辑的创造性工作水准产生积极的促动作用。
综上所述,笔者简要点出了一段时期以来党史研究学术论文写作中广泛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多少具有一定的批判性。目前很多年轻研究者追求的是文章的可发表性,而编辑则更多地强调论文的科学性,二者之间存在不小的“温差”,需要研究者与学术编辑付出同等重要的努力来弥补这一鸿沟。事实上,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具有强烈而鲜明的特定逻辑和内在规律。研究者只要坚持主动、严格而长期的艰苦训练,并在持续不断的论文写作过程中保持对自身问题、不足和弊端的及时警醒与自我批判,就可以步入学术论文写作的“正规生产线”,写出符合学术规范的历史学论文,进而滋育自身的学术逻辑和理论创新能力。唯其如此,研究者才有可能在将来某个时刻真正地“飞跃流水线”,完成治学能力和思维品格的自我超越,为中国历史学的学术进步乃至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作出创造性贡献。
学术研究是一生的志业,而写作更需一生的修炼,新一代的年轻研究者有必要透过严谨规范的学术写作,树立对于“学术”的敬畏之心。为了从学术编辑的角度就学术论文写作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笔者从前两年开始全面梳整和解读《中共党史研究》编辑部的三审意见与外审意见,努力从中总结出有关党史研究学术论文写作的“负面清单”,亦即规范的、理想的学术论文写作至少应该规避的问题,并与相当多的年轻研究者就此做了具有实效性的沟通与交流,今后将陆续成文,提供给年轻研究者参考。笔者坚信,学术编辑是历史学界不可分割的一分子,其掌握的独特的学术信息以及由此型塑的独特学术体验,在提高历史论文写作能力乃至提升历史研究整体学术水准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似乎比以往想象的更加重要。在这方面,学术编辑绝不可妄自菲薄,可以做、应当做、必须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文字表达与学术写作
王笛
正确、清楚和流畅的文字表达,是对一篇学术论文的最基本要求。但可惜的是,有相当数量论文的文字并不合格,以至于不少学术杂志的编辑对此叫苦不迭。我也长期担任过学术杂志的主编,对文字存在问题的论文也是深有感触。所以非常高兴接受《抗日战争研究》编辑部的邀请,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讨论,对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每一个做研究的人,都会面临怎样把文字梳理清楚的问题。每个人有不同的提高文字水平的方法,这里我只能根据自己写作过程中的一些体会,来讨论这个话题。简单地说,我认为并没有什么把文字水平提高的灵丹妙药。其实归根到底,就是“认真”二字。
本来只想谈论文的文字问题,但是发现难免也会涉及论文写作的其他方面,这里也就一起提出来讨论。本文谈三个问题,一是优化文字没有捷径可走,只能反复斟酌修改;二是关于文字表达的一些建议;三是写论文的一些技术性手段。这里我想申明,本文的看法,无非是根据自己的体会而提出的一些建议,研究生和青年学者们可以各取所需,或者提出批评和商榷。
一、优化文字没有捷径可走,只能反复斟酌修改
对完成一篇论文来说,相对于收集整理资料、阐发论文要旨、讲清楚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论证分析等过程,梳理文字应该是相对容易解决的问题。保证文字的通顺、流畅、准确、清楚,其实没有什么诀窍,没有捷径可以走,必须反复斟酌和修改。受过学术训练的研究生,一般都不难达到这些基本的要求。其实,文字的许多问题,大多数可以自己先处理好,关键是自己要有这个意识和责任心,要有去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观能动性。写学术论文,不可能一气呵成,必须反复修改。当然天才除外,但毕竟我们大多数人都不是天才。一篇论文完成后,最好先放一阵,冷一下,然后再回头来读,便可以发现不少问题。
论文一定要反复修改,这也包括文字的推敲,即使严复这样的大家,也是“一名之立,旬月踟蹰”,所以我们更不应该对文字抱轻慢的态度。我们不能总是希望编辑帮助处理文字的问题,便在文字还没有认真梳理之前就投出去,这样不仅给编辑增加了负担,而且也使论文被采用的可能性降低。我自己也做过10年英文学术刊物《中国历史学前沿》(Frontiers of History in China)共同主编,对修改文字有问题的稿子,是有切身体会的。有时候一篇文章在评审之后,处于可发可不发之间,如果文字基础好,看起来清楚、赏心悦目,可能就发表了;如果文句不通,语病迭出,就干脆退稿了。这种情形有点像科举时代的书生,如果字写得漂亮,对是否能考上功名,也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作者自己尽量杜绝文字的漏洞,再经过编辑把关,编辑部精校,这样文字便基本可以避免出错。虽然一篇论文的文字不可能尽善尽美,但是要尽可能地减少出错。这是对读者负责,对编辑和杂志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在西方,学术杂志的编辑流程是不一样的。无论是在美国还是欧洲,杂志的编辑们,一般都不直接改稿子。因为学术刊物大多数没有专门的编辑部,一般只有一个主编,负责杂志的学术事务,另外还有一两个编辑助理。规模较大的杂志则有若干副主编。这些主编、副主编和助理几乎都是兼职的,因此他们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对每篇论文进行文字处理。他们主要负责收稿、外审、作者修改等早期流程。一旦稿子修改完毕决定发表后,就发给出版社。出版社有专门负责出版的编辑,但也是不管改稿的,而是外包给专业的文字处理编辑(copy editor)。文字处理编辑几乎都不是杂志或者出版社的雇员,而是作为自由职业者受雇杂志或出版社,一般不领工资,按件收费。一个好的文字处理编辑,收取的费用是很高的。这些文字编辑并不管学术内容,除了对文字进行润色修改,他们对学术征引规范也非常熟悉,可以纠正原稿中的不规范格式和注释等。而在中国,没有文字编辑这一独立职业,所以这个工作都是由杂志或者出版社编辑来承担的。这样,如果稿件的文字存在比较多的问题,将会给编辑带来许多额外的工作负担。
一篇文章完成后,已经确定不需要对内容修改之后,就可以考虑梳理文字了。根据我自己的经验,可能走下面几步对文字进行修改:一是在电脑上反复看,多看几遍,每次都能理顺一些句子,调整一些词语,发现一些错别字。在几乎很难发现新问题后,便可以走下一步。二是打印出纸本来读,当然这也可能是我自己的习惯,因为过去都是在纸本上改的。经常在电脑上看不出来的问题,在纸本上读就看出来了。自从有了平板电脑以后,我发现在平板上修改的感觉,和过去打印纸本是一样的,所以现在这一步就在平板上完成了。三是大声朗读,一定要读出声来。有些错字和文句不通等问题,仅仅依靠看不一定能觉察,但是一旦朗读,就比较容易发现。《茶馆:成都的公共生活与微观世界(1900—1950)》一书的英文版最后一稿交给斯坦福大学出版社之前,我便从头到尾朗读了一遍,修改了非常多的地方。四是可以用软件朗读,反复听,现在许多软件都自带朗读功能,也可以下载朗读软件。听到句子不顺、意思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停下来修改,然后继续听。听一遍如果不够,可以反复听。
检查和修改文字,还有一个途径,就是找别人帮助看。做学术研究的人可能都有体会,做一个课题,经常是几年甚至十几年乃至数十年的过程,由于对这个课题太熟悉,往往对内容的敏感性降低,不容易看出文章中的问题来。可以请同学、同事、朋友或者同行甚至自己的学生看看,也是发现问题不错的办法。现在我的论文和书,在给杂志和出版社之前,尽量请我的学生(也是研究助理)再过一遍,往往会发现新的问题。
其实,我自己的每篇文章和每本书,无论是英文稿还是中文稿,都是经过了反复修改。特别是由于英文不是母语,修改起来就更花功夫。《街头文化:成都公共空间、下层民众与地方政治(1870—1930)》一书英文版,经过了多次脱胎换骨般的修改,不算在电脑上的数次大动干戈,仅全书打印出来的修改本,便不下十五六稿。2005年这本书获得了美国城市史学会最佳著作奖。中文翻译版也是经过反复修改,问世后,书很是火了一阵,是《中华读书报》2006年年度十佳图书。成都有私人博物馆托人说要买那些原稿,只可惜没远见,早送去了资源回收,错过了“发财”的好机会。我在斯坦福大学出版的《茶馆:成都公共生活的衰落与复兴(1950—2000)》一书,初稿2004年就完成了,修改了4年,到2008年才出版。稿子每从头到尾大改一次,就另存一份电脑文件,到书最后定稿,整整12个版本!我有一篇英文论文,2006年开始写作,2010年写完,修改了4年,2014年才发表。
虽然修改稿子要花时间和精力,但是对提高稿子的质量,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过程,而且这种投入是非常值得的。我们都知道,一旦文章发表,就会跟随作者一辈子,和自己的学术名声联系在一起,所以一定得非常慎重。现在我已经养成了习惯,每当有研究生毕业,不论是硕士还是博士,我都会反复叮嘱,在上交论文的最后版本之前,一定要反复检查,尽量杜绝错误。对有些论文,虽然不甚满意,要求学生做内容的大改不现实,但是做文字的最后检查和梳理则是相对容易且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的。
这里还想告诫一下年轻的朋友们,写作过程中一定要妥善保存好正在工作的文件。在我作为教师的职业生涯中,遇到过不少学者和学生由于电脑出问题,把倾注了无数心血的书稿、文章或者作业文件搞丢了。在美国教师中有一个大家常用的说法:“狗吃了我的家庭作业”(The dog ate my homework),是讥讽那些不按时交作业而随便找个借口的学生。不过,在我几十年的教书生涯中,倒是真的有不少学生由于各种客观原因,丢失了正在写的论文文件。我在霍普金斯大学读博的时候,曾经丢失过一个手提电脑,万幸的是,我的所有重要文件都有备份,要不文件遗失了,延长几年的读博时间也是可能的。现在,我们储存信息的方式更多样化、更加方便了。我自己的经验是,正在工作中的文件,不仅存电脑,还要存到云盘、U盘、硬盘或发送到电子信箱,以做到万无一失。这样,哪怕是电脑遗失或者损坏,也不会造成作品的丢失。
最后应该特别强调,写一篇好论文,文字只是最基本的要求,还需要资料丰富、论述深入、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观点鲜明、逻辑严密、合乎规范等。同时,我认为,写一篇好论文,甚至什么是好论文,学者们会有不同的体会和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同样的技术或方法,对一个人来说是经验,可能对另一个人来说是教训。这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反复摸索,才能总结出一套对自己行之有效的方法。这篇文章所讨论者,不过是自己长期学术研究与写作的经验,和同行特别是青年学生和学者们分享,是否有用和有所启发,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包括写作习惯、知识准备、课题性质、研究方法等等,进行融会贯通,方会有比较好的结果。
如何提升史学论文的文字表现力
桑兵
笔头表达与此类似。天赋不够,当作家自然不宜,可是写好史学论文未必不可勤能补拙。而且在下有一成见,史学须用清晰的文字表现复杂的内容。历史文章太过顺畅,就难免夹杂作者自己心中的逻辑,而非完全依照史事重现本相。所以一出手就下笔如有神,很可能是自洽主题,未必能成为好的史家。好的史学论著大多是反复修改出来的,这样的琢磨过程,不仅使得论文越来越好,更重要的是驾驭文字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会写一篇好论文,也就等于学会并且掌握了写好论文的技艺。攻读学位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写多改。以往没有电脑,全靠手写,成稿之后,不断增删,待到稿纸正反两面密密麻麻写满增补改订的文字,就要誊抄一遍,然后接着再改。这样的过程要重复多次(开始可能多达10次),篇幅较大的持续数年,才能大体满意。由此养成习惯,改用电脑后,可以随意修改,省去重抄的工夫,平时就将各篇成稿排列在页面上,反复推敲,随时增删修订。如果不下一番苦功,要想掌握提高适合史学的文字表达能力几乎是不可能之事。与其长期受困,不如痛下决心,一举战胜。
每到毕业季,常常可见导师们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因为对所指导的学位论文虽然多次提出批评意见,仍然通篇语病,东扯西拉,难以卒读。再度指出问题所在,时间又所剩无几,而学生临近生死判,五内俱焚,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只能将点到之处稍事改动,重新交来,病态仍旧,于是只好亲自动手,大加斧钺,边改边骂,生理与心理备受煎熬。导师为弟子代劳修改论文,看似职责所在,天经地义,实则遗患无穷。留学海外者,每每由导师逐字逐句修改文字,作为非母语的学生可以理解,因为要熟练掌握另一种语言写作到恰当的程度,实在是极为困难之事,绝非朝夕之功。但是作为母语写作,导师最好只是示范性修改,即改订数页,然后让门下自己揣摩、提高,自行通改全部文稿。如此反复多次,循序渐进。
当然,也有资质太差的学生,不是论文能写得多好,而是根本写不出合格的文字,甚至起码的达意也做不到。说实话,教这样的学生有些难为导师,等于让明道者承担发蒙的授业之责。尽管如今上上下下都有些混淆教书育人的本义究竟是什么,误以为大学以上仍然重在授业,连解惑的层面都不到,可是照本宣科是教不出人才的,所以当年蔡元培改造北大的五大措施之一,就是教师必须有研究才能上课。教人者自己没有研究心得,无论如何都培养不出学生的学习兴趣。大学阶段继续满堂灌输知识,而不是引导学生转变学习方式,从被动受教到主动吸取,自觉拓展,养成兴趣,找出方向,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基本的文字能力极差毕竟还是个案,既然能够进入博士研究生的层级,大多并非真的毫无文字基础。之所以这样的情形相当普遍,就学生而言,主要是没有适应史学表述的特殊需求,不能得心应手地将已经掌握的文字能力应用于历史论著的写作。他们原来喜欢的历史,类似说书和演义,又受坊间乃至域外的不良影响,将学院式的学问看作八股,内心有着本能的抵触,讲起历史来,大多不受约束地悬想,天马行空,任意驰骋。只是如此这般的激扬文字,往往不着边际。加之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缺乏史学的基本训练,没有掌握必备的技巧,或许写其他类型的文章尚可,尤其是答题式的文字,因为长年在不断的各种考试之中,熟能生巧。据说有些考研名校根本没有系统教学,只是一味应试练习,如果招生院校多出常规性的客观题,应答效果往往还在所谓一流名校的考生之上。可一旦变成主观题,就很容易现出原形。这样的学生考进来,往往令导师头疼不已,以至于有些院校招生时不言自明地将其列入另册。
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学生自己缺乏自觉努力。本来中学到大学,绝非又升了一级那样简单,而是从被动受教到主动学习的关键转折,可是许多学生习惯了从小以来的被安排,他们的人生,多是被家长、亲友、老师按部就班安排好的,因而缺少大学阶段最为需要的自觉与自动,加之大学本科教育的高中化偏向,多数人到了博士阶段才迫不得已摸索着进入自动学习的模式。明知自己存在短板却不能主动改变,或是想改变而不知如何是好,这些都是缺少主动自觉的表现。其实学习的基本能力之一就是模仿,自己写不好,模仿写得好的大体就可以解决。如果不知道谁写得好,或是连好坏也分不出来,还可以请教同学和老师。这也是大学之类的教育机构不可或缺的重要所在,即提供可以让读书种子发芽生长的环境要素。总之,兼听则明这样基本的道理并不难懂,更不难用,只要有心向学,沉潜努力,掌握一般性的文字技巧并非难事。不懂不会,短期情有可原,长期就显然是学习不努力或不会学习所致。
中国的汉语言文字有音韵音节,文言的白文句读,通过朗读,就容易点断,用方言写成的作品不易看懂,但读出声则易知其意。提高文字能力的重要一环,便是高声朗读,但凡佶屈聱牙的拗口处,文字必定存在问题。读起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则大体可通。
近人批评他人文字,常常责以不通,何谓不通,则标准各异。就学位论文而论,问题较为普遍的主要有下列各点:
(一)意思不清。作者的意思不能清晰准确地表达出来,语义含混,容易引起歧义。这种情形犹如大舌头说话,叽里咕噜在口中打转。其原因或是作者本来就没有想清楚事情的原委,自然也说不明白;或是虽然心里清楚但急于表现得有理论、有文采,结果反而以文害意;又或是刚刚脱离失语状态,一时间说不利索。治史应当义理、考据、词章三者兼备,史学论著当然不能没有道理文采,可是治史首在求真,第一步要将事情讲清楚,清晰准确,恰如其分,是起码的要求。在此之上,才能说理形文。所以应先将自己要说的意思充分捋清楚,然后尽可能简明扼要地表述出来。宁可失之直白,不可伪饰文采。
(二)表述太急。一句话的意思尽可能简单明了,不要加入太多的成分,模糊主旨。历史上的人与事都不能脱离相关条件,往往牵扯广泛,相当复杂。如果需要表达的意思较多,可以逐层分句渐进表述,不要试图在一个句子之中说多个意思。即使是需要加入各种相关条件的限定,也应该分句说明,否则搅和在一起,枝蔓过多,主干不显。
(三)主语频繁变换。一段文字尽量保持既定的语序,不要随意变换主语,使得但书太多,意思曲折回旋,以致前言不搭后语,甚至相互矛盾。但书过多是历史论著中常常出现的现象,越是初学者,越多用但书。相比之下,文字老到者但书就少得多。但书并非不能用,用得好还有奇效,滥用则文句晦涩,语意不畅。在这方面,属于逻辑语言的西文相对于模糊逻辑的汉语文的确略占优势,有的老师就教以用西文构思,再用中文表述,写出来的文字显得逻辑性较强,较为顺畅。此事的关键在于梳理清楚事情本身的顺序,与所要表达的意思的顺序相互合拍,能够提纲挈领,自然文从字顺。
(四)冗言废字过多。新手的文章,往往多有废字,有时画蛇添足,意思也嫌多余。修改学术论文最好的起始办法就是强制性压缩,不动结构,不删段落,单凭修订具体文字或句式达到整体上大幅度压缩。删繁就简的原则是只要不害意,则可删尽删,以最大努力删到极限,即无法增减一字,全文没有废辞。通过删削调整,不仅篇幅显著减少,而且意思更加清晰明确通畅。
(五)好用判断句。历史是复杂的,无论人或事都离不开一定的条件,判断句看似简单明确,却易生破绽,引发诸多连带问题。尤其是一些判断句具有排他性,最容易为人所诟病。历史是相对的,历史认识不能绝对化,这并非相对主义,而是认识历史的必由之路。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判断句多而失准,往往暴露出作者对于所研究问题的把握未到应有境界,破绽百出,文字的弊病更加凸显。
万一真有无论如何也学不会的不知不觉,不妨先将自己的身段降到最低,视若笨鸟朽木,然后采取最原始也最有效的办法:背书。死记硬背的教学方式,虽然颇受诟病,却是最后一剂苦口良药。文言时代,作文先要背书,《古文观止》之类,虽然只是适用于学塾层面,道理是一样的。钱穆说读书要自以为愚,天资聪颖尚且要虚怀若谷才能吸取精华,何况真的资质不如人。发蒙的学童或许对文章的内容毫无所知,所谓读望天书,博士生毕竟可以在背书的同时领会其意。首先,自己主动选择若干篇自认为写得好的史学专门论文,如果拿捏不准优劣高下,可以征询师友的意见。一般而言,选那些写得好的作者的文章,把握相对较大,不过要适合自己的程度和习性好尚。有的文章虽好,未必适合自己,或是不易学,不能一味慕名,以免东施效颦,画虎不成。选定范文之后,务必抛开博士生的面子,改变看他人研究不是取其所长而是专挑毛病的恶习,老老实实从头至尾背诵,背诵过程中不断揣摩作者如何谋篇布局以及论理、修辞、达意,遇到相似相同的事情如何举一反三,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文字表现力自然大幅度提升。以自己的所闻所见,只要痛下决心,认真背诵,两三个月即可达到脱胎换骨的程度,其变化之大,乍看之下不免怀疑有人代为捉刀。当然,前提是研究要达到一定程度,只是突破表述的瓶颈,若是研究本身尚未到位,强说新意,是无论如何不能表达好的。
心中要有读者:经历与体会
茅海建
年龄大了,方知“人之患在好为人师”之理。(《孟子·离娄上》)
我是一个念书少的人。小学念到五年级便“文革”了,中间空了“文革”的十年,然后上大学了。大学只念了三年(“工农兵学员”),硕士研究生只念了两年(入学时学位条例尚未颁布)。加起来在学校里只念了十年书。我经常自嘲,我是从高尔基《我的大学》那种生活中成长起来的。
正因为如此,《抗日战争研究》编辑部让我来说“如何才能写好论文”,只好苦笑。这是经受过严格训练的东、西洋博士才可以说的话。虽说我这几十年也写了那几百万字,可好好坏坏,是要让读者来评判的。我不敢去教别人,就说说自己的两段人生经历与两次读书体会。
我很早就当兵了,虽说只是小学五年级程度,在军队里仍被认为是有文化水平的。“文革”时的军队要出墙报,有“理论小组”,要写各类文件和政治报告。我也时常被指派此活。有两类文字我写得比较好,掌握了要领(当然有前辈老手私相传授):一是各类报告,领导一般只看第一页,如果第一页写好了,领导能看第二页,甚至能全看完,也就成功了。这要求我写一般的报告只能有一页纸,重要的报告可以有多页,但第一页要将主要内容说清楚。二是替领导写讲话稿,要用领导的口气来写。当时军队的领导大多是农民出身,文化程度比较低,上台要念我起草的报告,而且比较喜欢作“大报告”(即长报告之意,起码要讲一刻钟)。这要求我只能写大白话,把“道理”说清楚。写作的时候,心中要有领导——前一类作品,领导是读者,后一类作品,领导才是真正的“作者”。大约见我擅于此道,经常派我来做这些事。我后来看到沈从文的经历,自我感觉有几分像。当然,我最初的基础和军中的读书条件,要比沈从文差,且此类活计也只是兼差而不是专任;至于我的文字水平,要比沈从文差太多。
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第一份工作是编辑,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卷》。从自己写稿子到编别人写的稿子,工作经验是完全不一样的。编辑就是读者,一要理解作者的意思,二要让更多的读者明白。到了编辑阶段,任何文章和著作都是被拆成字、词、句、段的,中间的连接点就是标点符号。这是基础性的工作。而《百科全书》的标准就是简要明确,与当时最时尚的文风和文体——“意识流”“朦胧诗”恰好相反。我做了一段时间后,再来检视自己写的文字,发现了许多错字、病句,尤其是标点符号的使用很不准确(我没有经过中学的训练)。学术论文自有其文风要求,另有一整套文体规范。这些都要遵行。高士华兄来信说“很多文章文字差、逻辑混乱”时,我有点小同情,也有点小自傲。这活我也干过。
这两段人生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任何一件作品都是给别人看的,写作的时候,心中要有读者。不同的作品是给不同的读者看的,要用不同的笔,要有不同的文风。工作报告的特点是简短,领导没时间;给领导写讲话稿要注意语气,不能给“大老粗”写“文绉绉”的句子。这两类作品是不发表的,稍有点差错,关系也不大。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和各类文字虽说是给不同读者看的,写法也不一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都要经过第一读者——编辑之手。编辑的水平有高有低,好编辑也不会太多。我过去说过,最好的作品,大多出自无名小辈,需要编辑的眼力;最好的作者,都会犯大大小小的错误,需要有编辑的手力。所谓“眼力”是发现作品的价值,所谓“手力”是指出作者的缺点。此中的最高境界是作者与编辑间的相互欣赏。写作时想到了读者,投稿前想到了编辑,才是一条易行之路。如果能坚持做下去,自然是有回报的。我投出去的稿子,基本上都被接受了,编辑们均认可,觉得处理起来比较方便。我出版的作品,受到了读者的欢迎。杂志的情况我不知道,书的销售量我是知道的。我有一本书《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很专业,也很厚,印数已达1.5万册,其他书的销量更高。原因大约是尊重读者、文字通畅吧。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当专任的编辑,但不妨当一下兼差的编辑。我到大学教书后,写出来的作品,让学生校对,要求他们通读一遍,将读起来不顺口或不太能理解的地方划出来,我再作修改。这实际上是做编辑的事。有些学生做多了,文字的感觉出来了,错字、病句减少了。他们的文章比较容易发表。
我在“文革”时读了许多书。当时各中小学、街道里弄的图书室都被“红卫兵”抄了,书在地下快速流传。我最初读的大多是小说,也有少量的诗(看不太懂);后来到了军队,也能看到一些内部出版的历史、政治、文学类的书籍。其中有两本书,比较特别。
其一是《形式逻辑》。具体书名与作者都忘记了,甚至该书怎么得到和怎么读的,现在也想不起来。我却由此而知道“思维”是在“概念”(属加种差)和“推理”(三段论)间运行,“归纳”(或然)、“演绎”(必然)是两种基本的方法论,“周延度”决定了逻辑上的“通”或“不通”。这对我后来阅读理解和自我理清思路有些帮助。上大学时,哲学系开通识课“形式逻辑”,我也去选修。基本内容大体如此,我便没有认真去听,考试成绩不怎么样。
其二是当时的热门书《李白与杜甫》(郭沫若著)。这本书仰李抑杜,也让我想想李、杜之间更喜欢谁。那时我读的诗很少(现在也不多),“诗仙”“诗圣”的诗,加起来也只有二三十首(大多在《唐诗一百首》内)。因为水平低,无法在李、杜间选择,反觉得白居易《长恨歌》《琵琶行》更合我意。“落叶满阶红不扫”的场面,“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响,颇能激发我的同感。浅白者不必去装深刻,艺术的感受存在于自我的内心。我当时根本不知道《元白诗笺证稿》,后来上大学时也借不到,买不着。过了几十年,直到现在,我的艺术欣赏感还是如此,更愿意接触那些真实、简洁的作品(比如沈从文)。我以为,最好的历史学家不在于他会什么,而在于知道自己不会什么。写作时要写自己会的内容,不要写自己不会的东西。“仙”与“圣”的境界一时不能达到,写点未仙未圣的作品也完全不必自卑。
这两本书都是我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读的,当时没有觉得重要,也不觉得有什么好,直到后来才发现对自己有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思维中的周延度(不要过度跳跃),艺术感的直接性(不必听名家之言),对学习历史的人来说,也是重要的。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欠了高士华兄的账。我很赞赏他们将《抗日战争研究》办成了年轻人的园地。当他以帮助年轻作者的名义,写信说“拜托你写写自己的经验”,也感到不便推辞。以上所述,本属非常私人的经验感受,不具有共通性,仅供年轻作者参考。
最后,我想说,我心中最推许的文字,是范仲淹写的一首短歌,文简字洁,情真意切,让读者的心中自然地产生那种清晰的美感与伤感: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严先生祠堂记》)
文如其事则雅俗皆宜
罗志田
《抗日战争研究》要讨论“史学论文的文字问题”,承高主编看得起,要我也写一篇。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题目的确重要,不过敢在公开场合教人写论文的,可不是一般人,至少也要有足够的自信,觉得自己文字好。我没有这样的自定位(不是谦逊,实因我的文字本以不顺著称),但这事又不好拒绝,因为高老师前不久已约过一次(好像是要讨论学术史),而我居然因昏聩而忘记了(他并没忘)。① 现在弄得说也难不说也难,怎一个愁字了得!幸好第二期已经刊出几篇大作,我不敢“接着说”,却可以“照着说”(借用冯友兰语)。吴志军先生是从编辑角度说话,与我们作者的立场不同(他所说的投稿人缺点我多半都有),不宜置喙。下面就试试照着另外三位老师的高论说一说。
三篇高论中我最佩服王笛老师那篇,特别是第三节,可以说字字珠玑,不能赞一词。刚看第一遍的时候还有点兴奋,以为有此“路线图”,我也可以按图索骥,不久文字就变清通了。后来转念一想,王老师在进入史学领域之前可是文艺圈中人,学过画画,听说还尝试过文学方面的创作,所以那文字能力,恐怕非一日之功。就像沈志华兄在外国作报告,据说不会中文的洋人也乐得前仰后合,那感染力,又岂是从文字来!好在学术表述更多是“学而知之”,而不仅靠“生而知之”,所以我们只要困而知学,依照王老师所说的勤加练习,前途必然是光明的。
韩东育老师提到了文言,那也是我一开始就想到的。记得周作人说过,如果有什么不得不说而又不知怎么说的时候,文言就是最合适的表达工具。他是想挖苦文言中有些说了与没说差不多的套路,然而那样一种婉转,也更能让读者“做主”,甚或产生举一反三的解读,与不说还是不一样的。看到“史学论文的文字问题”这一题目,我的真实感觉就是周作人所描述的状态,故也立刻想到需要借助文言的写法。且昔人所谓文章义法,对我们年轻作者或也能有启发。
我想“照着说”的,首先是王笛老师和桑兵老师都提到的诵读。中文的写作,能上口是起码的要求,也是必遵的规矩。以前鲁迅谈写作,说要把可有可无的字都删去。这话一度相当流行,后来看到有的老师照本宣科的范本,那真是删得干净,可惜有时忘了上口的要求。盖对鲁迅那一代人(以及他们的学生一代)来说,许多人幼承庭训,从小背诵诗古文,文要能上口是不言而喻的。而在后来白话文革命影响下,上口诵读的标准与前大异,什么是“可有可无”的标准,也就不一样了。
其实白话和文言本是相通的。如白话也要讲平仄和对仗,不过没有文言那么强调而已。对今人言,不论朗读还是默诵,多少知道点平仄,是有大用的(自己试试便知)。有此意识,写出的文章自然不同。而较为宽松的对仗,最适合表现史学所不得不述的那种“既……,又……”的状态,用好了便能增强文字的说服力。
平仄和对仗之外,还有用字。所谓“表一意者不止一词,构一思者不止一式”。有些年轻人喜欢多用形容词,以为能使文字增色。然而前几天微信上有朱德熙先生谈写作的文章,便说到像“芳馨馥郁”这样的字眼,不见得“放到哪儿都是漂亮的”。因为“字本身没有漂亮不漂亮之分,用得是地方就漂亮,否则,就不漂亮”。这真是睿见。正如缪钺先生所说:“辞之达意,期于密合;如响应声,如影随形。意无恒姿,故辞无定检。俯仰丰约,因宜适变。”②
这就是文言的讲究,与胡适提倡的“不避俗字俗语”(《文学改良刍议》),可谓异曲同工(胡适要革文言的命,却仍延续着文言的思绪)。因为作者的所欲言并无恒姿,所以用字也无定检。字无所谓漂亮不漂亮,也不在乎雅与俗,用的是地方,俗也就成为雅。反之亦然。
雅俗之辨是文言特别考究的地方。用俗字俗语而能雅,是最高的境界。不过那不容易做到,所以有些人为了显得雅一点,就会尽量用些看起来“漂亮”的字眼,而忘了用字的要诀是因宜适变。过去赞扬人常说“工诗文”。诗文都要讲功力,能用俗字入诗文而不陋,才算得上“工”。由于那样的雅已到“太上”层次了,一般人只能循“其次”,就是避俗。后者逐渐演为趋势,终成胡适文学革命的对象。
要说雅俗,不妨以诗为例。作诗有意典雅,或是唐宋间的一大变局,尽管此所谓“雅”更多体现在器局而非词字上。从宋代起,读书人作诗可见明显雅化的趋势,甚至略带酸腐而显沉滞。到明末清初则典雅而能通达,或可以说达到雅化的高峰。白居易的《长恨歌》和吴梅村的《圆圆曲》是主题接近的长诗,颇可见宋代前后的变化。两诗的开头分别是:
白诗:“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吴诗:“鼎湖当日弃人间,破敌收京下玉关。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
两诗均以说君王起,前者真所谓“实话实说”,后者乃述崇祯皇帝因吴三桂降清入关而上吊自杀。在某种程度上,或可以说吴梅村是在摹仿白居易。然就器局言,吴诗显然宏阔许多;意思虽不那么直白,却也并不迂腐,最能体现诗的雅化。故若以典雅计,吴诗肯定胜过白诗。但直到今天,在一般人心目中,《长恨歌》的“知名度”还是远高于《圆圆曲》。这不仅因为白诗语更近俗,恐怕也因那直白的率真中带着自然。既不避俗,又无意于“提高”,自然更能普及。
说这么多,就是想告诉我们的年轻作者,正如《长恨歌》和《圆圆曲》皆为传世名作,诗文的好坏,其实没有标准答案。所谓环肥燕瘦,一时一世一人,皆各有评判的准绳。在写作上,心里要有读者,我们不必总思提高,而忘了普及。惟真志向远大者,也可以不仅考虑当世,而且兼顾后人的眼光。本来文无定法,你能写出好的文字,就可能文成法立。
史学论文不仅有专业的要求,也有文字的讲究。我想,能让读者明白作者之所欲言,就是成功(这方面我就特别不成功)。正如我们读史料,最好先弄清往昔作者之所欲言,然后才说得上下一步的解读、分析和使用。
附带说,我们今日做研究,不能不与既存论述接轨,但也要避免写出一个后之研究者颇有兴趣,而对当事人却可能什么也不是的作品。一篇文章如果回应了所有相关论著的看法,却对理解文章所论对象在历史上的行事并无增益,则虽因表现规范而容易通过刊物审查关,但与不写也差不多。例如汉代画像砖,在专家眼中或有“粗犷型”和“柔美型”一类“范式”,然对史家而言,恐怕做砖人和用砖人的意态会更重要。就史学言,只有在后一方面推进了我们对的认识,才是论文的贡献所在。
史学的一个基本点,即一切都建筑在史料基础之上。文字的表述,与我们所面对的史料有直接的关联。有些题目天生跌宕起伏,可以做得花团锦簇;有些就只能白描,于平淡中显功夫。
以前学院派写歌,一首歌是要高低快慢兼具的,既考验也展现歌者的功力。然而民歌就没那么多讲究,往往兴之所至,妙手天成。我们年轻时听过的《玛依拉》,就是一首旋律简单、没多少回旋起伏的歌曲,考验的只是歌者的音色和“表情”的能力。后来提倡创新的时候,有人便加上一大段彰显功力的花腔,特别受到喜欢评审的专家和电视台的欣赏。这种创新在音乐人眼中的成功与否且不论,从史学言,把一个只宜白描的题材写得天花乱坠,是典型的败笔。想要以浓淡疏密而曲折生姿的作者,就要选那种充满山川沟壑的题目。
史学表述的基本准则,或许就是章学诚所说的“传人适如其人,述事适如其事”。盖“史为记事之书,事万变而不齐”,史文之屈伸也当“适如其事”。③刘咸炘曾强调,“因史迹变动交互,必有变动交互之史体,乃能文如其事。”④这方面中西史学是相通的,从文如其事的视角理解,兰克(L.Von Ranke)主张的“述史如史”⑤,或许就是史学表述的最高标准。
写作一事,确有章法可循。孔夫子提出的“修辞立其诚”,就是一切表述的基本法;他所主张的“言有物”,则是史学论文的津梁。若能进而“辞达意”,并做到桐城派所提倡的“言有序”,似乎也就所差无几了。到目前为止,我不过基本做到前两步,后两步仍在努力之中。关于更具体的学术写作,我曾写过一篇介绍缪钺先生表述主张的小文⑥,推荐年轻人都读一读。⑦缪先生最看重要言不烦,我若再多说,必陷入烦而寡要之境,何异自寻烦恼,就此打住。
最后与年轻人分享一个百试不爽的学习窍门,就是临摹。广读与自己兴趣相关的论著之后,选一性之所近的名家,先看人家如何写,然后学着写;学得像了,再徐图超越。⑧桐城派所谓“有所法而后能,有所变而后大”就是这个意思,谨与青年读者共勉。
注释:
①我想说句非常坦白的话,今日在大学教书的,真不敢轻易得罪刊物编辑。就算自己可以“此处不容留,自有容留处”,谁还没有几个学生呢!也只有那些明说不刊发年轻人论文的刊物,或稍敢不敬。而《抗日战争研究》恰以多发年轻人论文著称,是不能不礼敬的。
②缪钺:《达辞篇》,《缪钺全集》第2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220—223页。
③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上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08、52页。
④刘咸炘:《史学述林·史体论》(1928年),《推十书》,成都古籍出版社1996年影印版,第1410页。
⑤这话的译文各不同,理解也因此稍异,此译文请教了哥廷根大学的施耐德(Axel Schneider)教授,谨此致谢!
⑥罗志田:《要言不烦:缪钺先生论表述》,《读书》2015年第2期。
⑦这么建议有点效仿“老王卖瓜”的意思,然文中陈述的乃是缪先生的精辟见解,也就无须避嫌了。
⑧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巴蜀书社即出的罗志田编《名家治史:方法与示范》。
论文写作中的学术伦理问题
仲伟民
文字表述能力是人文学者论文写作起码的要求,也最能考验作者的基本功。但我们发现一些年轻学者在经过硕士、博士阶段进入研究领域后,仍旧缺乏最基本的写作功夫,这成为很多杂志主编和编辑最为头疼的问题。很多编辑部非常认真审读年轻学者的论文,也愿意发表年轻学者的论文,因为年轻人的文章有锐气,有新看法。然而,其中有不少论文,编辑部认为选题不错,作者思路也多有可取之处,但是最后却因为论文写作水平不高、语言表达能力太差而被拒。不少主编和编辑为此而苦恼:全退吧,杂志可能面临无米下锅的窘境;不退吧,文章修改特别费劲,很多被选用的文章,编辑在修改过程中经历了难以名状的痛苦;更要命的是,编辑部可能因此而背上排斥年轻人投稿的恶名,着实冤枉!
上述这些都是显性问题,年轻学者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炼及学习,写作能力是能够提高的。如果一篇论文观点新颖,具有很多的独创性和发现,尽管文字表述水平差一些,但在编辑的帮助下也有可能顺利发表,不少学者有过这样的经历。然而,如果作者不仅语言功底差,而且还存在某些违反学术伦理的情况,那么文章可能会被直接枪毙。
我所说的学术伦理,其实是一些深层次的学术规范。因为很多的学术规范并不是显性存在,所以有些文章没有被编辑或审稿专家审查出来,能蒙混过关并顺利发表。然而,从研究者的学术发展前途来说,这种做法很危险,绝不可取。往轻处说,这是马虎粗疏;往重处说,这是违背学术规范,年轻学者很可能因此而断送自己的研究前途。因此,学术伦理规范问题是比语言文字表达更深层、更重要的一个问题,是需要年轻学者认真遵守的最基本的学术规范。
就我个人看稿、编稿、审稿及从事研究的经历,可以将学术伦理失范大致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引用史料的不诚实做法。
所谓在史料上弄虚作假或不诚实,一是指伪造史料,比如有人伪造先秦时期的竹简,文物市场上充斥大量仿制的明清民间契约文书,以及伪造现当代人的日记和书信等等,但这种造假比较容易被专家识破,对学术研究的负面影响有限;二是指引用资料集或直接引用二手文献,但作者在引文中并不说明,而是直接标注引自原始文献。关于第一种弄虚作假,学术界一般比较警惕,这种彻头彻尾的造假或早或晚会被大家识破。我这里所说的弄虚作假主要指第二种,由于做法比较隐蔽,所以我称为“不诚实”,是历史专业研究人员所忌讳并深恶痛绝的一种做法。可是,这种做法在学术界比较常见,尤其是在青年学者中常见。
我发现,直接引用二手文献或资料集却标注引自原始文献,在近年的看稿、审稿过程中越来越多。比如我曾给一个著名期刊审看一篇中外近代贸易史方面的文章,文中大量引用19世纪的英文文献及海关报告,作者全部标注引自原始文献。但我们知道很多19世纪的英文文献,国内一般图书馆都没有,相关的海关报告也没有全部整理出版,因此我怀疑作者是引自姚贤镐先生编的《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于是,我挑选其中重要的几条史料核对,果然不出所料。这让我怀疑此文所引其他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作者对别人观点的引用是不是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最后,我完全否决了这篇文章,匿名评审意见写得非常严厉。
比较而言,在史料运用弄虚作假方面,引用资料集充作原始文献不算是最糟糕的,另外两种做法更让人嗤之以鼻。一是直接从别人论著中引用,即直接引自第二手文献,却不标明转引;二是从百度或维基百科上搜索出来,就直接引用。作者之所以不敢标注,是因为他们自己心里非常明白,严肃的学术期刊是不会接受这样的文章的。事实也正是,编辑或审稿人如果看到文章的重要资料转引自常见典籍或其他人的论著,多数情况下会直接退稿。为何?学者对史料的理解非常重要,而对史料的完整理解必须建立在对史料整体的把握之上,不去查阅原始文献,不认真通读原始文献,难免会断章取义。
其二,使用材料的非科学态度。
确定选题、构思大致框架之后,一般是广泛阅读和收集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既重点收集能证明自己观点的资料,又要根据资料的情况随时调整修改自己的思路和观点。所以我们经常有这样的经历,文章最初的构思与最后成文,往往差别极大。硕士或博士论文开题与最后完成的论文,有时甚至是面目全非。这是因为,我们建构论文框架的初期,往往是理论先行、观点先行。而在接触大量的资料后,会发现部分构想能够成立,有足够的资料支撑;同时也可能会发现,有些构想不仅找不到足够资料的支撑,反而可能有大量与自己观点不同甚至与自己观点相悖的资料。因此,论文的初步构想与最后完成的论文差别极大,是非常普遍而正常的现象,也是学者提高自己学术水平的重要过程,相信很多学者都有这样的治学经历。
但是,我们也碰到这样的情况,即有些年轻学者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故意回避对自己不利或与自己观点相反的材料,而专门挑选能证明自己观点的材料。关于这个问题,李伯重先生归纳为“选精”与“集粹”。李先生以被很多学者认可的“江南农业革命”为例,指出这个结论的得出,就是因为一些学者在研究中采用了“选精法”与“集粹法”,即专门选用对自己观点有利的材料,而不顾或隐瞒对自己观点不利的材料,比如关于宋代亩产量,有学者就只取产量高的数字而故意回避产量低的数字,结果导致他们所描述的“江南农业革命”根本不是历史的实际,而是一个虚像。这个问题,我认为不是一个简单的学术规范问题,而是一个深层次的学术伦理问题。
其三,故意忽视或贬低别人观点。
学术研究贵在创新,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也是大家做学术研究最希望达到的目标。创新,包括方方面面,提出新观点新方法、找到新材料等等,都是创新。但是,因为很多问题都已经不是初始研究,都不只一个人研究或不止一代学者研究,几乎在每个研究领域甚至每个论题,目前学术界都已经有了很多或较多重要研究成果。因此,创新尤为不易,一点点创新可能都需要学者付出极大的努力和心血。但有的学者为了走捷径,为了早出多出成果,在论文中显示自己的学术创新,而故意回避学术界最为重要的研究成果,尤其是回避与自己观点相近的研究成果。有的做法貌似很聪明,比如有的学者在论文中也会提及相关的研究成果,但却蜻蜓点水,对别人重要的学术成果故意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或在引用别人观点时避重就轻,即故意引用别人不太重要的观点,而隐瞒别人最重要的观点,尤其是隐瞒与自己完全一样的观点。这个现象目前在学术界并不少见,我认为这是一个极不聪明的做法,因为从事学术研究的是小众群体,将来关注你研究成果的,也是这个小众群体。也就是说,你的这种做法迟早会被同行发现。最近就有学者因为这个问题而引起争端,甚至被指斥为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我想,这是一个典型的学术伦理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其四,不是以材料或事实证明自己的观点,而是以经典论述证明自己的观点。
这一点在人文学科研究中表现比较突出。如上所述,学术论文最可贵的是学术创新,而学术创新最重要的就是提出新观点并对新观点进行充分的论证。历史学研究领域,学术创新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材料。然而,现在有些学者写文章主要不是用资料或事实证明自己的观点,而是用领袖人物的话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即把经典语录作为证据材料来使用。在这里,我不是说不能引用经典,更不是否认经典,而是强调,我们在研究中可以引用经典论述作为佐证,而不能拿经典论述作为证据。任何经典都是领袖人物或重要人物在特殊历史条件下所做出的判断,仅用别人的判断论证自己的判断,不是严肃的科学态度。往轻处说,这是偷懒或投机取巧;往重处说,这是违背学术伦理,有以势压人的嫌疑。
其五,痴迷于自己的研究对象,丧失了基本的判断能力。
现代学术分工愈来愈细,选题愈来愈专,因此很多学者一辈子可能就研究一个人物、一部经典著作、一个朝代、一个制度等等。这样的研究当然需要,因为正是这样的研究,使我们对很多专门问题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但是,过于专门的研究,尤其是学者专注于某一研究对象多年,往往会对这个研究对象产生感情依恋,从而导致对研究对象作出过高的评价,对其研究价值也会作出超乎实际的评价,使研究失真。比如,研究李白的学者,往往认为李白是最伟大的诗人;而研究杜甫的学者,则会表示不服气,提出杜甫才是最伟大的诗人。很显然,这样的研究丧失了客观性和科学性。这是我们在看稿、审稿过程中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为什么?因为这些学者往往是相关研究领域最权威的学者,但是如果出现上述问题,那么编辑部就不好处理他们的论文。我认为,这同样是一个学术伦理问题,当然只能算是一个浅层次的学术伦理问题。
学术伦理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应该还包括其他很多内容,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以上所举五条,仅是根据我个人的经验所做总结,不妥之处,敬请行家批评。
为什么论文写作会成为一个问题?
王晴佳
《抗日战争研究》编辑部组织有关史学论文文字的笔谈,有一个明确的前提,那就是在当今中国博士生产“大跃进”的时代,似乎已经有了一个行内人都觉察到但又觉得棘手的问题:许多大学生选择攻读研究生,而他们所在的大部分学校,都要求他们在就读期间发表论文。尽管当今的几乎每一本学术杂志都比20年前增加了大约一倍的篇幅,但还是明显求大于供,无法满足那些莘莘学子热切希望发表论文,从而顺利毕业、就业的需要。以最近的发展来看,中国已经成了招收博士生最多的国家,要全面改变求大于供的问题,让在读的文科研究生有更多发表论文的机会,还有待时日,无法在近期获得解决。
由此,这个笔谈的组织或许就很有意义了,那就是探讨如何帮助年轻的学生、学者尽快掌握写作论文的本领,提高其向刊物投稿发表的概率。而发表论文质量的总体提升,也显然有助于中国的学术发展。笔者不才,尽管在学术界已经兢兢业业几十年,但并无特别有价值的心得可以分享。有幸的是,与王笛等人一样,本人的学术道路带有黄宗智所说的“文化双重性”(biculturality)的特点,出版过中英文的论著,也担任一个国际英文杂志的主编多年,因此想狗尾续貂,以自己的研究和经验为例,从论文写作出发,对中外学术出版和学术人才的培养做一些比较性的观察,以求读者方家的批评指正。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黄宗智本人应该是这一“文化双重性”的典型代表,他自香港赴美留学,在美国加州大学任教几十年,成就傲人,创办了《近现代中国》(Modern China)杂志,退休之后又一直在中国人民大学从教至今。
上面提到年轻学者发表论文的困境,无法在近期解决,在我看来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在我所知的世界各国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这样的要求十分少见,甚至根本没有。当然,这并不等于说,论文写作不用学习技巧,学生可以无师自通。恰恰相反,本人从事史学史、史学理论的研究和教学多年,对于中外历史系学生的培养方式之不同,可谓感同身受。我发现虽然中国大学的历史系中,诸如“史学概论”“史学方法论”之类的课程,大多列为必修,但其内容则多务虚,并不怎么务实。我所谓的“务实”,就是学生上了这些必修的课程,本应该学到从事研究,诸如如何使用图书馆和网络资源、如何发现自己的研究兴趣和问题意识、如何对自己的问题提出假设性的解答并提炼出论点、如何寻找和正确使用各种相关的史料对自己的论点加以核实和论证。相对照而言,欧美国家也要求学生上这些必修的课程,但如果查看一下老师使用的课本,便能发现上述这些研究步骤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之一。主要内容之二,是讲授论文、书评、史料解读和文献回顾等各种文体的写作技巧,包括细致到如何拟题、开头、分段、展开和总结。学生上了这些课程之后,会学会诸如作注释和征引、开列书目等基本技能。一般而言,这类课程都在本科阶段开设,希望历史系毕业的学生能熟悉和掌握这些技巧。不过各位都知道,上过一学期的课并不代表能消化所有学到的知识,所以在研究生阶段,老师还会将这些课本列为主要参考书,学生如有不解之处,可以随时参考。
易言之,西方国家的历史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虽然不强求他们在就读期间发表论文,亦不指定所发刊物的级别,但十分注重教授学生论文写作的技巧,包括文笔和文风的训练和培养。不过,我觉得有必要指出的是,论文写作成为一个值得探究的理论问题,还是在上世纪90年代历史学受到后现代主义、后结构主义的冲击,经历了“语言学转向”之后发生的。在这之前,历史论文的写作主要还是以史料的发掘、整理、解读和编排为主,写作者本人的文字如何似乎不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一言以蔽之,论文写作变得值得探究,反映了史学观念的变化,首先是一个需要探究的理论问题,我将在本文第二节稍加阐明。
一、从陈衡哲的史学训练谈起
我想举一个读者或许比较熟悉的人物来说明“语言学转向”之前西方历史系研究生的培养,以此来形成一种必要的对照。众所周知,五四时期的精神领袖之一胡适在留学美国期间,倡导白话文写作,得到陈独秀的激赏,暴得大名,甫一回国便出任北京大学哲学门的教授。胡适当年倡导白话文,在留美同学中并不特别受欢迎,但却有一位红颜知己,那就是他笔下那时经常出现的“莎菲”,也即陈衡哲。胡适后来生一女儿,也取名“莎菲”,可惜不幸夭折。陈衡哲不但支持胡适写作白话文,而且自己还创作了白话文小说。在当时留学美国的中国同学中,陈衡哲可谓胡适的知音,因为连胡适在康奈尔大学的同学、后来成为她夫婿的任鸿隽,亦不赞成胡适的尝试。需要指出的是,胡适回国之后介绍科学方法,对历史学的改造影响深远,但众所周知,他学的是哲学,不是史学。与之相对照,陈衡哲是正宗历史系毕业生,本科就读的是那时与美国常青藤八校齐名的“七姊妹”之一的瓦沙大学(Vassar College),硕士就读的是芝加哥大学历史系。陈衡哲应该是中国留美学生中,最早的历史系毕业生之一。她在获得硕士学位之后,于1920年回国(比胡适迟了3年),被蔡元培校长延聘到北大历史系任教,成为中国近代史上最早的一位女教授。
我在这里简单讲述陈衡哲的成就,是因为通过她的经历,我们可以切身了解西方历史系学生的培养过程。陈衡哲在瓦沙大学历史系的老师,名叫露西·梅纳德·萨尔蒙(Lucy Maynard Salmon, 1853—1927)。如果说陈衡哲是中国近代最早的历史系毕业生,那么萨尔蒙则是美国最早的历史系毕业的女生之一。当代美国著名的史家林·亨特(Lynn Hunt)和芭妮·史密斯(Bonnie Smith),都在她们的论著中讲述了萨尔蒙的经历、遭遇和成就。前者指出,20世纪初年,美国中西部和西部创办了一些州立大学,由于资金来自纳税人,这些州立大学不得不对热心向学的一些女生开放,萨尔蒙便是在密歇根大学历史系最早获得历史系学士学位的一位女生。像陈衡哲一样,萨尔蒙在获得研究生学位之后(其研究生的导师是历史学出身,之后成为美国总统的伍德罗·威尔逊),便开始在瓦沙大学从教。瓦沙大学虽然是女校,但当时的老师还是男性居多。陈衡哲撰写的白话小说中,有一篇题为《洛绮丝的问题》,描述她的一位女老师所面临的情感问题,可能就是以露西·萨尔蒙为原型的。
与亨特、史密斯等人的写法不同的是,陈衡哲作为萨尔蒙的学生,讲述了萨尔蒙如何培养学生的切身体会。萨尔蒙能到瓦沙大学任教,并非因为她的老师是大名鼎鼎的伍德罗·威尔逊,而是因为她写出了一部得奖的著作,以美国总统的权限为主题。而她在密歇根大学的老师亚当斯(Charles K. Adams, 1835—1902),用亨特的话来形容,则是美国“兰克式学术讨论班(seminar)的最早信徒”。换言之,萨尔蒙接受了近现代史学的严格训练。而她在教育陈衡哲等学生时,也力图将这一方法忠实地传授给她们。据陈衡哲的回忆,萨尔蒙要求她们精读史料,看到有用的史料便抄录在索引卡上。萨尔蒙特别强调,每张索引卡都必须写上作者名、书名和页码,不得偷懒省略。她的理由是,将来学生写作论文的时候,必然会将抄录于不同史料的索引卡重新排列、整理,如果不是每张都注明清晰的出处,那么再要回去搜寻这些史料,便有可能无从寻觅了。
从陈衡哲的回忆(乃至笔者本人在美求学时的经历)可以看出,那时历史论文的写作,主要是呈现原始史料,根据史料的内容加以编排,然后再用自己的文字将之串连起来。因此,萨尔蒙特别强调要学生在索引卡上注明每段史料的出处,这样做尽管显得有点笨拙,但在写作论文的时候则会省去很多麻烦。笔者在求学美国的时候,还有不少老师回忆他们写作经验的时候,提到一个共同的经历,那就是在材料差不多收集完毕、开始打算写作的时候,往往由于记录史料的索引卡已经太多,不得不在厨房的餐桌上全部摊开,然后再细细编排、整理,将写作顺序理出来。而这一过程,往往会持续几天,常常会引起室友或家人的不满,因为餐桌上堆满了卡片,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
显然,在上述的这一写作的过程中,写作者本人的文字、文风,只是起到一个串联史料的作用,处于不太重要的位置。的确,在研究生培养比如硕士生学习的三年过程中,大部分学校也注重确定选题之后的资料搜集,一般大约会花去两年的时间,然后再用一年时间将论文“写出来”(write it up)。我想今天中国大部分的历史系学生,不管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求学期间修课、考试以及收集、阅读材料占了其中的大部分时间,而写作毕业论文则往往一蹴而就,以急就章的方式交卷。
二、论文“写出来”何以成为问题?
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对于历史系的学生而言,论文写得好坏主要取决于其研究是否全面深入,写作本身只要能做到文通字顺、结构合理便大功基本告成。但据笔者的观察,这一认知已经明显过时了。事实上,二战之后特别是上世纪60年代之后,文化界和学术界已经出现了一个明显的转向——形成于19世纪下半叶的职业史学,其旨趣和标准都受到剧烈挑战,而首当其冲者,即历史论著写作的认识和实践。简单言之,在这之前的史学训练之所以重视研究高于写作本身,是基于一种基本理念,那就是语言是透明无间、随心所欲的(这里的“心”指作者的意图)。也就是说,如果作者思路明确,材料充分,写作本身抑或论文之“写出来”就不是什么问题。但战后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发展及其对其他人文学科的渗透,使人们对语言有了一种十分不同的理解。首先,语言本体含有其自身的结构——作者用语言写作,必然受制于这一结构。其次语言亦不透明——思想一旦形成为文字,便成为一个任人解读的文本,其含义不但可能与作者的本意相悖,而且读者与读者之间对同一文本也可能产生十分迥异的理解。
上述这些语言学理论上的突破,似乎有点抽象玄乎,但其实并非无中生有。我想许多有一定写作经验的人,都会对上述两点有一定的体认。比如一个人在写作中,无论是写作小说还是历史论文,都有可能出现与自己原来的想法、打算相悖、相异的经验,也即本来写了一段之后,觉得应该接着写另一段,但写完前面一段之后,突然觉得必须要增加一段,做某种铺垫之后才能继续写另一段这样类似的体会。换言之,写作往往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过程,这其实从侧面反映了语言文字本身有其内在的结构和要求。这一过程常常会形成两种结果:一是惊喜万分,甚至欣喜若狂,让写者觉得自己才气冲天,怎么会如此妙笔生花、妙语连珠!有的人因此通宵达旦,不肯停笔,生怕自己一旦停下来,这些美妙的体验就会一去不返;二是苦恼不堪,甚至痛不欲生。我曾听说有的作家写作小说的时候,本来想有一个欢喜大团圆的结尾,但写着写着却只能让主人公接受悲苦的结局,而作家本人也为之嚎啕大哭、悲痛不已。对于历史论著的写者而言,如此“惨痛”的经历当然不太常见,但常常也会有这样的情形发生:原来准备写五六千字的论文,但却为了某些自认为必须做的文字“铺垫”,不得不拉长,甚至无法准时交卷,受到编者、编辑的责备。而另一种可能就是,本来写作一篇文章是为了论证一个主题,但写作中途却改变了主意,写成了与原来的主题不甚相关的另一篇论文了。
再举一例,笔者与史学大家余英时先生住在同一个州,曾有机会多次造访、求教,也从中获得了不少余先生治史的经验。余先生之博学,众所周知。他经常受到出版社的邀约,写作一篇序言。比如台北的出版社在整理、出版《顾颉刚日记》时,便请余先生写一序言。以余先生的认真、负责,他将多卷本的日记通读了一遍,有不少新的发现,比如顾颉刚与北大师友之间的纠葛以及对北大女生谭慕愚终生不渝的爱慕,便最初由余先生披露。余先生下笔千言,洋洋洒洒,一篇序言写出了好几万字,由此而单独出书,题为《未尽的才情:从〈顾颉刚日记〉看顾颉刚的内心世界》。其实,这样的“佳话”,在余先生身上还不只发生了一次。他晚年的名著《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最初也是由于一篇序言的邀约而动笔,而他居然最后出书两大卷本!记得余先生在与我讲起这些事情的时候,他虽然面含“苦”笑,而其喜悦之情,也溢于言表。简言之,写作本身有苦有乐,是写者和语言内含的结构之间不断沟通、互动的一个复杂过程。所以一旦一篇文章终稿,写者往往会长舒一口气,似乎卸下来了一个重负。
有所巧合的是,推动史学界“语言学转向”的史学思想家海登·怀特(Hayden White),便最初以《历史学的重负》(The Burden of History)一文成名。从该文的内容来看,怀特用“重负”作为题目,其目的就是想告诫读者,近代历史学号称融合了科学和艺术,但其实名不副实抑或徒有虚名。大部分史家不仅不知道现代科学在爱因斯坦出现之后产生的巨大变革,而且也对近代艺术在19世纪末,以印象主义、立体主义等流派为代表的对写实主义传统的扬弃,相当陌生。怀特的主要意思就是,历史写作应该成为一个关注的对象,也就是历史写作本身,其实是一个“重负”,需要史学从业者接受和承担这一挑战。
怀特本人现身说法,于1973年出版了《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一书,以19世纪的八位思想家和史学家为对象,具体阐述了他认为历史写作应该而且已经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怀特指出,历史书写无非是“一种言语结构”(a verbal structure),所以对历史著作,既可以从作者的意识形态上分析,又可以从修辞学上将之分类为喜剧、悲剧、浪漫剧或反讽剧。易言之,历史书写的写作受制于语言的内在结构。怀特将之细化为上述四种,指出这四种形式,也即情节,是史家写作时有意或无意地埋入其叙述结构中的。从他的行文来看,他想强调更多的是后者,也即叙述中的这一情节设置,是不以人(写者本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怀特认为,这一深藏在历史著作之内的语言结构,才是历史意识的深层结构,远比分析史家思想背后的意识形态(保守主义、激进主义和自由主义等)更为重要。总之,怀特深受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对文学、艺术领域的新发展十分关注,其兴趣并不以史学为限。他早年便比较注意福柯等人的论著,是最早将福柯的学说介绍到英文学界的人士之一。
怀特《元史学》是一本学术著作,发表之后史学界的书评毁誉参半,加上内容对大多数史家而言,颇为生疏,所以在出版之后的近20年里,没有引起太多重视。但到了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情形有了明显的转变。福柯、罗兰·巴特、德里达等人的后结构主义的论著,开始为人所熟知和重视。于是史学界,抑或史学思想界,亦开始重视历史书写中的语言结构问题。1989年荷兰的史学思想家弗兰克·安可斯密特(Frank Ankersmit)在《历史与理论》(History and Theory)杂志上发表了《历史学与后现代主义》一文,借用怀特等人的论著,提出当代史学界必须直面后现代主义的挑战。安可斯密特的文章内容颇为丰富,无法在此详述,我只想讨论他所做的三个观察。第一是他在文章起始指出,一个多世纪以来职业史学的发展,已经造成史学界“产品过剩”,让人目不暇接,做任何研究都必须花大量的时间首先消化已有的成果;第二,由于上述现象的出现,当代史家治史与19世纪的前辈有了明显的不同——史家著史并不以抑或无法以全面重建过去为其目的,而是希望能提出耳目一新的观点,引发同行和后人进一步的探究。安可斯密特指出,观点新颖、富有争议的著作才能成为经典的历史著作,而那种穷尽史料,企图对所处理的课题做一完整、圆满结论的研究,则往往让人觉得淡而无味,望而却步、叹为观止。由此,安可斯密特自己也总结出一个大胆的观点,那就是“内容是风格的衍生物”(content is a derivative of style),也即是说,一本史书的高明之处与其说是由于内容精湛,毋宁说是因其写作风格大胆创新、独具一格。
中国有句旧诗:语不惊人死不休。怀特和安可斯密特的观点、立场及其表述,让许多史学从业者觉得无法接受,至今仍然大致如此。但毋庸讳言的是,可能也正因为他们的“胆大妄言”,才让人逐渐感觉到,历史论著的写作本身,也即历史论文如何“写出来”的问题,或许还真是一个问题。理查德·范恩(Richard Vann)是美国史学理论杂志《历史与理论》的资深编辑,也堪称怀特的“伯乐”,当年邀请后者写了《历史学的重负》这样的文章。他在1998年发表了《海登·怀特的影响》一文,其中指出怀特的影响,虽然在其出版《元史学》之后的20多年中,并不主要在历史学界,却遍及了几乎所有的其他人文、社会学科。范恩最后的结论是,如果历史学者在做完了研究、建立了观点之后,将其论著“写出来”仍然会成为一个问题,那么“我们需要感谢怀特”。
三、今天的史学论文怎么写?
走笔至此,本文似乎需要正面讨论一下历史论文“写出来”并且如何写得好这样的问题了。本节的标题加了“今天”两个字,这是笔者有意为之,因为如同上述,历史论文的写作原来并非一个问题,在西方亦是如此。但经历了“语言学转向”洗礼的当今史学界,的确有必要讨论一下写作的技法。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中文学界对后现代主义、后结构主义多有介绍,但其实了解、接受程度并不高。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大学里开设的“史学概论”“史学方法论”或“西方史学史”之类的课程,其所用教材一仍其旧,并不注重分析这些理论的实践层面,甚至对之讳莫如深、避而不谈。但据笔者对西方史学界的观察,虽然怀特、安可斯密特“忠实的信徒”不多,其实“语言学转向”这一思潮的主要倾向,却已经被许多史家渐渐内化和接受了。这一内化和接受的表现之一就是,今天历史论文的写作,已经与几十年前颇为不同了。
从形式上看,一个有目共睹的不同就是,现在发表的历史论文,几乎都在前面加了摘要和关键词。现在国内的研究生、大学生,已经习以为常,有的人即使交一篇课堂作业,也会如法炮制,先呈上摘要和关键词。对此现象有兴趣的读者,查一查大多数校园都订阅的英文过刊数据库JStor(其收入的论文可以追溯至19世纪),便可发现论文附有摘要和关键词,在西方也是最近20年才出现的新现象。换言之,今天论文写作的形式,与昨日相比,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变。
那么,这一改变是否也会影响论文写作本身呢?笔者认为是显然和必然的,虽然许多人并不明确意识到这点。本人曾有一段时间帮助《史学理论研究》校订其论文的英文摘要,发现不少作者对摘要和关键词毫不重视。他们的中文摘要并没有达到摘出要点的功能,而关键词的选择则往往大而无当,无法帮助读者了解论文的内容。举例而言,如果一篇论文的关键词中出现“中国”“历史”“西方”这样空泛的词语,就等于做了无用功,根本没有发挥其功能。摘要的写作也同样如此,许多作者只是将其论文的开头第一段略加改写,便拿来充当摘要,但殊不知论文的开头,往往只是简略介绍一下论文的主题,并不太涉及内容,更没有交代论文的论点、新意和贡献。而后者,则应该而且必须是摘要的真正内容。
换言之,论文的摘要和关键词的功能,是帮助读者尽快了解该论文的主要内容、主要观点和主要贡献,因此需要作者对自己写作的论文做一个高屋建瓴的思考,然后用简练的文字加以表达。众所周知,论文加上摘要和关键词,是为了帮助未来的研究者在从事相关研究时,能找到并参考该论文的内容和观点,或者加以引用,或者与之商讨。如果作者对此敷衍了事,这些目的便无从说起。上面已经提到,一部论著是否影响长远,许多时候在于其观点是否大胆新颖,而内容如果过于繁琐,读起来面面俱到,反而让人望而却步,除了赞叹其用功、勤奋之外,并无法激起思想火花,启发新知。
笔者还发现,许多作者没有写好摘要和关键词,与他们论文写作的习惯、形式和内容有关。如果说一篇论文的摘要没有呈现该论文的观点和新意,常常是因为这篇论文或许本来就没有提出什么新观点、展现什么新见解。现在大多数人(包括一些有经验的史家)写作历史论文,大致都为的是呈现自己的研究,而在诸如中国近现代史这样史料十分丰富的领域,其写法往往以披露史料为主,特别是他人尚未可能看到的档案材料或手稿。许多论文大段地抄录原始史料,沉浸其中,津津乐道,然后在最后结尾的时候,才提出一些想法,发表一些感想。这样的写作,自有其益处,但愚以为并不符合今天历史论文的写法:引用史料的目的是为了论证一个观点,如果只是为了披露史料而写作论文,虽然对所在的领域有所贡献,但鄙意还是觉得有点舍本求末。一个原因是,在资料开放的时代,只要有时间精力,其他人也可以去找到和阅读这些史料。而更重要的是,一个严肃认真、真正对这一课题感兴趣的读者,不会满足于阅读和使用这些包含在论文里面的史料的,因为论文里引述的史料,必定包含了作者的取舍和偏见。
其实,顾名思义,论文的写作,首先需要有论点,这与引用史料叙述一个事件之后发表一些感想,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作者阅读、理解史料,又参考了前人所做的相关研究,对一个事件或人物有了深入理解之后,提炼出来的想法;而后者则相对随意、即兴,有时甚至与所论主题并无紧密的关系。具体言之,论文的写作大致经历了这样几个步骤:第一是发现和提出问题,也即在阅读论著的时候,对某些说法觉得好奇或者有所疑问,有意想进一步了解;第二是在寻找、阅读更多的论著之后,提出自己对这一提法或问题的假设性回答;第三是开展深入细致的研究,充分运用史料来论证自己的假设,使之成为一个言之有理的论点;第四是开门见山,在论文的起始便交代这一论点,然后以此来带动整个论文的写作,使之成为一个真正论证展开的过程,而不是仅仅为了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复述一个历史的经过。
回到上面所讲的摘要和关键词的写法,我觉得摘要需要做的不仅是交代论文的主题,也即所写的内容,而且要交代作者的论点或者观点,再简单讲述一下论证的过程和方面。需要指出的是,论文的主题和论文的观点并不一样。英文里面这两者都由字母t开头,主题是theme,论点是thesis。后者也可以用来指称论文本身,可见论点对论文来说,至关重要。但我所见到的不少论文,常常没有一个明确的论点。许多写者对主题和论点的区别,也不甚了了、混为一谈。举例而言,如果一篇论文写的是二次大战起源,那么这只是一个主题,并不是论点。只有当作者明确指出,二战起源是由于希特勒上台而引发的,才算有了一个论点。论点与主题的重要区别在于,主题大致上是无可争议的,也即几个读者读同一篇论文,相互之间不会对其所含内容产生什么异议。与之相反的是,论文中的论点则往往是有争议的、需要论证的。以上面的例子而言,另一篇同样处理二战起源的论文,其论点或许会将英法两国在一战之后对德国采取的强硬制裁政策,归结为二战起源的原因。其他一篇则有可能会将之归结为英法两国在20世纪30年代所采取的绥靖主义政策,强调这一政策养痈遗患,间接鼓励了希特勒的军事扩张行径,导致了二战的爆发。
总之,历史论文的写作,论点是灵魂,是作者在研究中提炼出来的看法。这与发表一点感想,迥然相异,因为不是随性所发,而是整篇论文论证之后的结果。在知识爆炸的今天,读者通常没有时间和耐心将整篇论文细细读完才能发现作者的看法。论文摘要和关键词的设置,应该反映了这一阅读习惯的变化。笔者最后的一个建议是:尽管论点是论证之后的结果,但在写作论文时,应该将之早早公布,放在前面交代给读者,然后再细细道来,呈现作者研究、论证的过程,以此作为论文的主体。而论文的结尾,可以交代论文论证过程中,无法照顾到的地方,以指出未来可能或者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简而言之,论文的写作需要攻守兼备:提出论点是“攻”,因为这一论点可能会引起争议,或者本来就是对前人研究的批评或商榷;而在结尾时承认自己有所不足和局限则是“守”,因为论文不是大部头著作,无法面面俱到,一般只能就其一点加以重点陈述。以上管见,只是笔者的一点粗浅看法,希望得到读者、方家批评指正!
作者简介:韩东育,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吴志军,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编审;王笛,澳门大学历史系教授;桑兵,浙江大学历史学系教授;茅海建,澳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罗志田,四川大学历史学院教授;仲伟民,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王晴佳,北京大学历史系长江讲座教授、美国罗文大学(Rowan University)历史系教授。
文章来源于 微信公众号 近现代史研究动态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