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清风:明清时代的人、契约与国家》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
内容简介
本书以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契约为切入点,把传统社会中普通人的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并尽可能摆脱使用现代民法的框架来看待传统契约,力图将传统契约置于传统文化的背景之中,还原当时的具体情况。
作者试图通过讨论传统中国社会中人们订立契约的法律行为,以及影响契约运行的各种因素,以人为中心来思考人与契约的关系,并借此分析契约行为中蕴含的文化因素及其文化属性。
目 录
引论
第一章 个人的缔约行为:家族文书中的体现
第一节 关于“共财”的形成:父祖的创设与子孙的贡献
第二节 关于“共财”的规定:积极的管理与消极的处分
第三节 对于“共财”的处分:个人的突破与家族的惩处
小 结
第二章 缔约各方的具体关系:契约的多样性表达
第一节 土地买卖契约中缔约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 土地租佃契约中缔约方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 与土地相关契约中缔约方之间的关系
小 结
第三章 明清时代的中人与契约秩序
第一节 具体个人化的传统契约关系
第二节 明清时代人们观念中的中人与契约
第三节 中人参与传统契约实践成为必要
第四节 中人在明清契约实践中发挥作用的机制
小 结
第四章 明清时代官方眼中的土地契约词讼与处理
第一节 明清官方对作为审断依据的契约及其纠纷之考量
第二节 明清官员审断纠纷案件时掌握之经验与所做之准备
第三节 明清官方综合利用多种知识以化解土地契约纠纷之策略
小 结
第五章 明清时代官方与民间契约习惯的互动
第一节 明清律例与会典中的“税契”
第二节 “税契”与田赋征收之间的联系
第三节 “税契”体现官方介入契约的需要与限度
小 结
余 论
参考文献
后 记
作者简介:王帅一,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2011-2013),期间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法制处挂职锻炼,2014年1月至今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明清法律史,曾于《中外法学》、《政法论坛》 等刊物发表相关论文,曾获第五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中国社会科学 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十佳教师。
原文来自于微信公众号:跨域法政 2018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34lvvOrqYo45punta09G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