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智,1940年生,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华盛顿大学博士,1966年始任教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历史系,1991年晋升“超级教授”(Professor,Above Scale),2004年荣休。先后担任中国研究中心创办主任(1986—1995年),Modern China(1975年至今)创刊编辑,《中国乡村研究》(2003年至今)与国际版Rural China(2010年至今)创刊编辑。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主要著作有: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英文版获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
《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英文版获亚洲研究协会列文森奖)
《超越左右:从实践历史探寻中国农村发展出路》
《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
《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
《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
《经验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
《实践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历史与现实研究》
《中国的新型小农经济:实践与理论》
《中国的新型正义体系:实践与理论》
《中国的新型非正规经济:实践与理论》
内 容 简 介
卷一,黄宗智教授的“看家领域”——中国的小农经济研究。从明清以来小农经济“有增长而无发展”的“内卷化”困境,到改革以来“隐性的农业革命”,黄宗智教授致力于探寻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作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两部抗鼎之作的后续思考,《中国的新型小农经济:实践与理论》以对中国现实的关怀为主轴,以中国新型的农业革命为基点,立足中国小农经济的历史与实际,探寻中国小农经济的发展出路和符合中国农业实际的长远发展道路。
卷二,黄宗智教授关于法律史研究的最新成果。中国新型的正义体系乃是一个结合三大传统的产物:一是古代的“中华法系”,尤其是其主导性道德价值和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二是调解机制在革命传统中的大规模推广,包括由国家法律和民间正义之间的互动而产生的宽阔半正式第三领域正义,也包括其为民服务和社会公正理念;三是从西方引进的形式主义个人权利法律。今后的发展进路不在三者中的任何单一方,而在更好、更精准地融合三者,朝向一个新型的、可能成为新的“万世之法”而推进。
卷三,一个尚未受到充分关注的学术研究领域。非正规经济,是一个全球通行的学术与社会经济概念,指没有或少有法律保护和社会福利的城镇就业。中国城镇就业人员的大多数来自“半工半耕”家庭的农村户籍人员。他们与其农村家庭组成真正的城乡“劳动者”的绝大多数。本书从中国历史的实际出发,梳理半工半耕的小农家庭与非正规经济之间的关系,分析了中国经济取得快速发展的历史背景以及非正规经济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通过经济史、社会史和法律史的视野,提出作者关于中国非正规经济的思考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学术建议。
三卷的侧重各有不同,但整体上又统一互补,社会经济史与法律史的视野相互交织,共同成为我们认识中国明清以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正义体系变迁的重要切入点。在小农经济与非正规经济的研究中可以看到法律(正义)问题,其涉及农业农村的立法与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变迁;同样,我们也能在正义体系的研究中读出中国社会经济史的发展脉络。
黄宗智教授倡导“扎根于中国实际的社会科学”,作为享誉学界的美籍华人学者,三卷本新书可谓是“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基本信息
丛书名:实践社会科学与中国研究
卷一《中国的新型小农经济:实践与理论》(2020年5月)
卷二《中国的新型正义体系:实践与理论》(2020年2月)
卷三《中国的新型非正规经济:实践与理论》(2020年6月)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实践历史与社科研究
网址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KPxGoVRmRr8Si7ZO_RZ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