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检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学术资讯>>正文
讲座资讯 | 南京大学范金民教授做客南开史学名人讲座
2018-06-01 09:02 范金民    (阅读: )




2018年5月10日,著名明清史专家、中国明史学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大学范金民教授做客南开史学名人讲座,在历史学院天挺阁为我校师生带来了“制度与惯例:明清江南文书三题”的专题报告,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李小林教授、卞利教授、何孝荣教授、孙卫国教授、庞乃明教授和张传勇副教授及来自历史学院、商学院、经济学院等多个院系的研究生、本科生三十余人聆听了报告。本次讲座由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主任、历史学院常建华教授主持。



范金民教授在讲座开始,通过PPT展示了他收集到的珍贵“草议”文书照片,并介绍了自己利用收藏在日本东京大学、京都大学、东北大学、东洋文库和国会图书馆的清代江南地区各种文书资料,由此引出他讲座题目中的“三题”——从“草议”到正契,从分立各契到总书一契,以及从世袭到顶首:清代书吏顶首文书。在第一部分“从‘草议’到正契”的演讲中,范教授以清代江南清代江南田宅买卖文书的订立为中心,分析了草议或议单的形式与内容,总结了草议、议单与正契的区别和联系,并着重就江南地区17宗房地产交易草议类或议单类文契,探讨“草议”或议单的效用与落实,并在此基础上归纳了“草议”或议单的性质与特征。最后,范教授总结了草议的作用与影响,认为“草议”类实物的存在,丰富了江南乃至全国房地产交易文书的类型,草议连同相应的绝卖、加找、推收、叹绝文契等,不仅较为完整地展示了江南房地产买卖文书具立的持续过程,而且使我们对清代江南地区房地产交易的实态有了一个系统而深入的了解。

在第二部分的报告中,范教授以清代苏州、杭州的房产交易文书为切入点,介绍并分析了一次性议定正找各契房价的文契,分次书立的卖房文契,到“总书一契”的房地产文契变化过程。指出:至乾隆后期,总书一契已经逐渐占据主导形式。范教授还从文书书立过程、表现形式以及民间的“找价”实际入手,阐释了“找价”行为的制度与惯例之间的关系。认为,“找价”行为虽然到乾隆时期因制度立法趋于弱化,但直到清末仍然一直程度不同地存在着。


在第三部分的演讲中,范教授先介绍了书吏顶补的制度规定和实际运作,向我们披露了众多书吏顶首文书的图片,并重点揭示了书吏顶首文书所反映的六大问题,即书吏分班分房分科、书吏“缺底”性质与承充之人,吏缺的价格,吏满出身与他们的世代相袭,官府官员对于书吏世代顶充的禁革及书吏收入及其生活状况。指出:清代江南地区书吏顶首文书所载的内容,完全与其时所设制度大相径庭。吏胥顶缺文书,为我们展示出清代书吏承充的实际样态。

报告结束后,范金民先生还就同学提出的回赎价格制度规定、找卖根绝、找价动机、违背契约规定的处置等问题,一一作了精彩解答。随后,卞利教授对范金民先生的讲座进行了总结,强调了历史研究中制度史研究的重要性。常建华教授则提醒大家文书阅读与多元史料的运用,范金民教授的讲座为大家的历史研究做出了范例,研究的深度与广度都值得大家学习。

范金民教授现为南京大学特聘教授、历史学院博士生导师,石河子大学绿洲学者,兼任中国明史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中国经济史学会会长。曾为美国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者,日本京都大学文学部客座教授、人文科学研究所外国人研究员,台湾中研院人文社科中心访问学人。曾在韩国高丽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和暨南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讲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江南地域社会的历史演进”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与南海战略研究”子课题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新疆满文档案翻译及研究”子课题专家,南京大学“双一流”建设“百层次”科研项目“中国与世界: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演进”首席专家,主持国家清史工程《传类·类传·循吏、孝义、忠烈》卷。出版专著《衣被天下:明清江南丝绸史研究》,《赋税甲天下——明清江南社会经济探析》,《国计民生——明清社会经济研究》,《明清商事纠纷与商业诉讼》和《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等。

上一条:讲座|胡平生:谈谈简帛学天下大势
下一条:6月8日陈利北大讲座 | 帝国法律与法律帝国:近代国际法与中国法两大话语体系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