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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伟新 |导言:族谱与社会文化史研究
2020-04-11 06:08     (阅读: )

在中国民间历史文献中,族谱可以说是最为基本的一个种类,也是迄今为学界熟知和利用最多、最广泛的一种民间文献。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对中国族谱的认识、解读和研究已经够深刻、透彻。在以往的有关研究中,族谱通常是被研究者作为史料来利用或使用。至于族谱文本本身的编纂、生产、使用和流传以及与之关联的社会文化史过程等重要问题,则甚少受到学界的重视。可以这么认为,目前对族谱的研究,无论在文本的解读还是在内在认识上,都还不够深入和充分,而缺少这些方面的研究和认识,相信对族谱文献资料的利用也必然受到制约。我们编辑这本族谱研究专题论文集的目的,即尝试探讨族谱研究的新视野和新的解读方法。

族谱作为一种文献资料,确实包含丰富的谱牒学、人口史、移民史、家族史、民族史、民俗史、社会经济史、政治史、文化史、思想史,乃至中西交通史等多个方面的史料,以往大多数的相关研究也正是把族谱当做“客观”的文字史料,运用于上述各领域的专题探讨。例如,很早就开始利用族谱资料来做研究的罗香林先生,在探究客家的源流或客家人的来历时,就直接把客家族谱中关于祖先移居的历史叙述当做真实发生过的历史事实来处理;他在考证宋末泉州市舶使蒲寿庚、国父孙中山的家世源流,以及梳理唐代岭南行军总督陈元光开发漳潮、宋元时代西域回人交通来华、明代卫所军事移民诸史实时,也是这样征引族谱资料的。同样,不少历史人口学的研究也常常把族谱中记载的世系人丁当做实际的家族人口数来加以统计和分析。虽然,有的研究注意到了族谱中关于祖先来历和世系的内容存在“虚构”和不可靠的问题,但也只是强调通过考辨甄别,纠正其中的错误,或采取有关学科的分析方法和策略,来弥补或克服族谱史料的不足与局限。简言之,这是一种古典的历史实证主义的做法,在“史料即是客观历史事实”的观念之下,族谱文献也就被当作“客观”的史料证据加以引用而已。

应该说,从他们的研究旨趣来看,这种做法本身无可厚非。但在我们看来,族谱不止是一种供史家参考利用的文献资料,它首先是一种文本,一种与社会生活或社区生活有着密切关系的文本。在宋以后的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中,族谱固然记述了家族世系人口以及乡村社区生活的诸多内容,为我们了解乡村社区的人口过程和历史文化提供了基本的文字记载;但更重要的是,族谱作为一种“物质”文本,本身是由社区民众在具体的生活经历中编纂、生产出来的,并被使用和流传,从而与社区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换言之,族谱不仅仅是乡村社区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乡村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方面是一个具体的、动态的社会或社区历史过程的产物和结果,同时人们对它的使用和流传,又使它往往作为一种文化权力因素参与这一历史过程,对社区关系、仪式传统和文化习俗产生作用和影响,族谱文本于是具有社会功能和内在意义。因此,对族谱的研究也就不应像传统史学那样,仅把它视作“被动的”、“死的”文字资料加以利用或引用而已,而应该把族谱文本本身作为一个历史过程的主体来加以解读和分析,探讨族谱文本与社区生活的历史互动关系,揭示其内涵和意义。

从概念和理念上对族谱作出“文献”(written documents/sources)与“文本”(text)的区分,无论在认识论还是方法论上,都将对中国族谱的研究具有超越性意义。在传统史学研究中,一般意义上的“文献”,不仅在形式上通常主要指印刷的、书本式的典籍或其他的文字书写物,而且在性质上也只是注重其文字内容,以作为历史研究的“史料”。自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起,特别是1980年代以来,随着语言语义之符号学研究和“文化转向”之史学研究的兴起,西方史学界对“史料”的性质进行反思和重新定位,明确提出“文本”这一概念,以超越传统意义上的“文献”这一术语。他们把史家所利用的各类“史料”均看成是一种具有符号意义和社会内涵的象征系统,即所谓的“文本”,其在形式上不仅包括印刷的文字书写物,也包括口述、图像、声音,甚至是物质景观等各种形制的物品或标志。西方史家强调指出,各种形式的“文本”不仅是社会意义建构过程的产物而成为意义的载体或象征,而且文本本身,包括其物质形制、排版以及内容结构的编排等,亦具有传达或体现意义的功能,从而在具体的社会情境下也构成意义或参与意义的建构。因此,他们倡导一种所谓“文本社会学”的研究取向,对各种形式的文本进行文本形制与社会结构相结合的意义解读。法国学者福柯甚至指出,历史研究的首要任务已不是解释文献、确定它的真伪及其表述的价值,而是通过了解文献的生产制作情形确定其内涵和意义的建构过程。正是在这一新的史学理念之下,从事西方书籍史、阅读史研究的学者就很注重把书籍等各种书写物(以及其他各类“史料”)本身作为一种文本,考察文本与社会的历史关系。如该研究领域的代表人物法国学者罗杰·夏蒂埃(Roger Chartier)曾就书籍史的研究表达过这样的看法:“书籍的历史不仅是它的产品史、它的流通形式史或它在图书馆陈列的历史,更重要的是这种历史把书看作是一种物质对象,它的结构、它的形式、它的排版是构成该书文本意思的基本元素。”在这个看法之下,夏蒂埃更进一步的是要去探究与文本历史相关的社会历史过程。



从中国族谱类型的多样性、区域性特别是其与社会的内在关联性特点来看,我们认为,把中国的族谱(以及相关的家族文献和其他民间历史文献)视作一种“文本”,更有必要,也更有条件开展所谓“文本社会学”“文本社会史”的研究。

其一,以记录族人世系和基本生命信息为核心内容的中国族谱,不仅数量庞大,而且文本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形制非常多样,既有最常见的排版刻印或手抄的、各种册式的纸质族谱,也有将族人世系画之于纸或布帛上的“画谱”(如祖图、影图、祖宗画、神轴子、布谱之类),还有刻之于石碑上的“石谱”;此外,在一些地方曾经有过或仍保留有口述谱系,甚至还有以实物(如结绳等)形式记录世系的传统;近年来又出现数字网络化的新型电子族谱。如果再加上各种体现族人世系和身份的神主牌位、祖先画像(系列的画像则构成“画谱”)、像赞、墓碑、墓志铭、祭祖簿、坟谱、添丁簿、新婚簿、寿序,以及反映家族发展历史和家族活动的祠堂碑记、祭产簿、族规家训等家族文献,中国族谱文本的形式和形制就更为丰富多样。诸如此类,均是家族社会生活内容及其意义的重要载体和象征,也是中国族谱文化和中国社会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研究中国的族谱,除了关注最常见的册式纸质族谱外,还应该全面了解各种形式和形制的族谱文本的总体状况。

其二,中国族谱的编纂生产和使用流传,有很长的历史深度和广度。唐宋以前的修谱传统暂且不论,现存的各种形式形制的族谱文本,主要是宋以后特别是明清至民国时代所传承下来的,而且民间编纂族谱的活动至今仍在延续进行,显示了中国族谱文本深厚的历史传统和社会文化底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编纂生产和传承下来的族谱文本,不仅数量种类繁多,形式形制多样,内容丰富,而且地理分布也非常之广,并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特征。早在1950年代至80年代初,日本学者多贺秋五郎在对3300多种中国族谱进行系统编目整理的基础上,根据族谱名称、形式、规制和体例内容的区域性特征,将明清以来的中国族谱分为“华中谱”(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等省区的族谱)、“华南谱”(包括福建、广东、广西甚至于贵州、云南等省区的族谱)、“华北谱”(包括河南、河北、山东、山西等省区的族谱)和“东北谱”(包括东北地区的汉人谱、满族谱、蒙古谱)四大类,又将朝鲜、琉球、越南等地的族谱称为“东亚谱”。过去大家主要关注明清以来宗族组织发达的南方地区的族谱,不太注意宗族组织相对薄弱的华北特别是东北、西南等边陲地区的族谱,而多贺的观察并限于中国“中心”地区的族谱,还扩展到“周边”乃至“域外”的族谱,大大拓宽了对中国族谱地理分布和区域类型的认识视野。1980年代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对各地族谱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利用的巨大进展,有关信息显示,宋以后中国族谱的地理分布之广,类型和种类之多样,又远远超出多贺的观察视野。这时期的中国族谱,不仅华南、华中、华北、东北、西南等地区有数量和类型更为丰富可观的族谱,甚至多贺未观察到的陕西、甘肃、青海等西北省区也有不少的族谱;不仅有汉人的族谱,也有所谓“少数民族”的族谱,如满族、朝鲜族、锡伯族、达斡尔族、蒙古族、回族、壮族、苗族、瑶族、畲族、土家族、彝族、傣族、白族、纳西族、土族等族的族谱;不仅有汉文族谱,也有满文、彝文或多种文字合璧族谱;从形制上看,如上文已经指出,各地不仅均有常见的刊刻或手写的纸本族谱,也有石刻的、布质的、画像的族谱或谱系,甚至还有口传的谱系和较为原始的实物谱系以及今日新型的电子族谱。

中国族谱的历史发展深度和地理分布广度及其显示出来的地域差别,不仅让我们再次体会到“中国地域之广大,社会差别之巨大”,更反映了族谱文本的多样性、区域性与中国区域社会历史环境之间的密切关联。多贺曾经认为,明清时代特别是清代以来,中国族谱在地理上经历了一个由“中心”向“周边”广泛扩展的发展过程,具体表现为华南谱是华中谱“南渐”的产物,东北谱则是华北谱“北渐”的结果,东亚谱又是中国族谱向外“东传”的结果;同时他还指出,各地的族谱因地区的不同和受儒家文化影响程度的差异而各具区域特征。多贺的研究暗示了这样一种观点,即中国“近世宗谱”作为儒家宗法礼制的文化产物,首先是在中国的文化和经济中心地带发展、流行和普及的,然后伴随着中心人口向周边地区的移动和儒家文化在周边地区的深层渗透、扩散,这一文化形式逐渐向周边地区传播,渐而被周边地区接受。多贺从各地族谱文本的具体形式形制入手,考察中国族谱文本发展的阶段性和区域性特征的这一做法是值得重视的。不过,他对中国族谱文本的区域分类及其地理扩张过程的阐释则不一定准确、正确。应该看到,中国各地(特别是周边地区)各种形式形制的族谱,并不全然是“中心”地区族谱扩展和受儒教或士大夫文化传统影响的结果,而更可能是与本地的祖先观念、祭祖仪式传统、祖先世系记述的本地方式以及当地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条件等密切相关;就族谱文本的内容结构而言,亦与当地的区域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息息相关。可以这么认为,中国族谱文本之所以呈现出形式形制的多样性和地域的差异性特点,一方面固然很大程度上是反映了各个地方的家族组织形式和宗族发展程度的差别,但更为重要的是出于本地的区域社会环境、历史条件和文化传统等因素作用的结果,也因此反映更为丰富的社会历史内涵和更为复杂多元的社会文化史过程。所以,对中国族谱的研究,有必要,也更应该把族谱文本置于地方社会的具体历史环境中加以解读。

其三,中国的族谱,不管何时(主要指宋以后的时段)、何地、何种形式形制的族谱文本,其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它们始终与具体的人群、具体的社会生活密切关联。如族人出生、新婚、分家、祝寿、死亡而形成的生辰簿、添丁簿、新婚簿、分家文书、寿序、像赞和墓志铭、墓碑等,为祭祀祖先而形成的祖先牌位、祖先画像谱或祖先世系图、祭祀人名簿、请神簿、祭产簿等,修建祠堂而形成的祠堂记、祠产记,以及因家产、族产买卖租佃或纷争诉讼而留下的契约文书和诉讼档案,或为管理家族各种事务而形成的族规家训,或由族人生前功名业绩而形成的各种传记文献或实物遗迹,也包括口耳相传的祖先记忆,诸如此类,均是在家族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或在家族生活的不同方面而形成的家族“历史记忆”和家族“档案”。它们虽然在内容、形式和功能上各有差异,但在编制和使用过程中又常常相互补充。如最常见的册式族谱的编纂,通常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族谱中历代族人的姓名、生卒年月、生前业绩、妻属、茔地等基本信息以及有关家族发展的历史记录,往往就出自上述各种家族“档案”和“记忆”;而为了祭祀祖先、追溯先人世系,或举办其他的仪式活动,或为了确认族人身份以及解决族产权属等各种事务,往往又需借助族谱及其他有关的家族文献。凡此种种,不仅显示了各种族谱文本之间的有机联系,更透露出它们与家族的社会或社区生活之间的内在关联,以及在建构家族历史、确立家族社区地位和传承家族文化等方面的功能和意义。

中国族谱文本的上述历史特点,不仅为中国族谱的“文本”解读提供了有利条件,这本身也要求对族谱进行文本与社会相结合的研究,而不止是像传统谱牒学和过去各种专题研究那样,仅停留于族谱体例结构与内容的一般性分析和利用。也就是说,研究和解读一个族谱,应当在考虑其区域社会历史环境和文本的区域性特征的同时,注重从这个族谱文本与具体社会的结构性关联出发,追问这个族谱是如何在社区生活的具体历史情境中被编写和制作出来的,具体是由谁编纂的,资金如何筹措,资料如何收集和选择,族谱的结构和内容又是如何编排和表述的,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麻烦或要处理哪些问题;族谱编完后是如何刊印的,之后又是如何收藏管理和被使用的,是谁在保管,谁在使用,什么时候需要使用,如何使用,有什么样的规定或习俗。在这整个过程中,会涉及哪些仪式活动,这些仪式活动是如何展开的,特别是不同身份和不同角色的人员(包括掌握文字的士大夫、职业谱师、仪式专家和不懂文字、不具有读写能力的普通族人等),以及各种仪式传统(包括所谓儒教或理学的、道教的、佛教的,甚至是巫的传统)又是如何参与或介入上述过程的,背后涉及怎样的权力关系和文化习俗。从历史变迁的角度看,还应该追问:随着时代与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家族发展和族谱的不断再生产过程,族谱文本的形式形制、内容结构和功能意义,及其背后的社会结构、权力关系和文化传统又经历了何种的历史演变。通过对上述一系列问题的追问,所要探讨的不仅是族谱文本本身形成和使用流传的历史,也是家族社会生活和仪式生活如何进行、展开和变迁的历史,包括社会权力关系重组以及各种文化传统交互作用和相互渗透的社会历史过程。这是两层有着内在关联的历史,即族谱文本的历史和与之关联的社会文化变迁的历史,二者的结合或可称之为族谱文本的社会文化史。探讨这种历史的目的,不仅在于深入了解和认识族谱的文献本质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意义,更在于揭示围绕族谱的编纂、生产和使用流传而发生的社会文化变迁过程及其历史机制。


本书所要表达和追求的,就是这样一种以族谱文本为中心的社会文化史研究的新路数。书中收录的16篇论文,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把族谱文本的编纂、体例形式或内容结构,跟具体的人群、具体的区域社会或社区,或一个时代联系起来加以解读分析,试图展示族谱与社会的内在历史关系,从中揭示族谱的时代性和社会性内涵。而且,这些文章大多以具体的族谱文本为个案,结合时代背景和田野调查的历史现场感,力图再现族谱文本自身的历史及其背后的社会历史过程。

诚然,这16篇论文的论题各有侧重,本书以“族谱的编纂与生产”“族谱与时代变迁”“族谱与宗族建构”“族谱与地方权力结构”四个标题,对它们进行分类编排,以便读者从中了解中国族谱的时代性、区域性特点及其社会文化内涵。不过,从内容来看,每篇文章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族谱的时代背景、区域社会历史发展脉络和地方权力关系演变、家族的建构与发展,以及族谱本身的编纂过程及其形式形制和内容结构特点等方面的因素,而这些因素正是解读和研究族谱必须同时考虑的,这也是我们编辑这部族谱论文集、强调族谱文本与社会文化史相结合研究路径的基本宗旨。现就各篇文章的内容及其方法论和认识论意义略述如下。

(一)族谱的编纂与生产

研究和解读中国的族谱,理应从考察和了解族谱文本的编纂、生产制作与使用实况入手。但由于现存的族谱原件(特别是刻印或手抄的册式纸本族谱),大多是明清以来留存下来的和近年来新编修的族谱,所以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就主要集中于明清以来的族谱文本的历史。

可是要理解明清以来的族谱,又不能完全忽视其与明以前,至少宋元时期的族谱在形式形制、体例结构以及编修方式和使用方式上的历史传承关系。一般认为,北宋欧阳修、苏洵为本族编修的族谱,开创了近世新式族谱的基本体例;此后经过南宋至元代,族谱体例和内容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扩充,至明清臻于完备。但是对于这个发展变化的过程,特别是对元代这个重要的过渡阶段,学界虽有考察和讨论,却仍不甚清楚。收入本书的常建华的文章,就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仔细爬梳元人文集中的族谱序文等史料,对元代族谱的编修情形及其体例内容进行更为细致的考察,为我们了解和认识宋元至明清族谱发展的历史传承关系具有相当的帮助。文章揭示了三点值得注意的内容:其一,从两宋至元代,编修族谱的活动更为活跃和普及,除了江西、浙江、徽州、江南、福建等地较为盛行外,在河北、河南、湖南,甚至广东等地也有修谱的活动;而且“族谱”“家谱”的名称变得更为通用。其二,元代族谱的体例结构,从总的情况来看,已经从两宋时期的谱序、谱例、世系图、世系录、先世考辨等五项内容,扩充到谱序、告身、家训、世系图、世系谱(录)、子孙排行字辈(派语)、科举、传记、墓图、先世考辨、著述等十一项,后世完整族谱的主要内容在元代基本上出现了;而且元代族谱的收族范围,已经从北宋欧、苏谱系只收“五服”之内的族人,扩展到“五服”之外的世代,以至在元代就已出现通过“追远”与“合异”而编修通谱的活动。不过就元代单部族谱来说,体例形式和内容仍稍显简单;另外,元代族谱同明清族谱相比,尚缺乏祖先像赞、祠堂、祠产、余庆录、五服图、领谱字号等六项内容。这说明,元代族谱的编修,尚处于过渡发展的阶段,呈现出个体和地区的不均衡发展特点。其三,从族谱的形制及仪制来看,元代族谱付之于刻印的情形更加普遍;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元代的浙江、徽州、福建、江苏、四川、河北、河南、山东等许多地方,都有把族谱或谱系刻之于石碑或墓碑,置于坟庵或墓祠,并定期聚集家人族人举行祭拜和默诵仪式,这与元代墓祠祭祖的习俗密切相关。诚如该文指出,这个做法并非元代的发明,北宋四川苏洵编修《苏氏族谱》,即将之刻于石,且筑谱亭于高祖墓茔。事实上,远在汉唐时代的华北乃至浙江地区,即便非世袭贵族的一般官吏和豪户之家也已有把私家谱系刻于碑阴或墓碑之做法。元代石刻谱系和墓祠祭祖的做法,应该是继承了宋乃至汉唐时期的传统。而近年来关于华北乡村宗族的调查研究表明,自汉唐宋元降至明清乃至今日,在山西、河南、河北、山东等广大的华北乡村地区,仍保留了大量的石刻家谱或墓碑谱系及相应的墓地祭祖的传统。这篇文章提醒我们,重视宋元乃至宋以前与明清以来之间在族谱编修方式、形式形制及仪式传统上的异同和历史传承关系,不仅对于了解各个历史时期各地家族组织的发展形态和乡村社会秩序的建构具有重要意义,更有助于从长时段和区域比较的角度,深化认识中国历史上家族组织的发展演变进程和乡村社会文化传统的历史变迁。当然,由于宋元时期留存下来的族谱已经非常稀少且难得一见,宋以前的谱牒就更为少见,所以要讨论上述课题,还得继续挖掘有关史料,特别是应当根据时代和地域的差别,放宽对“族谱”的界定范畴和观察视野,而不局限于明清以来常见的册式纸质族谱。

明代以来特别是清代至民国时期,民间编修族谱的活动非常普及和活跃,留存下来的族谱非常之多,并广为学界利用和引用,但是我们对于这时期各地族谱具体是如何编纂、刊印和管理等细节,知道的并不多。卞利的文章对这一问题作了专门的考察。作者利用徽州丰富的族谱文献,详细考察和讨论了明清民国时期徽州族谱从纂修到刊印成书的具体环节和涉及的相关问题,包括发起修谱倡议,以“修谱通启”或“家书”通知和召集宗亲会商修谱事宜,成立修谱机构(谱局)、制订修谱章程以及确定修谱成员和明确职责分工,接着以按丁派捐和自愿乐输等方式筹集经费,制订修谱原则和采集资料开始编修族谱;族谱编定成稿后招请刻工开始刊刻和刷印族谱,这当中具体涉及如何与刻工订立协议或合约,约定刻工工价和其他待遇及支付方式,规定刻工的职责和刷印、装订族谱的质量标准,以及族谱刷印纸张的采买和刊印族谱的卷数、页数和套数等等事项。从中可以看到徽州族谱的编纂和成书过程牵涉修谱经费等各种具体事务和修谱人事安排或权力关系,所以研究一个族谱,亦应当从族谱成书的这个复杂过程来解读其中的内容及其所能反映和所不能反映的事实。譬如,由于族谱篇幅或版面的限制以及牵涉费用支出等规定,有的族人或房支的史料或“历史”得以进入族谱,有的则未进入族谱,族谱的内容也因此往往并不是家族历史的完全刊载或记录。这同时也说明,族谱以何种形式形制刊印以及以何种规模呈现,又与当地的刻书业传统以及社会经济条件息息相关。文章还讨论了清代徽州族谱行文如何避讳以及族谱如何获得政府认可的问题,从中反映出族谱成书与国家的关系。以上这些都是在认识和解读族谱文本时必须注意的社会历史内容,这也是我们强调必须从族谱的编纂和刊印及其成书过程入手来研究族谱的基本理由。

族谱的编纂成书,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的过程,也是一个涉及观念习俗和仪式活动的过程。刘永华的文章正是从仪式实践和象征建构这样一个独特的角度,讨论了族谱作为一种“物”如何被仪式化和被赋予社会文化内涵的问题。文章主要利用闽西的族谱及其他有关文献,以及口述和田野观察资料,着重考察当地族谱编纂、收藏、使用过程中的相关仪式和习俗,具体包括修谱过程中昭告祖先和建立义冢、安顿祖先亡灵的仪式,族谱修撰告成后建醮超度和抚慰亡灵的仪式,以及族谱颁发过程中的祭谱和游谱仪式,最后是族谱收藏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会谱”、开箱阅谱和烧香告祖的仪式及有关习俗。文章分析指出,人们通过这些昭告和超度祖灵等之类的族谱仪式,为的是解决修谱、用谱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麻烦和问题,如尽可能避免因族谱编修遗漏、讹误,或族谱保管使用过程中亵渎的行为,而招致的祖先亡灵的怨尤,说明人们在修谱过程中非常关注祖灵与人之间的关系,反映了修谱背后人们的一种祖灵观、鬼神观;而游谱活动则是一项界定房支关系和社会空间的重要仪式,游谱路线的变化往往反映社区关系的变化。作者向我们所揭示的是,族谱不仅仅是一种普通的文字资料,而是与仪式生活、社区关系至为密切的文献,一种仪式化的对象和产物,并因此被赋予象征内涵和社会内涵。这篇文章不仅体现了作者对乡村礼仪、仪式和社会文化史的一贯兴趣,而对族谱的研究颇具启发意义。据我们了解,除了闽西以及徽州、湖北黄州等地之外,在其他许多地区,如江西的赣南、闽南的安溪等地,也都有族谱编纂、收藏、使用的仪式活动和相关习俗。继续深入研究族谱文本与社区仪式生活的历史关系,不仅是应当引起重视的课题,而且还有很大的探讨空间。

从族谱的内容来看,族谱的编纂往往还是一个选择性的过程。蔡志祥的文章即讨论了这样一个问题。作者以当代广东丰顺汤坑丁氏族人编纂的《济阳世泽:附丁氏族谱》为个案,在介绍和考察这部新编族谱的文本结构的基础上,分析指出,这部以十一世祖贤拔公派下七大房为谱系架构的族谱,在谱系内容的纪录以及图片文献的登载上以其中两个房支最为详尽,一是该族晚清重要政治人物丁日昌(第十二世)子嗣一房(六房),一是当代著名华侨实业家丁家骏(第十六世)祖孙一房(长房),凸显了那些过去和现在对宗族发展有突出贡献族人及其房支在整个家族和谱系中的地位,由此说明族谱的纪录是选择性的,是部分家族成员的选择的记忆,而非宗族所有成员的完全记录;而且,这部族谱正是1980年代以来由长房和六房子孙倡议、出资编纂的,并以他们最接近的共同祖先贤拔公作为连接点,把当代较有实业成就的一房和过去有显赫祖先的一房在谱系上建立起联系,从而进一步说明这个族谱的纪录不仅是选择性的,而且这个选择是当下一种政治的、“势利”的、排他的选择。作者还指出,这部族谱的第一至第十一世的直系祖先以及其他房支世系的纪录虽不一定详尽纪录,但是却为将来其他房支认祖归宗或整个家族的通谱合族提供了可能性,也就是说为将来谱系的重修和记忆的选择性追加、重整提供了足够的弹性条件,因而族谱的谱系结构又是包容的、开放的。这篇文章虽篇幅不长,但作者所揭示的族谱谱系纪录、记忆的选择性、排他性和谱系结构的包容性,则是解读族谱文本内在结构及其形成逻辑的重要角度,值得重视和注意。

我们通常研究的族谱文本,大多是在传统乡村社会生活中编纂出来的纸质族谱,而近十几年来随着城市化以及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族谱的编纂方式及形式形制也发生新的变化,特别是出现数字化的电子族谱。那么这种新型族谱与传统纸质族谱究竟有何差别,对于理解和解读传统纸质族谱有何意义?程美宝敏锐地注意到这一现象和问题,并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她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料和访问所得的素材,分别考察了现代海外华人如何通过互联网信息寻根问祖、编纂电子族谱,以及现代城市知识分子如何利用现代通讯和人脉联系千里寻亲、编纂族谱的情形,指出此类现代族谱的编撰,已经从一个传统的、集体的、与乡村社会中其他事物配套的仪式,变成是现代的、个人的、城市的,或在网络空间里运转的仪式,换言之,是一种脱离了地方社会脉络的编谱行为。与过去传统社区编纂的纸本族谱相比较,这种很大程度上为满足个人情感需要而超时空建构出来的亲属关系和系谱,很有可能会抹杀掉探讨具体地方社会历史的可能性。但是她强调认为,这种“现代”系谱的建构,不仅在“家族成员”资料的比照选取、“亲属关系”的确认等方面,延续和继承了传统文字社会里编纂族谱的方法、标准和思维习惯,因而在族谱文本形成的内在逻辑上,与传统社区的纸质族谱具有某种一致性;更重要的是,从“事实”的社会建构和建构者的身份认同来看,电子时代的电子族谱与传统时代的文字族谱,都是一种历史叙事和“历史事实”的建构,后者并不比前者更实在、更真实,二者在本质上都是特定时代背景下缔造的“社会事实”。而这也正是本书所强调的,族谱都是时代的产物,对不同形制的族谱文本的解读和研究必须与其相应的时代相联系。

(二)族谱与时代变迁

族谱不仅是时代的产物,不同时期编修的族谱及其编修的过程也反映时代的变迁。在明清时代乃至近代,一个家族编修的族谱,往往随时间的往后推移和历史环境的变化而有不同形式和内容,而透过这些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族谱及其纂修过程,又可揭示家族发展和时代变迁的阶段性特点。本部分的四篇文章就是以具体个案讨论族谱和族谱编修背后的时代内涵。

其中罗艳春和李平亮的文章,通过考察和分析清代江西两个家族编修族谱的变化和转变过程,讨论了清中叶前后的社会历史变迁。罗艳春所考察的是明前期始定居于江西万载高村的李氏家族,这个家族的族谱编纂经历了三个阶段和三种形式,即从康熙后期草创的“谱柢”(草谱),到乾隆中期发凡起例而编纂的初具体例的谱稿,再到嘉庆初年编纂和刊印成书的族谱。这个变化过程,正好是明末清初以来至清乾嘉时期高村李氏家族不断崛起和发展的一个历程,而嘉庆初年的族谱编修,则是李氏家族历史最为核心的一次建构,嘉道以后历次续修族谱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李平亮所考察的江西新昌天宝刘氏家族,早在南宋时期即已定居发展,元明以后至清代前期,不仅已历修族谱,而且家族内部开始分化发展,至清中叶嘉道年间,各个房支开始由原先合修族谱转变为分修各自的房谱,之后房谱的重修一直持续到民国初期。从中可以看到,天宝刘氏从族谱到房谱的过程,与高村李氏从草谱到房谱、族谱的过程,变化方向正好相反,但是转变的时机和趋势却几乎一致,都是在清中叶前后开始发生转变。而这两个家族族谱编修的变化和转变过程,除了分别与他们的发展崛起或分化发展直接相关,更重要的是,均与明末清初以来特别是至清中叶前后社会经济的发展、士绅阶层的成长以及商业的繁荣和商人势力的兴起息息相关。这两篇文章几乎同时强调认为,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清中叶前后的社会发展与时代变迁,导致了这两个家族族谱编修的变化和转变,而后者也反映了这一历史大背景,由此提示我们,解读和理解族谱要特别注意其产生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

郑振满和杨国安的文章,则分别以闽西培田吴氏族谱和湖北黄陂东乡周氏族谱为中心,讨论了晚清民国时期地方宗族如何从传统家族自治向近代地方自治转型的这一重要历史议题。郑振满的研究显示,培田吴氏从清代前期的乾隆年间到晚清的同治、光绪年间,陆续制定和新增了一系列家训、家法、族规以及地方公益事业的管理规则,不仅强化了家族事务和地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还推动了传统家族自治向近代地方自治的发展与结合。值得注意和强调的是,这些陆续制定的家族事务和地方公共事务的管理规则,不仅先后收入和体现于乾隆、同治和光绪三个版本的吴氏族谱之中,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培田吴氏也正是通过这三次族谱的编修来确立和推动家族自治与地方自治的实施;或者可以这么认为,这三次族谱的编修,本身也是培田吴氏进行家族自治和地方自治的一个组成部分。培田吴氏的个案表明,无论是族谱的编修还是其内容的表达,都体现和反映了晚清以来传统家族自治向近代地方自治发展演变这一明显的时代变迁。

到了清末民初,许多乡村宗族进行的族谱编修及其他宗族建设活动,更加突出地呈现了宗族自治与近代地方自治这一时代潮流的紧密结合。如杨国安所考察的湖北黄陂东乡周氏宗族,民国初年编纂宗谱时,在一批受过新式教育和具有现代宪政观念的家族精英知识分子主导下,设计了一套宗族自治的章程,不仅明确地将西方民主自治的理念和规则“移植”其中,还通过一系列的自治组织活动将其付诸于实践。也正是围绕这次宗谱的编修和自治章程的制定及实施,东乡周氏实现了传统宗族自治与近代地方自治的有机结合和现代转型。这就告诉我们,族谱文本不仅在内容上反映时代变迁,其本身也往往参与时代变迁和社会转型。

 

(三)族谱与宗族建构

众所周知,族谱的编修是家族或宗族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同时代不同形式结构的族谱文本及其成书过程,往往投射出宗族建构的不同形态及其背后宗族关系和地方权力格局的历史演变。本部分收入的四篇文章,为我们展示了明代至民国时期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族谱文本与宗族形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其中黄挺的文章以明代潮州名宦翁万达家族为个案,关注和揭示这个家族早期历史的文本叙事的变化与家族建构之间的关系,即通过对这个家族几份嘉靖时期不同时间段撰写的传记文献的仔细对读和分析发现,这个家族在从渔农小姓上升为地方望族的过程中,特别是在翁万达获得显赫地位之后,家族的制度化建设开始,家族建构逐渐完成,而其原先“谪发充军”的祖先经历也被改写和塑造为“诗礼传家”的士大夫世家。文章指出,这个被重写的家族历史叙事,不仅在翁氏后人续修的族谱文本中得到延续,而且今日研究翁万达家族史的学者也因此只注意到其“诗礼世家”的一面,忽视了其早期为渔农小民的历史,以致未能揭示这个家族发展、建构的转变过程这一历史真相。翁万达家族在明中叶前后的崛起和建构以及家族史的重新书写,其实明清时代许多大家族都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和转变,这篇文章的意义也就在于提示我们,在利用族谱研究家族历史的时候,应该仔细比对族谱文本中不同资料(特别是关于家族早期历史的文本资料)之间的异同,追问这些材料是否经过重写,重写是在什么样的历史情境下进行的,是怎样进行的,反映了家族发展、建构和社会变迁的何种过程和真相。

周荣的文章则是以湖北枝江百里洲垸田区一种比较特别的族谱和地名资料——“双姓谱”和“联姓地”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历史成因和历史内涵。作者通过考察明清以来百里洲垸田的水利特点和开发过程指出,这类中小型垸区的开发,适合和需要垸区内族与族之间、以及族内房与房之间的协作,而这种中小型水利开发中的宗族协作关系,不仅是明清时代两湖地区大型水利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垸区内独特的、由两姓合成的“双姓谱”以及跟两个或多个姓氏相联系的“联姓地”,也正是这种宗族协作关系的历史产物和历史见证。这一论述不仅有助于深化认识两湖垸区生态景观形成演变的历史逻辑和当地社会经济活动的内部细节,也有助于更清楚地了解“双姓谱”与“联姓地”这种独特的家族文献和地名资料形成的历史机制及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看来,要理解全国其他地区也存在的“双姓谱”或“联姓谱”,亦应当结合当地的社会历史环境和宗族关系加以解读。

饶伟新的文章考察的则是明清民国时期另一种类型的族谱,即同姓合修的联宗谱。作者以明末清初以来移居赣南的闽粤客民编修的联宗谱为研究对象,运用具体事例,考察和分析了闽粤客民(“新客”)之间以及闽粤客民与土著居民(“老客”)之间同姓合修联宗族谱和建构宗族联盟的过程。从中可见,赣南历史上不同时期不同来源的外来客民,无论是明清以来的闽粤“新客”,还是唐宋以来就定居赣南的土著“老客”,在清中叶以来特别是晚清民国时期,他们通过同姓合修联宗谱和建立同宗关系这一文化策略,逐步整合成为具有共同祖先和以联宗谱为纽带的文化认同群体,而原先之间的族群界线逐渐变得模糊甚至消失,“老客”和“新客”的称谓也只适合于对他们过去移居历史的区分。作者由此认为,今日所谓的赣南“客家”,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这一文化变迁和社会重组过程的历史产物,而同姓客民编修的联宗谱,即是赣南“客家”形成的标志和重要的文化载体,它不仅对于当时的闽粤“新客”乃至土著“老客”具有现实的社会整合和文化认同意义,而且对于重新理解和阐释赣南客家文化的形成及其历史内涵,具有重要的文本社会学意义。作者还指出,在晚清以来特别是清末民国时期地方自治运动兴起的时代背景下,作为地方精英进行政治结盟和扩大社会基础的一种策略和手段,赣南客民联修族谱的活动或许还有着十分实际的政治功能和时代意义。我们相信,其他地区或其他时代也普遍存在的联宗谱,也与其特定的社会环境、背后的宗族关系以及时代背景有着内在的历史联系,而且也应该从这种联系出发来把握和解读此类联宗谱的生成过程及其历史文化内涵。

梁洪生的文章对20世纪江西鄱阳湖区张氏谱系建构及其变化过程的考察,其实要探讨的也是一个有关同姓不同宗的家族如何与为何联修族谱的问题。文章的主要研究对象,即所谓“三张”的张氏家族是鄱阳湖区一个世代以捕捞为生业的渔民家族,而附近的“四林”张氏家族则是一个自明清以来人才辈出、以诗书传家自诩的大族,这个家族在乾隆、道光时期就已经数次修谱,且拟制出源远流长的谱系,民国初年开始把周边的许多张姓人群纳入其谱系之中,也就是联修张氏族谱,但是直到民国35年再次联修族谱时,为应对当时地方家族势力的消长以及地方议会选举拉票的新时局,才有条件地允许“三张”渔民家族参与联修族谱并收为大房,借此壮大以“四林”张氏为首的张姓联盟的势力,而“三张”也以此契机获得谱系中“大房”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20世纪中叶以后,随着鄱阳湖区渔业生产环境和捕捞秩序的恶化以及渔业资源竞争的加剧,“三张”渔民家族的生计和传统渔业利益逐渐受到挑战和威胁,正是在此背景下,1988年当地张氏再次联修族谱,“三张”渔民家族成为倡导者和骨干,并将捕捞区域图附入新谱,不仅借此反映渔民的焦虑和利益诉求,也以此作为证明自己合法占有湖区渔业资源的历史依据。20世纪以来,渔民张氏家族从“四林”张氏谱系之外到进入这个谱系并最后成为其中的主导,文章把这个过程称之为张氏谱系建构的“渔民化”过程或结局。不论这个概括是否恰当,但是这个故事和这个过程确实呈现了张氏联宗谱系建构的变化和“四林”张氏、渔民张氏在其中地位的盛衰转变,也由此透露出20世纪以来的时代变迁和鄱阳湖区宗族关系与权力格局的历史演变。

(四)族谱与地方权力结构

族谱文本的内容结构,包括祖先谱系的编排和祖先历史的叙述,不仅是一套符号系统,也是文化权力的一种表达,对于确立地方宗族的身份地位和社会权利有着十分实际的文化功能。而祖先谱系如何编排或重构,祖先历史如何叙述和书写,其文化权力的功能如何得以体现和实现,往往与地方社会的历史发展及权力结构的演变息息相关。要真正理解族谱文本的内容结构及其历史内涵和意义,关键在于将其置于地方社会的历史发展脉络中考察它的形成流变过程,解读其中的权力关系,而不是仅仅强调或考辨其内容的真假与可信不可信问题。

刘志伟对于珠江三角洲族谱的研究和解读深刻说明了这一点。他注意到这一地区许多大族的族谱关于宗族历史的记事,有一个基本相似的叙事结构,如几乎都称自己的祖先宋代以后从“北方”南迁,先是在南雄珠玑巷落户,然后从珠玑巷南迁到珠江三角洲,之后经过数次流动,大致在明初或明前期定居下来,并取得当地的户籍,再过了若干代之后,开始建造祠堂、设立祭产、编修族谱等,宗族组织由此得以建立和发展。他进一步分析指出,这一由后人对于祖先迁移定居和宗族发展的历史叙事,不是反映宋以后或宋元时期的历史,而主要是反映明初以来至明中叶前后珠江三角洲土地开发和宗族发展的历史过程,包括明初以来当地土著居民如何通过里甲制度而登记户籍和土地赋税,以及依据宗法礼仪制度而建立宗族,由此获得编户齐民的社会身份和确立士大夫或正统性的社会地位。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这些土著居民的后人通过编修族谱和叙述祖先迁移定居的历史,特别是珠玑巷南迁以及“品官之家”的历史叙事,不仅可以作为自己户籍来历和正统性身份的证据,更可以由此与国家拉上关系并获得土地开发和资源控制的资格与权利,也就是说,这种历史叙述对于当时的叙事者及其宗族而言,具有非常现实的社会功能和文化意义。可见,珠江三角洲族谱关于祖先或宗族的历史叙述,是明代广东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地方社会秩序和权力结构演变的历史投射,二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历史关联。

早有学者注意到,在中国其他许多地区的族谱或口述谱系中,都有类似珠江三角洲族谱中的这种祖先移居历史叙事或所谓的“祖先同乡”传说故事,如华南客家族谱中的“福建宁化石壁洞(葛藤坑)”传说、华北族谱中的“山西洪洞大槐树”传说、福建族谱中的“河南光州固始县”传说、四川族谱中的“湖北麻城孝感”传说,等等。诸如此类的祖先移居传说故事,作为表象的历史叙事,应该都是各地特定历史过程的反映。近来亦有学者利用有关族谱或口述材料,从历史记忆或叙事结构的角度对此进行过一定程度的探讨,但是真正把族谱文本结构的解读与地方社会历史结构的分析紧密结合起来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尚不多见,所以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探讨空间,而科大卫、刘志伟关于珠江三角洲族谱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和解读,不仅提供了方法论上的参考,更提供了比较研究的案例和基础。我们相信,通过对各地族谱中的这种历史叙事及其背后社会历史过程和文化权力格局演变的比较研究,可以增进对宋以后特别是明清以来中国社会文化发展进程的系统认识。

还应该看到,族谱作为一套表达正统性、合法性和证明身份权利的文化符号和象征系统,在特定时代背景和具体社会情境下,族谱的编修及其内容的表述,往往涉及或引发当事各方的名分、利益诉求和权力(话语权)之争,而把握这种权力关系,不仅是理解族谱及其背后社会历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解读族谱的一个重要角度。卜永坚和廖华生关于明清徽州婺源县谱牒之争的两个个案的探讨,即显示了族谱研究的这样一种关怀。在卜永坚文章考察的个案中,婺源县北乡的庐源詹氏与庆源詹氏,围绕孰为詹氏嫡派宗子的问题,从明嘉靖到清乾隆年间,三次编纂各自的宗谱,都驳斥对方而宣称自己是詹氏嫡派宗子,试图以谱系文本的方式建构或确立自己的“宗长”地位和名分,并由此确保文化、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现实利益。以这种方式展开的这场文化正统性资源的纷争,其背后的动因不仅直接源于明嘉靖年间《新安名族志》的刊行及其对“名族”身份的划定所带来的社会刺激,更深刻的根源可能在于明清以来徽州社会经济生活中盛行的“世仆制”和大小姓矛盾所引发的社会紧张感、危机感,从中我们看到了明清婺源詹氏宗谱编修中的权力关系及其社会历史背景,也反映了宗法正统名分或身份在明清时代徽州家族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廖华生的文章也是围绕这样一个主题,集中考察了明景泰年间至民国初年婺源清华胡氏“上市”、“中市”、“东园”三派争夺正统性名分和竞修统宗谱的历史过程,以及三派族谱的书写策略。在这个过程中,三派均称自己是唐代散骑常侍胡学的“正传”后裔,排斥和诋毁对方为“非族”、“非种”,并不断通过编纂各自的统宗谱和重新编排谱系,建构和确立自己的“嫡宗”身份与正统名分。三派竞相纂修统宗谱,实质上是建构身份体系的竞争,也是对“正宗”“正统”这一重要文化资源的争夺,统宗谱成了宗派之间权力斗争的工具。文章虽然没有深究这场纷争的社会历史根源,但确实呈现了清华胡氏统宗谱及其编修过程中的权力关系和权力斗争。


毋庸讳言,本书收入的这些文章尚不能全面反映中国族谱文本类型与内容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不过,我们认为,这些研究在总体上体现了中国族谱研究的一种新取向,即把族谱文本的历史与它的社会的历史有机结合起来加以解读,力图从社会的历史来理解族谱的历史,也通过族谱的历史来探讨社会的历史。这16篇文章,除两篇是1990年代发表的,五篇是近年发表的,其余九篇都是2009年12月提交“第一届民间历史文献论坛:族谱研究专题”(厦门大学民间历史文献研究中心举办)的新作,反映了族谱研究的最新动态。我们编辑这本论文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希望引起学界同仁积极参与探讨中国族谱研究和解读的新路径、新方法,共同推进中国族谱和中国社会文化史的研究。

 

  注释从略,若需读完整版,请阅读原文。

(饶伟新,厦门大学历史系、厦门大学民间历史文献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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