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研究辑刊 3天前
一、前言
在明清档案被公开和被较普遍利用以前,明清史的研究工作者多以使用此两时期的官书、政书、文集、笔记等作为主要的史料。辛亥革命胜利之后,清史的研究随即兴起,最早多使用王氏和蒋氏两部“东华录”,其后,由于明清历朝实录的影印出版,当时便被认为是最珍贵的瑰宝,但是,随着清宫档案以及各地区明清档案的公布,学者便一致认为,这才是最原始也是最丰富的史料,从史源学的角度来说,它才是第一手的珍品。自1924年起,北平故宫博物院文献馆开始保管和整理这些档案并少量刊布以来,又特别从50年代开始,两岸的保管单位,即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前身是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档案馆,中央档案馆明清部)、台北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等又较系统地公布各种专题性的档案资料,并分别接受国内外研究工作者的查用,明清档案的学术价值,更受到高度的评价。一致地认为,当代要对明清史,特别是对清史进行深入的研究,如果不利用明清档案,是很难取得高质量成果的。
本文简要介绍现存大陆地区各种级别和品类明清档案的保管现状及其史料价值:
二、中央朝廷的档案
由于历史的原因,清宫保存的档案现分存两岸,其中诸如宫中档朱批奏折、军机处录副、内阁题本上谕、实录、起居注、清史馆档、国书、诏书、诰封等,两岸都有收藏,但数量上以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本为较多,连同主要保存在该馆的六科题本、上谕档、内务府档、宗人府玉牒档、理藩院档、满文老档、刑部文件、黄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文件、宪政编查馆档,以及各种图、册、单、片等,粗估有1000万件,最早的是明朝创业皇帝朱元璋洪武时期记载各户人丁事产赋税等项的“户帖”,最晚的迄于清朝灭亡,时间跨度达500余年,数量又如此浩大,应该说,在世界范围是罕见的。
目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明朝档案,只有3620余件,其中以明末天启、崇祯两朝的为最多,又以兵部奏报军情战况的题行稿为主,其它如敕谕、揭帖、启本、诰命等亦有一部份。明代档案所以保存不多,一因明清之际的战乱,二因清代乾隆时期修撰《明史》之后,按照当时的惯例,对所依据的档案史料往往弃置,甚至烧毁掉。
在大陆现存清档中,有一些品类是台湾未有或所有不多,但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例如内务府的奏销档册,它具体记载着该府对宫殿、陵墓等的维修管理,皇庄、皇店的财务帐目,皇帝子女中已分府的皇子、已下嫁皇女的府第营建和修缮、赐给他们的土地庄园、银两、珍宝器物数目,对太监、宫女仆从和财务的管理等等,可说是为皇帝、宫廷和嫡亲皇族生活服务的明细项目册。又如,该府辖属的造办处,其下又设有多个作坊,是专门负责制造各种各式御用器物的,诸如珐琅、钟表、玉石、象牙、精致木器,甚至特制的武器、成药等等,有专门的“活计档”以详细登载负责制作的种类品名、数量、完成的时间和质量、对具有特殊工艺技术工匠的选用、待遇等等。对于当时留用在内廷的外国怀有科技或艺术专门人才,包括天文、地理、医药、数学、音乐、美术各方面的专家,诸如著名的南怀仁、郎世宁、徐日新……等,在清宫长期工作的成果,清朝廷给予他们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甚至他们中一些人在中国去世之后给予的褒扬和恩恤,也都有具体详细的记载。又如宗人府的玉牒档,详细登载着爱新觉罗氏皇族直系(宗室)、旁系(觉罗)男姓人丁的谱牒,每人的生泠月、曾任官职、爵位以至于升黩、奖惩、子息等等;对于皇女的生泠月、婚配和子女姓名、职爵等亦有登载,是研究皇族人口繁衍、享寿长短、政治和生活待遇差别以及其它有关情况极为珍贵的材料。吏、户、礼、工、刑、兵等六科题本,是当时内阁、六部和各省督抚等上奏的本章,其中记载着不同时期有关人事、户口赋役、礼仪、陵墓宫殿城池水利工程、各种有关吏治风纪、职官贪污渎职、民间发生的强盗杀人、互相斗殴致命、土地买卖租佃典押纠纷、工商业经营、矿业开发、户婚债务诉讼等等问题的大量个案。还有各种各类的舆图册籍,如全国和各省的地图、某些战役的攻防作战图;赋役黄册、重囚招册;各种各类的单和片,如粮价单、气象奏报片等等。其它如太医院的医案处方、历届皇帝及皇室人等的病历,升平署珍藏的剧本曲谱、戏单,在医学科学和文学艺术上都是很有价值的。
理藩院的档案对于国内各少数民族情况以及当时藩属与中央朝廷的关系,是第一手的史料。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档案和宪政编查馆的档案,对于研究近代中外关系,以及清末宪政运动,都是必不可少的。
三、盛京档案和奉天档案
辽宁省档案馆保藏的盛京档案,严格说来,亦可算是中央朝廷档案的一个分支。因为所谓盛京,即今日的沈阳,本来是满洲族崛起之地。在进入关内,建立全国性统一政权之前,清太祖努尔哈赤和清太宗皇太极,都曾以此作为后金和清国的政权中心。清朝建立之后,认为沈阳是“龙飞之地”,意义重大,故立为陪都。名为盛京。在盛京内仿照中央朝廷的体制,设立盛京内务府,专门负责管理和维护皇家祖宗的陵寝、原有的宫殿、在关外地区的皇庄土地、财务皇产等,亦为历届皇帝定期回来祭祀祖先时服务。在盛京还设有除吏部以外的户、礼、兵、刑、工五部以分管本地区的各项政务。亦表示盛京具有的陪都地位,这是任何其它城市所不能比拟的。之所以不设吏部,是因为认为人事方面的官员任免升黩贬降等应由北京吏部统一处理,不宜再作划分。在盛京还设有奉天将军,是负责本地区军政的最高级官员。
正是由于盛京地区在清代拥有的特殊地位,所以辽宁省档案馆的明清档案藏件,也具有本身的特点,它是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之外,保存明清档案数量最多,内容最丰富的“大户”。
辽宁省档案馆由于历史的原因,还保存有唐代的档案6件,是在开元二年(公元714年)形成的,内容是关于追剿“寇贼”的公文和某一寺院法师的名单。这六件唐档是在甘肃敦煌石窟中发现的,本由罗振玉先生保存,现移交给辽宁省档案馆。
该馆保存的明代档案有1081卷,期限从明初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至明末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可说与有明一代相终始。其中,又以明代中期的嘉靖、隆庆、万历年间的居多,主要以辽东都指挥使司、山东等处总督备倭署、兵部衙门的文件为主,内容涉及地方军务、民政、社会经济、司法、民族关系、土地、人丁赋役、军丁招募、逃亡追缉等问题,其中还有隆庆万历间名将戚继光的亲笔批示。在这批明代档案中,有一部份曾被当时的满族作为俘获品,将之裁剪开作为屏风用料,或缝垫以作为马鞍用料,这反映出处在刚崛起时期满族的认识,以及当时明满和战的史实。习惯上称之为屏风档或马鞍档。
辽宁省档案馆共存清代档案16万余卷,分别为盛京中央机关和奉天地方机关军、政、旗务的档案,包括满文老档、黑图档(黑图、满语为副本的意思,其中又分为京来、京行,即与北京有关部门间的来往公文书;部来、部行,即与盛京五部间的来往公文书。)还有大事记、谱牒、八旗官兵旗别户口、地亩、生息银两、祭祀典则等等文件。其中又可细分为盛京内务府档、盛京将军档、三姓(今黑龙江依兰县)副都统衙门档、晚清奉天交涉总局档、奉天巡警道档等。
四、地方衙门的档案
由于战乱及朝代更替等原因,明代地方衙门的档案已无保存,清代的亦仅在少数地区仍有部份保留。其中,吉林省档案馆保藏有自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以迄清末的档案九万余卷,包括有吉林将军衙门档、珲春副都统衙门档、以及地方旗务档;黑龙江档案馆保藏的清档主要是晚清的,自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主要是有关边疆事务,如与俄罗斯的关系的文书;其次,亦有一些是关于鄂伦春、蒙古、锡伯等少数民族的档案。但在该省双城县档案馆却保存有清朝档案4万9千余卷,起自嘉庆二十年(公元1915年)以迄宣统年间,有关本县县政、屯田规划、八旗设置、县衙门内官员、幕友、书吏、衙役的活动以及民间投诉等的内容。
两广总督衙门的档案,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因英国侵略军进入广州,被其掳劫而去,现存于伦敦英国国家档案馆内。
四川省档案馆现保存有清代地方衙门的档案较多,包括有川滇边务大臣、川东道、建昌道和重庆府,以及重庆府辖属的巴县衙门公务文书,其中又以巴县的档案较为完整,内容相当丰富,共有十一万多卷,起自乾隆二十年(公元1753年),以迄清末宣统三年(1911年)。在这一部份档案里,既有历任知县及其佐贰官在县政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又有从省、道、府等上级机关发来的的谕示和批覆,亦有同级县官发来的咨文、照会等来往文书。更珍贵的是,有较大量本县衙门内吏、户、礼、兵、刑、工等房书吏为执行公务,诸如为补充吏员,请求扩建办公用房以妥善保存档案文卷,为筹备祭祀仪式以及监狱事务等向知县的请示呈禀。衙门内皂、壮、快等三班衙役,亦有为划分各班之间的职任范围,诸如查娼禁赌、缉盗捕窃、城乡巡逻、押解人犯、传送文件等的请示禀文,以至对具体案件的查办经过和结案报告,知县的批示。对于六房三班之间的职任重迭和纠纷,亦在档案中有所反映。在巴县档案中,亦夹有若干民间的投诉申述的状纸、法律审判文书、被补人犯的供词、狱政管理,等等。甚至还存有知县委派某人为城区“正头”的批文,原来官府利用某些乞丐头目以作为耳目,用为治安的助手,给予一定的乞讨方便,此事虽然历代均有传闻,今在巴县档案的记载中,才确凿地得以证实。由此可见,巴县档案是能较全面地反映出清代县一级政权机关的职任丞、内部架构及其运行状况的。特别由于这部份档案的时间跨度,是从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达150余年之久,此时正是清代从全盛转入衰朽,以至于灭亡的时期,其吏治、民生、赋役调整工商业行规、帮规的改变,社会危机的深重等方面,都密切反映着时代的变迁。特别是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之后,在四川内地所引发的影响,诸如省方严饬加强编查保甲,举办团练,严缉“嘓嘓”等帮会,命令协助堵击太平军入川部队,防范义和团入川和慎办教案的指示等等,在档案中均有记载。至于有关举办新政、筹备自治、废科举、办新式初级学堂等方面的文书,更是研究晚清史极好的史料。
在河北省档案馆,保存有清代直隶正定府获鹿县的“赋役编审册”,其期限包括从康熙四十五年(公元1706年)以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对县内若干社、甲、户人丁事产和应缴纳赋税和应服徭役数量变动的登记。根据清朝的规定,每隔五年,要通过各级政权机关,对全国所有人户,每户人口和财产的状况进行查核,用以作为调整其负担赋役数量的依据,“编审册”就是登载查核的结果,并据以征收的文件,所以是直接关系着国家与每一人户权利义务,亦关系着每一户切身利益的重要文件,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亦仅有获鹿县的档案中仍保有这样的册籍,所以它对清代社会经济史,对当时的赋役制度研究,具有着十分宝贵的价值。特别是,在这65年中所进行过的13次编审记录中,还存在着雍正时期推行“摊丁入亩”的重大赋役制度改革,即将男姓人丁按人应缴纳的“丁银”,改为摊派在全县的土地田亩之内。由于此一改革,人多地少甚至无地的户便大大减少了负担,相反,地多人少的户却大大增加了负担。以财产多寡作为征收赋税的主要标准,当然是一种积极的措施。获鹿县清代“赋役编审册”为史学研究提供出具体的升降数据,这是其它档案和图书无法达到的。这一部份档案还为当时各阶层人户间财产占有和社会地位的升沉变动,提供出极珍贵的事例,说明政治地位的高低与经济上的贫富,往往有着非常密切的内在联系。例如,获鹿县有一名为魏壮的读书人,在他未中进士以前,只有数量不多的土地,但高中進士之後,即迅速成为拥有一千七百餘畝田地的大户,成为一县的豪绅兼大地主。但在他去世之后,经过诸子分家,土地财产又逐渐分散,各房子孙的情况亦各有不同。由是亦说明,清代社会中人户的地位和财产状况,一直是随着科举、入仕和分家继承等,而处在不断的流动变迁之中,魏壮的个案是很典型的。像这样真实、具体、可靠的素材,也只有在档案中才易于取得。
在少数民族地区,西藏自治区档案馆保存有大量从唐代开始以迄元明清时期,其中绝大多数属于清代的历史档案,这些档案反映着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对西藏地方行使主权的方式和程度,反映着西藏地区与内地的的经济贸易和文化科学艺术的联系,也反映着西藏地区宗教和社会生活的特点。有些档案书写在贝叶上,称为贝叶经,是西藏地区古老的宗教文件,另有一些档案甚至使用金、银、珍珠等的粉末代替墨汁以书写,以其表示尊贵和虔诚。馆藏清朝皇帝给达赖喇嘛的诏谕,西藏地方政府暨其官员给清朝皇帝的题奏底稿,可以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有藏的档案互相对照。
明清地方衙门档案在其它省市的档案馆中亦有数量不等的保存,以吉林省、新疆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的藏件都在万卷以上。青海省、甘肃省、河北省、云南省、湖北省、河南省、北京市、长春市亦各有数千或数百卷,所有这些地方性的档案,都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出各该地区的社会架构、人民生活和民俗习惯,也反映着明清时期自中央到地方行攻管辖的规章和运行情况。
五、孔府档案
孔府档案保存在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孔丘的故乡山东省曲阜县,它是因历代王朝对孔子及其首创儒家学说的尊崇,一直对他的后代给予特殊的封赐,用以褒扬其学说,发挥其影响。孔子的嫡传子孙在历代均有封爵,在明清时期被尊称为衍圣公。孔府就是衍圣公的府邸,孔府档案就是以衍圣公府为中心,在其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现存孔府档案中有数十卷是明代的,起于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止于崇祯四年(1631年)其余八千九百余卷中绝大部份是清代的,也有一部份是民国时期形成的。在清代档案中包括有奏稿、咨文、启本、申文、札付、牒文、告示以及地契、账册等文种,在时间上从顺治到宣统时期,又分为袭封、宗族、祭典政事、财务、府内机构和属员、皇帝临幸、土地管理租佃、庙户、征用徭役、推荐族人担任翰林院、太常寺、国子监职务和任曲阜县知县的世职,与本省内郓城、巨野、滕县、鱼台;直隶武清、香河、宝坻;江苏省铜山等县为收租、拘提人犯等事务的来往文书,对族内和府内违规犯法人员的刑禁处分,等等。这些档案,反映出孔府在当时享有的特殊地位和世俗特权,但亦说明它一直被尊崇为儒学承传的中心,对中华文化的弘扬持续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六、民间档案
民间档案,或称私人档案。这里所说的私人,包括家族、商店、公司、厂矿、会馆等团体。在文件上,包括土地买卖典押租佃契约、商业厂矿合同股票账册、借贷债务契约、人口货物买卖契约、族谱家谱、日记、札记、著作手稿、来往书信等等。明清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的普及,人际交往的频繁,上述文件不论在种类或数量上都有显著的增加,它们对于研究中国自14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的社层架构变迁、新经济因素和新政见思想的出现和发展,各种有代表性人物的表现和相互关系,都是不可多得的史料。它与各级政权在其运行中形成的各种公务文书,在内容上是相互交错、相辅相成的。
本文只着重对现存较具有系统性、存量较多的几种民间档案作简要介绍。
(一)徽州文契
安徽省徽州地区,在明清两代是人文荟萃、商业发达的地区,徽商是当时拥资最厚,经营行业最广的商帮。在徽州府内的歙县、黟县、屯溪、休宁等县各有强宗大族、巨室世贾,他们在活动中形成并保存有大量土地、房产、放高利贷、买卖人口的契约和账册,还有为修建宗族祠堂家庙、奖助族人应科举、族规族法的文书,以及一些有关民刑官司诉讼的状纸、来往书札等,明清时期登记户口人丁事产的户帖、散页黄册,登记土地田亩的鱼麟图册,亦在徽州有过发现。徽州文契是在本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发现并受到学术界高度重现的,为数达到10万件,现分别保存在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和经济研究所、安徽省博物馆以及一些高等学校之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已将其中一部份编印成“千年文契”一书,该书将宋元现存徽州时期的文契亦搜集在内。目前研究徽州文契已形为“显学”,国内外称为“徽学”。除了中国学者以外,美、荷、日、韩的学者,也据此数据,结合图书和实地调查,写成了专门的论著。
(二)自贡盐业档案
四川省自贡市档案馆保藏有大量有关盐业生产和供销的档案,这是一种具有地区特色的专业档案。由于当时四川以食用井盐为主,而自古代以来,自贡即为开采井盐的集中地,从开凿盐井和兼制的技术、盐井的股份经营、盐工的工资待遇、东伙关系、销售网络、有关的民刑官司诉讼、官府对盐业生产的扶植和压榨等等,都形成了大量的公私档案。在时间上,现存上起清代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下讫1949年。这些档案数量多、专业性强、连续性大,集中反映着它与当时当地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也反映着此一行业从地主经营盐场到工商业资本化的趋势,生产方式的变化。自贡市档案馆和北京经济学院已合编出版了“自贡盐业契约选辑”一书。
(三)京西矿业档案
北京地区在明清时期以煤作为主要燃料,而官民用煤的生产地主要集中在西郊门颈沟一带。当时在这一带存在着数以百计的小型煤矿。这些煤矿的集资开采、经营方式、矿工的薪资计算、产品运销、东伙矛盾纠纷、矿业用地与农业的矛盾和调节,矿场的管理和围绕矿场经营的商业等等,都形成了大量的合同、契约、帐册以及其它文件。著名历史学者邓拓先生曾利用这些契约写成《从万历到乾隆》一文,将京西矿业的研究引向深入。
当然,现存大陆地区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代的民间契约档案还有不少,据笔者所知,北京市博物馆正在整理在京郊通县地区发现的较大量的土地关系、高利贷、分家继承、商业等方面的契约文书;北京市内某些专门商号,如万金堂中药铺、六必居酱菜园等的账册等亦有专人研究;厦门大学已故傅衣凌教授利用闽西北山区农业、竹木土产等有关契约文件,对清代中晚期农业生产逐渐与商业资本结合的转型作了深入的研究;广东社会科学院叶显思教授与谭棣华教授利用珠江三角洲的各种契约,研究广东的沙田、水利以及宗祀关系,也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在香港档案馆、澳门档案馆、香港保良局保存的有关近代鸦片毒品销售和拐骗华工出洋的契约文书,也应该受到充份的重视。
七、结论
综合以上简介,可以清晰看到,现存大陆地区的明清官私历史档案的资源十分丰富,也十分珍贵,它是我们全体中国人历代祖先的遗留,是我们从各个角度研究这五百多年历史最原始的依据,笔者衷心希望两岸学者在这一方面加强交流和合作,以为明清史的研究做出新的成绩。
附带谈一下本人对利用明清档案以进行历史研究的粗浅体会:
(一)通群经不如专一经
明清档案品种多,数量以千万件计,分散面又广,涉及的层面几乎无所不包,故此,宜界定一定时期和地区,根据自已选定的专题,有计划有选择地进行利用。
在确定与本人研究专题有关的档案中,范围宜广、选用宜精,钻研宜深,分析宜细。故此,“通群经不如专一经”。
(二)尽信档不如无档
明清档案主要是官文书,形成于官僚吏胥之手,难免有虚假浮冒粉饰之事,即使在私人档案中,亦会有真真假假的造作。造成这方面问题的原因很多,有些是官场陋习,也有些是世俗的习染,以至与有关人的人品气质密切相关。例如,清朝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月息不得过三分”(3%),累计利息不规过本金(即借出一百两,虽经多年,累计利息不得超过一百两),但事实上,贷借出款项的人,往往在交付借款时仅以九折,甚至八折实付,借单则写为十足,并照此收偿本息,将高利贷埋藏在虚假的借单中以乘人之危。故此,对档案作为原始史料,不能不信,亦不能全信。贵在具体分折。“尽信档不如无档”。
(三)两岸档案数据互相引证
应该以大陆地区现存的档案与台湾地区现存的档案互相参详引证。譬如,四川巴县衙门的档案与台湾淡水、新竹两县衙门的档案,其中文件种类、运行程序,甚至在内容上,实际上是非常相近的。大陆各地现存的清代民间契约档案又与台湾现存的契约档案,在格式条款、参与签署契约的人物,签署的手续,甚至在内容上也是大体相同的。存同求异,存异寻同,可能是研究两岸历史联系的良好方法。
(四)利用已出版的数据
多利用近数十年来两岸已出版的各种专题档案汇编和目录,可能是比较简便和较有效率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