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生民 CNU古代经济史 2018年8月13日
编辑赘言:此文是杨生民先生为纪念其老师梁方仲先生所作,本想待今年下半年梁先生诞辰一百一十周年之际再行推送,不想杨先生于2018年8月12日22时21分驾鹤西去,今仅以此文的推送,表达对先生的悼念!杨先生千古!
中山大学历史系梁方仲教授,是蜚声国内外的著名中国经济史专家,是这门学科的重要奠基人之一。我有幸于1959年考取了先生的研究生,在先生指导下,学习了三年中国古代经济史。作为学生,我想结合先生对白己的指导,谈谈先生的治学道路。今年又恰逢先生逝世30周年,故写此文,以兹悼念。
培养研究生,就是要把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培养起来。在这方面,梁先生的指导给我留下深刻影响的,有以下几点:
1、怎么使用工具书。1961年,梁先生给研究生开了一门“怎么使用工具书”的课,两周讲一次课,一次课三课时,讲了一个多学期。听课的有三人:有我,还有两位外校在中大进修的教师。讲课的内容是从使用《辞源》、《辞海》、《人名大辞典》、《地名大辞典》、历史年表,以及各种索引、引得,以至类书、丛书的查找、使用、用途等。讲课时,每讲一部书或一类书,先生都作一简单介绍,而后教学生实际使用。对不能一下掌握的,先生就让学生反复练习,一直到会用为止。如教学生使用收录了2 797种丛书的《中国丛书综录》三册时,就是如此。先生开的这门课实用性强,给学生指出了治学的具体的门径、道路、方法,使我终生受益。
2、“小题大做”与“一滴水见精神”。写毕业论文时,我原来选题大,自己感到时间也不够。有天我遇到了李龙潜先生,与他谈起此事,他说:梁先生主张“小题大做”,题目虽小,但要尽可能全地收集材料,要有新意,工夫要下到家,要“一滴水见太阳(精神)”。他的话促使我改选了一个小的题目。这次选的题目是《从〈补农书〉看明末清初浙江嘉、湖地区的经营地主》,后经先生同意选定。我奋战了几个月拿出初稿,后又按先生提出的意见修改定稿,全文四万余字。这篇论文答辩时顺利通过。我毕业以后,对这篇论文既没有压缩寄给刊物发表,也没有想扩大为专著出版。文革后,我才把这篇文压缩到约两万字,在《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2期发表。人大复印资料《经济史》1979年第10期全文转载。后来,这篇文章受到南京大学历史系著名明清史专家洪焕春先生的赏识,被收入《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论文集》。为此,洪先生还给我来了信,使我非常高兴。当研究生时,通过写毕业论文受一次科研的训练是很重要的。在先生指导下,从选题、收集材料到修改成文,接受了一次训练,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幸运。
3、“要注意政书、政令方面的材料”。经营地主的特点是雇工种田、地,势必牵涉到雇工人身是否自由、是否有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先生看过我的论文初稿后对我说:雇工的人身自由是从短工先开始的,长工出现的晚,这方面不能光看地方志,要查阅政书、政令。我当时虽按先生的意见查了书,并没有理解先生这条意见的重要性。
若干年后,我逐渐发现了先生这条意见的重要性,让从政书、政令考察雇工的身份地位,就是让从有关制度和法律、法权方面考查雇工的身份地位。这一点我是在实践中逐渐体会到的。动者身份地位的主要标准是什么呢?如汉代刑徒是否是奴隶呢?你如何去判定?如果从法律地位来考察,两汉皇帝颁布了不少赦免人、刑徒的法令,其目的是为与民更始,让其重新作人。这些法令表明刑徒在法律地位上是民的一部分,是因犯罪被罚服苦役的罪人。一个人的法律地位是其社会地位的最集中、最明确的表现。这种地位不是一些具体事实和现象所能改变的。因此,判定刑徒的身份性质应主要以其法律地位为依据。同样,判定土地所有权是国有、私有,是归张三、还是李四所有,主要也应以法律、法权的规定和法权关系的演变,以及地契等法律文书为依据,而不是其他。历史学者好似判定历史问题的法官,判定历史问题时应按正确的标准,客观、公正地加以判定,而不能加主观的好恶。由于我有了这些经历与感触,使我认识了先生指导写毕业论文时所提意见的意义,同时也增加了我对先生的敬意。
4、学术价值观与治学道路。自从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方针后,人们对此有不同理解。有一种意见认为这个方针要求学术应为各项政策服务,于是出现了科研随着政策变,这样基础研究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冲击。针对此情况,梁先生曾说:“雨过地皮湿,风一吹又干了,如果今天搞的科研到明天就没用,那还搞它干什么?我搞科研就是要多少年以后,人还在用。”先生这一番话,表明了他的学术价值观。而了解其学术价值观,有助于了解其治学道路。
先生1933年毕业于清华研究院,从青年时代就开始了明代赋役史的研究。他对明代赋役制度分为鱼鳞图册、苏松二府田赋奇重、两税税目、户贴、一条鞭法、十段锦法等专题加以研究。在研究中,先生大量收集文献、档案资料,深入分析,精心写作,取得了成功。这一研究使先生获得国际性的认可与荣誉,三四十年代曾应邀分赴日、美、英讲学、研究、带研究生。尤其是一条鞭法的研究,深受外国学者的注意,1936年发表后,1937年被译为日文,在著名史学杂志上连载,据说40年代美国也有英译文。1956年,“美国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把此文与其后发表的《释一条鞭法》合并的译本,作为《哈佛东亚丛刊》第一种出版。费正清教授为本书写了序,高度赞扬了先生在一条鞭法研究上所取得的成就。新中国成立后,以先生在明代赋役史研究上所取得的成就,如果研究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是会受到史学界关注的。然而,先生没有写文章,而是节译了《资本论》第1卷24章,印发给学生学习,以了解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条件与准确理解马克思论断的精神实质,并结合中国历史实际,客观地认识这一问题。这一方法与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精髓是一致的。从1935年开始先生搞中国土地、户口、田赋统计,先从明代开始,而后由点到面,经几十年的努力,在他的助手汤明檖教授的协助下,终于完成了《中国历代户口、土地、田赋统计》一书。本书被人称为巨著。出版后受到国内外一致好评。
上述事实说明,梁先生的治学道路、方法是行之有效的。梁先生指导学生的路子,就是他自己经验的总结。
5、精神与爱国主义。先生对工作精益求精,《中国历代户口、田(土)地、田赋统计》一书清样出来后,在校对过程中,加了许多注释,力求详实,用了好长时间。这可能是本书文革前没能出版的一个重要原因。先生写文章,反复修改,1962年我去先生家,见先生伏案而眠,桌子上放着正在修改的文章,稿纸上两边保留着修改时写的密密麻麻的小字,那情景是很感人的。先生的《〈明史。食货志〉第一卷笺证》在北京师院学报发表后,受到社会的好评。宁可先生评价说是一句一句笺证的,这是不假的。有的学历史的美籍华人还托人专门到编辑部求购。我感到先生似乎有一种“文不惊人誓不休”的精神。
先生指导学生是很认真负责的。我考上研究生后,按学校通知我于1959年12月15号到中大报到。那时政治大气候向左发展,由于种种原因,我找先生少,有时几个月都不去一次。高校六十条颁布后,先生在系务会上提意见说:让我带研究生,研究生就不到我那里去,我怎么教?为此,领导找我谈话,我深感自己不对,才赶快去找先生,先生没责备我。还有一件我没想到的事是:先生是二级教授、高级知识分子,困难时期国家每月配给六张餐卷,当时我与两位进修教师正听先生的课,每月餐卷发下来后,先生就带着我们三人,还有他儿子梁成邺去进餐,时间到这门课上完,约一个学期。先生说:现在经济困难,营养不足,给你们补点吧。态度很诚恳,没法推辞。后来,还发生了一件令我难忘的事情:毕业后,我要走上工作岗位,到先生家去告别,我说:“没想到先生对学生这么好,真不知以后该如何报答先生?”先生一边摇着手一边说:“不要报答我个人,我希望中国的学术能一浪高过一浪,只要你记住我这句话就行了。不要报答我个人。”先生这句发自肺腑的话,成了后来激励我前进的一种动力。
先生去世以后,我常常想,先生是位从旧中国走过来的知识分子对工作是那样认真负责,是什么力量在支持着他呢?每当这时,我就想起告别时先生对我说的那句话,既然先生认真指导学生是为了中国的学术“一浪高过一浪”,那么,他科研上的精益求精岂不是不言而喻了吗?先生1908年生于广东番禺,青少年时相继发生了五四运动、九一八事变等,可能给先生以强烈震撼。先生早年写的《书怀》诗中说“郁郁多苦意,……所忧天下事。”在《榆关(山海关)失守书愤》一诗中说:“谁令拱手献雄关,铁案分明定若山。……会见义师张挞伐,先诛首恶戮神奸。’这些诗表达了先生高尚的爱国情操。先生那个时代,有的知识分子走的是“科学救国”、“教育救国”的路子。我想先生就是如此吧!
先生在我心目中是位为中国史学在国际上赢得荣誉的爱国的正直的知识分子。先生的治学方法、道路、精神,都值得继承和借鉴。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想把这些介绍出来,供人们参考,以尽当学生的责任和义务。梁老师,您安息吧!
出处:《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1期。引用请见原文。
作者简介:杨生民,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本期编辑:悟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