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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 东亚近世户籍制度与户籍文书比较研究——中山大学“亚洲史工作坊”第二期
2021-06-21 11:07     (阅读: )

2021年6月12日,由中山大学历史学系主办的“东亚近世户籍制度与户籍文书的比较研究”工作坊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西北大学、暨南大学、上海电机学院、萍乡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以及美国爱荷华大学、越南河内国家大学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二十余名学者参加了此次工作坊。

部分与会者线上合影

为了推动中山大学历史学系亚洲史学科的发展和增进国内亚洲史中青年研究者的交流,亚洲史研究工作坊关注亚洲史研究前沿,展开跨域对话。第一期亚洲史研究工作坊于2020年1月在广州中山大学举行,由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和韩国成均馆大学东亚学术院共同主办。工作坊以“16-20世纪初的东亚社会与女性”为主题,试图在连续的视野下考察近世至近代转换期东亚不同地区的社会变迁及女性的地位,捕捉内在的持续与变化。

本次工作坊是中山大学亚洲史研究工作坊系列的第二期。在中国古代,户籍是统治者进行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最基本手段。通过户籍实现对民统治的理念为中国历代王朝所延续,同时被具有中央集权国家形态的周边地区所接受。各国结合自身的统治需要,在不同时期编造出不同形态的户籍。户籍可以说是理解东亚地区统治体系共性与多样性的典型文书。工作坊以东亚的中国、韩国、日本、越南为中心,探讨从中国宋代至清代近1000年间东亚汉字文化圈户籍制度与户籍文书的演变过程与特点。本次工作坊也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研究及数据库建设”(17ZDA174)系列学术活动之一。

会议首先由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刘志伟教授作主旨发言。刘志伟教授结合自己的治学经历,回顾了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户籍制度研究的学术传统,追溯概括了前辈学者梁方仲先生、汤明檖先生对于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研究及基础性论点。发言指出,对户籍制度的研究,是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常常忽略的,通常被认为只是一个关于人口、土地、赋税管理的具体技术手段。不过户籍制度研究在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历来是一个非常重视的领域。户籍制度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梁方仲先生。在《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原论》中,梁方仲先生提出,殷商时期以来,户口的记录远远早于土地登记。在中国古代社会,对人的控制、登记与掌握是优先于土地的。对古代的政治结构、社会结构而言,户籍制度都是更重要的一套制度,并且一以贯之。梁方仲先生进一步提出,进入王朝时期,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人口的掌握、土地的掌握和赋税的核算是在一个册籍上实现的,这个册籍就是户籍。户籍是国家掌握人口、土地以及赋税的基础,户籍制度是确定国家统治的基础性制度。户籍编造必须定期举行,而土地调查和地籍编造却只能在很长一个时期内才举行一次。这些都清晰地告诉我们,在研究王朝国家和传统社会的结构时,户籍才是最基础的制度,而非土地制度。梁方仲先生也一直强调户籍制度既用于上计,同时在社会的层面与书社制度,后来的里社、村社制度是一体的。户籍制度不只是人口登记或人口统计,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制度、一种社会组织的系统。同时梁方仲先生也提出,需要从社会等级身份去理解户籍制度,王朝时期的户籍是身份等级制度的实现。户籍制度不仅仅是为了征兵、征税或征役,更重要的是具有作为统治秩序的意义。

此外,梁方仲先生还意识到历代的人口记录,尤其是短时间的人口减少不代表实际人口的减少,只是脱离户籍或逃籍的结果,更清晰地把户籍制度与人口学区分开来。联系到今天研究明清户籍制度的年轻学者的研究兴趣,梁先生很清晰地告诉我们,明清以后当时掌握户籍的是州县衙门里的一批专职人员(胥吏),缴存州县官厅的各种册籍(包括实征册在内)上的户都不是真实的户名,真实的户名存在于胥吏手中的“私册”。这些私册才能真正查到纳税者的真实姓名和征税土地的真正坐落所在。多数情况下这些私册是以别人都看不懂的记号来代替的,州县官无法过问,这些专职人员通常是世袭的。

梁方仲先生提出的这些论点或提醒,在今天仍是十分有意义的。在梁先生之后,长期担任梁先生助理同时也是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教授的汤明檖老师在1982年中山大学召开的“中国封建社会结构”的会议上发表过一篇重要的文章(后发表于《学术研究》1983年第2期),题目是《从户籍制度看中国封建制下的小农》。刘志伟教授介绍,该文发表的八十年代初,中国社会经济史或明清社会经济史当时所使用的思维方法和研究套路基本上没有户籍制度的位置。当时是从地主经济、小农经济的角度讨论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构,在地主经济的研究里的一个基本论点是认为中国从宋代以后土地都是私有的、可以自由买卖,租佃关系更多也还是一个身份上平等的关系。尤其是八十年代学界在反省过去的理论时,更强调中国传统社会时期的地主经济、租佃经济与欧洲社会的不同以及没有身份制的问题。汤明檖教授的文章不同意当时的观点,他认为在中国要考虑到社会成员尤其是小农或佃农或地主的身份等级关系时,其实是要从户籍制度入手。而且户籍制度要在乡村的基层组织的基础上研究。每一个社会成员首先是里社(社会组织)的成员。这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如果把他们看成是自由、身份平等的人,我们是无法理解这个社会的。

刘志伟教授最后指出,现在很多学者已经从乡村社会的角度对上述论点进行了论证,近年民间文书尤其是徽州文书的研究里,越来越多的学者将基层社会制度和户籍制度联系起来,取得了许多成果。期待新一代学者,通过今天会议的交流,把户籍制度和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研究结合起来作更多深入的探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研究及数据库建设”首席专家张荣强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讲述拜读刘志伟先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一书的学习体会,并介绍了重大项目的基本情况。该课题旨在立足新出的文献,并与传世典籍紧密结合,探讨各个时期户籍文书的形式、内容、性质及功能上的异同,探讨古代户籍制度的发展流变及其与社会结构、基层行政组织互动的关系,探讨中国古代人身地位与依附关系的发展变化、东亚古代户籍制度的传承与演变,以及建立一个能够为历史学、经济学、人口学等领域的后续研究提供坚实支持的中国古代户籍数据库。

本次会议共发表论文14篇,分成四组进行,内容不仅涉及户籍的基本概念、户籍文书的形态与机能、两税法以后户籍制度与文书的演变,同时也涉及地方社会与国家治理、基层组织与乡村社会研究、东亚各国户籍制度与人口研究等方面的问题。

第一场主题为“户籍、赋役制度与王朝统治”,由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张荣强主持

两税法推行以后,户籍册籍和户籍管理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一方面契丹、党项、女真、蒙古民族政权将北方游牧、渔猎文明的户籍管理传统带入中原,使宋元时期的户籍制度呈现出多元并存态势,这些特征如何影响到明以后的户籍制度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课题。然而宋辽西夏金元时期户籍资料佚失较严重,最近元代户籍文书的整理为宋元明户籍制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材料。本场关于宋元时期户籍制度的报告利用宋代的户帖与户状等不同材料,以及元代的湖州路文书与黑水城文书等新出材料,对宋代户的性质、元代诸色户计制度的起源等户籍制度的基本问题进行探究。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博士后周曲洋的报告题目为《何以为户——宋代税籍主户的性质、形态与功用》。周曲洋指出,宋代受两税法推行之影响,课税原则从人丁向田亩倾斜,户的性质亦开始发生变化。民户占有土地、缴纳赋税,即可创立主户,并由官府发给户帖、登入税籍。税籍中的主户以土地为依归,与民户的实际家庭相分离,宋代因此形成了赋税簿籍与丁口簿籍两套不同的“户”的管理系统。税籍中的主户形态具有多样性,有以已故父祖立户,亦有以官称别名立户,一个家庭往往在税籍中持有多个户名,宗族亦多创立“都户”作为代持族产的媒介。由于税籍中的主户不再对应具体的家庭与人丁,国家与民户之间的关系也发生转变,宋代国家对编户的直接控制减弱,揽户、干人等中间团体得以登上历史舞台。

西北大学历史学院讲师郑旭东的报告题目为《忽札兀儿与元代户籍》。郑旭东指出,忽札兀儿(ḥuǰa’ur),《蒙古秘史》旁译“根源”、“根脚”、“尖”,引申为一个人的身世、来源。蒙古草原普通牧民的根脚大概只能诉诸某一部落或氏族。从成吉思汗时代开始,普通人的根脚成为草原领属权本身不断演进的外在表现形式。蒙古建国初期的户口青册作为元代户籍雏形,规定每个人户根脚为千百户领属而非旧氏族部落。此一特性被后来元代正式户籍册所继承,通过注明人户“根脚元系”的方式表现出来,元代户籍或可称作“根脚户籍”。户计制度诞生后,人户身上的旧、新身分呈现出一种叠加态的二重“母子结构”,“母结构”是人户领属权,“子结构”是户计类型。

军户是明王朝除了民户之外数量最多、最主要的人户群体,自明初洪武时期就编有军役册籍——军黄册,成为当时户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个世纪90年代初,包括周绍泉、彭超等先生就以徽州文书中的军户资料研究了明代军户制度对于地方社会的影响,提出了作为军业的公产后来成为族产的重要来源。近年来,随着卫所武选簿、纸背文书军黄册以及各地有关军产契约、族谱中有关军户资料整理与研究的深入,有关军户制度的变化及军户与地方社会关系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阿风的报告《明代的军户承袭与军产处理——以徽州文书为中心》就是结合军产契约、军户承役合同、县编军黄册稿等,探讨明代军户的承袭方式以及军产的处理情况。指出在明初,原籍军户与卫籍军户关系较为密切,原籍军户通过订立合同等方式,来分担军丁勾充、军装置办等役。到了明代中期,原籍军户与卫籍军户关于疏远,有些卫籍军户还将原籍军产变卖,彻底与原籍军户断绝关系。不过,一直到明中后期,军黄册继续攒造,保障军装供给仍然是原籍军户的沉重负担。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孙中山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申斌担任本场评议。申斌认为三个报告为我们提供了贯通性思考的契机,围绕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思考方向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具体包括中国历史上户籍制度的纵向演变、东亚历史上不同政权类型下户籍制度的逻辑分类及横向对比、前近代的国家中户籍制度背后的共同性逻辑三个方面。接着申斌结合三篇报告的内容,对上述三个方面展开了具体深入的讨论,为本场报告与其他报告的对话、后续的综合讨论打开了思路。

第二场主题为“边疆与域外”,由美国爱荷华大学历史系副教授陈爽主持。

本场的报告既涉及到户籍制度研究过去较少关注的多族群和生计生态环境较为复杂的边疆社会、地方社会,也涉及到域外的华人社会的户籍土地登记与管理,为我们呈现了汉人与不同族类身份人群、地方势力的博弈依存关系,州县、卫所与土司等不同系统之间的互动关系,原乡人到新的社会之后制度文化的调适和嵌入问题,同时也呈现了新旧两种人口统计制度、属性数据的空间可视化和形态比较。

西北大学历史学院讲师吴倩的报告题目是《化“腹地”为“边疆”——明洪武五年北征失败与北边管民格局的奠定》。吴倩指出,洪武五年明军北征沙漠惨败,宣告了“永清沙漠”“混一南北计划的破产,明与北元南北对峙的局面正式形成。元时属于腹里与内地的河北、山西、陕西等地更易为边疆地区,但当地官民百姓仍对北元保有一定的向心力,即朱元璋所谓“携二”。如何阻断、消弭“携二”并使之成为忠于大明的编民,棘手且急迫。为此明廷逐步内徙边民,取消沿边府州县建置,代之以增设的都司卫所,建立在对全国户口的管控与调配之上,明代北边管民格局基本奠定。              

山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任建敏的报告题目为《明前期广西编户人口流失的解释——以柳州府马平县为中心的考察》。任建敏指出,明初广西的户籍登记包含了大量非汉人口,但官府对这些人口的控制比较薄弱。在洪武、永乐之际广西的地方动乱中,产生了大量编户脱籍与里甲归并的现象。围绕着脱籍人口与土地的控制权,地方官府、卫所、豪强之间互相竞争,又互相依赖。在地方官府、卫所、编民与“猺獞”各有盘算的情况下,广西自洪武末到永乐中开始大量出现的编户流失现象,成为了各方势力博弈的一个均衡点,并在明代很长一段时间内得到维持。

上海电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张鑫敏的报告题目为《民数汇报与宣统人口调查的可视化比较——以四川省会理州为例》。张鑫敏介绍新近发掘并整理的《会理州民数清册》《会理州地理调查表》《会理州赓续调查九种表式底册》不仅将民数汇报、宣统人口调查的空间尺度提高到县以下的乡约、保甲及村落,而且提供了形成各级汇总数的分性别、分年龄数字。通过大比例尺地名普查地图的电子化,完成前述县以下聚落的定位,实现属性数据的空间可视化和形态比较。进而指出如果结合地方历史的演变脉络加以解读,或可为新旧两种人口统计制度的比较提供制度条文之外新的视角。

厦门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陈博翼的报告题目为《近世会安的华人寓居者》。陈博翼指出,近世会安的华人寓居者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群体。《会安町家文书》面世后,一些学者已从契约式样和文书形态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分析,然而并未过多联系到其人户和经济活动形态。他通过研究这些田宅交易契约,指出其所蕴含的地方行政机构转变、贸易弹性及明乡人与闽南人共享的进入和退出机制、货币使用的惯性、田土冲积和地方社区扩展、半自治社区演化等诸多问题。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研究员谢晓辉对本场报告进行评议。谢晓辉认为前面三篇报告主要涉及到一个核心的问题,即如何解读王朝国家时期为编户齐民的管理而形成的文献及其形成的相关机制是什么,又如何帮我们去理解当时的社会等;陈博翼的报告则提到带着原乡制度背景的一群人去到越南一个新的社会之后,如何与当地的行政管理体系、法律体系互动,有怎样的机制嵌入或出入当地社会,这些如何通过契约所呈现的问题。接着谢晓辉对每篇报告展开具体的评议和提问,并结合自己所研究的湘西地区作了综合讨论。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主任谢湜教授在上午场报告结束后代表主办方致欢迎辞,阐释了“亚洲史工作坊”的举办背景与本次工作坊的意义。谢湜主任指出,从专题角度选择基础性的历史资料来切入跨地域乃至跨国别的研究,话题会比较丰富,讨论也会比较深入,或许能够引起研究不同专题的研究者的兴趣。户籍制度是前近代研究都会面临的问题,户口、土地、人口、财产等专题涉及到的是大多数人的历史。今天的会议只是一个起点,未来关于户籍文书的探讨还有很大空间,从文书的比较总结出一种文本产生的基本机制、户籍文本著录的方式及其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国家制度下人群互动的模式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的讨论。

第三场主题为“图甲户籍与区域社会”,由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阿风主持。

明清时期以来大量的民间文书和地方文献留存至今,这些资料本身不一定有清晰的脉络可循,但当我们把它置于特定的历史情境下,就会彰显其历史意义。户籍文书与赋役制度、乡村社会的结合,或者说文书学与制度史、区域社会的结合可以说是近年来明清社会史研究的一种研究路径。这组报告从图甲户籍出发,提供了三种路径结合的精彩个案。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研究员郭广辉提交的报告《土地开发、图甲编制与宗族构建——明清时期广东南海县登云堡的社会史研究》在回顾前人有关珠江三角洲地区图甲制与宗族研究的基础上,以南海县登云堡为个案,利用《南海氏族》、图甲表和族谱等民间文献资料,梳理了明清时期该地图甲编制的历程及其与土地开发和宗族构建的关系。他认为,明清时期珠三角地区图甲制在形式、结构及其与宗族的关系上,均具有显著的区域性和时间性,需要从多个角度展开更为细致具体的分析。

暨南大学历史学系暨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副教授黄忠鑫的报告题目为《明清图甲户籍与基层治理——以徽州文书为中心》。黄忠鑫讨论徽州文书中的图甲户籍记录。他以休宁县三种都图文书的户名记录异同为切入点,指出图甲户名序列的时间断限大体在康熙中叶,与明中后期至清前期的里甲赋役改革的趋势大体吻合。图甲户名成为地方日用类书所传播的信息一部分,反映了地方社会对总户的重视,也与州县行政对图甲的利用、图甲组织控制山林土地等密切关联。

萍乡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副教授凌焰的报告题目为《清至民国时期江西袁州府地区图甲户籍册文献的编纂》。凌焰指出,清至民国时期江西袁州府地区出现了大量的图甲户籍册文献。民间将此种文献简称为图册或图谱。图册是用以记载图甲组织公业、条规等方面的册籍,可以使图甲会产业、契据等有据可查,厘清户籍,杜绝冒姓、冒考的弊端,订立条规维持图甲会的运转。为了使图甲会能有效运转,“联异姓人民,起各递心志”,袁州府图甲组织编修了大量的图册。图甲组织十分重视图册的修纂,认为“顾国以志为本,家以谱为要,图以册为先”。本文拟对清至民国时期江西袁州府地区图甲户籍册的编纂、流传、保存及功能进行初步研究。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副教授李晓龙对本场报告做出评议。李晓龙指出,大家在做乡村社会史研究,常常会在地方上看到各种各样的图册文书,但苦恼于怎样把文书与我们研究的乡村社会结合起来,几位的研究提供了怎样去解读文书的范例,尤其是提到了户籍与土地或赋役制度的结合,以及户籍与基层组织的结合。李晓龙认为三篇报告具有几个共同特点。首先,这组报告更强调户籍赋役原始文书的使用或者在研究乡村社会史中的应用,强调文书和地方社会的联系。第二,这组报告都讨论了图甲在乡村社会中的功能。第三,这组报告都是针对较长时段的讨论,体现了延续性和阶段性。此外,李晓龙还提出如何理解图甲文献和乡村社会的结合情况,这些图甲文献的社会功能在不同的时空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诸多图甲文书的同与不同点、不同社会组织编造、传抄这类文书的目的与需要何在;如何将图甲文书的解读与地域社会人群的变动结合起来;如何辨明册籍文书具体所指向的人群与乡村社会的联系点;如何考虑登记在图册以外,即不在历史视野中的人群等问题。

第四场主题为“多学科视野下的东亚户籍与人口”, 由厦门大学历史系副教授陈博翼主持。

本次会议的与会人员不仅来自于历史学,也来自于社会学和人口学等不同领域。本场报告将多学科的视野带入讨论,交流如何基于户籍资料的特点建立数据库,并分享东亚户籍数据库在历史人口学、经济史学等领域的贡献,为与会者提供了跨学科对话和互相借鉴的机会。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社会研究中心助理教授董浩通过《东亚历史户籍量化数据库与人口研究》的报告,介绍了新近构建的基于17-20世纪中国、日本和韩国等户籍资料的大规模微观数据库,总结相关类型数据的背景、特点、局限和潜在学术价值。同时,还介绍近年来基于这些数据库开展的前沿量化研究,不仅涉及人口史、社会史和经济史等传统史学研究方向,更促进了历史学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跨学科交融,拓宽了东西方及东亚内部社会间的国际比较视野,加深了我们对于人口、家庭和社会发展间的长期历史互动过程的理解。

美国爱荷华大学历史系副教授陈爽对清代人口行为以及社会分层也有专门研究,陈爽近期的专著State-Sponsored Inequality:The Banner System and Social Stratification in Northeast Chin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17)就是基于东北双城多代人口和土地追踪数据库,与传统档案相结合,通过双城从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一百年间的移民和社会发展史,展现了东北农业社会的阶级等级是如何在国家政策、市场以及基层社会三者的互动中形成的。

东亚近世以来朝鲜、日本、越南等基于农业文明的国家,其统治秩序、社会组织与思想文化的演进都不同程度受到中国的影响。同时他们也结合自身的统治需要,与本国的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不同的特点。东亚各国的户籍制度与户籍文书的比较对于我们思考东亚社会的长时段变迁提供了契机。

越南河内国家大学越南学与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武堂伦的报告《古代越南户籍制度演变——编造历史、运作机制以及特点》利用历史典籍文献描述与分析了越南古代户籍制度演变。武堂伦指出,尽管越南户籍制度的设立比较晚,越南历代王朝从很早开始一方面接受周礼中所体现的中国传统户籍登记与编造思想,另一方面按照越南社会组织结构进行编造,户籍成为国家征税与征兵的基本手段。古代越南户籍制度注重把丁项当重点人口管理单位,中央的摊派借由自治村社进行调节与呈报。因此,越南户籍制度的展开历程也是国家对基层社会进行干预与协商的演进。通过户口册籍,国家在乡村中设立各种民户的社会组织,其秩序与地方民的土地分配权利有密接关系,便于朝廷对农村社会的控制。总之,在古代越南社会,户籍与赋役、土地制度、礼仪秩序形成了国家维持社会稳定与抽取财政资源的整合系统。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朱玫的报告题目为《朝鲜王朝后期的“家座册”与基层户政运营》。朱玫以18、19世纪的官箴书为中心,分析了家座册的设计及地方官如何利用家座册进行基层户政运作,并对照官箴书和家座册实物,还原出家座册的书式。报告关注的史料从韩国学界户籍研究中比较多关注的户籍大帐等官修资料转向地方官在实际统治中所运用的基层资料。朱玫认为家座册所体现的丁口事产并录登载格式是与帐籍系统下“纯户口籍”户籍文书的最大不同之处,可以说是一种新式户籍文书。朝鲜后期出现的家座册是地方官为了掌握所辖郡县的邑势、民户的虚实,命令乡吏编造的一种册子。地方官掌握这样的册子,其实质是为了能均平赋役,更好地进行基层统治,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乡吏之横滥,强化地方官的基层统治权的体现。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博士后刘晨的报告题目为《近世日本的户籍管理与“宗门人别改帐”》。刘晨指出,与古代日本仿照唐朝施行户籍管理不同,近世日本缺乏在行政和财政层面管控全国人口、建构户籍制度的主观意愿。丰臣政权时因战争动员而出现登记户籍的“人别改帐”等文书,不过并未广泛施行。直到德川幕府自1639年锁国后,为禁绝基督教信仰而建立“寺请制度”,并通过各地佛教寺院或神社、村落或町组上层共同登记和管理所属民众的宗教信仰。由此形成的文书即“宗门人别改帐”,在近世日本发挥着管理人口流动和户籍变迁等户籍文书职能。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副教授赵思渊对以上报告分别做出评议。赵思渊认为,董浩报告的一个重要贡献在于在全球范围内比较了多种户籍登记资料的特性与数据品质,基于户籍文献的结构特征建立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具有沟通历史学与经济学、人口学的意义,同时也提出了如何解决在统计中户、口、丁在不同户籍制度中含义不同等问题。对武堂伦的报告提出了17、18世纪越南乡村社会关系的基本特点、越南史如何讨论“职色”的意义、从地方到中央的赋役册籍如何运作、公田与私田的关系等明清社会经济史中遇到过的经验在越南史中如何体现的问题。对朱玫的报告则从史料出发进行讨论,从“邦典之议”与“牧民之谱”之间的比列引出同时期明清王朝的“正典”与“官箴”是否存在分离关系,指出有必要归纳和比较近代早期东亚有官僚体制的王朝所具有的共同的治理观念的演化动向;同时也提出家座册在徭役均派核算方面的具体使用、家座册论述的思想资源等问题。对刘晨的报告提出了是怎样的权力关系保证村落共同体和它所联系的寺社来共同编造宗门改帐、家数的含义、宗门改帐编造在锁国体制稳固之后的存续等问题,同时提出中间性群体的存在对理解东亚乡村社会的重要意义这一普遍性问题。

综合讨论部分,各位与会学者围绕工作坊涉及的具体议题、户籍的研究路径、户籍数字和数据的形成与应用、如何推进东亚史研究等问题交流了想法。最后,中山大学历史学系谢湜教授、本次工作坊召集人朱玫副教授发表了参会心得,就如何进一步推进研讨的深入提出了构想。来自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的曹家启、周立红、柯伟明、杨培娜、朱坤容、杨洋等诸位老师、历史学系研究生,以及国内外诸多高校与科研机构的研究者也参加了此次会议。通过此次工作坊的召开,与会学者以户籍制度与户籍文书为切入,讨论东亚各国的赋役制度与社会结构,探讨了超越地域与国别进行基础资料研究的可能性。

原文来自微信号:中山大学历史系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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