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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佩林|地方文献整理与研究的若干问题——以清代地方档案的整理与研究为中心
2018-11-19 06:13     (阅读: )

 

对于地方文献,尤其是清代州县档案的整理与研究,笔者已有过论述,然意犹未尽,遂成此文,敬请方家指正。

一、系统整理地方文献已成共识

20世纪下半叶以来,对有价值的、数量较大的历史文献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已成为学界共识,一批有代表性的整理文献相继面世,如《天津商会档案汇编》《苏州商会档案选编》《徽州千年契约文书》《徽州文书》《香山明清档案辑录》《福建民间文书》《清水江文书》等。其中更有一批以“省”为标志的文献整理成果,如《湖湘文库》《山东文献集成》《台湾文献汇刊》海南地方志丛书》《云南丛书》等。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的《巴蜀全书》,作为四川版的“四库全书”,汇总2000多年来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史料、萃集历代治蜀的成功经验和重要方略,对今天的兴川大计具有鉴往知来的资政价值。

地方文献的整理成“井喷”之势,与国家的发展和个人的需要密不可分。就国家层面而言,国家需要挖掘和保护我国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以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世界,最终实现文化强国的目的。对研究者而言,则是随着研究的深入,以往通用的正史、政书、文集、笔记等传世文献已远不能满足需要,而那些提供了大量正史所未言的、细致入微、具体详尽、生动逼真的历史信息的地方文献则进入了他们的视线。然而对于绝大多数的研究者来说,又不可能都能做到亲自到各个地方去查阅所需的地方文献。况且有些作为文物保存的文献,由于年代久远,纸张碎破,即使能去,也不一定被允许查阅。因此,整理并出版,使之化身千百以嘉惠学林乃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事实也证明,这些资料的整理与出版为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法制史、教育史、文化史,以及地方基层社会的综合考察提供了多种素材,极大地推进了学术研究,也由此推出了一批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精品力作。

也正是基于以上因素,近年来《清代新疆稀见史料调查与研究》《千年徽州家谱与社会变迁研究》《清水江文书整理与研究》《黑水城汉文文献整理与研究》《文物考古中西藏与中原关系资料整理与研究》《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整理与研究》《黑水城西夏文文献整理与研究》《新疆少数民族既佚与濒危古籍文献整理与研究》《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家谱整理与研究》《中国西南地区濒危文字抢救、整理与研究》《汉语基督教文献书目的整理与研究》《中国土司制度史料编纂整理与研究》《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档案资料搜集、整理与出版》等一批关于地方文献整理与研究的项目被列入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南部档案》之所以能有幸忝列其中,除了我们已有十余年的辛勤耕耘并公开出版和发表了一批较为厚重的成果外,更在于它的“三性”——国际性、地域性、权威性。

由于《南部档案》具有历时时间长(顺治十三年至宣统三年,历时256年,是目前发现的清代州县档案历时时间最长的)、保存数量多(18186卷84010件,数量仅次于《巴县档案》)等特点,在数年前就已在海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迄今为止,美国、日本、加拿大、中国台湾都有学者亲临南充查阅过这批档案。

《南部档案》的发生地四川省南部县,位于四川东北部,地理位置相对偏远。档案的不少内容乃是对这一地区移民文化、婚丧嫁娶、民风民俗等日常生活的记载,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是研究个案的完整资料。同时,如果我们能与台湾的《淡新档案》、河北的《顺天府档案》、浙江的《黄岩档案》、少数民族地区的《冕宁档案》、内陆河港地区的《巴县档案》等资料相结合,就能开展北方与南方、东部与西部、港口与内陆、少数民族与汉族地区的互证与比较研究,从而有可能得出“整体”的“中国”的结论。

权威性是指它本身内容详实而全面、文种齐全。《南部档案》保存的是清代南部县衙门的档案,它全面而真实地记录了南部县衙与中央、省府、周边地区,以及所属县民的各种交往,是清代政治、经济、法律、外交、军事、教育、宗教、文化、卫生等在地方上的重要缩影。由此档案可见县衙体制与各房职掌、经济运营与各种契约规制、军事与驿务管理、朝廷与地方外交、刑民诉讼与地方治理、科举改革与学堂教育、庙宇等公共设施的培修与新建、礼俗教化与地方祭祀等多方面的具体情况。不仅如此,它的档案文种也非常齐全,包括上级皇帝制诏、谕旨、题本、奏折、札文、信牌,平级县衙的咨移、函传,本县上报的清册、验折、申文,本县下发的传票、拿票、唤票、告示、通知、晓谕、牒文、契尾、牌签,民间百姓的文状、契约等,这些都使得此档案具有极高的历史学、法学、档案学、文献学、文物学价值。

二、保护史料的“原生性”是科学整理的关键

对地方文献的整理,现通行的做法有三种。一是点校。如郝春文主编的《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就是通过逐号整理释录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把手写的文书录校成为通行的繁体字,成为像“二十四史”和《资治通鉴》那样方便阅读使用的通行繁体字文本,解决了一般读者不易阅读的困难;二是影印。如《徽州千年契约文书》《中国古代地方法律文献》之类,直接将收集到他人不易获得的资料进行原版复制;三是点校与影印结合。如《台湾社会生活文书专辑》,除附影印原件外,还附点校文,并就文书中出现的专有词汇及地名详加注解,这于读者是极有帮助的。将地方文献进行精致整理的,田涛先生可算是一代表。其《田藏契约文书粹编》是从他珍藏的大量传统民间契约文书中,精选出近千件汇编而成。其整理是先将文献原件影印,并标注文献名、长宽尺寸,再按原样点校排版。对于《黄岩诉讼档案》整理,他们首先请档案修复人员将破损档案作技术处理,再按档案年代顺序统一编号,然后将原件按比例缩小影印,并逐一点校。不仅如此,他们还采取法律人类学的方法,将档案所记录的案件发生地与该档案所记录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以进一步探求其历史变迁。其整理态度、整理方法与研究思路都值得后来者借鉴和学习。

以上三种方式中,点校出版所需周期长且易出错。相对而言,影印出版是一种不错的整理方式,它不仅能达到保存原貌的目的,更能缩短出版周期,及早为研究者利用。

就大陆对清代州县档案的整理,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

首先,存在“边整理边破坏”的事实。对档案的整理,存留档案“原件总量”和保持“档案排列原貌”是需首要考虑的,但实际做法并非如此。比如清代《巴县档案》,整理者打破了档案的原有按房保存的状况,根据今人的划分标准将档案按内政、司法两大类进行了人为的分割。其下内政类又分为职官、军事、政治、财政金融、文教、交通邮电及其他等类,司法类又分地权、房屋、借贷、欺诈、家庭、妇女、继承、商贸、凶殴、盗窃、租佃、赌博等。《顺天府档案》也同样如此,它按职官制度、民警政务、宪政、法律词讼、镇压革命运动、军务、财政金融、农林商务、外交往来、传教、礼仪、文教卫生等进行分类整理。就清代《南部档案》而言,笔者曾于2007年4月在南部县实地采访当年参加档案整理的工作人员,根据采访得知,他们当时由于没有现在这样的档案保护意识,也没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去处理一些受潮发霉、粘连成结的档案,有些直接送去纸厂打了纸桨。这类档案占现存档案总数的1/3左右,令听者无不嗟叹惋惜

其次,缩微黑白胶片多有缺陷。根据档案做成的缩微胶片一般为黑白图片,这种制作方式不仅没有达到保存档案的多色彩原貌的目的,而且由于大量的档案盖有印章,不同色彩重叠,致使阅读者不能有效识读。更为严重的是,一些诸如红契、红禀之类的档案缩微成黑白片后,几乎全是黑色的,根本看不到内容。不仅如此,工作人员在制作过程中,因对档案完整性保存意识不够、工作态度不认真等原因,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档案复制单件不完整、掉页、脱页的现象。

三是现有的出版品中,档案选取方式不当。如现有的关于《巴县档案》出版的资料,内容选取从“卷”中剥离出来,以“件”为选取单位。其结果是阅读者很难看到一个完整的故事——这对我们的研究是非常不利的。如果提供的“资料”恰好是一个虚假的,研究者又以此为佐证的话,则得出的结论正好与事实相反。对于这一遗憾,新近出版的《清代四川巴县衙门咸丰朝档案选编》也未能避免。

因此,如何整理地方档案,以更好的发挥其双重价值是我们必须面临而且亟待解决的课题。

三、地方文献研究需要以开放的心态进行跨专题、跨地域、跨学科的深度拓展

目前,以地方文献为支撑的区域史研究已经成为一门国际性显学,越来越引起学界的关注。藏学、敦煌学和徽学被誉为“中国三大地方显学”,无论是研究的成果积累,还是学科建设和学术影响,这三学都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呈现出自己的特色,在国际上享有盛誉。

“三学”之所以能在国际上负有盛誉,是与它研究群体的国际性分不开的。徽学,除本地区的赵华富、卞利、刘伯山等人外,国内其他地区的傅衣凌、杨国桢、周绍泉、栾成显、王振忠、阿风,日本的岸本美绪、寺田浩明、中岛乐章、臼井佐知子韩国朴元熇,美国的居密都有杰出的研究。敦煌学更是如此,所谓“敦煌在中国,敦煌学在世界”(季羡林语),即一语中的。所以,就《南部档案》的研究而言,我们的研究群体不能仅仅局限于川东北地区乃至四川的学人,而要以开放的心态,更多地吸纳海内外同仁加入到研究阵营中来,相互切磋,共同进步。

学术创新不能全凭题目的新颖度说了算,一些看似陈旧的题目实际上可能会有新的学术增长点。试举几例:(1)在传统地方社会中,“乡约”、“保甲”、“团练”、“公局”等因处于国家与社会的中间地带,已引起学界关注。但其功能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怎样的此消彼长,在相同的场域中他们各自又有怎样的表现,为何又会有这些变化,既有研究着墨甚少。(2)对地方社会的“健讼”问题。已有的研究认为明清时期是一个健讼的社会。但什么是健讼?是“谁”在说“谁”健讼?健讼有无标准可言?诉讼规模是否能测算得出?健讼与厌讼、无讼与息讼之间又是一个什么样的逻辑关系?却没有引起学者足够的重视。(3)前人的研究也说明了在清代地方社会中,普通乡民在诉讼中多运用诉讼策略,甚至不惜以诬告的形式将“小事闹大”,以期达到衙门受理词讼的目的。地方官员也意识到乡民的这些诉讼策略给官府工作和普通百姓带来的困扰与危害。照理说,只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诬告者加以惩治就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但是,县官却并没有这样做。原因何在?现有的研究付诸阙如4)“早婚现象普遍”是学界对传统社会婚姻状况的既有判断。何谓早婚?是指没有达到国家或法律规定的婚龄而提前结婚。然而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结婚男女双方低于国家允许的结婚年龄的,总体上的比例并不高,并不构成早婚普遍现象一说。事实究竟如何?诸如此类的问题不胜枚举。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发掘考古资料,收集族谱、碑刻、契约文书、科仪书等民间文献,及时公布公藏机构新发现的资料,特别是系统利用地方档案可能是有效的解决路径。

档案区别于地方志、考古资料等文献的一个最大优势在于它内容记载的丰富性,并常常能为我们提供意想不到的细节,而且档案内容的真实程度也要高于日记、实录等资料,对此,张伟仁先生曾言,档案与实录等资料不大一样,不管地方也好,中央也好,这些东西本来并非为了留下来给后人看的,被篡改的可能性很小。而且清朝的官吏任期较短,新任官员上任后不会花时间修改前任的档案,因此档案基本上是可靠的资料。但档案也可能会存在“虚构”,这是需要警醒的。曾任美国历史学会会长戴维斯在阅读隆省档案日内瓦国家档案国家档案巴黎警察局档案等档案保留的16世纪的赦免状就发现赦免状里所记载的赦罪故事具有强烈的文学虚构色彩其实,即使某些记载是不真实的,甚至伪造的事实只要我们处理得当,籍此去揭示作伪的社会理由及其背后所蕴含的社会机制,在“不真实”中找到“真实”,或许能让这些文献获得更深层次意义的“再生”

对于地方文献的研究,我们通常会遇到“区域史”与“整体史”、“区域史”与“地方史“个性”与“共性”、“碎片”与“碎片化”之类的困惑。也有不少学者担忧,利用区域性的碎片资料会让研究失去说服力,最终导致研究者的自说自话。目前有特色的“华南模式”被人戏称为“鸡零狗碎”的研究,华北的历史人类学研究模式也被描述为“进村找庙、庙里寻碑、碑外访人”。我认为,困惑是必然的,担忧是多余的。随着各种文献的整理进程的日益加快以及研究方法创新与突破,我们能利用的资料日益增多、日益丰富,学者们的研究旨趣也从以前的宏大叙事转向微观史的研究。研究帝王将相、精英的历史也在让位于普遍民众的历史,一些诸如妇女、老人、儿童、官代书、吏役、乡约等社会群体,以及性别、身体、形象、记忆、语言、迷信、大众娱乐等新话题进入了我们的研究视野。试想,这些不正是一个完整社会的有机组成吗?我们反对的不是碎片——那些发掘和整理出来的看似零星的史料,也不是碎片研究——那些通过研究碎片来还原历史的真实,而是碎片化——那些只满足于史料堆积而缺乏深层次的思维,轻视理论和整体研究。我们反对的也不是区域史研究,而是画地为牢,把地方与国家分离开来,就地方谈地方的“孤立化”的“地方史研究”。如何做?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萌芽的年鉴学派到今天的新文化史、微观史、大众文化史研究都有成功的案例。如法国年鉴学派第三代著名史学家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所写的《塔尤》一书,他依靠雅克·富民埃任帕米埃主教时的审判记录讲述了13世纪末14上半叶发生在法国南部讲奥克语的一个牧民小山村的日常生活作者以现代史学,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再现了六百多年前该村落居民的生活、思想、习俗的全貌和14世纪法国的特点。尽管在这之前,有德国的多林格尔、法夏尔·莫里尼埃等人利用这个审判记录作了研究,但没有一位研究者能做到象勒华拉杜里那样都能挖掘到它蕴涵着丰富内容孔飞力的《叫魂》则是从1768年发生在江南地区的几个“叫魂”案入手,研究国家政治权力的运作,把我们对历史问题的认识、历史研究的方法引入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综上所论,地方文献的研究是一门既古老而又新兴的研究。利用地方文献进行研究,不仅承载着传承中华地域文化的责任,而且还面临着研究理论和研究范式的创新问题。如何才能突破?首要的是,我们得以开放的心态吸纳海内外同行学者共同参与,也要以全球化、整体史的视野开展跨专题、跨地域、跨学科的深度研究,为构建严密与科学地研究体系做好准备。

    原载《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收入吴佩林、蔡东洲主编:《地方档案与文献研究》(第一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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