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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赵刘洋《妇女、家庭与法律实践:清代以来的法律社会史》
2021-12-29 16:02     (阅读: )

作者: 赵刘洋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品方: 大学问
出版年: 2021-10
页数: 300
定价: 68.00元
装帧: 精装
丛书: 实践社会科学系列


本书简介:

  本书的核心线索为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即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例如,作者通过对现存诉讼档案的研究,分析了清代的贞节观念与法律实践是如何对待离婚妇女的问题,亦即传 统道德原则与清代法律实践之间的关系与张力的问题。同时,在研究理论上,作者立足中国的历史实际,对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现代主义”方法论进行了反思,如对韦伯理论框架的批判。


作者简介:

赵刘洋,男,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师从著名学者黄宗智教授。现任教于复旦大学,同时为复旦大学海外中共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等研究机构研究成员,并担任复旦大学任重书院导师、复旦大学望道导师,上海市党史宣讲青年讲师团成员。目前已在 Modern China、《开放时代》、《史学月刊》等中外学术期刊发表中英文论文十余篇,并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上海市哲社规划项目、复旦大学校级项目等课题,出版学术专著一部,点校文集著作一部,另有书评、英文翻译若干。主要学术兴趣:法律社会学、海外中共学、政治经济学、改革开放史。


名家推荐:

  赵刘洋的新作跳出了目前仍然具有巨大影响的两大研究陷阱,即要么简单凭借现代西方的个人权利法理,要么简单仅从中国的传统或仁治理念,来评析中国清代以来到当代关于妇女的法律体系。通过近距离地检视中国清代以来的离婚法律实践,赵刘洋的详细研究展示的首先是条文与实践双维中的复杂关联、张力和互动,清代如此,近、现、当代也如此。整个体系,尤其是关乎性别权利的法律,实际上仍然处于一个充满张力的继续演变过程之中。对妇女的公平待遇的追求尚有待在实际运作和法律条文中逐步澄清和概括。

——黄宗智,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系教授(荣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

 

  不同于革命史观下对妇女解放的高歌,亦有别于一般性别史研究在高扬极端女性主义大旗之时,又把其所声讨的受父权制约束而撰写的被剥削、被压迫的妇女史,转换成包括上层、下层在内的中国女性自由主义的浪漫史,赵刘洋的新著通过对清代、民国乃至当代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离婚案件细致而深刻的剖析,向读者揭示了近世以来相关法律制度与诉讼实践在妇女权利的保护或损害等方面远为复杂的非线性悖论关系,是为中国妇女史、法制史研究难能可贵的新探索。

——夏明方,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生态史研究中心主任

 

  在从清代到民国再到当代的长时段变迁中,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制度规定及其司法实践是最能体现古今中西之张力的具体领域之一。我们在其中既可看到大量明显的断裂之处,又能够感受到存在着另一些同样明显的延续性。《妇女、家庭与法律实践:清代以来的法律社会史》一书借助丰富的案例,生动展示了此方面中国法律实践历史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尤陈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青年长江学者

 

  在当代中国的法学版图中,法律史无疑是边缘角色,但历史一再表明,颠覆性的革命力量往往发端于边缘——在本书中,赵刘洋博士就展示出了法律史研究特有的力量。在这里,房产是但不只是物权法上的物,婚姻是但也不只是家庭法所调控的关系,女性是但更不只是拥有物、结成婚姻关系的行为能力人,所有的法律概念,都镶嵌在社会中,形成于不断变动的历史过程。正是这种面向社会秩序的整全性视角,连接过去和当下的纵深历史观,成就了本书的学术贡献,也正是在黄宗智先生所倡导并身体力行的历史社会法学的研究中,霍姆斯意义上的作为法律生命的“经验”才得到重新发现,并且扎根在中国大地上。

——田雷,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目录


         导论 海外学术界中国法律社会史研究方法论反思
         一、引言
         二、中国法律传统的社会基础:东方社会理论的反思
         三、帝制中国法律制度的功能:马克斯􀅰韦伯的法律社会学理论的影响
         四、小结


         第一章 转型社会中的法律与家庭:以中国乡村社会中的妇女自杀为例
         一、“滞后道德”的法律实践与妇女自杀
         二、“超前道德”的法律实践与妇女自杀
         三、小结


        第二章 清代法律实践中的妇女离婚
        一、清代关于“离异”的法律
        二、从妇女张氏之死看清代妇女的生存境遇
        三、清代法律实践中的“离异”妇女
        四、小结


        第三章 民国时期的妇女离婚诉讼
        一、民国法律的变化
        二、法律实践中的离婚妇女
        三、法律实践中的妇女权利困境
        四、小结


        第四章 改革开放前中国法律实践中的妇女离婚
        一、引言
        二、1950 年«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三、政治动员中的婚姻自主
        四、婚姻自主与社会实际的矛盾
        五、婚姻自由与离婚判决依据
        六、当婚姻自由遭遇生存伦理
        七、法官如何确定离婚判决依据
        八、小结


        第五章 中国婚姻“私人领域化”? ———当代中国法律实践中的妇女离婚
        一、现有的分析
        二、当代中国婚姻法律条文中的实用规定与道德原则
        三、当代中国法律诉讼实践中的妇女离婚
        四、在诉讼案件之外:实质主义道德理念与妇女权利
        五、小结


       第六章 财产权利与家庭政治:当代中国离婚法律实践中的房产分割
       一、引言
       二、权利观念与婚姻家庭
       三、夫妻房产分割争议的类别
       四、家庭正义观念
       五、“折价款”与家庭政治
       六、法律对弱者的保护与家庭政治
       七、小结


       结 语
       参考文献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近现代史研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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