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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耶鲁大学终身教授张泰苏 | 我的科研和写作计划
2019-03-05 23:28     (阅读: )


        雅理君         雅理读书         今天  

编  者  按


日前,听闻张泰苏教授获得耶鲁大学法学院终身教职并升任正教授,出版的第一本专著也获得了美国社会科学历史学会颁发的会长图书奖及耶鲁的麦克米兰国际和地区研究中心颁发的盖迪斯-史密斯国际图书奖。小编们激动欣喜之余,找到这篇访谈,希望能让更多读者进一步了解张泰苏教授。


本访谈原文为英文,推送获得张泰苏教授授权。译稿由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硕士生周小奇翻译,未经张教授审定,特此说明。

 

张泰苏教授论比较法律史

 

张泰苏教授

 

张泰苏教授已于近日获得耶鲁法学院终身教职,从2019年7月1日起,他将被正式任命为耶鲁法学院正教授!张泰苏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比较法律史(尤其侧重近现代中国和西欧现代早期的经济制度比较)、比较法、财产法、以及当代中国法律。他的第一本书《儒家的法律与经济:前工业化时代中国和英国的亲缘与财产制度》在2017年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目前已经荣获美国社会科学历史学会颁发的会长图书奖,耶鲁的麦克米兰国际和地区研究中心也为该书颁发了盖迪斯-史密斯国际图书奖,该奖项从耶鲁青年教员的第一本书中择优奖励。

 

在张泰苏获得终身教职并晋升正教授之际,我们就他目前的研究以及在法学院的工作对张教授进行了访谈。

 

 

Yale Law School

为什么中国和英国在前工业化时代的经济发展会走上不同的道路?又是如何走势的?

 

 

张泰苏

就这个主题,我计划做三部曲的写作,三本书,目前进度刚过半,所以我现在所能给出的任何答案,都不可避免地带有某些推测和假设。尽管如此,我目前的观点是,这同资本和劳动力的相对成本有很大的关系:相对而言,中国是一个劳动力富余的经济体,而资本积累却较为欠缺,英国则正好相反。考虑到大多数的早期工业技术都需要可观的规模经济,才能保证成本效益,故此,在中国,从整个19世纪以至于20世纪初,这些工业技术在其起步阶段都可以说是步履维艰,尽管国家已经在启动工业化之进程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努力。目前来看,已有的学术研究详尽地处理了这一分析的劳动力成本那一面,但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如果没有一个同等详细的对资本积累成本的叙述,这个题目上的研究文献从逻辑上都是不完整的——而这也是我这三本书所要做出贡献的地方。

 

我相信,关于中国经济在资本积累方面的相对欠缺,已经有学者给出了制度/法律层面的解释,而且对这些作为解释项的制度/法律现象,也给出了更深层次的文化和意识形态之解释。在我计划中的三部曲,每一本书都会处理这一论证的一部分:第一本书关注的是财产权及其社会文化的基础,第二本书聚焦于税收政策和财政国家的意识形态起源,而第三本书则会检讨公司制度,然后把所有这些都整合到一个统一的大命题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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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le Law School

站在今天,我们从这些发展的差异中能够看出什么影响?

 

张泰苏

 

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成立之前,资本积累之缺乏一直是中国工业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无论客观现实,还是主观认识,皆是如此),考虑到这一点,共产党的新国家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从而使得经济发展越过你们所说的“资本积累之门槛”。其结果就是,新中国立刻开始充公土地,集中商业资产,并且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巨资。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工业政策为以国家为中心的经济发展模式奠定了基础,甚至可以说时至今日,它仍为党国所依赖为基础。在此意义上,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发展的“中国模式”,至少部分仍是在回应1949年之前就已经存在的经济短板。

 

Yale Law School

您已经出版的那本书,脱胎于您在耶鲁历史系的博士论文——从那时到现在,这本书发生了怎样的发展和变化呢?

 

 

张泰苏

嗯,说的简单些,从论文到书(这里指第一本书《儒家的法律与经济》)显然篇幅上更长了——在修订过程中

,我基于新材料,增加了至少说有一章半的内容,其中很多都是对理论的进一步阐释,不过也包括了相当一部分新的经验材料;与此同时,我也重组了很多的章节。从一开始,我就下功夫“像一本书”一样来写作自己的博士论文,所以倒也没有太漫长或太痛苦的修订过程,如你们有时会在从历史系博士论文到书的转变中所能看到的。从博士论文到最后出版的书,主要的经验证据和理论见解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可以说,大致就是同一个项目,只不过是扩充了些,打磨度更高一些。

 

耶鲁法学院

 

Yale Law School

能否讲讲你其他的研究兴趣?

 

 

张泰苏

在我写书的计划之外,我还尝试着保

持至少两个方向上的研究:一个方向是我不时会就法学院所讲的私法理论来写作,重点在于财产;另一个方向则是当代中国的法律制度以及中国政治和法律文化的深层源流。在时间安排上,我大致将上述两方面的写作同写书保持三七开的比例。在这些不同的研究方向和写作之背后,存在着一个统一的理论主题,也是我持之以恒的兴趣,就是在诸如文化和意识形态之“软”因素同诸如法律、制度、经济变革之“硬”现象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跨学科的理论探索,也是耶鲁法学院的智识氛围一直以来最吸引我的地方,可以说,在做同法律相关的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的研究时,一个真诚且严肃的跨学科基地,我们所能想象到的,也不外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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