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田、科大卫谈中国历史中的南北文化
简介
南与北、南方文化与北方文化,是从古代到近代中国历史中的重要问题。2017年9月,华东师范大学知识分子与思想史研究中心与东京大学综合文化研究科区域文化研究系在上海联合召开“中国历史中的南北文化”学术研讨会,本公众号将陆续刊出各位学者的发言。
作者:罗志田、科大卫
作为文化、政治和学术的“南北”
罗志田
陈寅恪先生曾经提出一个很重要但一般似乎注意得不多的观察取向,他称作“以观空者而观时”。反过来,我们也可以尝试“以观时者而观空”。这取向多少体现出“过去就是外国”的意思,大致也是中国“经学”的常识——“古今异言”是治训诂者不断重复的话,戴震后来说,“时之相去,殆无异地之相远”;千载后士人“求道于典章制度”,不能不依经师讲授以通故训,此“无异译言以为之传导”。可以看到,翻译的“译”字已经被戴震使用了。后来廖平更明说,经典皆由“翻译而成”。使各地沟通的是“横翻”,通古今语则为“竖翻”。这样,经学就整体成为“译学”了。
所谓“以观空者而观时”,就是用看空间的眼光来看时间,或用看时间的眼光看空间。实际就是把时间空间化,或者把空间放到时间里面来认识。“中国历史中的南北文化”研讨会的设想,我感觉就是一个以“观空者而观时”取向的代表。
这个取向以前也有不少人用,民初从王国维到徐中舒、蒙文通、傅斯年和徐旭生,都用过类似的方法。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从地理区域的视角去看原来认为一脉相传的上古朝代,把它们转换成空间的方位,如先秦的鲁、齐、晋三区域文化或夷夏东西两区域等。这批学者的研究使我们对上古史的认识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我想许老师和东京大学共同创办这个会议,通过把空间和时间结合起来思考,把中国的南北文化放到历史中去理解,也会给我们的史学带来很多类似的推动。
梁启超曾经提出,中国从很早开始,“已渐为地方的发展”,故若要“了解整个的中国”,必须“一地一地分开来研究”。上一次许老师和东京大学共同召开的地方史会和这次讨论历史中的南北,体现出一个延续的脉络,因为南北也可以看作具体一些的“地方”。所以这次研讨会的取向,和陈寅恪、梁启超他们的主张都是相通的。
梁启超对“地方”的理解是很有特色的,他说的可以是一个比较小的地方。例如他曾经说春秋的五大战役,规模就和他们家乡的械斗差不多。要知道《春秋》可是我们孔夫子用来说历史和人类社会的一本大书,里面最大的五大战役,居然跟梁启超在广东家乡的械斗差不多,一方面可见广东人有多厉害,同时也告诉我们广东到清末还和先秦的历史那么贴近。
真要像梁启超提倡的那样把整个中国“一地一地分开”来看,我们就会发现很不一样的现象。历史上很多事,尤其到了我们现在称为基层的地方,很多事情的边界不是那么清楚的。要把地方的事都弄得非常清楚,得出一个“定于一”的结果,可能会发现到处都是无比多的例外。萧公权先生有一本讲中国乡村的书(现在有中译本:《中国乡村:论19世纪的帝国控制》),写得非常好。如果你认真读,会发现注释里讲的往往和正文内容不一样。萧先生是一个很讲究分寸的学者,他在正文中提出自己的见解,但在注释中尽量标出历史上不一样的记载。那本书注释的分量很重,如果我们不要正文,而把注释组织成一本书,那就可以看到另一个乡村形象。
刚才说到边界,这很重要。我们中国的传统,边界从来是波动的。南北的边界也一样是波动的。南北从字面上看就是一个空间的区分,我想这是一个大概的说法,更多是以空间为基础的一种非空间区分,也可以说是一种文化的区分。我认识的东北人就自居北方,对他们而言北京、华北都是南方;如果到广东去,可能韶关以北就都是北方了(当然这是口语中这么说,书面语也许不一样),所以南北从来是一个相对的观念。
现在有些人一说到不绝对,马上想到“虚构”。然而南北虽是一个大概而相对的说法,却是非虚构的。因为它们不仅存在于历代人的认知中间,也实际表现在“生活样法”(这是梁漱溟喜欢用的词,据说可能是来自日本的汉语词)上。现在因为有高铁和快递等新事物,生活样法的区分已经越来越小了,以前南北人的生活样法长期不一样。用劳动人民最简单的说法,就是一边吃面、一边吃米。吃米这边的文化通常被认为是南方的,吃面(不一定是小麦面)的文化就是北方的。
用生活样法来区分和判断区域性的族群特性,是我们中国的传统。孔子很早就说“性相近、习相远”,晏子也说“习俗移性”(又作“习俗异性”)。这里的习和俗,都表现了地方性。《礼记.王制》就曾经从“习”这一生活样法来界定区域性的民之“性”,并据之以区分夷夏:
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
这是一段很重要的话,里面讲的都是头发的样式、吃饭的方式等生活样法。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中国古人很早就具有后来文化人类学的眼光,关注的是人生最根本的衣食住方式,以此作为一个文化基本的特征。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文化人类学具有中国古人的眼光。这看起来有点儿西学源出中国说的味道,其实近代人类学本是以研究所谓“文明程度低”的土著起家的。晚清我们中国一些有“落后”表征的事物出现在日本博览会的“人类学馆”里,中国人还提出了抗议(或许因为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多是人类还不怎么人类的初民阶段,他们也喜欢把“他人”说成“他者”,两皆隐约体现一种“去人化”的意味)。当然那是早年的现象,今天的人类学已经很不一样了。
我们史学界的“科学派”朋友或会认为《礼记》是较晚的一本书。《礼记》成书的确是晚一些的,不过讲的内容一点不晚,基本可以肯定是从很早传承下来的(古人对口耳相传的注重及其实际效果,远超出我们的认知)。如果说《礼记》是汉代的书,汉代已经大一统了,南北已在中国之内,哪里还需要说什么“中国戎夷,五方之民”(即“四方”在“中国”之外)呢?反过来,我们从《礼记》思考和处理的并非大一统的问题,就可以知道那是一本很早的书。
以上衣食住方面的基本习俗,显然被视为文化的符号或象征,成为区分族类认同的根本标志。《王制》以为这些习俗是受环境自然条件型塑的,族群认同也因此和区域挂上了钩。这样一种“五方”的区分,提示了我马上要谈到的一点,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南北”和“中国”在空间上是并列的关系,差别主要体现在生活样法之上。换句话说,我们讨论的“南北”,有一个从中国之外到中国之内的过程。
这不是我的发明,早就有人注意到了。陈序经先生较早就明确指出了这一点,他根据上引《王制》那段话以及《左传》上所说的“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指出那时南北文化是中国以外的文化,而不是中国本身的文化。至少在《王制》描述的那个时代(到底是哪一个时代我们现在不是很清楚,因为书上没有具体的断代)的中国,南北是在中国之外的,后来才慢慢到中国之内了(当然,古人所说的“中国”是否意味着我们一般意识中政治实体的国家,也要斟酌)。
陈先生的看法是一个重要的提醒,可惜很多人都忽略了。例如我们近代很流行的一个说法,就是“天下”变成了中国,大概就忘了中国之外还有四夷。我比较倾向于认为天下更多是变成了“世界”。搞近代史的外国人古书读得少一点,说天下变成中国,可以理解和原谅。不过读了古书就知道,中国很早就是和四夷并列的,也始终承认还有“六合之外”,不过“存而不论”罢了。所以用后来的术语看天下的转变,天下就不能只变成了中国,或许还是说近代出现了从天下到世界的转变更合古义。
我们知道古人对方位也和上述的地方制度一样,边界都是相对而不那么精密的,所以形成一种举四方以定中央的认知取向。在先秦很长的时间里,言南北恐怕更多是指非我的他人。到春秋战国时,南北慢慢的移到我们今天说的中国之内了。如孔子说的南人(就是关于巫医的那段话),那个南人还有一点异类之意,但不见得是外国人的意思,多半已经在中国里面了。到了孟子说得更清楚,他认为许行是南蛮鴃舌之人,还代表南方的;可是同样楚产的陈良不一样,他北学于中国,就不是南蛮了。也就是说,尽管南人多少还是有一点他人的味道,文化已经比出生成长的地理区域更重要了。在孔、孟那里,“南”都还有一点非我的意味,但已基本在中国里面,不完全作为异类来处理。到秦汉大一统之后,人们说到南北,就基本不出今天所说的中国范围了。我们今天讨论的中国历史上的南北,就应该是后面的这个南北。
说了这么多,还没有到瞿老师概括的政治、文化和学术。所谓南北差异,我想和自然环境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我们今天有了高铁和快递之后,南北的差距真是越来越小,住在北京完全可以吃到四川的新鲜蔬菜,所以感受不特别强。但在过去,南北差异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是很密切的,时间越晚就越淡。可以说风俗的差别最明显,政治的争夺很常见,学术风格也多有异同。
不过学术是很难说的,梁启超曾经以老庄、孔孟来分先秦学术的南北,后来就受到一些批评。因为他区分南北的一个自然标志是长江,而老庄好像在长江以北,即在梁启超划分的北方,但被他说成南方的学术代表。我想梁启超的基本认识是对的,当年的楚确有很大一部分在长江以北,但在孔孟眼中,楚产的就是南人。如果梁启超不随口用一个后来明显的自然标志来划分南北,他所说的基本不错。汉代的学术应该也有明显的南北差异,淮南王所搜辑整理的文献大概就偏南一点,学术风格非常不一样。
如果连梁启超说话都要被批评,我就更不敢说了。一般敢概括南北差异的都是大人物,像顾炎武论“南北学者之病”就说,南方学者是“群居终日,言不及义”,而北方学者又“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这现象应该是指受社会供养的读书人,因为种地的劳动人民得出去干活,不太可能一天到晚群居饱食的。大概最南方热带的一些地区或许还有坐而饱食说话的可能,其他地方的人都是要做很多事的。就这一点(生产和生活方式)来说,梁启超以长江作为区分南北的一个自然标志,又是比较合适的。
古代中国的特点是政教密切关联互动。从很早开始,南北就常常是政治与文化不同步,但又并未截然分开。尤其在南北朝以后,南北在政治上的竞争是很明显的。南北朝时北方常常是“异族”政权,整体也更强势。然而就像我们的近代史研究常受北伐后当权的国民党影响,在很长的时间里相对弱势的南朝似乎受到研究者更多的关注。或因此,我们近些年的研究,特别是新起的学者,越来越偏重于研究北朝,不那么重视南朝。我猜将来还会多少返回来一些,因为北方虽然更强势,衣冠礼乐却主要在南方。
当南北处于政治、军事竞争的时候,理论上不允许承认对方是正统,但北人内心还是承认文化重心在南方,自己在文化上软一点。北齐创始帝高欢就说,江东有一吴儿老翁萧衍(就是梁武帝),“专事衣冠礼乐,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这话很能表明北方还是承认文化正统在南方——“衣冠礼乐”所在即文化重心所在。而且“正朔”这个词用得特别有意义,表明在今人所说的“国家”观念中,中国古人很早就非常看重文化因素。文化、礼仪(这是在座的科大为老师长期研究的)可以决定“正朔”,是界定国家的重要象征因素,这是很了不得的认识。
一般情形下,北人并不挑战南方的文化正统地位。不过情况也慢慢有变化,陈寅恪说过,北朝各政权中,秦帝苻坚和魏孝文帝选择了汉化,“故不得不亟于南侵,非取得神州文化正统所在之江东而代之不可”。但因为彻底干掉对方很困难,所以北周宇文泰就别创新途径,不以武力征服南方,而是“就其格局之土,依附古昔,称为汉化发源之地”。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自己学古代重新搞一套,在文化上和南方竞争,也就“不复以山东江左为汉化之中心”了。不论这些取向具体有什么差异,大体都表现出一种在因应江左为文化正统的基本认知。
陈寅恪先生用“汉化之中心”的说法,大概做“新清史”的就不一定喜欢了。其实对清史和“新清史”也可以参照陈寅恪提出的南北两种文化竞争和政治竞争的关联来考察——假如清把明灭了,而说是为了取得神州文化正统之所在,那就表明这个清朝是中原心态的;如果说不是,而是另有一套萨满文化或藏传佛家的文化作“正朔”的象征,那清朝就不一定是中原心态的了(不过佛家的情形较复杂,如隋唐也有不止一位皇帝被说成是转轮王或菩萨转世,或可以说他们带有非“汉化”的色彩,似乎不便说他们的朝代是非中国的)。我的感觉,很可能是两种倾向都存在。
到了宋代,科举就形成了南北分取的模式。这除了适应学术文化的发展,也反映一种区域的代表性,因为得了科举功名是要做官的,这样的“计划”性分配,展现出政治中区域性代表的意义。而从唐代开始,财赋以东南为重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
再以后的一个重要现象,是明朝时有南北两个京城,大概可以说是由朝廷带动的南北差异。对我们讨论的题目言,或许比两京更重要的是有南直隶和北直隶两个行政区的设置。北直隶是否给北方带去很多南方文化因素,我还要进一步考察(按唐晓峰老师此后的发言注意到京师和周边地区有着断崖式的差异),但南直隶就确实处于南北文化的峰线之交。虽然清朝灭了明朝,可是在南方(今天的江苏省域内)仍是宁苏分治,各有实际的辖区。总督在宁,管的那一块偏苏北,就是后来上海人看不起的“江北佬”所居的地方;巡抚在苏,管的是属于江南的区域(我们今天说江南往往指江浙,其实早前的江南还包括安徽、江西)。
明清这样的设置,初意当然主要是政治的,并非迁就文化的差异,实际却适应了生活样法的不同。就生活方式言,至少今天江苏的江北和江南,除了江北紧挨着长江的稍微不一样以外,离长江稍远一点,简直就是彻头彻尾的北方,而江南则完全是南方。这样一种政治与文化无意中的互动,强化了南北区分的认知。
到了清朝后期,南北之分又得到官方无意中的推促,却是因东西因素而起。那时为了应对西潮东渐,有南北洋通商大臣的设置,通常由直隶总督和两江总督兼任,即北洋通商大臣驻在清代的直隶,南洋通商大臣就在原来南直隶的地方,无形中隐约可见明代南北两直隶的影子(所谓通商,其实是管各种对外事务。那时候不像现在外交是由中央政府管,两通商大臣在对外事务上很独立,很多事情不用请示中央,或者可以做了再请示)。因此,在东西因素的影响下,政府的举措进一步推动了南北之分,又仍与生活样法等文化差异相吻合。
也因此,从晚清开始,南北与新旧(东西)就有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关联。从东南互保开始,南北间又暗存一种中央和地方的模式。理论上督抚都是中央在地方的代表,但兼任南洋通商大臣使得两江总督又比别的督抚更“中央”一些。这样一种隐带南直隶意味的存在,暗中影响是相当大的。晚清由于所谓“万国公法”和民族国家观念的引入,对中国政治造成一些特殊的影响。例如外国在中国领土上打仗,我们却宣布局外中立,就是世界历史上少见的现象。东南互保也类似,皇帝和太后被别人赶跑了,差点就抓来杀掉了,各地督抚本应纷纷杀上前线,活捉洋鬼子,让二圣回京,也就是过去所说的“勤王”。然而东南这边一大片的督抚联合起来说我们自保,按过去的规矩简直是大逆不道,按新的准则也是国家的一部分地方要独立于中央,可以说于理于法都不合适。
但这样的事不仅发生了,朝廷后来也以视而不见的方式不予追究,不过彼此大概都有些心存芥蒂。从那时起,中央和东南各自恐怕都有些“私见”存在,处理事情不容易“大公无私”了。辛亥鼎革后,由于原来的革命党能控制的区域都在南方,南北那种中央和地方的色彩更明显,并形成一种竞争性的关系,各自都有一点私心,不见得那么公,故不能“大公无私”是双向的。由于彼此的不信任,南方的“私心”有时甚或重于北方,一度导致南北两个政府的出现。不过因为史学界受国民党影响较大,把南方政府说得更带正当性,而得到外国承认的北方政府反有些“伪”的意味,相当意味深长。
民国的南北之间,在文化、政治和学术的三大板块中始终存在紧张,后二者的变化更为常见。本来那才是我专门研究的内容,但发言时间快到了,所以无法展开说了。政治的竞争上面已略微提到,北伐以后还延续了相当一段时间。学术方面,从五四新文化运动时开始,东南大学(以及后来的中央大学)和北京大学之间的冲突,或许没有一些既存研究所说的那么厉害,但双方的风格是各异的,其间的紧张是明显的。这些方面可以深入研究的内容还有很多,相信在许纪霖老师和东京大学共同提倡的取向之下可以得到很大的发展。
从商业制度史看中国历史中的南北文化
David Faure(科大卫)
为什么在中国很多地方的丧礼那么相似,但是各地的菜式那么不同?我曾在我编的《统一与差异:中国地方文化与认同》的序言提出过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同异是观感,往往是随需要而变化。
这次的发言,我想颠倒这个思路。各地贸易的差异,不只是观感。不同地方贸易的性质、量度、引致的繁荣或萧条,都可以有很大客观上的差异。但是商业的制度基本上很相似。南北之分尤其是难成立。
明、清、民国时期,东南沿岸的商业比内陆繁荣,相信无需异议。尽管近年的史学研究,对以前既有的印象,增加了对华北往中亚(大同与张家口往北线),和云南向西行(马帮贸易)的贸易多了深入的见解。但是,贸易的多少,甚至经济繁荣在程度上的分歧,并不代表商业制度的差异。我希望在这个基础上,了解南北的异同。
我们需要考虑,贸易之可以产生,在于地域相隔的地方还是可以应用互相了解的制度。以明代的盐法为例,开中法同样地应用到南北各地,所以徽州商人与山西商人在商业上各自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盐引制度被官督商销取缔,随之而起的是种种包庇制度(patronage)。大概从明末到乾隆年间,官督商办和牙行代表各种商业制度。它并非专利,也并非开放,而是在专利的前提下,受到包庇的人可以合法经营,也同样可以再包庇其旗下的人去经营。受到包庇需要付出代价,所以出现诸如“走私”一类的活动。提供包庇也需要成本,所以明、清、民国时代的包庇制度并没有涵盖很大的范围。包庇的权力也不局限在官员,文人武士、地方土豪各有特色。大概南北的分别不大。
相对包庇的是合约制度,其应用也不见得有南北之分。合约有种种形式,历史学者常见的是土地文书。我认为对土地文书我们常常有两层误解,以为土地主要的用途是农业而非商业。其一,把农商严格地划分是不适当的,因为从明代到民国的经济活动,最大部分的贸易还是农产品。其二,因为明、清的地方官员,对人口、土地比对商业的了解多,商业契约(例如门头沟煤矿、自贡井盐)也尽可能把商业协议(例如合资)加以土地契约的形式。但是,如果历史学者把合约认定为书写的契约,他们的对合约的理念就太狭窄了。合约当然可以是口头的(绝大部分租佃契约就是),也可以是通过礼仪来表达。以礼仪作为合约的依据,其实相当普遍也非常重要。在珠江三角洲,明清时期出现的,以家庙形式的祠堂为祭祖核心的宗族,就是这类合约。这类的合约,包含股份的意味,其涵盖的股份,超越合股制。在珠江三角洲的土地发展上,尤其重要。学界常认为宗族制在南方比在北方盛行。我相信这个概念也包括一种误解。家庙的确在扬子江以南比较普遍,但是山陕商人不见得没有利用宗族关系推进贸易。我们对回族的贸易组织还不够认识,但是在他们与清真寺的关系上,有没有家族成分的渗入,也值得商榷。所以,种种合约制度的运行,与地方社会的形式有关,一定有地域上的分歧,但是分歧的界限不见得可以归并到南北之区别。
从商业制度上考虑南北的分别,我相信我们值得考虑货币的影响。或者,我们需要考虑的不是货币本身的影响,而是货币反映的商业繁荣和税收的制度。从明末到清中叶,白银流通的区域大概是商业比较繁荣的地区,就是东南沿海,而铜钱作为主货币的地区,主要在华北和东北。因为有了不同的主货币,所以货币流动的历史会和商业制度有密切的关系。我尤其注意到的是白银在清代的走势。太平军前,地方督抚有责任每年把税收的白银运到北京户部。每年地方需要缴交的税银,形成从南到北的流动。太平天国时期,因为动乱的关系,南方督抚再没有直接把白银运到北方,而只是通过票号,在北方收购白银来应付税收的支付。这个局面,维持到清末。这样一来,原来从南到北的白银流动,变成从北到南的移动。这个发展,造成北方的萧条,也有利于南方的繁荣。这个趋势,延伸到在纸币的发展的局面下,1916年的中交两银行“停兑”风潮。上海中国银行拒抗“停兑”令,显示上海已经是全国的金融中心。可见在货币的流动上,南北是有分别的。
南北的比较,还可以从消费市场着眼。当然,在市场的关系上,竞争是难免的,但是城市消费变成一种追求而产生的后果,跟少有选择的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并不一样。北京、江南、珠江三角洲的城市消费,都会创造潮流。大概类似的潮流,对制造区域性的饮食口味会有作用。明清时代,消费市场对唱戏大概也会有明显的影响。我对戏剧的演变了解很少,但是相信戏剧的地域性与市场,尤其是城市市场的竞争会有关系。
我相信明清时代,不管南北,商业制度是相当一致的。可以更深入的话,可能看到在比较长的时段上,制度上的接轨有先后之别。在五口通商以后,西方商业的制度,很快产生地域性的变化。与公司法相关的演变,我怀疑扩散的过程大致经历了,从广州-香港和上海引进后,先影响到沿珠江、长江的大城市和江南的市镇,然后才慢慢地渗入农村。
原载《知识分子论丛》第15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 许纪霖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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