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社会的很多方面都是通过契约来规范,契约构成民间私法的主体,很早就已形成独具特色的契约秩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中国传统契约种类繁多,内容丰富,存世量巨大。19世纪以来,经中外学者不断努力,已经形成一门中国契约学,契约文书呈现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但是对于契约文书的释读仍旧是一个极有挑战性的任务。曹树基教授精选一百二十八篇逐一释读,帮助初学者迈出契约文书释读的第一步。
《契约文书分类与释读》(曹树基 编著,广东人民出版社2021年3月出版)收入128件较有代表性的近代契约文书,分为土地买卖、赋役、租赁、借贷、借条与收据、分家、合同、商业票据八大类型。这些契约用图片配录文(点校)的形式,再加以解读,对其内容和性质进行详细的独家分类、分析和判断,从而为广大研究者和学者提供基础性的学术帮助,一般读者也能从民间原始材料了解近代人生活面貌。
本文为《契约文书分类与释读》前言。
《契约文书分类与释读》
作者:曹树基
编著定价:168.00元
出版时间:2021-03
I S B N:978-7-218-14501-3
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
本人主编的《客家珍稀文书丛刊(第一辑)》所收数万件粤、闽、赣三省契约文书,多以“立某某字”或“立某某契”为句首,直接阐明文书的性质。据不完全统计,该书所收文书中含有不同的“某某”多达一百二十八种,可以分为八个大类:土地买卖、赋役、租赁、借贷、借条与收据、分家单、合同、商业票据。
土地买卖文书,类型繁多,性质复杂,至少有六种形态:完整产权土地之断卖(十件)、完整产权之析分(五件)、完整产权之出典(九件)、不完整产权之转让(十六件)、加找(十二件)和回赎(三件)。“加找”与“回赎”其实是不完整产权至完整产权转换过程中的两个环节,可作进一步分类讨论。总之,这六个类别土地文书多达五十五件,占整个文书件数的百分之四十三。其中,属于完整产权转移的只有十件,仅占全部土地文书的百分之十八。
所谓“完整产权之断卖”,指原本具有完整产权的土地一次性卖出,不能加价,不能回赎。一物一权,卖出后产权随即转移。
所谓“完整产权之析分”,指一块土地的完整产权分化为“田底”和“田面”两个部分。佃耕者通过培肥地力,使土地增值的部分称为“田面”;佃耕者通过交纳押租、押金,或直接购买,都可以获得“田面”。原业主保留的部分为“田底”,转让的部分称“田面”。田面权人自耕,向田底权人纳租。田面权人也可以招佃耕作,自己所收之租为“小租”,田底主所收之租为“大租”。
在这个模型中,田底权人与田面权人分享土地的处置权和收益权。佃耕者拥有部分收益权和使用权,使用权不可分割。
然而,在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析框架中,使用权被不恰当地与所有权并列,收益权则被完全忽视。
所谓“完整产权之出典”,指本来一块产权完整的土地,出典给他人后,形成“田底”与“田面”两个部分,也属于“完整产权析分”的一种方式。出典人所拥有的称为“田底”,承典人所拥有的称为“田面”。
在这个模型中,出典者只保留有土地的回赎权,没有收益权。所以,“典”也被称“只有回赎权的转让”。出典人保留纳税责任,并拥有部分处置权,承典人拥有部分处置权,并享有土地的收益权与使用权。如果招租佃耕,承典人与佃耕者分享收益。
所谓“不完整产权之转让”,指土地分化为有收益的“田底”与“田面”之后,田面权人与田底权人可以分别出典自己的“田面”与“田底”。这样,理论上就可能形成两个田底权人和两个田面权人,即“一田四主”。如果“田底”与“田面”,一个“断卖”,一个“出典”,则可能形成“一田三主”。如果“田底”与“田面”分别断卖,则形成新的“一田二主”。
所谓“加找”,通常是指完整产权土地出典之后,出典人意欲断卖,要求承典人加价后,将土地绝卖。另外也有纯粹增加典价的,不过,回赎时仍需将原价与找价奉还承典人。
所谓“回赎”,指出典者将出典的土地或其他物业以原价收回。
赋役类文书,最典型者当属政府开具的税粮收据,通常命名为“执照”,且其单据多为印刷纸品。较难理解的赋役类文书,是那种土地出典之后,田底主因无收益而无法纳税,遂不得不与田面主立契,转移税责。这类文书在各地的称呼不尽相同,读者务必多加注意。
租赁类文书,主要指招佃、承佃,或招租、承租类文书,由于往往涉及“大租”“小租”的交纳,故与“完整产权之析分”不能完全区分。
借贷类文书,主要指记录乡村日常生活中借贷行为的文书。然而,用土地作为抵押的借贷,与土地买卖的区别,关键在于其使用权并不转移。有些地方称为“当田”,有些地方称为“典租”,还有些地方称之为“卖青苗”。
借条与收据、分家单等,这三类文书与一般意义上的理解没有二致。
合同类文书,主要指涉事人通过合议的方式,就某件事情达成的协议。本书将其归纳为五种形态:和好与纷争、婚姻与承嗣、财务安排、物业调换、请求与承允、其他。在传统乡村社会,有多少种与他人有关的乡村事务,就有多少种相应的契约。只要样本数量足够大,就可以分出足够多的种类。
商业票据,传统乡村的商业不发达,但仍见有成熟的商业活动,尤其是乡村金融,其成熟程度超出我们的想象。本书仅收录三件此类文书。
作者简介:
曹树基
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创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香港科技大学、台湾『中央研究院』访问学者;法国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奥地利维也纳大学、中国香港城市大学等高校客座教授;中国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和中国社会史学会常务理事等职。是研究中国移民史与中国人口史、环境史与疾病史、社会经济史、中国近现代史、民间文献的著名历史学家。
主要著作:
《中国移民史》第五卷《明时期》
《中国移民史》第六卷《清、民国时期》
《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时期》
《中国人口史》第五卷《清时期》
《传统中国地权结构及其演变》
主编大型文书、文献项目:
《客家珍稀文书丛刊(第一辑)》(一百卷)
《石仓契约》(五辑四十册)
《潘阳湖区文书》(全十册)
《中国地方历史文献数据库》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尔雅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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