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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斌丨万历七年省级赋役书册纂修之行政流程——根据公文装叙结构复原政务运行之一例
2020-01-03 14:34     (阅读: )


一、引言

对中国古代官文书格式、用语、行移关系的研究,由文书档案学界和史学界分别展开。在文书档案学界,许同莘、徐望之於1940年代对中国公文的体系和发展做出了奠基性研究。共和国成立后,伴随着清朝档案整理的展开,第一历史档案馆、台北故宫博物院、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四川大学档案系的单士魁、殷钟麒等一批学者对清代政府档案做了进一步研究并编成教材和工具书 。在史学界,则以唐代和元代的积累最为深厚,中村裕一、田中謙二等先学做出了奠基性贡献 ,黄正建等进一步提出要建立中国古文书学。

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邓小南、平田茂树、曹家齐等的提倡,通过文书往来关系考察政府的信息传递机制与政务运行更成为唐宋政治史研究的重要趋势,刘后滨进一步强调古文书学与政务运行视角结合的意义。

唐宋元时代的官文书研究与政务运行研究充分融合,取得了巨大成绩。在清代,二者虽尚未如此紧密结合,但官文书的古文书学基础研究有较为深厚的积累,对奏折等重要官文书与政治制度、王朝统治的关系也有较深入分析 。相对而言,明代的官文书研究成果较少 ,从文书行移角度考察政务运行的研究更少。既有研究多集中于文书制度,特别是题本、奏本、票拟、诏令等围绕皇帝的文书上面。谷井俊仁、櫻井俊郎对改票、题奏本的研究是较早的专题研究 ,王剑、万明、李福君对密疏、诏令文书、皇帝文书的研究则是近年我国学者的贡献 ,而王天有则以题、奏为例,制作文书运行图以说明信息沟通 。在针对文书用语、格式及承转关系的研究方面,笔者管见所及仅有谷井俊仁以《南京车驾司职掌》为例,对六部内部文书承转、处理流程及相关文种和名词的讨论,对理解文书结构和行移关系很有帮助 。而阿风则一方面吸收古文书学问题意识考察不同文书种类和留存形态,另一方面将文书放入诉讼过程加以剖析,推进了对明代基层衙门的诉讼文书与行政流程的认识 。

至迟自宋代以降,公文普遍采取层层嵌套引用的“装叙法”行文方式 。一个衙门处理公务、撰写公文时,不但通过引述来文衙门文书以说明公务缘由及其处理意见,在给出自己处理意见时也往往引用旧案成例。即便省略引述具体文书内容,也会将文书的行移过程以专门术语加以交代。官文书的这一行文特点,给我们考察政务运行流程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即通过结合文书形式构成和专门术语解读,拆解文书装叙结构,重建文书行政流程,并明确在不同环节中不同衙门所起作用和意见。笔者曾以《山东经会录》卷首公文为例,尝试通过辨析装叙体公文的用语,分析文书嵌套结构,梳理出文书承转脉络,近似地恢复了山东地方官府编纂《山东经会录》的行政流程 。这篇讨论了地方政府体系内部文书行移,没有涉及到地方和中央之间的文书关系,本文将讨论更为一般的行政流程。

明代虽然文书档案原件遗存甚少,但在邸钞、奏疏公牍、别集、条例事例、方志、公文碑中大量抄录保存了装叙公文,数量远超宋人文集、《元典章》等文献中留存的装叙公文。这些文书的转录形态,有的如一部分公文碑,很好地保留了原文书的抬头、字体大小等格式因素,可谓无限接近文书原件;而有的如收入别集的公文,则多在纂入时对非别集作者本人的文字和行移提示语做了删节,已经难以据此恢复文书行移原貌;但绝大多数转录形态介于上述两种情况之间,虽然没有留存格式因素,但对文书原件的文字内容基本全部照录。若对此类公文加以系统分类分析,或许可以推进我们对明代政治制度和政务运行实态的认识。

明万历七年至九年,皇帝允许户科给事中的建议,命令户部负责督促各省清查均徭里甲及各衙门公费公差,并纂修册籍。这与《万历会计录》编纂、清丈土地同为张居正改革时期的重要财政措施,标志着中央政府试图对地方均徭里甲及衙门公费收支加以掌控。关于其在明代财政史上的意义,笔者将另文分析。但关于这一事件,明实录中仅节录了户部的题本 ,无法得知整个政务具体执行情况。作为此政策的结果,仍有一册籍遗存——《四川重刊赋役书册》。其卷首公牍与廵抚陕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李尧德的《灾报频仍民隐可忧疏》、巡抚广西右副都御史郭应聘的《减革均徭里甲兵款驿传四差疏》 都是此次公务接近完成时的文书,分别展示了四川、陕西和广西的册籍纂修政务执行情况。下面我们就以揭示文书行移关系最详细的《四川重刊赋役书册》卷首公牍为主,参照另外两份文书,通过前述方法,重建明万历初年省级赋役书册编纂决策和执行的政务运行过程。本文希望通过这一个案分析,增进对晚明省级文书行政的认识,特别是对明中期以后出现的不见于洪武《行移体式》的新型公文类型的了解。

二、方法说明

(一)解读文书装叙结构以恢复行移流程

使用装叙体文书复原行政流程的关键在于通过考辨文书中的交代词、引结词等特殊词语来明确文书承转关系。考辨这些专门用语,除了参考同时代(后前后时代)的公文指南,如元代《吏学指南》、朝鲜《吏文辑览》、明代《刑台法律》、《新刻问刑行移体式》、《新锲文移选要》,以及清初的《福惠全书》外,还需要广泛比对同时代公文用例。

下面就以《四川重刊赋役书册》卷首公牍中“本部题,四川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户科抄出巡抚四川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张题”这一句为例,说明如何通过考释文书词语、辨析结构,达到恢复文移过程的效果。

“本部”承上指代户部,“本部题”即户部给皇帝上题本。“四川清吏司案呈”即户部属下四川清吏司给户部堂上官上案呈。户部的“题本”是根据四川清吏司给的案呈作出的。而四川清吏司提交该案呈的原因是它“奉”到了“本部”送来的一份公文,要求其检阅旧档前例、拟定处理意见。本部送来的这份公文是户科抄出来给户部的巡抚四川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张士佩题本。而户科之所以会将该题本抄出送部,显然是因为皇帝针对张士佩题本降了类似“户部知道”的圣旨。

按照时间顺序重新梳理,整个文书承转流程应该是:巡抚四川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张士佩给皇帝上题本(“巡抚四川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张题”)——>皇帝降旨(内容类似“户部知道”)——>户科将奉旨题本抄录副本交给户部(“户科抄出”)——>户部根据事务责任归属,将科抄题本交给下属四川清吏司要求其拟定处理意见(“奉本部送”)——>四川清吏司将查到的事情缘由及相关案卷以案呈形式上报户部堂官(“四川清吏司案呈”)——>户部根据四川清吏司案呈作成题本,进呈皇帝(“本部题”)。

(二)换行缩格法与图解法

在标点装叙法公文时,由于装叙引用层级过多,常常遇到“引号不够用”的情况,很难使读者一目了然地清楚层次关系。张我德针对民国公文提出了“装叙来文、低格排出”的处理方式以使引用关系清晰化 ,洪金富针对元代文献提出了类似的换行缩格法来揭示引用层次 。而植松正发明的框架图解法蕴含了换行低格的长处,较之张、洪二位办法更为明晰易懂 。本文即以植松正的方法和原则为依据对公文结构进行标识。

需要多加说明的一点是,无论“换行缩格法”还是图解法,在换行标准上,其实存在以“语句的引用关系”为标准,还是以“公文承转关系”为标准的问题。当公文中存在大量以叙述方式而非引述方式体现公文承转关系的情况时,按照引用关系标准,就会发生换行缩格与文书承转层次不对应的问题,直观地表现就是为前后起始文字对齐的两段话并非处于同一层次,前后无法衔接。

以《四川重刊赋役书册》卷首公文为例,“奉本部送户科抄出巡抚四川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张题”这一句话没有引述关系,按引用关系标准不需要换行,但实际上这句话中包含了四道文书承转手续:巡抚给皇帝上题本、皇帝就题本降旨、户科将奉旨题本抄出发给户部、户部(具体是经历司)将科抄送户部下属四川清吏司。下文“据四川布政使司呈”是巡抚张士佩的题本内的引述内容,按照文句引述关系,应该只缩进一格。但若是考虑到实际文书的承转层次,则应该缩进三格。那么缩进一格会发生什么问题呢?当对巡抚张的题本内文引述结束后,紧接着的是“奉圣旨:户部知道。”这个圣旨是针对巡抚张的题本的,相较于题本内文引述内容应该提前一格。但这样一来,圣旨就变成与“奉本部送户科抄出巡抚四川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张题”(即四川清吏司奉到部送科抄)缩进相同格数,给人以二者处于相同层级,前后照应的错觉。这对分析公文结构非常不利。

为了避免造成这种错觉,本文在分析公文结构时,不以文字引述关系作为换行标准,而以文书承转关系作为换行缩格标准,对同一机构发出公文的内文不做换行处理。举例如下

1

按引用关系标准应作:

奉本部送户科抄出巡抚四川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张题

按承转关系标准作:

奉本部送

   户科抄出

       巡抚四川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张题

2

按引用关系标准应作:

题奉圣旨:

  是。

钦此。

按承转关系标准作:

题奉圣旨:是。

钦此。

这样的话,就可以保证同一文书承转、处理手续,其起始文字缩进的格数均相同,前后照应,可以一目了然地观察文书结构层次。

三、《四川重刊赋役书册》卷首公文结构标识

下面依照我修正后的缩格换行法,将《四川重刊赋役书册》卷首公文结构标识如下。原文书中提及官员只有姓氏,此处以注释形式对其全名和任职期间做了说明。

四、术语考释与结构分析

上述换行缩格标识实际已经展示了文书结构与行文脉络,但要明确行移关系的细节以及嵌套结构,仍需要对若干词语以及语句间前后呼应关系加以分析。笔者主要根据谷井俊仁的先行研究、1539年朝鲜崔世珍编《吏文辑览》等进行分析。

1)“为...事”。“四川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为灾报频仍、民隐可忧,乞勑当事臣工备查恤民事宜、酌定经制,以苏困茕、以永治安事。”南北朝以后,“勑”就成为皇帝专用的下行文书。据“乞勑”这一用语推断,该公文应是上行文,内容是请求皇帝命令相关官员“备查恤民事宜、酌定经制”。但是,如后文分析所见,在实际公文流程中,乃是四川布政使司给巡抚上“呈”,请巡抚向皇帝上“题本”请求调整“银力二差并民快里甲公费夫马”,而并非四川布政使司直接给皇帝上奏疏,此为第一处疑问。而从紧接开头这句的“万历九年三月初四日奉钦差巡抚四川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张案验”开始,到倒数第二句结尾“拟合就行刊入”为止,都是四川布政使司通过引用相关公文来叙述刊布“赋役书册”的原委。从整个公文最后一句“为此,合将后开条款,刊布成书,通行所属,永为遵守施行,须至书册者”中的“通行所属”可推知,整个公文是四川布政使司发给治下府州县的下行文书,公文起首语与结束语分别用了上行公文和下行公文的专属用语,存在矛盾,此是第二处疑问。这两处疑问,本来需到最后分析完整份公文,并结合相关史事才能做出一个推断性解释。但为使论述集中,此处先行讨论。该份公文是四川布政使司在完成赋役额度核算调整、编纂册籍的工作后,发给治下府州县的下行文书。而这一工作缘起于户科都给事中郝维乔给皇帝上的一份题本,因此各省完成皇帝通过户部下达的命令之后,在相关文书中都直接引用了郝维乔原题本的语句,以表示此公文乃是针对户部批转来的某份公文之对应处理。比如钦差廵抚陕西地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臣李尧徳为此事而写奏疏首句即为“钦差廵抚陕西地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臣李尧徳谨奏为灾报频仍、民隐可忧,乞勑当事臣工备查恤民事宜、酌定经制,以苏困㷀、以永治安事” 。而巡抚广西右副都御史郭应聘为此事而写奏疏首句也是“题为灾报频仍、民隐可忧,乞勑当事臣工备查恤民事宜、酌定经制,以苏困㷀、以永治安事”,但其别集给此文的标题却是《减革均徭里甲兵款驿传四差疏》 。三份公文首句一字不差,可见这三份公文首句用语均源自郝维乔的题本而不是自撰。由此我们或许可以推断,此处是由于直接转引郝维乔的原题本语句,故而保留了“乞勑”这样的上行文书独有词语。

2)“奉钦差巡抚四川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张案验”意思是四川布政使司接到巡抚发来的案验。根据《吏文辑览》的解释,“各部清吏司并给事中等官出外、及御史在外,行移所属府卫州县,又各御史道行五府经历司、及六部该司,又按察司分巡官行府州县之文,皆曰案验。” 即六部清吏司、六科给事中出外办事、都察院御史在外时给其所属府卫州县行文,十三道监察御史给五军都督府经历司、六部经历司行文,按察司分巡道给府州县行文,均称为案验,可见案验属于下行文书,这从“奉……案验”的用语也可以看出。张士佩以都察院右副都御使衔巡抚四川等处地方,自然属于“御史在外”,但是此处行移对象是布政使司而非“府卫州县”,而且右副都御史品级为正三品,布政使司是从二品衙门,此种情况下使用下行文书“案验”,说明当时巡抚地位高于布政使司已经是惯例。

3)“准户部咨”意思是巡抚收到户部发来的“咨”。准是表示收到文书的用语,“凡同品衙门受咨、关者,例称准。” 通过分析《洪武礼制》关于“咨”的使用规定可知,“咨”是同级别的二品衙门之间的平行文书。六部尚书与左、右布政使因由正从之别,故彼此不使用“平咨”,而使用咨呈和的照会 。《吏文辑览》进一步明确说咨乃“二品以上官行文同品衙门之文,又上项各衙门各与堂上官行” 。关于为何都指挥使司和布政使司虽然也是正、从之别,却仍然彼此使用“平咨”,目前尚未查到直接证据 。此前笔者参照林金树先生研究,推测或与重文抑武有关,但洪武朝尚未形成此方针,毋宁说是反过来的右武左文政策 。所以现在笔者推测这或许与都、布二司间无管理关系有关(六部与布政使司间存在管理关系)。此处户部对巡抚行移用“咨”,说明巡抚被视作与户部同品级的衙门,即正二品。这反过来可以解释(2)处所见巡抚对布政使司用下行文书案验的理由,二者间不但有统属关系,而且事实上巡抚在外的右副都御史被视作正二品,较之从二品的布政使为高。

4)“该”。据《王力古汉语字典》对“该”字的字义解释,“具备、完备”是魏晋以前就普遍使用的意思,而“公文中指上文说过的人或事物”是元明以后才普遍使用的 。

元代《吏学指南》在解释“当该”时说“承管曰当,事能详细曰该” 。这可以看作对“完备”一意的引申。朝鲜《吏文辑览》(成书于明嘉靖十八年,主要收录明成化以前公文)卷二“节该”条解释说“凡略载圣旨及公文,必加‘节该’二字于首。节,略节也。”方龄贵《通制条格校注》中将“圣旨节该”中的“节该”解释为“略开也” ,而在解释“该写”时,称“即开写。在文书中犹言‘内开’也。亦简作该。亦作该载。” 陈高华《〈元典章•户部•禄廩〉校释》将“节该”解释为“节文、大意”。有时作“节文”,或简称“该” 。综上,我们可以认为在元代及明前期公文中,“该”的意思是“详细开列、开载(转述)”的意思,而节该则是节略开载(转述)的意思。既然如此,那么标点时,应当将“该”字与后面词句点断,可以选择加冒号;而“该”字与前面的公文名称可以连在一起,也可以点断。

如此含义的“该”或“节该”在明代文献中也很常见。比如《问刑条例》中就有多处“节该钦奉某某皇帝圣旨”的用例,《明经世文编》中也有多处“节该钦奉勅谕”的用例,而且也有用于臣工题奏和往来公文的例子,比如胡世宁《乞恩辞免加官以昭公道疏》中就有“接到吏部咨,节该: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学士霍韬奏……”及“同日又准本部咨,节该:兵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张璁题……”这样的词句 。

但是清代公文研究者却有着不同看法。刘文杰《历史文书用语词典(明、清、民国部分)》认为该是指示词,后面接称前文提及的下级、人民或事物。可称呼下级机关、下级官员或个人、所属地区、物品、来文 。大臣上奏皇帝的题本文书中自称臣,而用“该臣”、“该臣等”称呼自己的下级,并常与“看得”等连用领起下级官员上报本大臣的意见、判断 。这一解释显然承接《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前文提及的事物这一义项而来。这在明代公文中也很常见,如圣旨中常有“该部知道”、“该部议奏”等用法。不过刘文杰将“该”字使用限定为“前文提及的下级”,至少在明代似乎并不尽然。比如明崇祯户部尚书毕自严的《题覆太常寺少卿吕维祺会议疏》中有如下一段。

一河工银两。前件该臣等看得河工之银堪摘助饷,复查台臣杨建烈、曹暹亦曾议及。但钱粮职在工部,该部亦在匮乏。合听该部酌议,以充急需。至于河间、保定之间,近在畿内,如果存剩兵饷事故银两且以十数万计,惟此时需之何啻续命膏中流壶也。容臣等速行移文抚按查确,尽数解部充饷。伏候圣裁。

显然其中“该部”指的是工部,而工部与户部平级,并不存在高低统属关系。据此,公文中的“该”仅指上文提到的机构、官员或事物。

综上,我们初步可以认为在明代公文中“该”的语义发生了变化,既有沿袭元代“详细开载”义,也有与清代相同,单纯作为“指上文说过的人或事物”的意思,具体作何解释需要结合上下文语境。本公文中作“开载”解释的有八处。如“准户部咨,该:本部题”意思是“接到户部的咨,咨文开载内容是户部的题本”。“卷查万历七年十月十七日准户部咨前事。该:户科都给事中郝维乔等题”与此相同。“到司。该:本司左布政使刘覆查得”中“该”表示后面开载布政司呈文内容。也有省略的情况。如“户科都给事中郝维乔等题。该:本部议覆”中,实际上省略了本应在“该”后出现的题本内容。再如“该:本部议照前项厨校”省略了本应在“该”前出现的类似“本部题”之类词句。还有时候,“该”仅表示开列,而不属于前述“文种++内容”格式。比如在“案查先为前事,该:户科都给事中郝维乔等题。本部覆。奉。”中,“该”则提示“前事”所涵盖的三份文书。而“今该前因”即今开前因,“隆庆四年二月内该山东抚按姜等题本”中“该”或只表示“有”的意思。

本公文中“该”字作指代意义的,有三处。如“今据前因,该臣议照四川郡邑”、“该臣重复查核”中的该臣均指前文提到官员左布政使刘,在“为此,案仰该司官吏查照咨案备奉钦依内事理”中则指代前文提到布政使司。

笔者推测,这期间或许有个变化过程。即由于前述省略情况的普遍化以及该作为存在等意义的使用。使用者越来越疏于文书中该的本义,“该”甚至虚化为一个接头词,比如“又该臣接管,行催去后”这句。再如万历时期巡抚广西的郭应聘在题本中也有“(布政司呈文)到臣。该臣会同巡按广西监察御史李东,议照广西地土瘠薄……” 的表述,联系前后文可知此处“到臣”与“臣会同”中的臣都是巡抚郭应聘自称,“议照”是题本中的话,此种情况下的“该”绝不可能是前面布政司呈文“开载”的意思,只能将“该臣”作为一个词理解。该实际上就接近一个接头词了。在这种情况下,该与上文关系愈加疏远,而越来越与下文的职官名关系密切,以至到清代,“该臣”、“该部”成为更为自然的点断方式 。比如顺治十年《钦差廵抚江西等处地方兼理军务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臣蔡士英谨题为编审人丁事

钦差廵抚江西等处地方兼理军务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臣蔡士英谨题为编审人丁事。据江西布政司左布政使卢震阳呈详,内称承准戸部照会,江西平定已久,编审可行。为此,备照行司,遵照钦依内事理,转行道府州县,责成印官编审,明白造册,送部施行。等因。到司。奉此,随经移行道府州县编审。去后。叠经催据,各府州县先后申报编审过人丁总册前来。据此,该左布政使卢震阳、右布政使庄应会会㸔。等因。呈详到臣,据此,该臣㸔得江省当变乱后,兵宼频戕,灾伤叠见,人民之逃亡灭絶者不忍见闻,业屡疏上陈已蒙圣鍳,不敢复赘。

其中“据此,该左布政使卢震阳、右布政使庄应会会㸔”的该指代前文提到的下级没有问题。但是“呈详到臣,据此,该臣㸔得江省当变乱后”中,从后文的“严督藩司”可以推断,此处“臣”绝不指巡抚的下级——布政使,而是指巡抚本人,与前文“呈详到臣”呼应。此处的“该”或许可以看作虚化后与臣连用的接头词。

5)关于“案呈”。唐代敦煌文书中有“检案”、“检案连如前”之语,就是判官指示属下检覆案文的意思 ,案即案牍。但到宋代,案的意思有了变化。王铭认为案呈为呈堂稿的首称用语,宋代六部下分司,司下分案,部文用“某司某案呈”说明承办机构。后来司下不再分案,但呈堂的文稿仍循例称为“某司案呈” 。沿用日久,“案”字词义,与“司”字分离,而与“呈”字结合。“案呈”就成为部文装套呈堂稿的领述词 。及至明清时期,案作为实体衙门的意义彻底消失,作为案卷的意思延续下来,同时相应于衙门内部公文处理手续,案又有了动词“立案”的意思。刘文杰认为案指有档案可查,呈是送上的意思。明清时期六部为处理日常事务,由所属有关清吏司拟出处理意见草稿(呈堂稿),交由堂上官审定,经各部尚书或侍郎审议画行后的呈堂稿,以部的名义向各地方衙门和其他机关发出。各部引叙呈堂稿时,称某某司案呈 。谷井俊仁进一步研究指出,“案呈”并非“抄案呈堂”(抄录外部机构来文并且呈给堂上官)而是“立案呈堂”(清吏司抄录来文以立案,并作成呈文报部),进而主张对其他衙门发出文书并非案呈的必要因素 。从本公文看,四川清吏司接到户部送来的科抄题本后,检出两份文书,“案查先为前事”是户科都给事中郝维乔题本相关卷宗,“又查为裁减徭役以苏民困事”是围绕隆庆四年二月山东抚按姜等题本的卷宗。显然“案查”之案乃是“档案”之意,而“案呈”之“案”当如谷井先生解释的,是立案之意。不过并非立案之后随即呈堂,立案乃是清吏司接到科钞题本开始处理公务的第一步,此后经过查阅抄录本衙门所藏旧案前例、拟写出处理意见(呈堂稿),才“呈堂”,呈堂乃是清吏司对公务处理的最后一步。下面从“据四川布政使司呈”开始,到“等因。奉圣旨:户部知道”之前的内容,全部都是巡抚四川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张士佩给皇帝所上题本的内容。

6)“据四川布政使司呈”说明张士佩给皇帝的题本是根据四川布政使司给巡抚张士佩的“呈”而作成的。呈“与申同,但各衙门无印”,“申”是“卑职及属司衙门行上司衙门之文” 。下面直到“呈乞题请”是以巡抚的口吻转述四川布政使司的“呈”。之所以说是“以巡抚的口吻”是因为其中有“又奉臣纸牌行催”这种表述方式。“臣”在这里指的是巡抚张士佩,显然布政使司呈文中不可能对上级如此用词,而只可能是张士佩在给皇帝题本中在转述下属呈文时改动了用词,以自己相对皇帝的身份而自称“臣”。由此可知,装叙法行文的官文书中的引述会根据当前公文的撰写主体重新调整引叙文书中的称谓,而不仅是节略。也就是说,公文中的转引不是原封不动的直接引用,而更接近今天所说的间接引用,因此在标点时候,也不宜采取引号。之所以说是转述,是因为其中保留了“奉……巡抚……案验”这样以布政使司为主语的表述。

7)布政使司“呈”内的文书承转关系如下:巡抚王廷瞻和巡按薛梦雷给布政使司下发案验,布政使司执行中,新任巡抚张士佩又发下“纸牌”催促。随后,分守道、分巡道调查、商议各府州县应存应减差徭的情况上报到布政使司。左布政使刘庠覆查提出差徭费用增减建议,以“呈”向巡抚汇报,请求巡抚代为给皇帝上“题本”请示,此即“呈乞题请”的意思。其中“俱同前事”应该是指开头“宜酌定经制以苏困茕,以永治安事”。虽然“宜酌定经制以苏困茕,以永治安事”文书时间上晚于布政使司的“呈”,但是在现在这篇公文中却先出现,所以后文采取了承前省略原则。巡抚下发的“纸牌”当属与阿风讨论的“信牌”文书中的“宪牌”类似 。明万历时期存在由巡抚使用的下行文书纸牌这一情况,提示我们“牌”这类文书开始在高层政务运作中使用应早于清代。

8)“等因”相当于后引号和句号的作用,一般认为仅用作装叙上级的下行公文或平级机关的平行文书的引结词 。就此处公文而言,巡抚与布政司之间行移使用下行文书案验和上行文书呈,具有上下级关系,但是巡抚在装叙布政司呈文结束时也用了“等因”,由此看来,等因前面的来文也有可能是下级机关的上行文书。“等因”的“因”是“事因”的意思,指的是事情的原委,根据《汉语大词典》提供的书证,“事因”一词大约出现于宋代。“到臣”的“臣”是张士佩在题本中自称,该句表示布政使司的“呈”送达巡抚。

9)从“卷查万历七年十月十七日准户部咨前事”开始,到“又该臣接管行催去后”是巡抚检查衙内存档、叙述事情原委的一段话。万历七年十月十七日前任巡抚王廷瞻接到户部的咨,随后转发下属布政使司、守巡道令其“査议”。备是“抄写转发”的意思 ,“备行司道”即巡抚将户部咨文抄写转发布政使司、布政使司依样转发守巡道。后文“备咨前巡抚都御史王”、“已经备行査议”等中的备字均为此意。需要说明的是“又该臣接管行催去后”中的“臣”指谁。若以“该臣”为一个词,划分为“又——该臣接管行催去后”,按照刘文杰的解释,则该臣指的就应是巡抚张士佩的下级,即布政使,那么行催的对象也就应是守巡道官员。如此后面接续的应该是守巡道官员对布政使的回复。但是,紧接着的后文“今据前因,该臣议照四川郡邑……”中“前因”显然指的是前述布政使司的呈文,该臣也就是左布政使刘庠。据此反推,此处文意划分应为“又该——臣接管行催去后”,“臣”是现任巡抚张士佩自称,“该”如前文(4)处解释的属于虚化了的连接词。“接管行催”说的是张士佩接替王廷瞻出任巡抚,给布政使司下发“纸牌”催促一事。

从“户科都给事中郝维乔等题”到“钦此”是户部王廷瞻给巡抚的咨内引述的内容,核心是装叙了户部的针对郝维乔题本内容的“议覆”和皇帝的圣旨,但对相关行移手续多有省略。根据行移制度,可恢复如下:户科都给事中郝维乔给皇帝上题本——>皇帝降旨命户部“议覆”——>户部上题本“议覆”——>皇帝降旨“是”——>户部据此给各地巡抚发出“咨”。

10)从“今据前因”到“等因。奉圣旨:户部知道。钦此。”之前的内容,是巡抚张士佩根据布政使呈而拟写的处理意见,也是他给皇帝题本中真正属于他自己的话。其中“纳科臣之奏”指的是郝维乔的题本,“允部臣之请”指的是户部的“议覆”。

11)皇帝针对巡抚张士佩的题本,降旨让户部处理。“抄出送部”对应于前文“户科抄出”,指户科将奉过圣旨的巡抚张士佩题本抄出交付户部。“送司”对应于前文“奉本部送”,指户部将收到科抄题本交付四川清吏司命其处理。

12)从“案查先为前事”到“今该前因”,是四川清吏司收到部送科抄后,查阅相关卷宗后给户部堂官的汇报内容,即呈堂稿(案呈)内容。其中共引用了两份文书,一份是户科都给事中郝维乔的题本,另一份是隆庆四年二月巡抚山东的姜廷熙《为裁减徭役以苏民困事》的题本。前一份转述时进行了大量省略,不但没有装叙题本内文,而且户部对该题本的覆议也仅记作“本部覆”,皇帝对户部议覆的降旨也仅记作“奉”,均只标识流程而未装叙实质内容。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前文巡抚“万历七年十月十七日准户部咨前事”中已经详细装叙了户部议覆的内容和皇帝的圣旨,故从略。但是这里也有较前文多出的信息,即户部奉圣旨后的处理——“通行各省直抚按官査议”,这解释了为何户部会给巡抚们发“咨”。另一份姜廷熙题本则详细装叙了内文,从“覆”字可已推测该题本也是先被皇帝降旨令户部议覆,只是皇帝圣旨被省略,“覆”是户部议覆的节略。“奉穆宗皇帝圣旨:是。”则是针对户部议覆的圣旨,而非针对姜廷熙题本的圣旨。

13)“案呈到部”对应于前文“四川清吏司案呈”。从“看得今巡抚都御史张题称”到“伏乞圣裁”是户部尚书张学颜针对张士佩差徭费用存减方案,给皇帝题本中提出的处理意见。

14)“万历九年正月二十日本部尚书张等具题”对应于前文“该本部题”。张学颜题本奉圣旨后给各地巡抚行“咨”。“为此合咨前去,烦照本部题奉钦依内事理,钦遵施行。”是装叙户部给巡抚“咨”的内文。“准此”则是对应于前文“准户部咨”,表示巡抚收到户部“咨”。

15)从“为此,案仰该司官吏查照咨案备奉钦依内事理”到“依准呈来”是巡抚张士佩给布政使司下发“案验”的内文。案指用案验这一文书形式,仰是命令的意思,该司指布政使司,咨指的是户部给巡抚的咨文,案指的是巡抚下发的案验,备是抄写转发的意思,奉钦依内事理指的是皇帝降旨同意了的户部处理意见。合起来,“案仰该司官吏查照咨案备奉钦依内事理”这一句的意思就是巡抚以案验的文书形式命令布政使司官吏,查阅依照户部咨、巡抚案验中抄写转发的户部奉到的经皇帝许可的处理意见。

16)“奉此”与前文“奉钦差巡抚四川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张案验”对应。

17)“续奉明文裁革冗员”,是说在接到九年三月初四巡抚案验之后,布政使司又接到一份要求“裁革冗员”的命令。查实录载万历八年六月八日皇帝以各地兵备守巡及武职参游等官添设太多,命令各地抚按官会议裁革。各省会议裁革对象包括“四川督粮右参政一员、水利驿传佥事一员、叙泸兵备佥事一员” ,与此处所述相合,所以此处布政司所奉应该是巡抚转达的皇帝命令。

18)根据九年三月初四巡抚案验和此后另一份抚按官的下行公文,布政使司决定刊刻后开条款,将书册通行所属。根据前面巡抚案验中“仍通行守巡兵备各道”的要求,可推知布政司行文的直接对象应为分守、分巡、兵备各道而非府。“为此,合将……”一句对应开头“四川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为灾报频仍、民隐可忧,乞勑当事臣工备查恤民事宜、酌定经制,以苏困茕、以永治安事。”

综上,本公文装叙的文书达八层之多。由外向内主要嵌套引用结构依次是:(1)四川布政使司的下行公文,(2)下行公文嵌套了巡抚张士佩发给布政使司的“案验”和布政使司奉到的另一份“明文”,(3)案验中嵌套引述了户部给巡抚张士佩的“咨”,(4)“咨”中嵌套了户部给皇帝的“题本”,(5)题本中装叙了户部四川清吏司给户部的“案呈”,(6)“案呈”中装叙了部送科抄巡抚张士佩给皇帝的题本、隆庆四年巡抚山东的姜廷熙的题本、郝维乔的题本,(7)巡抚张士佩给皇帝的题本中装叙了四川布政使司给巡抚的呈和户部给巡抚的咨。(8)户部给巡抚的咨中装叙了郝维乔的题本。文书结构可以图示如下:

1文书结构图

五、行政流程复原

根据上述文书结构,恢复文书承转手续和行政流程如下。(【】中的内容为原文中没有记录相应文书行移的文字,但是根据原文上下文或原文中提到的制度可以推断出的文书承转手续)

1)户科都给事中郝维乔给皇帝上“题本”

2)【皇帝就郝维乔题本降圣旨,命令户部“议覆”】

3)万历七年八月八日 户部就下发的郝维乔题本给皇帝提交议覆意见,建议通行各省直抚按官査议一应钱粮

4)皇帝就户部的“议覆”降圣旨“是”

5)万历七年十月十七日户部给前任巡抚王廷瞻“咨”(限期万历八年八月以前开造书册呈报)

6)【户部给都察院“咨”】

7)【都察院将户部“咨”以“札付”形式转行四川巡按】

8)前任巡抚王廷瞻据户部“咨”给布政使司下达“案验”,要求查议

9)巡按薛给布政使司下达“案验”,要求查议

10)新任巡抚张士佩接管后,给布政使司下达“纸牌”催促查议

11)【布政使司给下属分守道、分巡道下达查议公文】

12)分守道、分巡道査议各府州县应存应减前项差徭缘由后向布政使司汇报

13)布政使司左布政使刘根据分守道、分巡道査议的结果给巡抚上“呈”,请求巡抚给皇帝上“题本”请求允许增减调整

14)巡抚张士佩根据四川布政使司的“呈”给皇帝上“题本”

15)【巡抚张士佩给户部“咨”并抄送册籍】

16)皇帝就巡抚张士佩的题本降圣旨“户部知道”

17)户科将奉旨后的巡抚张士佩题本抄出给户部

18)户部将科抄送交户部四川清吏司

19)户部四川清吏司检查了两份案卷(郝维乔题本、隆庆四年巡抚山东姜廷熙的题本《为裁减徭役以苏民困事》),给户部堂官上“案呈”

20)户部堂官增写“看语”,万历九年正月二十日,户部尚书张给皇帝上题本

21)万历九年正月二十二日,皇帝就户部尚书张的题本降圣旨“是”

22)户部给巡抚张士佩“咨”

23)万历九年三月四日,巡抚张士佩给四川布政使司下达“案验”

24)四川布政使司奉到抚按官命令“裁革冗员”的文书。

25)四川布政使司发布公文将“后开条款”即《四川重刊赋役书册》,刊布成书,通行所属。

我们一共恢复了围绕该册籍从编纂缘起到最终刊布成书下发府州县的二十五步行政流程。图示如下:

2整体文书流程图

这一次册籍编纂是全国性的,陕西的情况参见李尧德《灾报频仍民隐可忧疏》(张卤编:《皇明嘉隆疏钞》卷二十二,明万历刻本),广西的情况参见郭应聘《减革均徭里甲兵款驿传四差疏》(《郭襄靖公遗集》卷五,明万历刻本)。综上,此次赋役清核、册籍编纂起始于户科都给事中郝维乔给皇帝上的“题本”,而具体原则确定于户部对郝维乔题本的议覆。其具体执行过程是:户部移咨各巡抚都御史及都察院,都察院转行各地巡按。巡抚发案验给布政使司,布政使司行文分守道、分巡道查议府州县情况。然后布政使司根据守巡道查议结果给巡抚上呈文,巡抚据此给皇帝上题本的同时给户部“咨”并移送赋役书册,皇帝降旨命户部处理,户部命相关清吏司检查相关案卷,提出对该地移送赋役书册的调整意见并以题本形式上奏皇帝。奉圣旨后户部给巡抚发咨,巡抚再给布政使司下发案验,最后布政使司将册籍刊布,通行所属道府州县。

六、余论

就文书行移关系而言,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六部与巡抚、巡按及布政使司间的文书行移。根据《洪武礼制》六部照会布政使司,布政使司咨呈六部,二者直接行移文书,这是明前期的制度。明中期以后,巡抚、巡按成为事实上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文书行移关系相应发生改变。如本文书所见,六部与巡抚以咨文相互行移,而转由巡抚以案验形式将相关政令下发给布政使司。至于巡按,则如本文书中 “命下本部,移咨四川巡抚都御史,及咨都察院,转行巡按御史”记载所示,六部以都察院为中介,将政令转达给巡按。据《刑台法律》记载,六部对都察院行移用咨,而都察院对巡按监察御史行移用札付 。巡按对布政司行文也用案验 ,但是具体行文对象机构名义与巡抚不同。此前笔者曾根据《山东经会录》卷首公文指出布政司以布政司名义给巡抚上呈文,而以布政司经历司的名义给巡按上呈文 。万历初年巡抚陕西的李尧德的《灾报频仍民隐可忧疏》里装叙的布政司呈文中,有如下表述:“又据经历司呈。蒙廵按陕西监察御史张宪翔赵楫案验,亦同前事。等因。抄呈到司。” 此处经历司指的是布政司经历司,据此可知,巡按给布政司的案验也是下发到布政司经历司,然后再由布政司经历司将此案验抄后以“呈文”形式再向布政司汇报。巡抚、巡按的地位差别,在其与布政司文书行移时具体对象名义上也体现出来。这也透露出布政司衙门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文书行移的一点线索 。而布政使司则似乎不再拥有直接对天子题奏的权利,需要给巡抚上呈文,请求巡抚将相关意见以题本形式上奏天子。综上,明后期围绕抚按的文书行移关系如图3所示。

3明中后期巡抚、巡按与六部布政使司的行移关系

什么时候六部与布政使司直接行移变为以巡抚、巡按为中介行移的,什么时候布政使司对朝廷言事需要通过巡抚“呈乞题请”的?笔者管见所及嘉靖时期这一行移关系已经成为惯例,但其起源尚待进一步考察。这一问题若能厘清,当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明中后期官制的变动和国家权力结构演进。

因篇幅所限,文章注释及参考文献皆省。

文章来源:黄正建主编《中国古文书学研究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

作者:申斌

编排:金琳

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写本文献学微刊》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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